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分析——以武汉市为例
朱颖 骆安婷 于颖 吴琼 华中师范大学 摘要:国家角度看,环保企业在环境保护,保持经济增长速度,扩大就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角度看,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减少开支,降低成本,从而扩大企业规模,优化企业结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笔者以问卷调查为主,访谈为辅的方式,对武汉市近50家环保企业进行调查,量化分析环保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改进的意见。 关键词: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 一、引言 《节约能源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该条是对我国产业政策和省级以上政府加强节能工作、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制度设计。我国工业特别是高耗能的重化工业发展过快、比重过高,带动了能源消耗的强劲增长。因此,这对促进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的发展,从整体上、宏观上、根本上减少能源消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税收优惠在促进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作用 利用税收优惠促进环境资源保护主要表现在:第一,通过对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技术转让收入的减免税、引进高新环保技术的优惠等鼓励企业进行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研究与开发活动;第二,通过对回收利用项目的减免税鼓励企业实行废弃物的再利用;第三,通过对环保投资退税、允许环保设备加速折旧等措施促进对环保、资源的投资;第四,通过优惠税率鼓励有利于环境资源保护的产品的生产、消费。 三、武汉市现状 (一)税收收入现状 武汉国税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税收入达632.18亿元,同比增长13.61%,高于全国8.6%、全省11.4%的国税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收入总量首次进入副省级城市五强,继续保持中部省会城市第一。 (二)节能减排现状: 第一,我市重点产品单耗水平总体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半年,我市主要耗能工业企业重点监测的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等7项产品单耗指标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有4项产品单耗水平低于国家平均水平,1项持平,2项略高。 第二,重点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趋于平稳。上半年,我市主要耗能工业企业监测的12项产品单耗指标中,有6项产品单耗水平较上年下降,下降面达50%,有4项基本持平,2项上升,总体水平趋于平稳。第三,过半数单位产品电耗下降。上半年,我市重点监测的10项单位产品电耗指标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6项下降,下降面达60%。下降的主要原因我市近年来加快推广高效电机、推进电机系统节能改造。2014年,全市推广、淘汰电机及系统改造28.14万千瓦,完成高效电机及其系统节能改造1024台,改造投资近亿元,年节能量达3.29万吨标煤。第四,高耗能行业单耗指标有升有降。上半年,我市高耗能行业中,有2项指标下降,另有5项指标同比上升。 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设计上存在的问题 政策设计上,企业在享受的节能环保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中遇到的问题有: 1、申报条件和认定内容不合理——大多数认为过严以及认定对象不够清晰;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92.59%以上的企业反映存在申报条件和认定内容不合理问题,其中87.03%的企业觉得申报条件过严,而只有10%不到认为过宽,有44.44%的企业比较不赞同过宽的,而46%的企业认为过宽情况一般;有81.48%的企业认为认定对象不够清晰。相关部门执行政策时,都是根据有关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条文认定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审核,然而往往法律条文制定并非能全面结合现实情况,而且法律条文撰写也不能全面的呈现各种满足政策优惠的情况。因此政策本身的局限性与执行部门的过于严格化使得很多企业生产本身具有环保作用,却没有得到相应的优惠,显然这不仅不利于鼓励企业,还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寻找其他更节省成本的方法(很有可能对环境不利的方法)来进行生产。 2、申报和认定程序不合理——主要是审核时间规定较长,部分存在材料清单不够清晰;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85.18%的企业反映存在申报和认定程序不合理问题,其中92.6%的企业反映审核时间规定较长,59.26%的企业认为存在材料清单不够清晰,而29.63%则认为材料清单不够清晰情况一般。由于政策执行部门中申报和认定的程序过于繁琐,审核时间长,材料清单不够清晰,使得企业在申报优惠政策过程中耗用较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甚至有时得不偿失。 3、监督管理不合理——部分认为存在多头监管,协调不力;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46.3%的企业认为存在监督管理不合理情况,其中有42.59%的企业反映存在多头监管,协调不力问题的情况,而51.85%的企业认为该情况一般。结果显示,部分企业认为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设计上存在监督管理不合理问题。我们主要调查的是关于多头监管,协调不力问题的情况,发现其并不明显,因此主要还存在监督管理不合理的问题。 4、优惠规定存在问题——主要是优惠力度不够,也有部分认为优惠目录不清晰;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88.89%的企业反映优惠规定存在问题,其中90%以上的企业反映优惠力度不够,75.93%认为优惠目录不清晰,而22.22%认为优惠目录不清晰情况一般。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得到一定的优惠,从而激励它为保护环境做一定的贡献。然而,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企业认为优惠力度不够,部分认为优惠目录不清晰。企业申报政策优惠的成本较高与优惠力度较低往往会让企业放弃申请,这样一些优惠政策便成了纸上之谈,并没有真正受惠于符合条件的企业。 5、罚则存在问题——小部分认为界定违反规定行为不清晰、惩罚力度较低;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25.92%的企业反映罚则存在问题,而72.22%则认为该情况一般。其中认为存在界定违反规定行为不清晰、惩罚力度较低等问题分别占29.63%和14.81%,而66.67%和77.78%的企业则认为一般。 以上这些关于政策设计上的问题中,最突出的是申报条件和认定内容不合理,占92.59%;较突出的是申报和认定程序不合理以及优惠规定存在问题,分别占85.18%和88.89%;其次是大部分认为政策设计上还存在其他的问题,占70.37%;接下来是监督管理不合理问题,为46.3%;最后是罚则存在问题,为25.92%。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执行程序——不清晰,缺少依照执行的细则文件;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64.81%的企业反映存在执行程序不清晰,缺少依照执行的细则文件等问题,而29.63%的企业则认为一般。 结果显示,我国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程序清晰度和相应文件方面没有做好,仍然有部分企业不清楚具体的执行程序,没有相关的文件细则进行对照。这不仅浪费企业申报的时间,也浪费相关执行部门的精力。要提高办事效率,必须把相关的硬件与软件做好,程序明了,相应的文件细则完整。 2、执行成本——优惠额度甚至难以弥补执行成本;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70.37%的企业反映存在执行成本——优惠额度甚至难以弥补执行成本等问题,而25.93%的企业则认为一般。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企业反映优惠政策执行成本是比较高的,甚至有时候优惠额度难以弥补执行成本。现实情况中,很多企业为了申报税收优惠不仅需要花费很多精力了解清楚各种优惠条目与认定条件,且在申报过程中还会因为相关程序繁琐与不明晰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有时候还是无法成功申报。这样一来,优惠额度不高于执行成本过高往往会使企业放弃申报。因此,一些政策便没有达到优惠的作用。 3、企业内部管理问题——主要是存在领导不够重视的问题,部分认为部门职责不清;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仅33.33%的企业反映存在企业内部管理领导不够重视问题,而53.7%的企业则认为一般,认为存在部门职责不清问题为14.81%,而74.07%的企业则认为一般。结果显示,仍有一小部分企业反映企业内部管理部门领导不够重视相关的环保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和关注不多,显然就不会让相应的政策发挥优惠作用。当然,也可能存在一些企业部门职能不清晰的情况,使得优惠政策难以真正被关注、了解并执行。 4、政府部门办事人员问题——耗时较长问题,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佳; 研究发现,调查的企业中90.75%的企业反映存在政府部门办事人员耗时长问题;90.74%的企业认为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佳问题,而只有极少数的企业则认为一般或不赞同。其实,不管是在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部门,其他很多的政府部门都会存在政府部门办事人员问题——耗时较长,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佳等。其中,耗时长反映更明显,这涉及到政府部门办事人员个人素质问题以及相关程序与文件细则不完整不清晰等问题。而政府部门办事人员的素质又会影响到该服务意识和态度,从而影响政策执行的效率。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办事人员素质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影响也很大,这个问题亟待改进。 以上关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中,最突出的是政府部门办事人员问题——耗时较长,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佳等,分别占90.75%和90.74%;其次比较突出的是执行程序——不清晰,缺少依照执行的细则文件和执行成本——优惠额度甚至难以弥补执行成本,分别为64.81%和70.37%;最后有少部分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占33.33%。 五、解决措施 (一)政策设计方面 1、申报和认定改进——明确材料清单 在申报及认定层面上,明确材料清单是需要一定改进的。过往进行材料申报及认定时,由于可申报项目的不明确性,企业无法得知详细的可申报项目,在申请时可能漏报某些材料,从而带来一定的机会成本;政府从事认定工作的部门也可能会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来判定申报材料是否可通过。通过法律条文,罗列各优惠项目,明确材料清单,使企业以及政府更加有效率地完成申报及认定阶段的工作。 2、监管改进——避免多头管理,做好分工和协调工作 “执法必严”的前提必定是建立在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因此,应当实现监管方面各部门的协调分工与合作,在最大程度上重塑法律的威严性以及警示作用,以此为申报认定流程的严谨性提供保障。 3、罚则改进——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重罚 以往对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弄虚作假行为并未建立良好的惩罚机制,致使企业或者政府人员因此“铤而走险”,在政策的申报认定等方面中出现违规行为,这种现象如若不加以遏制,对于社会资源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二)政策执行层面的改进 1、政府改进方面 第一,改善政府工作人员的办事态度。认真积极向上的政府办公人员,不仅能够提高自身办事效率,而且让企业前往政府机关处理事务时更加轻松愉悦,双方可能因此拥有更深一步的交流,也能对对方立场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及理解;第二,推行电子化,提供便捷度。由于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互联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申报程序来说,推行简便快捷的电子化无疑是一个良好的改进方法。通过网络的实时性与便捷性,极短时间内便可完成申报过程,免去了企业投递材料一遍又一遍前往政府机关的时间,最大程度上压缩了申请时长,为企业提供便利。 2、企业组织职能改进 第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特别领导小组可以将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作为重点研究对象,积极敏感地迎接政府的每一条税收优惠相关政策,并从中寻求能使企业成本最小化的相关条令;第二,配备充足的经费。企业方面应当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方面投入足够资金,鼓励税收人员参与到研究政策过程中来,最大程度上激发相关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外在激励拉动内在激励,为企业税收研究人员工作效益的最大化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武汉统计年鉴,2014 [2]2015年上半年武汉市国税局税收基本情况.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3]上半年我市单位产品能耗总体呈现良好势态.武汉市统计局. [4]魏建明.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应用(2012年版).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2-09 [5]徐壮,赵旭东.节能法制与政策制度(上).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