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祝藏区农村金融服务情况的调查
李文斌 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天祝藏族自治县是国家级重点贫困县,是甘肃省确定的4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属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四高一低”地区,通过银行业提高对藏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可以进一步减少和消除贫困,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金融服务;天祝县;调查 一、引言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提升农村金融服水平,对于促进县域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对天祝藏族自治县农村金融服务情况进行了调研。 二、天祝县基本情况 天祝藏族自治县是我国第一个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全国2个藏族自治县之一。辖19个乡镇、176个行政村,总人口21.6万余人,其中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6%。农牧民人口17万,占到了全县人口的78.7%,其中贫困人口2.52万户11.41万,占到全县人口的52.8%。土地面积7149平方公里,全县地貌以山地为主,海拔多在2040---4874米之间,属寒冷高原性气候,四季不分明,年均气温-8—4℃。耕地面积36.76万亩,森林面积346万亩,牧草面积587万亩。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43.5亿元,增长8.4%;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6.04 亿元,增长6.3%;实现工业增加值19.82亿元,增长12.5%;大口径财政收入5.81亿元,增长8.0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050元,增长1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846元,增长9.7%。 三、天祝县农村金融服务情况 截止2014年底,天祝县共有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44个营业网点。各项存款余额57.70亿元,其中储蓄存款35.16亿元,占比60.94%;各项贷款余额43.99亿元,其中涉农贷款34.32亿元,占比78.02%;存贷比76.24%。农村信贷主要投向大棚种、养殖业,以及传统农牧业的简单再生产。在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社发挥着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去年以来,天祝县农村信用社以推进实施“三大工程”为契机,积极进行服务创新,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农村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全力推进妇女创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高原大棚贷款等多种信贷方式,较好地满足了农牧民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截至2014年末,全县授信农户达到35924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8.4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达到12.8亿元,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7.56亿元;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9268笔,余额达到5.04亿元;在3个金融空白乡镇和7个行政村设立了便民金融服务站(点)10个,布放三农服务自助终端10台,安装ATM机2台,POS机14台,并积极加大飞天福农卡的推广力度,较好的解决了偏远山区的金融服务,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和有效益发展。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牧业基础薄弱,工业产业规模小,竞争力弱,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较少,削弱了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能力,客观上制约了信贷服务。一是农业农田基础设施落后,机械化程度较低,贫困偏远山区仍以牛耕、人挖等传统耕作模式为主,部分地区仍靠天吃饭,产品加工企业几乎空白。工业主要是立足于当地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起来的,难以满足银行业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条件。二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农牧民所拥有住房、土地财产及种植、养殖物等均不能用做抵押,一些急需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种植、养殖专业户和小微企业不能及时得到银行业的信贷支持。 (二)金融产品较少,创新和服务能力不足,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营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款、贷款、结算为主,借记卡、贷记卡等银行卡的应用覆盖率较低,电子化支付结算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功能单一,加之人员不足且素质参差不齐,竞争不充分,与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不相适应。 (三)金融机构在农牧区设立网点经营成本高,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弱化。天祝县大部分农牧区地理环境差、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气候恶劣,设置网点经营成本较高,出于经营效益和安全风险考虑,大部分银行在乡镇的基层网点机构已经基本退出,分支机构业务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全县农牧区的机构网点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大型银行农村机构减少,服务功能萎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农村金融服务整体力度不够。 (四)农村金融服务的环境有待改善。一是偏远地区农牧民受文化素质、消费观念、金融知识等制约,接受和使用新兴金融服务产品较慢。二是金融服务政策配套措施跟不上。特别是妇女小额担保等贷款财政贴息和担保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性。三是支农信贷资金风险担保、补偿机制体系不完善,影响着农村信贷资金的持续快速增长和信贷服务的有效提升。 五、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农村金融服体系,增强服务功能。一是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藏区农村金融资源,发挥好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主导地位,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和农牧民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三农”服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确定业务重点和业务创新方向,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工具和方式,推出符合“三农”需求的金融服务。二是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体现金融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突出支持重点,简化操作流程,扩大服务半径,延伸信贷受理渠道,为农牧区“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力量。三是邮储银行要加快推进二类支行改革,理顺代理网点机制,将邮储二类支行、代理网点这一“资金抽水机”转变为“三农注金池”,充分发挥其农村网点多和网络优势,为藏区农牧民及个体经营户提供资金汇兑、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 (二)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活力。结合民族、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和金融服务需求,着力建立“量体裁衣”式的创新体系,积极开展信贷产品、担保抵押方式、服务渠道等方面的创新。积极探索扩大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开发不同抵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现代服务手段和银行卡等多种电子机具在农牧区的推广和应用。同时继续推进机构网点建设,延伸和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积极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藏区增设机构网点。支持符合条件和监管政策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藏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在暂不具备条件设立营业网点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继续通过布放三农服务自助终端、设立便民服务点、安装ATM机切等方式,有效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三)实行特殊优惠的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建立和落实金融机构在空白网点设立机构或提供金融服务财政补贴政策。对于新设机构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补贴,并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营补贴,以市场化的手段提高金融机构在偏远农牧区设立金融网点的积极性。加大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力度,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在藏区偏远地区设置经营网点并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在保证其取得应有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使其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二是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保障。各级财政要合理调配资金,加大对农牧区贷款担保基金投入力度,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三农”。特别是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和下岗再就业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和担保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以保持信贷投入和支持效果的连续性。三是对藏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的优势项目和产业上,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应与其他地区有所差别,可适当放宽条件,以增加对藏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的信贷投入。 (四)积极创建农村金融服务的良好生态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重视县域信用环境的治理, 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宣传和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及农牧民诚实守信,增强信用意识,不断优化农牧区金融服务环境。二是要积极成立非营利性中介担保机构,使其为中小微企业和农牧民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并适时追加资本金,增强担保能力。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使广大农牧民接受和使用新兴金融服务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