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研究
张戈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摘要:创业板继主板和中小板市场之后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成为了中国股票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其中公司绩效与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密切关系,公司绩效直观地体现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与否,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这一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尽可能的避免一些公司治理方面的风险。 关键词: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绩效 一、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现状和特征 (一)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展现状 自从创业板建立以来,上市公司数量和总值飞速增长。截止到 2018年 9 月 4 日,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共有730家,总成交股数448647.28万股,上市公司总值44305.27亿元,流通市值2738.64亿元,平均市盈率为36.13倍。创业板的建立提供了融资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资本市场的需要,促进了市场上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特征 第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科技含量相对较高,具有良好的发展性。在创业板建立之初,建设目的就是让创业板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服务。近几年,众多科技概念股发展较喜人,除个别严重亏损的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增速较高,创业板公司成长性较为突出,业务模式有较强的创新性,较强的活力和适应性。近几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公司规模迅速扩张,企业素质越来越高,具有较强的潜在的资源配置的能力,具有持续性、发展性等特征。 第二,创业板已经形成创新成长型企业的积聚和示范效应。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产业和企业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细分市场的新增产能控制力度有所加强,构建具有中长期持续排他性的技术壁垒,创业板已经形成创新成长型企业的积聚和示范效应。 第三、创业板市场以民营企业、私人企业为主体,股权比较集中。一方面,民营企业原始股东较少,股权集中较为明显。控股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股东之间相互制衡力量较弱,而大股东高度控制权和话语权,公司治理结构难以有效。中小股东股权比例较小,话语权弱,因此参与管理程度较低,倾向于搭便车。公司管理层的目标则不再是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而是以大股东权益最大化为主,治理层结构不健全。 第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创业板上市公司创新性较强,较强的活力和适应性,发展前景较好,创业板的高收益正是由于投资者能获得很高的资本利得收益导致的,高收益相伴随的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风险特征,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主要是来自市场的风险以及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规模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经营业绩不稳定,股价存在大幅度波动风险,估值风险也因此较高,未来获利能力不明,所以风险要高。 二、基于公司绩效的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特征 (一)高度集中的股权无法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 高度集中的股权,使得大股东对公司控制力较强,话语权较高,通常能够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直接约束,控股权明确,当面临市场变化和公司策略发生问题时,能够快速做出有效应对,能够促进经理人按照股东权益最大化原则行事,但是就创业板现状来看,单个股东很少会有绝对的决策权,在经营管理过程当中一旦出现歧义,容易出现相互扯皮的现象,公司管理效率低下,对公司治理产生消极影响。 股权相对集中时,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增强,此时追求的可能是自身权益最大化而非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容易被架空,代理权竞争通常难以发挥作用;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甚至控股股东可能通过关联方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手段掏空公司,这些都会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 (二)浓重的家族色彩影响科学决策 浓厚的家族色彩影响科学决策,影响组织机构发挥应有的效用。有相当一部分民营公司建立之初,都是家族制度,管理模式较为单一,管理效率较高。但是在创业板上市后,由于公司不断壮大,公司治理也越来越复杂化、专业化,单纯依靠家族治理的弊端也愈来愈明显。家族企业的创始人是绝对的管理者,其战略决策具有决定性,很容易发生“一言堂”现象普遍存在,进而导致决策失误。况且,这些企业在人事方面比较重视血缘、亲缘关系,均不同程度存在着“人治”问题,处处体现着企业内部的相关管理机制不健全。虽然此举可能会降低一定的道德风险,能够增强企业凝聚力,但是,这种“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与“用人唯贤”相背离,可能会导致“外人”经理人员等被排除在决策权之外,基本只能执行决策的义务,限制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潜能,没什么归属感,进而导致人才流失。这种机制带来的恶性循环必然会造成公司高管人员素质的平庸化,跟不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扩张的需求,最终导致公司面临人才危机,阻碍公司持续良好的发展。 (三)组织机构监管功能的缺失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高管解禁后急于套现的现象,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减持要求甚严,不少公司的高管为了能提早套现,会辞职甚至假辞职,导致公司管理层混乱。我国现行监管体制不全面,处罚力度不到位,对于高管而言违法成本较低,威慑力不足,导致存在一些套现现象。目前的上市公司市场,有上市经验的经理人是稀缺资源,因此,部分公司利用原始股份吸引高管,而他们可能会在上市之后套现然后离职,他们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职业经理人对民营企业在商业秘密、技术专利、经营结果、离职责任、竞争压力等方面所负有的责任,从而也就无法对职业经理人随意的跳槽行为形成有效约束,难以避免对企业造成损失。 三、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绩效的对策建议 公司绩效与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密切关系,公司绩效直观地体现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与否,创业板公司刚上市不到十年,要求并不高,所以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并不是很完善。虽然创业板公司上市成功,但是并不代表公司能够长久永续的发展下去。只有不断审视自我,突破重重困难,才能够让整个市场健康发展。 (一)提高股权结构的质量 公司想要生存和发展,需要不断的去调整自身的股权结构,才能保障公司绩效的提升,推动公司正常发展。而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通常股份持有人所占的比重较高,使得公司股权结构特殊化。 所以,想要提升公司绩效,首先要提高控股人的信誉,调整和限制控股人的权利,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公司内部家族成员所持有的股份数额,减弱控股人的决策效力,形成股权的有效制约。第二,吸引公司员工入股。员工持股可以募集到一定的资金,同时能够使员工拥有主人翁意识,增强对公司的归属感。员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联结,可以使公司保持活力,最终推动公司股权的优化。 (二)充分发挥相关组织机构的功能 在上市公司中,想要提升公司绩效,保证正常运行,就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功能和作用。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最主要的职能就是对公司运行进行监督与管理,只有保证它的独立性,让独立董事避免受到控股人、管理阶层等方面的影响,才能够使独立董事发挥最大效用,才能够使的公司管理更加规范,才能有效保障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充分的发挥监事会的制衡和监督作用。 (三)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完善约束机制 监管机构应该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全面提高科技监管能力,着力加强统筹布局,健全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机制,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建成大数据中心,实现主要监管活动的科技化、智能化。 强化对信息披露、并购重组、股价异动和违法违规事件的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作;另一方面,保持监管敏感性,对风险苗头早识别、早处置、早上报,开展风险排查,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创业板市场应当完善针对高管自私自利行为的约束机制,加强机构间制约力度,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对高管离职后的限售期规定,提高套现成本,降低高管离职套现的概率。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公司绩效的分析,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而创业板上市公司所呈现的优势,也必然会取得人瞩目的成就。 参考文献: [1]李青.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影响实证研究——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数据[J].财会通讯,201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