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王保民 吉林省白城市产权交易中心 摘要:新时代经济迅速发展,国家政府出资开发一些公益性岗位,来缓解新形势下的就业压力,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本文就白城市公益性岗位的问题及几点建议简述下,政府有必要更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力度,做的更好。 关键词:政府,公益性岗位,问题,建议 由政府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是新形势下缓解就业压力、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重要途径。事实证明,这项政策的实施,不但弥补了政府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而且对贯彻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缓解就业压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新形势下,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力度,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一、基本情况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45号)要求,我市从2005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在上级人社、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十年来市本级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585个,使这些下岗失业人员又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目前公益性岗位的分布状况是市直1727个,洮北区1235个,工业园区280个,经开区225个,查干区102个,洮北经开区16个。年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40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也是新生事物,因此也必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公益性岗位管理体制不健全。首先是开发程序不规范。小规模补充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录用环节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管理上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形成了人社部门负责开发,财政部门负责买单的局面,没有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过度开发,自主开发,因此产生了很多人情岗、关系岗。如某党委机关安排了22个公益性岗位;某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安排了135个公益性岗位。其次是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岗位是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的,开发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管理上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没有一个统一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了人社部门开发,用人单位管理的状况,导致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标准不一,不能对其工作业绩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无法实现“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况,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第三是弹性工作制随意性太强,导致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如市、区交通协管员有158人,可在交通路口一年也难见到他们的身影。同时还存在一岗多用、一人多岗、岗位混乱、职责不清等现象。 (二)人员分配不合理。有些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偏多,另一些单位人员紧缺。人员偏多的主要是街道办事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这些岗位工作环境好,时间相对比较宽松。而象环卫处工人、医院的保洁员等因为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上班时间早、工作环境差等原因,很多人不愿意到这些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这些岗位人员流动性大,上岗人员不足,甚至有替岗现象,造成人员分配不合理。 (三)财政部门支付公益性岗位工资压力大。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上浮”。近年来我省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省补助再就业资金却没有增加,加上每年都在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给地方财政的压力非常大。由于市本级财力有限,已经没有能力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影响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另外,我市2008 年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至今已经七年多,已经或正在形成新的财政供养群体。 (四)存在岗位不同但工资相同的问题。普遍存在工作不同但工资待遇相同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还很突出。一些上班时间早,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工作条件差的岗位,工资却不多得,也就是说不同工同酬,没有体现出多劳多得的优越性。如环卫处工人,夏天早晨三、四点钟上班,到六、七点钟下早班,回家吃一口饭,白天还得出来正常保洁;医院保洁岗位,必须在医生病人都没来的时候就得把卫生搞完,白天照常保洁,这部分岗位工作很辛苦,但工资却不多挣一分钱,存在“苦乐不均”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本思路应该是政府主导、整体开发、统筹规划。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协调领导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共同推进公益性岗位工作;二是要加强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的统筹管理。凡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公益性岗位空岗报告制度,以帮助“4050”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三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公益性岗位应科学设置,按需开发。针对公益性岗位过度开发和人员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我们建议公益性岗位设置要科学,安排要合理。首先是需要的岗位要开发,不需要的岗位就不开发,以免造成人员和资金的双重浪费。其次是每个岗位需要几个人,要按工作量、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来量化指标,科学安排,这样即解决了有的岗位人多,有的岗位人少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上岗时间不足的问题,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 (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在我们的调查中,工资偏低,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是反映最多也是最强烈的问题。公益性岗位大部分是“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公益性岗位工资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从另一个角度说,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主导开发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政府确定的,政府也要“重信守诺”,只要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达到了用人单位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所以工资应该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四)改革公益性岗位补贴承担办法。一是市直用人单位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按5:5比例分担。二是洮北区、经开区、工业园区和查干浩特旅游开发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由市财政和各区财政(或用人单位)按5:5比例分担。 (五)工资标准要向艰苦岗位倾斜。环卫处、市政维护处、医院保洁员等岗位由于工作量大、条件艰苦、社会地位低等原因,招聘人员困难,流动性大。对这些岗位在工资上应该有所倾斜,提高这些岗位人员工资,有利于这些岗位的人员稳定,同时也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 (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4050”人员,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这些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也对公益性岗位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以更好的适应工作需要。 参考文献: [1]申玉兰,张杰英,范俊生.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J].乡音,2009(22) [2]陈宝林、高国清,白城市人社局“八项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J].劳动保障世界,2011(2) [3]符丹萍、李晓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经济市场,2013(7) [4]唐廷斌.公益性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机制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