基于生命周期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邵立敏 张战友 佟筱枫 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绥化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R1103005) 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而税收是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法定义务,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以减少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财务收益,实现其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成为中小企业关心的问题。因此,在重点分析税收筹划对于我国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运用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结合中小企业在各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分析研究中小企业在该阶段应采取的税收筹划策略,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税收筹划 一、企业生命周期概述 1959年Haier首次用生命周期的观点来研究企业,到了20世纪90年代生命周期理论成为国际上流行的管理理论。很多学者对生命周期理论进行了研究,研究人员普遍认为,企业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企业的发展如同生物体的生命周期一样存在着从出生到成长、成熟与衰退的周期性。运用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能够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找到与其相适应的并能促进其发展的特定组织结构,进而使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能充分发挥其优势,延长企业的生命周期,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本文将企业生命周期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并对中小企业各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进行税收筹划研究。 二、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协调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使企业和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能够合法有效的减少纳税,节约纳税成本,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进而能够使企业和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实现最大化,有利于其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能够降低中小企业的涉税风险 税收筹划是在税法许可范围内,以合法为前提条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的事先筹划,以达到尽可能节约税款,实现企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能够促使中小企业不断研究税法,提高对税收政策的领悟能力,并正确运用税法的相关政策,提高其税收筹划的意识,进而使中小企业掌握税收筹划的技巧,提高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能力,通过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不但能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收益,而且能大大减少企业涉税的风险。 (三)能够提高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和规模的限制,存在诸多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税收筹划,客观上就要求中小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水平,进而提高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降低其财务风险。 (四)能够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方式 由于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然要对国家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研究,以顺应国家经济发展的趋势。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选择时,除了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外,还应该顺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及经济发展趋势进行方案的优选,进而改善其中小企业的经营方式。 三、基于生命周期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 (一)中小企业导入期的税收筹划 导入期的中小企业产品的用户少,销量小,生产成本高,使得净利润较低。企业规模非常小,企业的战略目标是扩大市场份额,因此,这个时期中小企业应主要投资于研究与开发和技术改进,提高产品的质量,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形成生产能力来开拓市场。因此,其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借款等筹资方式来取得。 导入期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应该是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负担,进而节约成本,降低经营风险。 该时期的税收筹划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组织形式、注册地点的选择。(1)在组织形式上,中小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法的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企业创造利润则要交企业所得税,将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只需交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要交个人所得税。因此,中小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其有利的组织形式以减少税负。(2)在注册地点的选择上,国家对西部大开发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税负较低的地区作为企业的注册地点,进而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2、经营项目的选择。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如科技进步、技术创新项目,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宣传、文化项目,从事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农、林、牧、渔业项目、软件、集成电路、动漫产业等具有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经营项目。 3、筹资方式的选择。导入期的中小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该时期的中小企业又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应该主要通过外部筹资来满足其资金的不足。虽然向银行借款,利息能够减少一部分税负,但是由于处于导入期,再加上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存在向银行借款难的问题。因此,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项目特点来吸收直接投资或者引入风险投资,这样的筹资方式不需要还本付息,减轻了企业的偿债压力和财务风险,另外,吸收投资或者风险投资能够增加企业的资本,增强企业的实力,并能尽快形成企业的生产能力,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减轻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4、人员的选择。国家税收政策对雇用残疾人员以及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有优惠政策,因此,导入期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企业所从事的经营项目等聘用残疾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来从事其相应的工作,这样既解决了这些特殊人群的就业问题又为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 (二)中小企业成长期的税收筹划 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产品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销售节节攀升,市场扩大,出现需求大于供应的情况,此时产品价格最高,单位产品的净利润也最高,表现为经营活动中大量货币资金回笼。但是,企业的生产能力出现不足,需要向大批量生产转换,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企业仍需要大量追加投资,而仅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可能无法满足所需投资,必须筹集必要的外部资金作为补充。因此,该时期的税收筹划重点应该是在销售、筹资、投资方式上来进行筹划,以减少税收负担。 1、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不同的销售方式税法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可按照折扣后的金额计税;而现金折扣本质上是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其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应全额计税。因此,如果仅从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商业折扣的销售方式优于现金折扣的销售方式。 2、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有权益和债务两种,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在我国受到很多限制,利用留存收益和吸收投资不符合中小企业处于成长期的特点;发行债券一般适用于大公司,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实力不雄厚和竞争力不强,所以也不适合采用商业信用。因此,此阶段的中小企业的筹资方式适合采用向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资金的筹集。根据税法的规定,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中小企业如果选择向银行借款,就有利息抵税的效应,可以减少企业的所得税。税法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因此,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也可以税前扣除,减少企业的所得税。利息和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的金额取决于支付利息的金额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通过二者的比较,即可选出税负较轻的筹资方式。当然,这是仅从税收的角度考虑的。在实际工作中,中小企业还应该综合考虑负债的杠杆效应、综合资金成本、银行是否愿意借款以及融资租赁的租赁费是否高于借款利息等相关的问题,进而做出选择。 3、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1)企业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来减轻税负。首先,根据税法的规定,购置的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的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其次,如果中小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另外,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的投资不但可以减轻税收负担,而且还可以满足企业处于成长期扩大生产规模的要求。(2)企业可以通过对无形资产的投资来减轻税负。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需要进行产品的扩大生产,因此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考虑满足上述条件的无形资产投资,进而减轻企业的税负。 (三)中小企业成熟期的税收筹划 成熟期的中小企业销售额和市场份额、盈利水平都比较稳定,现金流量也比较容易预测,前期进行的投资已经进入投资回收期,获得了一定的投资回报,但是导入期和成长期的外部借入的资金需要进行偿还,以此来保持企业良好的资信程度。另外,此阶段的企业开始把资金投资在其他领域以期望开拓新的成长机会和形成新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并以此创造新的增长机遇。因此,此阶段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是投资领域、投资分回利润的税收筹划。 1、投资领域的税收筹划。税法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属于免税收入,不交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中小企业要认真分析税法的立法精神,在投资决策时仔细权衡,投资那些税法优惠的项目或领域,充分享受税法给予的节税空间。 2、投资分回利润的税收筹划。根据税法的规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可先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照规定补缴所得税。可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直接弥补亏损;弥补后还有亏损的,再用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弥补后有盈余的,不再补税。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应先用税率低的企业分回的利润弥补亏损,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当然,如果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相同,则无论先用哪家企业的分回利润弥补亏损,税负都不变。因此,中小企业可根据投资分回利润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 (四)中小企业衰退期的税收筹划 衰退期的中小企业市场萎缩,产品销售的市场占有率下降,获利能力下降,同时企业为了应付债务不得不大规模收回投资以弥补资金的不足。另外,该阶段的投资机会降低,企业可通过较高的股利支付率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因此,此阶段的经营战略目标重点是防御,控制成本,以求能维持正的现金流量。如果缺乏成本控制的优势,就应采用退却战略,尽早退出。因此,该阶段的税收筹划重点应该是清算的税收筹划。 中小企业在清算期间可以通过改变企业的清算日期来减少清算期间的应税所得额。具体途径是尽量造成亏损,冲减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清算期间的应税所得数额,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另外,除企业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的财产价值外, 资本公积金中的其他项目可从清算所得中扣除。对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发生时计入资本公积,清算时并入清算所得予以课税,这相当于增值部分可以延期纳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创造条件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增值后的财产价值作为折旧计提基础,可以较原来多提折旧,抵减更多的所得税,从而减轻税负。 参考文献: [1]邱玉莲,占寒.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J].科技创业月刊,2008(12):47-48. [2]陈玲.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的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研究[J].财会通讯,2011(10):133-134. [3]王炳成.企业生命周期研究述评[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4):52-55.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