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结构研究
秦正旭 河南省南阳市第五中学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农”问题是我国一直关注的重点问题。“三农”的发展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落后,如果只靠经济主体的内部积累是无法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加大农村体制机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构建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不仅可以解决“三农”问题,同时还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特点和失衡的原因进行分析探究,并相应的提出平衡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结构的策略。 关键词:中国农村;金融供给;需求结构;分析探究 引言:在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由国家进行统筹和安排的。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金融结构进行了相应的发展和改革,使得农村金融供给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供给方面来看,其组织体系主要就是以合作金融作为基础,以政策金融和商业金融进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而且金融服务的手段和工具也越来越多样化;从需求的角度来看,农民对金融的需求也越来越呈现出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特点。但是,从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的供需发展现状来看,“三农”问题所需要的资金依然无法得到满足,并且农村金融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失衡现象,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策略加以解决。 一、农村金融供给的特点 (一)供给主体逐渐减少 近年来,农村金融主体逐渐减少,尤其是非农机构的撤离,使得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成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以及农业发展银行等为主体,其中农业发展银行属于一种政策性银行,而农业银行却是农村金融的主要支撑力量。但是,随着农业银行发展成为商业金融机构,它也逐渐撤离了农业领域,并且越来越追逐利益,经常从低交易成本和规模经济的角度进行考虑,将大型企业和城市作为信贷的主要对象,从而降低了对农村领域的投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其功能不清晰、发展规模小、产权模糊、风险抵抗能力差等使得自身在信贷方面的能力也较为有限。 (二)资金供给数量有限 农村金融资金的不断外流,导致农村领域的供给资金存在着严重的不足现象。邮政储蓄不贷只存的制度,是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途径;中行、建行、农行、工行等大量吸收农村资金,并将其转移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地区,使得农村金融资金流失现象极为严重;此外,农村信用社将吸收的资金交给人民银行或者存放到其他商业银行中,造成了资金的大量分流。 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 (一)贷款结构 从贷款结构角度分析,生活性需求和生产性需求呈现出并重的特点,农户是农村基本的消费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同时具有生活性贷款、生产性贷款等两种金融需求,而且很难将其清晰的分离开来。农村金融机构是不能够进行生活性贷款的,一旦发生子女上学或者天灾病祸等急需资金的情况,如果金融机构不提供贷款,那么农户只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获取资金。 (二)贷款规模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金融需求也在不断的扩大,由斯密斯理论可知,经济总量和资金需求二者之间呈现出正比例关系。随着我国农村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金融需求也在不断的上升。但由于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方面规定了最高上限,使得农户能够获取的资金数量极为有限,这极为不利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此外,在贷款期限上也有严格的规定,由于农户可以抵押的资产有限,相关金融机构一般不向农户提供长期贷款,而且短期贷款规定不超3三个月或者不得超过当年年底,这使得农户贷款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无法很好地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 三、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发生失衡的原因 (一)缺乏完善的政策建设 当前,我国针对农村金融的法律制度建设还不是很完善,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多样化,政府还没有制定出有效的政策规划和战略部署。例如,优惠政策方面,我国的扶持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能都是针对一些机构而设置的,形成了一定的道德风险。而对于相关金融机构中的发展机制和法人治理等问题方面的改革却没有形成完善的配套政策。所以说,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法律制度依然还处在较为初级的阶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方面的问题。 (二)农村金融供求的双抑制现象 农村地区发展中普遍缺乏着金融供给主体,网点覆盖范围相对较为有限,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资金流失现象,无法有效满足农村地区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而且金融服务的种类和产品极为单一,缺乏创新,只能满足农户对资金的基本需求。而且,我国农村地区范围较为广泛,其产生的金融需求数量以及规模也极为庞大,在加上没有充足的担保和抵押条件,使得农户贷款额度极为有限,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的实际需求。此外,我国农村产业发展结构也极为不合理,使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和创新产品无法适应农户的需求,其效用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发挥。例如,金融机构推出的期货和农产品保险,其主要就是因为农村生产规模化相对落后,使其作用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而且农产品市场基本上都是由小规模的农户构成的,所以期货产品和保险很难在这一市场中发挥自身的定价功能。 (三)金融机构缺乏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虽然我国加大了对农村金融的重视,并且也进行了多次的改革,但是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在自身治理结构上依然还存在着问题,这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的整体运作效率以及相关文件的高效运行,而且这也是限制金融机构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的主要因素。 四、均衡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结构的有效策略 (一)重新规划组合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信用社的单一信贷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且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和产业化发展急需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机构为其服务。因此,我们应该在经济水平相对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建立小额信贷机构或者股份制银行等试点工作,不断拉拢一些担保公司加入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开通POS、ATM等终端机,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证券经纪、保险、企业财务咨询、信托租赁等多种业务,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 (二)拓展金融机构的服务领域 首先,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进行调整,拓展支农的范围和领域,将金融扶持的重点从原来的农产品流通行业转向生产加工行业。其次,农村发展银行要提升商业化运作水平,将筹集到的资金广泛的投入到农业发展中去。最后,开发银行应该将建设资金重点投放到农村地区,与基层政府部门之间加大金融合作,促进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三)大力推进农业保险 农业生产不仅具有着市场风险,而且存在着自然风险,这严重削弱了农户还贷的能力以及金融需求,同时也使得金融机构承担着一定的经营风险,在很大程度的上限制了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加大对农业的风险管理,对我国社会经济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应该完善农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农业保险有法可依,保险机构依法经营,充分发挥出自身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其次,明确农业保险的方式和具体范围,将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作为保险公司补偿的重点。再次,改革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使其更好的适应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适当采用商业性经营管理的发展模式,或者是保险公司之间的互助模式,不以盈利作为主要的经营目的,由参与者一起来承担农业风险。最后,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在降低农户参保费用的同时,提升保险公司的承保收益,充分调动农户和保险公司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四)提高农户抵押贷款的能力 当前,农户在贷款过程中普遍缺乏抵达担保物的现象,使得自身的贷款能力极为有限,无法满足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所以政府应该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发展企业担保或政府担保等各种担保机制。其次,将农户饲养的牲畜以及拥有的农机具、土地等当做抵押物。一方面,确立农村土地产权,为农村的不动产、动产等提供确权、价值评估、登记、流转等多种服务。在土地产权发生流转过程中,应该明确土地的基本条件、收益、程序的分配,提升土地的整体价值,让土地成为合格的抵押贷款物品。另一方面,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水权、林权等的抵押,建立有效的流转市场,同时建立担保体系和中介体系,增加农户抵押贷款的物资,使其农户可以满足金融机构的信贷条件,提升农户的贷款能力。 (五)加大信用环境的建立 良好的金融环境也是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应该加大农村信用环境的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和良性发展。首先,应该结合农村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完善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信贷行为的打击和惩罚,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更加放心的将资金借贷给农民。其次,通过对农村地区经济主体信息的有机整合,建立一个完善的征信平台。而且将农户信息作为征信工作的重点对象,不断推进信用乡村和信用社区的建设工作。结合金融机构和农户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征信系统的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更加完善的农村企业或者农户的信息。最后,加大构建信用系统的宣传工作,在农村地区大力开展诚信文化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结论:总而言之,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是我国一直关注的重点问题。为了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应该大力建设农村金融体系,重新规划组合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拓展金融机构的服务领域,建立良好的信贷环境,改善金融市场发展结构,促进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平衡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