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对PPP模式中融资机构角色的思考
董夫栋 刘思洋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新常态下,PPP模式井喷式发展,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社会投资人,或是财务投资人(多数为融资机构),其各自的角色都发生了不同程度上的变化。无论是从哪个角度,都应尽量将其作用发挥到极致,尤其是融资机构这个金融桥梁,将发挥更加深入、全面、政策调整的作用。本文将从一个社会投资人的角度谈一谈对融资机构角色的思考。 关键词:新常态 PPP模式 融资 角色 “新常态”一词是习近平主席2014年5月考察河南的行程中首次提及的,所谓“新”就是“有异于旧质”;“常态”就是时常发生的状态。中国经济已走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期,目前正在走入一个新的常态化的新阶段。新常态下,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入社会资本破解地方投融资难题,PPP模式逐步转到了公众视线。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加快推进PPP项目的实施,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文件,使各地PPP项目的落地正式进入实操阶段,为社会资本提供了广泛的活动空间,各融资机构也跃跃欲试,以期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一展拳脚,下面结合个人思考重点就PPP模式中金融机构扮演的角色、业务方向等方面谈一谈个人认识及想法。 一、PPP模式常态化的核心背景及主要作用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逐渐深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与地方政府捉襟见肘的财政收入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突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融资难题是当前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要求大力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其核心背景及主要作用如下: 第一,基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的走势背景,中国经济的发展还要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投资带动,在当前房地产投资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基础设施投资需求相对加强。 第二,中国新型城镇化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极大空间,尤其是中西部地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需求量较大。 第三,PPP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工具,可缓解政府债务压力,同时可加快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消化过剩产能等。 第四,PPP模式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本,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其中,提高社会资本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其在不规范运作模式下的相应风险。 二、PPP模式中各个角色责任及定位
PPP模式中涉及多个参与主体,其中以地方政府部门(含地方平台公司)、社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为主,参与主体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职能,并分别关注自身的重心及利益点。 地方政府要求在可承受成本范围内,短时间内让尽量多的项目实施并发挥其功能;社会投资人要求在获得一定利润的情况下,能承担自身的核心业务,达到保产值、保增长的目的;财务投资人要求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况下,追求尽量高的资金效益。其各方主要责任及定位如下: 表1 PPP模式下主要合作方的责任及定位
综上,项目各参与主体对自身的角色及定位要有清晰的认识,同时考虑其他参与方的需求,如此才能齐心合作,推动PPP具体落地,助推经济发展。 三、PPP模式中融资机构的重要作用
融资机构在PPP模式中多数在扮演财务投资人的角色,是该模式中不可或缺的参与方。从财务角度讲融资机构是一个资金提供方,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提供资金;另外一个角度,融资机构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它将外部资金聚集,并将资金用于PPP模式中的项目建设及运营。 根据目前推广PPP模式(狭义)的特点,地方政府在业务链条上参与程度向后延伸,相比广义上的PPP(如BOT、TOT、BOO等),地方政府逐渐参与项目的建设及运营过程的监管;社会投资人在业务链条上参与程度向前延伸,社会投资人开始参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及产业定位研究等,可以说是多方互相融合的程度进一步加深。财务投资人作为PPP模式中的参与者其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关注的重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分析方面 PPP模式中财务投资人更加重视分析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因为自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以来,政府偿债责任较以前更为规范;随着财务投资人参与项目投资建设程度的加深,其对项目本身的评判也逐渐强化,更注重项目物有所值的判断。 2、偿债主体方面 PPP模式中偿债主体重点向社会投资人及政府机构转移,而之前多数项目的偿债主体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和社会投资人。因此融资机构对融资项目前期调研、过程控制及融资费用也都会发生一定变化。 3、融资方式方面 PPP模式中财务投资人提供的融资方式更加多样化,之前融资模式主要是以传统信贷、股权融资(明股实债为主)、债券等。目前推广的PPP模式,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基金等融资方式将会成为重点,主要解决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存量资产闲置、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狭窄等问题。融资机构的角色需要不断转化,由之前短期投资逐渐向项目参与者、过程监管者、投资主体及项目全周期参与等方向过渡。 4、融资费用方面 伴随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及立法制度的逐步健全,社会投资人及地方政府可承受的融资成本将很难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形,财务投资人所获取的融资收益也就相对平稳。加之利率市场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以把控风险为基础,融资费用为关键点的竞争局面将逐步来临。 四、如何发挥融资机构的优势以解决PPP项目融资问题
首先考虑PPP模式中融资机构是以何种身份介入,是股权还是债权;融资担保主体是地方政府还是社会投资人。如何来发挥、利用融资机构的优势值得我们思考,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即要想充分发挥融资机构的作用,首先要了解融资机构存在的意义及目的。对融资机构而言,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况下,逐利是它的目的。可考虑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释放融资机构的能量,使其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 1、前期引入融资机构,准确衡量政府财政实力 作为社会投资人,此前大多数投资项目是从地方政府获得项目(中标或签订协议)后,才引入融资机构开展融资工作,如此,一是融资机构介入晚,融资审批时间长,影响资金使用需求;二是社会投资人了解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的方式相对单一,增加了项目投资风险;三是融资机构更侧重分析社会投资人的还款能力,对社会投资人提供的增信措施要求较高。 若融资机构在投资项目跟踪前期介入,其将倾向关注项目本身的盈利水平以及政府的财政实力等方面,且资金筹备时间充裕。同时也通过提前邀请融资机构介入,对地方财政实力等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有效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2、适当让渡收益,加快资金周转速度、释放担保额度 社会投资人追求在获得合理收益的情况下,能够更多的承担自身核心业务,达到保产值、保增长的目的,其关键还是后者。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社会投资人可与地方政府、财务投资人协商,由财务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投资责任,免除社会投资人的担保责任,或通过债权、股权转让等方式由融资机构提前接盘,从而达到加快社会投资人资金周转速度及释放担保的目的,此情况下可让渡一定的投资收益。 3、变换角色,提高融资机构主动性 建议鼓励融资机构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或作为直接投资人的方式全方位介入项目前期跟踪、过程建设及运营管理,转变以往单一的资金提供方角色。如此融资机构既能深层次了解项目和政府偿债能力,提高参与项目的主动性,降低资金风险,又能实现较常规债务融资更高的收益。 五、PPP模式中社会投资人及融资机构之间的配合
在PPP模式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中,政府机构、社会投资人(即建筑企业)与融资机构构成一个小循环或者称之为一个系统,而政府机构作为PPP模式的牵头方,参与方式及政策支持相对固定,所以要想真正提高该模式的效率主要看社会投资人与融资机构如何创新合作,也就是抓住PPP模式的核心——解决项目融资问题。社会投资人作为项目融资牵头方重点承担建设期的融资职责,如果需要提供融资增信措施,可明确具体的时间,项目进入特许经营期之后社会投资人可逐渐退出;财务投资人参与项目整个周期的融资事宜,但重点要考虑项目特许经营期的融资服务,并建议承担一定的融资义务及风险,同时也可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相关资源。两者一定要各有侧重,坚持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结论:我们所生活的每一个环境都是一个生态系统,企业、机构、甚至每一个自然人都是其中的一个元素,元素之间可以形成多种组合,每变换一种组合方式,各元素的价值和担任的角色都会发生变化,就像PPP模式中的社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而每一个元素都希望自身价值发挥的淋漓尽致,共同铸造中国梦。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浅显认识及思考,希望能够丰富新常态下对基础设施建筑行业PPP模式的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