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马啸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临安市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对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以临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实践为样本进行研究,获取启示和经验,并对当前县市一级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上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对策举措进行了剖析与思考。 关键词:临安市 社会保险基金 监管 近年来,临安市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对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以临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实践为样本进行研究,获取启示和经验,并对当前县市一级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上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对策举措进行了剖析与思考。 一、临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主要做法与启示 临安市位于浙江省西部,人口约53万。近年来,临安市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努力推进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临安的社会保险基金较好的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运行平稳有序。具体而言,临安市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上主要有五条举措: 1.完善监管工作制度。根据涉及企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的征缴、养老金发放、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伤生育待遇的支付以及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每月基金收支流量达到2亿元的实际,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11个,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核操作办法》、《临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风险防范和控制暂行办法》等6个风险防控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全面、管理严格、监督到位的制度体系,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注重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机制建设,从机制上加强监管工作。对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行统一征缴机制,建立了“税务征收、财政拨付、社保发放、全程监管”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三方工作机制。每年对养老金的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对医保、工伤生育基金的支付开展实地审核等工作。基金管理上实行日常治理机制,分别成立了临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临安市人力社保局“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健全经办防控机制”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步骤和要求,治理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各环节。此外,还建立了问题交办、限期办结、长效整改的工作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长效化、机制化。 3.构建信息化监管网络。为优化经办管理模式,实现数据共享,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上相继实现了与企业申报联网、与银行到账联网、与地税征缴联网、与殡仪馆生存信息联网,促进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工伤保险业务操作实行电脑“一机双屏”,使业务操作更加透明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采用“参保登记在村(社区)、身份核对在镇(街道)劳动保障站、缴费发放在信用联社、管理在人力社保部门”的做法,让老百姓不出村就能办理参保,不出镇就能领取养老金,实现了方便群众、风险防控工作的两促进两不误。 4.采取非现金经办举措。针对社会保险基金涉及人数多、资金进出频繁的特点,积极探索扩大非现金业务范围,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每年企业五险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均通过申报由地税部门按规定征收,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全部委托银行进行托收并及时转入财政专户。同时在待遇支付上,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保等养老金均委托银行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报销按提供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没有现金支付现象,确保了基金安全。 5.加强经办机构管理。在对经办机构岗位进行科学合理设置的基础上,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增减、缴费基数申报、基金征缴、社会保险金申领、社会保险金发放、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基金财务管理等八个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分级管理,互不兼任,有效避免一件事情一人管,一项业务一人办的情况,使各项业务操作处于监督管理之中,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这些年临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实践,给了我们三方面的有益启示:一是必须注重制度建设。法制性、规范性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原则之一,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政府部门,尤其是经办机构理应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基金监管的每一环节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收好、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二是必须注重内部管理。内部管理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重要形式,也是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的有力举措。要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岗位设置与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并科学划分各业务环节,使各业务环节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三是必须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要在协同好工商、税务、社保、公安、民政、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监管机制建设,提高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征缴信息、支付信息等的准确率和透明性,切实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实效。 二、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透过临安的实践,当前县市一级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1.监管法规缺失,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有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大部分属于部委规章,立法层次较低,权威性较差。另外,虽然2010年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可以作为各种行政法规统一的依据。但是《社会保险法》中关于社会保险法基金监管的条例只具有宏观的指导意义,对于一些具体的操作环节,仍然缺少可以遵循的法律和依据,因此需要出台权威性较高的专门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法律,这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行为、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监管主体缺乏独立性,监管方式的落实存在困难。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体包括人大、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等,相应的监管方式包括人大监督、行政监督、财政监督等。但是监管主体缺乏独立性,角色模糊,且各种监管方式的落实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经营者与监督者的身份重合,致使社会保险基金缺乏独立有效的行政监管,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效率。同时,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甚至有些地方监管人员力量配备还不到位,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未建立等问题的存在,致使一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方式的顺利落实存在着阻力。 3.监管透明度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虽然《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该针对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但是在具体实施上,社会保险基金信息披露十分有限,披露的内容也不够细化、披露的频次也较少,使得参保者不能及时并充分的掌握社会保险基金的运作情况,对基金的管理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同时,由于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媒体及大众也难以对社会保险基金运作的全过程进行合力监督,社会监督效力受到影响。 三、做好今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结合对临安的调研和思考,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建议: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建设。首先,呼吁国家层面要按照《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组织体系、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处罚方法、纪律要求、刑事责任等作出的具体规定,尽快修订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规定》,出台具有操作性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框架,重点解决监管主体和监管政策的问题,理顺监管体制,规范监管权限。要抓紧自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核查工作规定等配套文件,规范监管核查程序,通过一系列法规制度建立,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其次,县市一级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认真的贯彻实施社会保基金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要把基金监管贯穿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全过程,要从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专户管理、支出发放等的全过程建立科学、规范、有制约措施的管理制度。 2.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当前,要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建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建立完善社会监督、行政部门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人大监督专职机构的同时,明确人大、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等监督主体的职责,确保能独立开展监管工作。人大要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社会保险法》等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负责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等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人力社保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基金的财务收支按规定有序进行。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门的审计监督。逐步建立起人大监督、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另外,还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加强对基金的监督。 3.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的内部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的征缴部门、待遇支付部门、基金管理部门等都要建立内部监督控制制度,使每个岗位和个人的行为都在他人的监督之下。一是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强化科技控制约束力。要加大计算机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力度,把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全过程列入计算机,用计算机监控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的全过程。二是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置岗位。公章、印鉴分管;财务、业务分设;票据管理、使用分设;收缴、拨付分设;经办、审批分设;基金转存经办、转存计划分设,使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全过程都处于一种内部制约的状态,有序进行。三是严格业务操作流程,提高控制技术。社会保险基金各项业务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征收部门不得更改应收数,社会保险费征收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入库,社会保险待遇计算部门不得操作参保人员缴费业务;财务部门不得从事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各部门工作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形成一个良性运行机制。四是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业务等的专门培训,增强综合素质,努力提高他们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能力水平。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领域要广泛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快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建立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信息库,将社会保险资金从缴纳、记录、支付到资金运转、查询服务等各环节的情况在网络上呈现出来,实现各地社会保险基金信息的共享,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部署实施工作,以便全方位掌握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最终逐步建立起非现场监督工作体系。三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收益等财务状况,推动社会保险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