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研究
赵国强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资产证券化这种融资工具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发展迅速,逐渐成为各个国家金融行业重要的一项衍生工具。但资产证券化这种工具在我国运用的时间较短,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因此,本文对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运作模式、以及存在问题等进行研究探讨,借鉴国内外对于相关问题的处理经验,得出汽车金融公司以及受托机构在进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项目的过程中,相应的改进建议,从而为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实施资产支持证券,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优化财务结构,以及受托机构在进行资产证券化项目时的流程及财务管理,提供具体参考,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汽车金融 一、背景分析 来自Wind咨讯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汽车行业汽车的年销售总量己经从2005年的575万辆,增长至2014年的2349万辆,且呈现出继续增长的态势。同时,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汽车行业汽车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双双突破2300万辆,连续第六年生产量和销售量居世界第一。相关调研资料显示,选择贷款购车的比例从2010年的9.3%提高到了2013年的17.4%,若消费者钟意的车型不能提供贷款金融服务,有34.6%的顾客可能选择推迟购买爱车的时间,另外还有31.6%的购买车会选择购买别的可以提供贷款金融服务的车辆,仅仅只有23.2%的购买者会选择自筹资金购买爱车。汽车行业的发展壮大,加之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变化,汽车信贷在最近几年的发展中也不断增大,成为我国各银行的第二大零售业务。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能有效解决融资问题的金融工具,简单的说,它将企业拥有的流动性弱的资产进行证券化出售,企业获取出售收益,实现融资,同时,该流动性差资产在可以预期的未来能够产生收益,该收益可以用来作为证券持有人的收益进行分配。对于介绍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工具在融资方面的意义常常使用下面这个简单的例子,A公司拥有100万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此时,A公司运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把该100万资产按照一定的方式组合,然后采用发行证券的方法出售出去,假设获得100万收益,此100万收益可以用于提供顾客100万的新的贷款,新的贷款资产又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这样就可以实现资金的不断循环利用。 为适应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积极寻找来源稳定的中长期融资渠道,并且,在发行债券、运用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实现了较快的发展。自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启动试点以来,统计显示,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总共发行了9单总规模近118亿元的汽车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化项目,进一步促进了我国资产证券化项目在实务中的发展,同时也拓宽了证券化项目的运用领域。这些项目也因其兑付本息记录良好、收益率高、风险控制较好而被投资者青睐。可以说,国家在金融政策方面的支持为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必要性分析 资产证券化,尤其是汽车贷款证券化作为一种重要的结构性融资创新,其出现有着必然原因。 (一)汽车贷款资产需要风险释放路径 汽车贷款因各种原因存在着财产、责任、人员等风险,存在着强烈的风险释放要求,汽车贷款证券化就成了释放路径的较优选择。 (二)发起人存在证券化要求 来自发起人的证券化要求是汽车贷款证券化的原动力。一般而言,贷款支持证券的发行机构是银行和金融公司。在汽车贷款中,金融公司又进一步划分为由汽车制造商所有并控制的金融服务公司和独立的金融公司。国际汽车金融业的贷款业务主要由商业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其他的独立金融公司等几类机构开展,这些机构因各自不同的经营特征而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承担能力。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这些机构中的多数在不同程度上依赖证券化融资。 (三)投资者需要更为丰富的投资品种 汽车贷款证券化等衍生出的证券化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信用级别较高、风险较小的有价证券品种。投资者可由此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问,美国证券化产品的收益率己超过了美国国债。汽车贷款证券化丰富了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结构,在分摊风险的同时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达到了完善金融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汽车金融市场存在提高运作效率的要求 资产证券化较好的构建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连接路径。初期的金融市场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各自的不协调发展。通过发展证券化产品,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间构建了一条重要的资金流动通道,商业银行等贷款机构在消化信贷资产的同时经由资本市场获得流动资金。由此,资本市场的资金可以进入到货币市场,货币市场低流动性的资产经证券化可大幅提高流动性,成为资本市场的可交易证券。同时,在货币市场流动性提高的前提下,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影响会更加显著,各国货币政策传导不畅的问题也可得到改变。 三、案例分析 2007年11月27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通用”)和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开办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中国银监会关于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的批复》,2008年1月15日起,华宝信托作为受托特定目的机构和发行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通元2008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B级资产支持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同时提供财务顾问支持。至此,我国第一单汽车贷款证券化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出场。 四、完善建议 尽管上汽通用与华宝信托推出的首单汽车贷款证券化已发行完毕,展示了我国己具备汽车贷款证券化的运行条件;为了维持汽车贷款证券化这--仓JJ新机制继续顺利运行,我国已在市场条件、法律与制度条件、技术条件等多方面克服障碍、不断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为了寻求真正的改进与完善,我们仍需做出不懈努力来完善这一创新机制。 (一)市场条件的完善 构建完善合理的汽车贷款证券化环境,市场参与者意愿是最为初始的运作条件。 (二)法律及制度条件的健全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合同法》中的诸多规定对汽车贷款证券化而言都是制度性的限制。 担保体系对信用增级造成了法律障碍。在实施汽车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信用增级至关重要。国外汽车贷款证券化依靠政府、政府扶持信用企业及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等的大力支持实现外部增级。据标准普邻2007年12月3日公布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我国金融市场中并没有信用等级为AAA的商业银行,信用等级最高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也仅为A级,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级别仅为A一级①。除商业银行外,能够担起外部增级重任的只有财政部,在它担保下发行的证券包含了国家的信用,类似于国债,但我国政府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担保体系尚不成熟,《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如此,我国推出的第一单汽车贷款支持证券通元2008—1 ABS只能采取单一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 汽车贷款证券化的会计较一般业务会计要复杂的多。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较为笼统,尚无针对性条款,给实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三)技术水平的提高 汽车贷款证券化需采取先进可靠的计量手段记录汽车信用贷款各项原始数据,适应证券化对信息精确性的要求。通常,证券化需要有足够的历史记录来对资产未来现金流进行合理预测,这对于提高证券化的成功率、防止形成证券化风险、维护广大散户投资人的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发放抵押贷款时要采用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贷款合同,以免产生过多的歧义和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可见,科学地确定汽车消费贷款证券收益及风险水平,需要我国已引进较高的计量技术。 五、结论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①通过实例研究的方式,分析得出国家层面、汽车金融公司及受托机构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具体建议;②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所运用的增级措施进行研究,尚属先例;③深入了解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并进行分析,然后找到相关的风险影响因子,进而提出相应地改进措施等。 参考文献: [1]吕凯. 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自留新规的评析与改进[J].证券市场导报. 2013(07). [2]于剑波. 信贷资产证券化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运用[J].中国证券期货. 2013(04). [3]纪崴.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前行[J].中国金融. 2012(07) . [4]吕凯. 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自留新规的评析与改进[J]. 证券市场导报. 201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