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风控机制分析与设计
高波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摘要:目前,国有四大行和部分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搭建起了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并在线上为投资群体提供各类理财和借贷产品。面对这一趋势的蔓延,需要认真思考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承受问题,以及在问题导向下设计出可行的风控机制来。风控机制可围绕着:整合商业银行组织资源、权变调适规则适用范围、强化授信评级声誉约束、优化金融产品内在结构等四个方面来构建。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风控;机制设计 随着2013年余额宝的诞生,也意味着我国步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金融形态的出现,在为我国大众提供了低门槛的理财和小额借款通道的同时,也倒逼着各大商业银行必须以金融创新为推手,来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抢占互联网金融的市场份额。目前,国有四大行和部分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搭建起了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并在线上为投资群体提供各类理财和借贷产品。同时,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也积极与知名第三方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并在诸如“浙江网商银行”上植入自己的金融产品。面对这一趋势的蔓延,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承受问题,以及在问题导向下设计出可行的风控机制来。基于以上所述,笔者将就文章主题展开讨论。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方向 基于传统视域来考察银行金融业务可知,其主要由负债类业务、资产类业务、中间业务构成。为了发挥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则需要将传统资产类业务移植到线上开展。为此,这里可以将金融创新方向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互联网消费信贷方向 随着我国消费群体消费理念的更新,依靠商业授信来开展自主消费活动已成为常态。但传统信用卡式的消费模式并无法满足传统现金交易的便利性要求,而且“套现”也被界定为违法行为。为此,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向符合信用评级的消费者开展小额放贷业务,便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方向。 (二)互联网投资理财方向 前面所提到的余额宝便是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而且随着余额宝的横空出世也使得天弘基金成为了全球第一大基金公司。这也表明,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需要朝向投资理财方向。互联网投资理财可以主要分为T+0和T+1,其最大的优势在于:(1)可以满足普通投资者的理财之需;(2)可以最大化的提升理财资金的变现能力。 以上从两个方面所做的阐述表明,我们在对商业银行进行风控设计时需要厘清二者不同的风险发生机制,以及结合成熟的第三方平台风控经验来建构自身的风控途径。 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的风控机制分析 结合以上所提出的两大金融创新方向,这里从三个方面对风控机制展开分析: (一)规则制订中的风控机制分析 对于一项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的规则制订十分重要,其不仅能够规避在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时的系统性风险,也能有效规制交易双方的行为失范。这里的风控机制可以从制度激励与约束两个方面来分析:(1)制度激励主要体现在交易双方内生需求的满足,如需求方借钱、供给方获得利差;(2)制度约束则主要体现在,需求方必须在约束集合中选择自己最为满意的交易选项。 (二)资金使用监管风控机制分析 资金使用监管风控机制主要存在于互联网小额消费信贷领域,而这也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发生的重灾区。首先具有获得互联网小额信贷的需求者,必须满足商业银行所给出的信用评级;然后,需求者根据自己的授信额度按照借款规则获得小额资金。但关键问题则主要发生在最终的还本付息环节,而资金使用过程则不受商业银行的控制。因此,这里的风控机制则存在于事前和事后控制上。 (三)衍生金融产品风控机制分析 商业银行所开展的金融创新也必然会延伸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开发中,这也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金融产品开展竞争的必然之举。衍生金融产品风控的关键在于内控,即风控机制存在于:商业银行需要对一揽子金融产品的风险对冲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并寻求风险转嫁的有效和合法途径。 三、商业银行风控机制设计 根据以上所述,商业银行风控机制设计如下: (一)整合商业银行组织资源 在对商业银行风控机制进行设计时,需要整合现有的组织资源。组织资源主要涉及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相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大多数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不拥有开展风控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在财力支撑上也面临的瓶颈。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可以依托业务外包来完成技术风控措施的构建,并根据自身的组织资源存量适度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 (二)权变调适规则适用范围 权变理论告诉我们,在对组织活动进行管理时需要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来给予策略调整,最终来实现既定目标。因此,在对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设计规则时,需要在权变视角下动态调整规则适用范围。权变管理的基础应是问题导向,即在互联网小额信贷产品交易,以及投资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若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则首先需要对交易规则进行调整。 (三)强化授信评级声誉约束 商业银行在开展互联网小额信贷业务时,在事前控制上需要对借款人进行征信评价,由于这在央行的征信记录中有数据存储所以并不构成技术上的困难。难点在于规制借款人的还款行为,而这需要界定主观故意或客观困难等两个方面的违约状况。笔者建议,可以设计出超出还本付息当日之后的5日内作为缓冲期,在该期限内借款人应缴纳滞纳金,进而满足存在客观困难原因借款人的需要。 (四)优化金融产品内在结构 商业银行在开发互联网理财产品时,需要对一揽子金融产品进行打包,并在金融创新的基础上以产品的形式销售给普通投资者。这里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产品组合内部,所以商业银行应在专家团队的帮助下优化金融产品的内在结构。前面已经指出,在追求稳健盈利的目标导向下,需要考虑各金融产品之间的风险对称效果。 最后还需要发挥财务内控的职能作用来规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即一要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惟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二要突出抓好内控机制中重要风险环节的控制,尤其要抓好风险点的风险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对会计流程、印押证机、联行清算、承兑汇票、内部往来、现金出纳和财务的管理,重塑会计“三铁”形象。 四、小结 本文认为,国有四大行和部分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搭建起了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并在线上为投资群体提供各类理财和借贷产品。面对这一事实,需要认真思考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承受问题,以及在问题导向下设计出可行的风控机制来。本文从规则制订、资金使用监管、衍生金融产品风控机制分析等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的风控机制可围绕着:整合商业银行组织资源、权变调适规则适用范围、强化授信评级声誉约束、优化金融产品内在结构等四个方面来构建。 参考文献: [1]杨亚康.互联网金融冲击下商业银行应对战略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2016. [2]陈晓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信贷配给的影响[D].天津财经大学, 2016. [3]韩江雨.基于Rose框架的互联网金融风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北京交通大学, 2017. [4]纪志宏.定价机制和风控能力是决定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的关键[C]. IMI研究动态2017年下半年合辑. 2017. [5]樊志刚,黄旭,谢尔曼.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的竞争战略[J].金融论坛,2014(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