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型企业IPO上市现状及建议
王方艺 瓦房店市高级中学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了蓬勃的发展,为了能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积极鼓励并扶持中小型企业进一步发展,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完善。但同时在发展过程中,融资困难、缺乏管理能力、经营规模小等因素成为中小企业的绊脚石。直接IPO上市能够一定程度改善这些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对IPO上市的概念阐述以及中小企业IPO上市现状进行具体分析,为日后中小型企业的IPO上市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IPO;现状及建议 一、研究背景 近几年来,在我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情况下,我国给予中小型企业许多政策优惠,鼓励创新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但我国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着长期资金匮乏的问题,而导致出现“麦克米伦缺口”,单靠企业自有资本无法填补企业的资金漏洞,所以融资是必不可少的。但由于对中小型企业投资风险较高,而利益又与风险不平衡,导致银行对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信任度较低,投资态度较为冷淡。所以,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对于许多中小型企业来说行不通,因而近些年来,IPO上市在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中出现了“井喷”现象。众多IPO上市的中小型企业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对于IPO上市监管体系并没有成熟,所以IPO上市给经济市场和投资者本身带来了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应宏观分析我国IPO上市的中小型企业的现状,并提出应对方法。 二、IPO上市概念介绍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一旦首次公开上市之后,上市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一)上市流程 第一步是改制环节,即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先由改制小组与相关机构协商工作,并拟定改制方案;再由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近几年来的账目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公司没有财务漏洞;最后由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咨询。 第二步是辅导环节。即通过相应的证券公司规范公司的内部结构,分为教授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梳理公司内部成员关系两部分。 第三步是审核环节。包括材料受理分发环节,见面会环节,审核环节,反馈会环节,初审会环节,发审会环节,封卷环节,会后事项环节,以及核准发行环节。整个流程对于企业审核十分复杂且严格,要求较高,一般需要2-3年的时间。 最后一步则是股票发行环节。审核环节通过之后,公司则可公开招股说明书,在市面上公开发售股票。 (二)上市优缺点 IPO上市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美国首次出现,当时美国正经历互联网泡沫。当时美国通过这种上市方式,使一时处于低谷的经济状况获得很大改善,很多创始人在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富翁,同时雇员也通过认股权赚取了一定收入。IPO于1997年正式引入我国,其主要优点在于募集的资金量大,同时兼备流动性强、广告效应提高公司知名度、完善企业制度等多方面优点,而弊病在于使公司审计成本增加,易于被券商炒作等。 (三)上市条件 上市渠道有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三个市场可供选择。三种市场上市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业务独立,资产完整,运作规范,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因素;公司股份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其中25%以上的资产已被允许在市面上流通交易。 而主板与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又存在着一些差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在主体资格方面,创业板在主业和实际控制人变化等方面的要求低于主板和中小板,但由于对其创新性要求较高,只限于经营一种主业。在规范运行方面,创业板强化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和要求。在财务指标方面,由于对创业板的创新性以及未来可发展空间要求较高,对其无形资产的要求不是很高,财务指标要求较低。在募集资金运用方面,创业板企业审核过程中不需要征求发改委意见。因此,无论哪种上市方式,IPO上市对企业的各个方面的高门槛也使许多企业望之却步。 未来发展道路宽阔,创新性较高,市场领域极少人涉足,并已经获得一定利润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即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选择创业板市场,例如东方财富、长城集团;而少部分即将或已进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强、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企业则选择了中小板市场,例如苏泊尔、报喜鸟、姚记扑克。但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在这三类市场上市要求高、考核周期长、发行难度大都是阻碍其上市的因素。 (四)上市目的 1.新的融资渠道 上市融入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需归还本金,因此,通过IPO上市可以大幅度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而且可以在短时间内募集大量资金,也是原有资本退出的一种渠道。 2.规范治理结构 直接IPO上市要求企业有一定的规模体系,要求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规范治理。在IPO上市的过程中,律师会为企业拟定相关制度,保荐人为公司拟定股票定价、撰写招股书草稿、规划企业日后展战略,因此企业的治理结构会更加规范。 3.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IPO上市具有很强的品牌传播效应,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知名度,使公司为社会熟知,从而达到更容易吸引新客户和供应商的目的。 三、境内外IPO上市对比 (一)融资金额 在融资金额方面,境外IPO公司的能力要远高于境内IPO公司。调查显示, 2017年在美国IPO上市的公司共计融资395亿美元,而在境内IPO上市仅仅融资111亿美元。 (二)行业分布 行业分布方面,境内中小板上市公司涉及制造业、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贸易、建筑业、社会服务等13个行业。其中信息技术类中小企业57家,占8.82%,处于所有行业第二位;创业板上市公司则涉及制造业、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贸易、建筑业、社会服务等9个领域。而境外上市以互联网企业、IT类企业等信息技术类企业为主,高达70%的比例。 (三)上市数量 从上市数量方面来说,境内IPO上市的中小型企业稍多于境外,但境内IPO上市的企业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自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在2006年进行大幅度调整以来,经济形势十分适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近些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创新性企业的发展,以此带动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热情。在政策支持下,预计未来几年内,境内上市数量较高的态势不会出现很大变化,境内上市的中小企业数量将会远超与境外上市。 总的来说,境内上市的优势在于境内上市企业对本国企业发展环境较为熟悉,可以灵活感知并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然而,境内上市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例如,境内市场的不成熟发展导致了许多不可预测的问题,除此之外法规制度不健全、市场活跃度不高、投资者理论知识不丰富且缺乏理性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境外上市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就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来说,由于建立时间较早,监管体系和制度维护体系已经趋于成熟化,使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筹措机会。同时也加大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境外上市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汇率变动无法预测,境外政治状况不稳定,以及时差、文化、语言等潜在因素都是境外IPO上市的绊脚石。 四、我国IPO上市的中小型企业现状及发展建议 (一)发展环境及现状 中小型企业具有组织结构简单,多为股份私有制的家族企业的特点,但同时由于企业规模小,产生了治理结构不清晰、分工不明确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中小型企业选择IPO上市,来规范治理结构。 国家近些年来注重科技创新,而中小型企业作为新兴产业,恰恰具备创新性高的特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鼓励中小型企业IPO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于2006年修改,明确规定了中小型企业的上市标准,对企业无形资产做出明确要求,将许多不合格企业拒之门外,规避了滥竽充数的现象,提高了中小型企业平均水准。《办法》还取消了企业上市的辅导环节中对辅导时间等方面的硬性要求,减少企业上市流程的时间,为更多创新性企业敞开大门。《公司法》、《证券法》在2006年修改后,取消了诸多企业转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繁琐流程,节省了企业上市时间,提高企业上市效率;并且取消了两次发售股票之间的时间限制,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股票的流动性,使公司股份周转次数增加,可以吸引社会上更多投资者,提高了企业在二级市场的价值。 中小型企业IPO上市后,相关学者通过对累计超额收益率(CAR)、持有期超额收益率(BHAR)和财富指数(WR)三个方面的数据收集以及研究比较发现,大部分IPO上市后的公司均处于稳步上升阶段,这些公司相比于上市之前,绩效提高了10到20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IPO上市公司绩效与之前都有提升,仍有一部分公司在上市之后出现绩效不佳的现象。相关学者选取了每股收益、销售净利率、总资金周转率、累计超额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为参考指标,发现我国一部分公司IPO上市之后,出现新股弱势的现象。上市公司出现新股弱势的现象的原因又分为以下几个小点: 第一,中小型企业独立性低。部分中小型企业希望通过关联交易减少商业谈判的成本,这就产生了许多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行为,导致企业管理者的经营自主权被限制,企业利益被转移到关联方手中。并且关联方对企业的控制约束程度很大,企业本身也因希望增加利益而过分依赖关联方,从而使企业结构产生变化,企业运行自由度降低,在业务上难以保证独立性。 第二,中小型企业难以保证制度规范。由于IPO上市过程较为复杂时间较为漫长,对企业要求标准较高,在聘请律师以及会计事务所的雇佣费等方面花销很大,部分企业为了避免上市过程中花费较多经费而折损自身利益,会出现投机取巧的现象。例如,为了避免开销,直接略去了通过改制小组为企业拟定未来发展计划的部分,不雇佣相应的证券公司梳理内部结构,规范管理人员日后的工作方式……这些看似为企业节省开销的方法,反而成了企业日后发展的绊脚石。企业没有经过专业机构培训辅导,难以保证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企业的制度规范。中小型企业IPO上市的流程不规范,直接导致了管理人员分工不明确而办事效率不高,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陌生,企业账目状况模糊不清,出现财务漏洞等问题。 (三)发展建议 为了确保中小型企业IPO上市后的独立性,国家机关应进行恰当的宏观调控。相关部门应制定法律法规严格监管关联交易,禁止关联方利用不正当的交易手段谋取利益,并对利用不正当交易手段挪走小股东资产,破坏对方企业结构的关联方,给予惩罚,对受害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 就股东而言,应擦亮双眼,不能只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风险,识别为了转移收入而制造的虚假交易。尤其是小股东,不可以被大股东提供的好处蒙蔽双眼,而过分依赖于大股东,应在把握住自身的经营管理权,确保企业的独立性的前提下,进行交易。 对于市场管理者而言,市场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者应针对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影响中小型企业独立性的问题对症下药,遇到问题应及时调查并提出合理公平的解决方法,切勿拖延。市场管理者应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交易双方,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力度,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对于超出我国经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的,市场管理者应判定为交易无效,从源头上制止影响企业独立性的行为。还应发挥好监事会对交易双方的监视管理作用,适当扩充监事会成员,引入证券市场机构者,以此削弱大股东的权力,一定程度上对大股东进行制衡,防止大股东权力范围持续增长对小股东企业结构独立性造成威胁。 企业应规范治理结构。企业管理人员应高瞻远瞩,为企业未来的发展道路做打算,不能为了暂时逃避IPO上市过程中的费用,而不严格遵守IPO上市的流程,导致企业未来的发展由于治理结构不够规范,而出现诸多问题。上市过程中,企业应高标准要求自己,建立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一丝不苟地严格按照改制、辅导、审核、发行环节完成上市过程,通过IPO上市,学习企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关系,计划好企业工作人员的分工与合作,梳理企业财务情况。在上市后的企业治理方面,企业应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经济市场中的地位,扎实基础,实事求是,稳中求变。一步一个脚印,不盲目跟风,对经济市场的形势有了充分把握再进行理性投资,这样才能在经济市场中获得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佟巍,李玫.我国信息技术型中小企业IPO市场发展现状研究[J].经管空间,2012 (31) [2]胥端容.试论中小企业筹备IPO流程及问题探讨[J].经营管理,2016(24) [3]张玉洁.基于企业视角的中小企业IPO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4]任声策,范倩雯.我国中小企业IPO市场表现影响因素分析[J].商业研究,20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