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看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创新
杨春晖 吉林医药学院 摘要: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保障,从公共管理学视角来看,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创新。为此,本文从公共管理学视角出发,探讨了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就如何促进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创新进行了探索,以促进社会组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关键词:公共管理学;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也随之不断发展,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所显露的问题日趋突出。虽然我国也曾多次推进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但一直都没有彻底解决。为了探索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创新之路,本文从公共管理学角度出发,剖析了当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领域所面临的困境,并对其创新途径提出了几点拙见。 一、从公共管理领域看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一)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 政府需要对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进行制定,并明确相应的执行标准,加强管理、监督等工作,该内容被视为社保管理的首要环节;就社保政策、法规管理而言,其主体管理者是各地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在具体管理工作中,通常由中央对基本法进行立法规范,如《劳动法》,再由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细化的法规、细则进行制定,同时,借助于政策、法规等,就所执行过程加以全面、有效的管理、监督。若就公共管理领域来看,这种模式是很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执行模式,对于行政层级的要求极高,严格根据上级进行政策制定,下级执行的原则,是政治、行政相独立的执行模式。 (二)社保基金的管理 主要涉及到社保资金的筹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补助、工伤保险金等的支付,当然,还涉及到社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等内容。对于社会保障资金而言,其管理过程主要涉及的资金通常包括三大部分:政府、社保享受人员、社保享受者所在单位。通常而言,这三方均有权参与到资金使用、管理中来,且出资多的一方管理权限也相对更大一些。但如此操作极易引发一系列弊端,诸如未考虑到社保享受人员的意愿、管理权,侵犯了他们的资金自由运用权、知情权等权力,甚至导致资金管理组织逐步朝着营利性质的商业组织方向发展。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私人、社会等机构的捐赠,所面临的管理危机也不断增大。为此,需要借助于公共管理理念加以解决,如可以构建非营利的组织机构。 (三)关于社保对象的管理 即对享受社会保障的对象所提供的一系列服务等。作为一群复杂、冗杂、庞大的群体,社保对象所从事的是不同的职业,所处阶层也不同,价值观念差异较大。为此,政府主管部门很难根据其行政资源,对社保对象进行有效管理。实质上,这又涉及到了公共管理的相关问题。一方面,政府需要始终做好协调者的角色,借助于其他各种潜在的诸如志愿者、社区机构、行业协会、公会等公共管理人员、组织的帮助。社保管理还涉及到社保机构管理,这也为社保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社保机构管理主要覆盖了机构的设置、运行机制、权责、监督、绩效评价等一系列内容。就公共管理领域来看,也可以划入公共组织管理工作中来,由于此类机构满足公共组织的基本特征,均以追求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而且其各项活动均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加之政治因素、独占性、强制性等特点,因而可以归入公共管理范畴内。 由此可知,我国社保管理体制可以在公共管理范畴内展开研究,当然,也可以从公共管理学视角出发,对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创新路径进行探索。 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公共管理领域下的弊端分析 自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分别经历了建立、调整、破坏、复建、组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成立等多个阶段。当前,国家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于2008年形成,此次改革主要面向的是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但是,十七大所提出的大部制构想依然未实现,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公共管理领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各管理部门产权不清,致使资源管理低效 对于同一保障项目而言,很多是由不同的管理部门分别进行政策制定、管理、实施,因而存在着主管部门多而散、机构庞杂、独立,相互之间缺乏协调、联系等问题,当然,这势必会引发管理中的责任推诿、运作盲目、程序及管理重复等诸多弊端,导致保障基金出现条块壁垒,或存在被划块管理、运营等情况。由于产权不清,导致不同部门在配置管理过程中,交易成本大幅增加,加之管理机构存在着冗员等情况,致使保障资源配置、管理成本高昂,效率却提不上。由于各管理部门产权不清,导致很多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出现了重叠,就社保立法、主管、经办、基金经营、监督等机构而言,无论是在管理范围,还是在管理内容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重合、混乱情况,导致管理上形成了公共领域。最典型是社保无法切实实现监管、经办二者的相互独立,在社会福利、救助管理等环节,始终存在着管办合一的情况,还未构建专门的经办机构。虽构建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各地区也纷纷成立了该机构,但传统社会保障机构并未改变,也未减少该领域的项目管理,更别提构建起新的管理体制了,实质上,此外,社会保险管理、社保所涉及到的社会救济、福利、优抚、安置等一系列内容仍由民政部等代为管理。 (二)社会保障资源管理混乱、效率低 不仅各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产权不清的问题,中央、地方政府之间也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对于当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而言,由于各主管部门均由中央延伸到地方政府,甚至延伸至乡镇一级,因此,中央、地方政府无论是在社保管理方面,还是实施、监督运行方面,均无法做到有效的配合、协作,很多方面都难以分清应由中央管,还是应由地方管,导致公共管理领域出现了真空。对于中央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而言,其同省、市、县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以及基层社保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并不相同,如果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晰,将会导致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公共管理领域出现空洞或重复的环节。由于社会保障管理、实施、监督运行等多方面,中央、地区无法实现有效配合,致使中央管不胜管、地方难以自决,该地方管的中央也管,该中央管的地方也插足。如此导致社会保障资源配置不科学,事务管理无序,管理效率低。 (三)社保基金管理与监督不当 随着国家社会保障覆盖面的逐步扩大,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也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各领域对于社会保障资金需求剧增,对国家财政而言无疑是一项巨大的负担。但是,在当前这样一个分散管理体制下,社会保障资金被多个部门划块管理、运营,导致各层级、保障环节中资金不断分解、消耗,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加之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导致很多资金被挪作他用,甚至被中饱私囊。应注意的是,存在着骗取社保资金的行为。例如,在医疗保险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很多病人骗保的问题,且骗保方式不断翻新。从开始的家庭成员合用老人医保卡以享受大额医疗费用报销,到后来的医药生产企业、医保定点医院集体骗保,很多医保资金就在这种情况下流失不见。 三、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创新途径 为了解决当前公共管理领域社保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诸多弊端,促进社保管理体制的创新,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各级政府应明确自身公共部门的角色 我国应积极借鉴西方国家优秀经验,将各级政府视为公共产品、服务提供者,明确自身公共部门的角色。各级政府应从市场提供产品、服务的意识中走出来,不与民争利,将公共资源投入公共产品及其服务等领域。鉴于当前国家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的逐步拉大,中低层收入群体越来越受关注,为了调整社会、经济格局,应对就业难等压力,解决医疗、教育等多座大山的压迫,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其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而这些是私人部门无法提供的,只有政府方可提供。 (二)促进部门整合,全面推行大部门体制 产权合并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当交易费用大于0时,产权主体之间将存在一定的摩擦,因此,需要对产权进行重新界定,构建社保大部门体制,促进交易费用的内部化,最大化地缩减产权主体之间的摩擦,减少社保资源管理、配置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必要的交易费用。在构建统一的社保大部制之前,需要先明确国家社保基本内涵,这样才能切实推进大部制,实现社会保险、福利、救助、优抚等社会保障的统筹管理。除了推行大部门体制以外,还应注重对产权进行界定、明确,当然,该过程需要以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依据,而非单纯的个体行为,否则不同行为主体在行使自己所认定的财产权利过程中,会因无依据而引发交易成本的大幅提高。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然还未形成完善的体系,而且所制定法律法规多为“软法”,权威性不够,导致执行过程中缺乏坚决性。因此,还应加快推进社保体制社会化、一体化立法,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社保机构、中央、地方等机构的职责、权限,对社保基金筹集模式、渠道、比例等进行明确规定,为推进社保管理创新保驾护航。 (三)疏通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中央、地方的权限 根据科斯定理,明晰产权能够有效地减少不必要的交易费用,因此,在社保资源管理、配置过程中,需要对各个机构之间的责任、工作内容加以明确,确定各社保职能之间的关系及中央、地方的权限,这样才能为我国社保管理体制问题的解决奠定基础。根据当前国家社保管理体制现状,迫切需要疏通社保机构之间的关系,对人力资源与社保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职能进行协调,理顺人社部、财政部、社保司、审计署等所涉及到的社保监督事务,协调好人社部、民政部、卫生部等关于医保有关事务,协调好民政部、教育部福利有关事务等,当然,还应对社保立法、主管、经办、基金经营、监督机构等管理范围进行界定,明晰立法、资金、执行、监督等多环节的关系。 (四)借鉴公共管理策略,促进社保管理体制创新 一方面,应推行战略管理。着眼长远,把握总体谋略与经验,采用灵活多变的方法。具体来看,要求社保各管理部门应全面推行战略管理,着力构建完善的社保体制,着力完善社保公共政策,增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社保管理体制绩效管理。为了促进公平,必须注重社保管理的效率。绩效管理可以对社保管理体制绩效进行全面监控、测量、评价,借助于公共部门绩效评价指标,找出管理中的问题、不足,明确社保基金是否浪费、流失,继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使社保覆盖更多群众。此外,应注重全面发挥社会组织,包括营利性、非营利性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减少管理成本,促进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障管理的社会化是其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但是,必须明确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组织的管理者这一角色。社会保障服务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体系庞大,因此,存在很多方面政府无法做好,此时可以借助于私营企业、社会机构等的帮助,当然,对于多数部分除了政府以外其他社会组织很难胜任,因此,政府部门依然是社会保障管理者及服务的提供者。 一言以概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诸如失业、就业难、贫富分化、养老保险、工伤事故等问题都极大地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进步,必须解决好国家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本文从公共管理学视角出发,对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创新进行了探索。 参考文献: [1]蓝剑平.公共行政精神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完善[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0, 21 (01) : 1230 - 1234. [2]刘发志, 徐瑞祥, 陈嵌, 刘泉.3000亿能建社会保障体系吗? ——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N].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0–08–22, 115 - 118. [3]岳宗福. 新中国 60 年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的变迁[J].安徽史学, 2011, 15 (05) : 227 - 233. [4]林瑜胜.论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J].山东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版), 2011,23 (09) : 336 - 340. [5]鲁宾,李军.以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 23 (11) : 224 - 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