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控制之我见
2014-01-28 00:48 来源:xdsyzzs.com 发布:师伟丽 阅读:次
师伟丽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摘要: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拉动了我国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同时也圆了许多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梦。但随之而来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性也正日益显现。如不及时加以防范和化解,将直接影响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还会直接损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研究我国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和防范途径,其意义是深远而重大的。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信贷风险 一、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控制的重要性 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处于规模扩张和高速发展时期,从每年国家审计情况看,其背后还存在许多问题,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管理目前仍然存在许多风险隐患。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风险内部管理上,提出一系列管理防范方法,具有很强的现实作用。首先,研究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控制,对于促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保证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安全,就是保证城镇住房制度改顺利深入开展,就是维护社会广大职工住房稳定。其次,研究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控制,对于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生命力和影响力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能在保证安全前提下,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将对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发挥重要作用。最后,研究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控制,对于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范日常业务运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日常三大业务归集、提取、个贷中,归集和提取业务已经形成了常态发展之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大多集中在公积金个贷及个贷风险的控制上。 二、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的具体表现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的贷款风险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承担的贷款风险包括,来自借款职工的欺诈风险、违约风险、担保风险,以及来自外部环境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其中,欺诈、违约、担保风险是因为职工的行为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的风险;政策、法律风险是外部因素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的风险。 (二)职工承担的贷款风险 职工承担的贷款风险包括:贷款规模不合理造成的风险,存贷不对称造成的风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运作问题造成的风险。前面所提到的欺诈、违约、担保、政策、法律风险,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既不是有财政支持的政府机构、也不是有独立法人资产的金融机构的性质,最终导致风险的承担者还是职工。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运作风险。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既不是有财政支持的政府机构,也不是有独立法人资产的金融机构。我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义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这样的机构性质,导致中心无力承担任何风险。因为,按照现代金融理论,资本金的存在是金融企业创立和营运的基本条件,法人的独立资产是经营者承担负债风险的担保性资金。而中心没有资本金,用来贷款的资金都是职工存在中心的负债。一旦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中心无产可破,破的将是广大缴交公积金职工的资产。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因为中心这种机构性质给职工带来风险 三、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控制措施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保险制度 一是设立财产保险。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发放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均要求借款人投保财产保险,但保险的具体内容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抵押物的房产须投保火灾保险以及其他任何可能造成抵押房产价值灭失的意外损失险,才能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拥有的抵押权得到价值保全。二是设立失业特别附加险。这种保险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寿险的附加条款,其被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期限与主险相同,保险人只保障被保险人被解雇而造成的失业。三是设立违约保险。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保险是在贷款房价比超过一定额度时,由借款人向保险公司购买违约保险,保险公司为其作偿还贷款的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利息和贷款期限等方面给借款人以一定的优惠,其主要作用是降低由于贷款房价比过高造成的信贷风险,降低借款人的首付款比例。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担保制度 一是组建政策性的担保机构。该机构担保基金可以考虑以政府的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及金融投资机构入股方式组建运作,并且最终以政府信用为担保,以体现担保机构为“政策性”机构。政府应当对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进行宏观指导并加强管理,同时应当采用“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经营中尽量避免和防止过多行政干预。二是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构的担保信用和风险承受力,担保机构应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担保业务的进展,按比例逐步提取准备金,用于冲抵代偿支出和弥补呆账、坏账损失。三是 建立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个人资信评估制度,强化国民信用观念,并以个人信用等级作为确定是否贷款和担保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推行我国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证券化 一是选择合适的管理中心作为发起人。选择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规模比较大、风险控制机制比较完善、抵押贷款操作比较规范的省市机构进行试点。二是完善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一级市场。实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证券化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建立要以完善的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为基础。三是组建专门的住房公积金抵押证券公司。根据其性质与职能,从我国国情出发,应由政府出资设立官方的住房公积金抵押证券公司。四是要推出不同品种的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证券。发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证券在我国作为新生事物,发行者要逐步积累经验,投资者对其也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五是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证券化不仅必须具备一定的内部条件,而且需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保证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住房公积金条例》(2002年修订版) [2]黄迟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防范初探.住房公积金决策参考,2011(1) [3]徐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经济导报,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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