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视阈中政府治理方式的绿色化
张菲菲 张莹云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21世纪是绿色的世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样也将立足于绿色化的发展路径。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主体,努力推进政府治理方式的绿色化对于更好地完善国家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政府治理方式的绿色化离不开治理理念、治理实践以及保障建设这三个维度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政府;绿色化 2015年3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协调共同发展,再到10月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文简称《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化、绿色发展理念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绿色一词也早已远远超出了它过去的简单含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样也离不开绿色发展理念,本文试从国家治理体系的视野探讨政府治理方式绿色化的问题。 一、政府治理方式绿色化问题的提出 绿色、绿色化、绿色发展,预示着未来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生产方式的绿色化、生活方式的绿色化、价值观念的绿色化,同时也离不开治理方式的绿色化。 (一)绿色化的概念 绿色化一词从过去发展到现在,学界对其具体含义一直存在争议,只有明确了绿色化的科学内涵,才能为下文探讨国家治理方式绿色化奠定理论基础。 对于绿色化的科学含义,目前学界并未给出定论。《南方日报》曾特邀一批专家研究解读“绿色化”的科学内涵,其中有观点认为绿色化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解绿色化这一概念时要尤其把握好绿色化与新常态、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的关系。也有观点认为绿色化的提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具体的实践路径,它不仅包含有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内容,还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价值内涵。除此之外,中国人民大学张云飞教授在绿色化的概念上也作了更深入的研究,他认为绿色化不是仅仅指植树造林等绿化活动,还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从国家发展战略的角度看,绿色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化;从国家发展的目标来看,绿色化就是要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从哲学实质来看,绿色化就是要在科学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综上可见,我们看到多数学者都认为绿色化的含义已不再是简单的指代绿化活动,而是在原有内涵上赋予其更多的象征意义,尤其是浸染了价值观的底色,但对于绿色化概念中具体包含的内容则尚未达成一致。笔者认为,绿色化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内涵。从理论基础上说,绿色化是立足于科学认识自然社会发展规律,并与中国天人合一传统文化相契合的一种价值理念,从实践上说,绿色化归根结底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它是指社会主体在这种价值理念的指导下实现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的一个转变过程。 (二)治理方式绿色化的发展契机 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它们作为“十三五”期间中国发展的重要思想指导,贯穿于全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的方方面面。 习近平书记曾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阐明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本含义。他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因此,党领导下的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主体,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建设的职责,探讨政府治理方式的绿色化则成为今后现代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政府治理方式绿色化的实现路径 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绿色化,离不开治理理念的绿色化、治理实践的绿色化以及体制保障建设这三个维度的共同发展。 (一)政府治理理念的绿色化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是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事务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目的和原则,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绿色化的治理理念立足于科学认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并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理念相契合。具体地说,在治理理念上,政府应该摒弃唯GDP是从的错误观念,而应当在保持中高速发展的条件下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近期,中共中央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倡导的“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五大基本理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科学发展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这五大发展理念不仅是接下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思想指导,同时也是新时期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绿色化的理论基础。 (二)政府治理实践的绿色化 政府治理方式的绿色化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过程。政府作为治理主体,发挥各项职能时不仅需要有绿色化的治理理念,更要有具体可行的绿色实践。政府治理实践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处理好党与政府、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1、正确处理好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但并不意味着党要包办所有事务,党与政府只有在相对平衡的范围内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才能真正巩固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政关系一直是国内讨论不断的问题,党政完全合一的体制不仅会削弱政府的权威,更会削弱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党政完全分开对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来说也是十分冒险的,容易造成各部门难以协调、运行紊乱,最终影响了整个国家的治理体系。从以往的政治实践来看,和谐高效的党政关系应当是党政职能适当分开,并且维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动态范围内相互合作的状态。 具体地说,党首先要做好大政方针的制定,例如党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关于今后几年发展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导纲要,其次,党应当从思想和组织上细微贯彻其执政理念,政府在这过程中,要主动承担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具体职能的责任。在党政相互合作的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党全权包办了政府所有工作的现象,或是重复以往给政府划定单一的GDP指标等。党对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应该根据多方面的指标来衡量,政府在中央政治理念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建设,落实部门具体责任,避免再次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状况。 2、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近些年来,中国生态问题所见证的不单是市场经济的逐利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GDP指标激励下政府权力的扭曲和失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能否协调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着政府治理方式所产生的现实效果。 可见,市场和政府都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市场不能完全离开政府,政府也做不到绝对的替代市场,二者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领域是相辅相成的。 市场调节有它自身的局限性,像生态环境这样的社会公共领域正是市场调节不够灵敏的区域,它就需要政府的强制力颁布制定具体相关的条例及一系列政策支持,即在需要政府的地方,政府就应该出来管,并且要管好。一方面,政府通过行政权干预“外部不经济”行为,确保生态管理职能的切实履行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另一方面,通过修复生态工程,发展绿色经济,带动就业,保障人居需求,促进经济健康长久发展。 总的来说,政府在未来的治理实践过程中,要将绿色化的发展理念融入治理实践,科学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不同角色,协调处理好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从而释放政府和市场应有的活力。 3、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四川什邡群体性事件中,很多市民聚集政府门口要求停止建设钼铜项目,后引发激烈冲突,甚至出现了暴力执法的现象,造成多名群众受伤。再例如江苏启东的造纸厂事件,群众游行示威,呼吁抵制王子造纸厂排放工业废水到启东附近海域。这些针对环境问题的群众运动,反映了群众越来越注重生活环境的品质及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还需要关注社会问题,包括社会个人、非政府组织、社区等。 对于当前频繁发生的社会群体性事件,首先,政府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维护公民对环境的知情权、在第一步上让民众感受到政府服务人民的心意,努力构建政府与民众的信任基础。其次,政府自身应执行严格的生态审批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或“区域限批”。再者,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政府应避免简单地暴力镇压,而是摆正姿态,通过合理的对话机制实现有理有据地同群众沟通协商,避免此类事件恶化发展。最后,政府要完善环境法治条例,鼓励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以适应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绿色实践及其影响也不容忽视。国际上许多绿色组织是非政府组织,它们在提高公民环保意识、防治污染、倡导绿色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国内一些著名的绿色组织如自然之友、地球村等,政府应该持科学正确的态度对待它们,毕竟政府不是无所不能的,在某些领域仍然是需要这些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维护社会的共同利益。政府可以尝试公私合作,完善相关组织管理条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共同参与国家治理中,实现政府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三)政府治理方式绿色化的保障建设 政府治理方式的绿色化离不开体制建设和法治保障。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配套的体制机制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各方面进一步发展;法治作为协调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也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目前,中国绿色经济发展还存在诸如财政体制不适合保护生态环境,绿色法规、政策不配套,部门职能交叉或权责不明等问题。因此,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应当理顺其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绿色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这包括培育绿色产业,发展新型制造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清洁生产技术等;完善绿色经济科技投入激励机制,调整相关产品结构,发展绿色经济产业组织;提供财税优惠,完善制度保障环境建设等内容。 在具体实践中,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上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缺乏对污染的全面控制和资源整体保护,造成了各部门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而法治是推进治理方式绿色化的关键一招,2015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标志着我国生态立法严格化走向新的征程。政府应当把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有效措施、治理经验上升为法律,使绿色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清理修订现行法律规范中不适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再者,政府还应当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惩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结语 21世纪是绿色的世纪,绿色发展理念将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价值理念。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尽管当前的治理方式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在治理实践中注意处理好党与政府、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强政府治理的保障建设,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绿色化定将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陈建成、张玉静.绿色行政[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2]张云飞.“绿色化”的哲学指向[J].学习时报,2015(5) [3]绿色化:与“新四化”协同推进的重大战略任务[J].南方日报,2015(2) [4]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Z].新华网,2015(5) [5]十三五规划建议发布[Z].新华网,201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