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民生建设的对策思考
郑长兴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理学院 论文摘要:民生问题是新时期我国面临的重要问题,不仅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影响到新时期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是党和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非常重要。 关键词:民生建设 对策 思考 民生问题是一个古老而现代的话题,“高度关注民生”是一个以政治语言来表述的深刻命题,抓住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逐步解决当前的民生问题需要在准确把握现阶段民生问题的内涵、外延和特征的基础上,选准重点,突破难点,化解突出矛盾。 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民生已经成为经济工作和国家发展中重要的关键词。 一、 新形势下民生问题的内涵和新特征 新形势下的民生问题概括而言是指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直接相关的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是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群众总体上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在此背景下,民生问题除了包含生存权外,还必须包含基本的发展权,与发展权有关的各种普遍需求:如教育、人居条件、食品安全、环境质量、公共安全、大众文化等也被纳入民生范畴。 基于上述民生问题的内涵,我国现阶段民生问题具有一些时代特征。 一是基础保障性。只有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状态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公共投入,才属于解决民生问题的投入。比如,社会救济、义务教育、基础性的社会保障、基础性的公共卫生、乡村道路等与改善民生直接相关的基础性的投入,应当属于民生投入;而像豪华大剧院、高档体育中心、大型城市广场等大型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多数事项,与民生改善较为间接,不应当算作民生投入。否则,将会诱导各级政府将资金投向这些花费巨大、运营昂贵的大型项目,挤占改善基础性民生问题所需资金,不利于民生问题的真正改善。 二是生活保底性。社会公正应当有两个基本价值取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即社会公正要同时起到促进社会团结稳定和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的双重作用。改善民生属于社会公正第一个基本价值取向,体现共享、保底功能,但不能将改善民生视为压倒一切的任务,忽视社会公正的第二个基本价值取向,影响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从而导致畸型的平均主义或者力所不及的高福利政策,最终影响社会的发展,使得社会没有丰富的成果可以共享。 三是增益不可逆性。民生政策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法”的政策容易推行,“减法”政策极易招致抵触,影响社会稳定。同时,还要特别注意涉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民生政策的平衡问题,过大的差距容易诱发相互攀比。民生政策具有明显的增益不可逆性,由此决定民生投入的连续性和呈刚性增长的趋势。所以,制定和实施具体的民生政策,既要瞻前顾后,又要左顾又盼,慎之又慎;安排改善民生的投入,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四是突出公平性。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有力地推动现代化进程和加快实现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我国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和政策导向。这一理念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但是也将经济效益问题放到了一个过于绝对化的位置,忽略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和政府对于社会成员应尽的责任,导致了贫富差距扩大,长期积累形成了一些民生问题和社会矛盾。现阶段,解决民生问题,要重新审视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注重初次分配领域的公平,按照“机会均等、利益共享”的原则创造机会和过程的公平,在机会和过程的公平中产生更大的效率,毕竟民众的普遍富裕才是解决民生问题最有效的途径。 五是政府主导性。市场经济能够解放生产力,为解决民生问题奠定丰厚的物质基础,但却不可能自动解决民生问题。如果依赖市场解决所有问题,必然是受利益最大化驱动,导致出现一个私人产品丰盛、公共产品匮乏、民生问题突出的畸形社会。所以,政府在弥补市场缺陷、实现公平正义、改善民生问题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政府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主体,有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基本的发展机会、发展能力、基本的权益等。 二、新形势下民生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其次,解决民生问题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和谐社会的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民生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主要矛盾。这些问题不解决,必定会影响我国下一步改革开放的深化。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要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 三、新形势下民生建设的对策思考 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要真正把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首先,全面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在目前的收入差距中,城乡、地区和行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都与不合理的体制机制有关。这些不合理的体制机制既有传统体制遗留的部分,如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影响,也有新形成体制的作用,如行业垄断以及灰色收人的形成等,要缩小收人差距,必须改革这些造成收人分配不公平的体制机制,建立公平的收人分配制度环境。有学者指出若需要在收人分配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具体思路:即“提低(保障并提高低收人者收人水平)”、“扩中(扩大中等收人比重)”、“控高(调控过高收人)”、“打非(打击并取缔非法收人)”。在此基础上,通过“缓解”——“遏止”——“缩小”这样一个渐进的过程,使收人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根本性‘扭转’”。目前,收人分配改革思路已取得普遍共识:当前收人分配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不同群体之间由行业差别、城乡差别、非法非正常收人导致的收人差距过大。缩小行业收人差别,关键在于打破垄断,扩大竞争,抑制垄断行业的过高收人;缩小城乡收人差别,关键要推进户籍制度及相关改革,建立城乡平等、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或取缔非法非正常收人,关键在于加强法治、创新体制,深化政治、社会各领域的改革。 其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将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纳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以农民工为重点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水平,重点提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长效的补偿机制,把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作为重要抓手,扩大门诊统筹和单病种付费总额预付试点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将村卫生室纳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进一步形成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形成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困有所补、危有所救、灾有所援、残有所助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再次,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在我国当前发展阶段,生产性工人的工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农业就业收人水平,因此持续、稳步提高农民收人水平,会提高产业工人的保留工资和实际工资水平,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让百姓通过劳动能获得与经济发展增长水平和物价上涨水平相一致的收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人,是提升劳动报酬在国民收人中比重的重要条件。为此,要落实各项兴农惠农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力度,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走科技兴农之路,同时还必须加快劳动力转移步伐,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能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地区稳定就业。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居民收人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人者收人明显增加,中等收人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十二五”期间,政府应该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解决当前面临的就业问题,首先要强化政府的就业责任,把促进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下岗工人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就业等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其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综合政策体系,同时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再次,积极开展境外就业。加大对境外输出人员的培训,通过一定的途径实施培训帮扶机制,采取培养一个实现就业一个的措施,尽快提高对外劳务合作的技术含量,大力发展技术劳务输出,建立“一站式”境外就业服务,设立“促进境外就业保障基金”,加速境外劳务市场的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就业举措,让百姓有业可干、有业可乐,让百姓生活更有尊严。 第五,强化政府对弱势群体住房保障的职责。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住房依然是当前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要确立“民生地产”的发展取向,坚持科学发展,绝不能忽略房地产的民生性质,必须把房地产发展与国计民生紧密联系起来。“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应努力探索农民工住房保障的解决途径。可以考虑将农民工纳人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的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向低收人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经济适用房,向中低收人和中等收人家庭出售限价商品房。在此基础上,对所有中低收人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实现对各种“夹心层”的全覆盖。努力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满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土地需求,保障弱势群体住房的土地供给。此外,还应设立独立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确立适度的住房保障范围,住房的保障性要适度扩大覆盖面,住房政策性供应要拓展优惠层;创新廉租住房制度,完善直管和系统公房租房机制,引领政策性租房新机制,有效控制配套商品房供应结构,设定统一住房保障供应水平;筹集住房保障基金,支持住房保障融资。 综之,新形势下民生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和谐稳定,关系到“中国梦”的实现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