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走出去”的社会责任研究
赵志浩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脚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已经逐渐开始受到影响,并且在潜移默化中慢慢被改变。为何国际跨国企业如此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应如何学习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国有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如何才能将国企社会责任转变成为促进员工主动意识、提升国企市场竞争的推动原力?本文基于国企“走出去”的形势下,对国企社会责任相关问题进行总体研究。 关键词:国有企业;走出去;社会责任;提高策略 自21世纪初“走出去”的发展战略被提出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便得到了迅速发展,大多数海外企业在经济实力和企业文化素质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成为了推动国内企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深入和实施,我国国有企业对海外的投资力度逐渐加强,出现了一大批的跨国公司。据统计,我国目前已有近4500家跨国公司,在全球所有跨国公司中约占5%,2010年我国海外企业销售利润为7100亿左右,实现进口金额约1400亿美金,创造职工就业岗位约100多万个,雇佣海外人员达85万人,中国自此在全球经济发展的大舞台中插上了一面属于国企崛起的新旗帜。 一、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其一,国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为其开辟新的发展道路。大多数国企通过长期实践,逐渐证明了国企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程度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并且,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作为国企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把利剑。国企在日常生产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可以提高产品销售量,提高国企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占有份额,还可以保障企业在消费者心中的信赖度,发展一大批忠实的客户消费群。以中国银行为例,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国银行以接近一亿元的捐款金额力压其它金融企业,网上随即便出现了大量的号召贴,媒体也进行了强力度的报道,中国银行一时间被推上了银行前沿位置,汶川地震后,中国银行储蓄存款较往年相比增长了近5%。 其二,国企履行社会责任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市场开拓力[1]。众所周知,国企要想实现可持续的赢利,主要还是取决于其市场开拓力。国有企业的市场开拓力主要来源于三方面,首先是国企对先进技术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然后是国企对自身运行和管理水平的更新速度,还有就是国企中职员工作积极性的表现程度。这三方面都进一步表明了国企市场开拓能力的最终本质还是在劳动者,国企社会责任由此便成为了企业的鞭挞机制,是提升企业市场开拓力的原动力。 最后,国企履行社会责任还有助于其公众形象的建立。国企在正常生产运行中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虽然表面上会增加企业短期内的经营成本,但从长远目光来看,国企却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成为一种无形资产,增强国企在激烈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在发展战略中实现国企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潜在的经济效益。例如中国电建下属企业华东院自2005年开始针对淳安县乳洞山村经济落后,贫困学生多的实际情况,专门建立了乳洞山村贫困大学生专项基金,累计有近百位贫困学生接受过资助。中国电建不仅建立了“爱民”的优质公众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还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品牌,实现了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走出去”国企社会责任现状 (一)未重视职工的权益 职工是企业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相关人。国有企业在职工相关责任内容中涵盖了多方面项目,例如职工应有权享有劳动报酬权、环境卫生保障权、生命安全保障权及法定休假权等[2]。但是,当前一部分国有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漠视了职工的基本权益,盲目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在海外投资中,大肆降低职工聘用标准,给当地职工支付低价的劳动报酬,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另外,在许多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生产过程中,常常习惯性使用中国雇员来完成一些非技术性质的工作,更容易引起当地职工的抱怨,进而引发一系列的冲突。 (二)忽视对环境的保护 对现存有限资源的科学合理运用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自身利益,还关系到我们后辈子孙的生存和发展,是人类在地球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物质基础。但是,许多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并未注重对环境的保护,而是将企业的自身经济效益建立在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例如,据相关资料计显示,我国国有企业在从刚果、利比亚以及缅甸等国家森林资源中获取大量木材中的交易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非法森林木材砍伐行为,并且在砍伐过程中并未注重资源的再生利用,对生态环境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三)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许多国有企业在经济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生产意识,造成很多不必要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前,我国大部分的大型都以矿产、建筑等行业为主,企业工厂多建立在山区、矿区等地,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另外,企业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重要性未建立全面、正确的认识,导致企业生产中安全设备及人员等项目的管理力度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未深入人心,从而造成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不断发生。 (四)存在商业贿赂现象 尽管国家已经加大了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但国有企业中的商业贿赂现象仍然时常发生,打乱了企业正常交易次序,违背了企业竞争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助了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的滋生,严重损害了消费人群的合法权益;此外,商业贿赂还是造成企业管理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诱因,降低了企业职工人员的整体素质,破坏了国有企业在社会群众心中的公众形象;同时,商业贿赂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科学技术及产品质量的提升,严重阻碍了企业的经济发展。 三、提高我国“走出去”企业社会责任的策略 (一)建设完善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在经济生产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劳动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以及《企业安全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对于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应追究其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并予以一定的处罚措施,进而提高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另外,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还可在内部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规章制度,实现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制度管理体系的“法律化”,提高企业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 (二)加强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提高“走出去”国有企业内部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理解,使国企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建设一个优质的、适合企业自身的内部发展环境,让国企充分认识到内部发展环境对其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而优质的内部发展环境则需要通过加强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自主意识来实现,国企需进一步加强对内部职工的重视程度,为其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工作的主动性以及积极性,帮助国企内部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的建立。另外,国有企业在外部上还要积极投入到各项公益活动及慈善事业的建设中,打造优质的企业社会公众形象。 (三)建立关于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 国际上大多数著名企业都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树立企业优质形象的标准,而经济指标仅仅只是对企业的评价标准之一[4]。与海外企业相比,我国在针对企业的评价上还仍旧停留在经济指标评价的标准上,对企业的评价并未实现从社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全面评估和评价,并且缺乏完整的评价管理体系,无法跟上国际市场的前进脚步。因此,国有企业要真正实现“走出去”,必须要与海外市场接轨,依照国际标准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评级体系,依照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实现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总结及规划,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借鉴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以及多米尼道德指数等来实现对国企的全面评价。 (四)提高国企跨国文化的管理能力 国有企业要想实现“走出去”的目标,在管理经验上不能一直墨守成规,照搬其它跨国公司的经验和模式,而应当在遵守本土及海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将国内、国外的风俗文化进行有机地融合,创新国有企业的管理方法,使国有企业成为一个既可以跨出国门走向国际的海外企业,又可以固守本继续发展的“走出去”国企,实现国有企业的双赢局面。 四、结束语 总之,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国有企业在“走出去”的道路上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国企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随着全球经济化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国际贸易问题已经逐渐实现了完美融合,是国有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对“走出去”国有企业提出并强化其社会责任履行意识,不只是国有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路上不断前行的重要动力。 参考文献: [1]徐旻.走出去:企业需用社会责任融化海外坚冰[J].中国经贸.2011(02):76-77. [2]李路阳.打造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社会责任”软实力[J].国际融资.2012(01):12-14. [3]李英,赵文报,高远.试析走出去企业的社会责任[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3(01):63-65. [4]周赫.在华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J].现代营销(下旬).2015(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