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下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探讨
李其蔓 刘少君 指导老师:龚柳青 广东财经大学 基金项目:项目:广东财经大学2017—2018学年“双百工程”本科生学术科技创新一般项目,项目名称: 化“权利”为“实利”----基于广州市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融资的调研,项目编号:44。 摘要:由于缺少足够的、有效的实物用于担保贷款,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相关平台建设处于初始阶段,政府应当制定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措施推动相关业务发展。同时,互联网融资平台应当加强自身建设,联合多方建立更为完善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实时性、透明性等优势。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标权质押;中小企业 一、传统的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然而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具有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的特点,企业贷款困难。 根据物的担保原理,担保物权是以特定物的价值来保障债权实现的限制物权,这决定了担保物必须具有财产性、可让与性和可特定性。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用于抵债。可见,商标权具有财产性、可流通性的特点。而商标权具有的特点满足担保物的要求,可见商标权具有适质性。通过商标权权等知识资产进行质押融资,正好解决了中小企业缺少足够的、有效的担保实物这一问题,成为了近些年来中小企业解决其融资难题的新选择。 我国各地为了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品牌建设,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以鼓励商标权质押融资,现已形成了极具地方特色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如武汉模式、北京模式。目前,国内各地方政府主要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联合担保机构、保险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等主体,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为了更好地进行区分,我们将此模式称为“传统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 传统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模式大致如下图:
二、传统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将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进行贷款,成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担保物相比,其特有的权利属性的不确定性和价值的不稳定性,使得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具有较高风险,难以推广。商标权质押融资始终有赖于政府引导。通过相关研究,商标权质押融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变现难 首先,在传统的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投资方)无法准确及时的获取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商标权的宣传维护情况,导致资金回收的极大风险。其次,传统商标权质押融资政策的发布渠道有限,主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的企业很难及时了解到现行的政策进行质押融资。再次,统一的商标交易市场并不完善,商标是在不断使用中为企业带来附加利润,但对于其他企业而言未必有价值,因此商标较难变现。 (二)质押程序复杂,融资成本高 商标权质押程序冗长,首先需要政府牵头使银行和企业达成贷款意向,其次需要经过资产评估公司进行商标价值的评估、担保公司担保,有些甚至需要保险公司介入。另外,办理相应的手续要到特定的地方——商标局。因此复杂的程序,高额的评估费用和其他服务费用让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三)缺少融资平台、各类资源分散 首先传统商标权质押融资中没有一个稳定的平台,一方面中小企业不知道哪些金融机构(银行)可以办理这类业务,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银行)也无法了解哪些企业急需资金且满足质押条件。其次资产评估公司、担保公司、律所以及金融机构并没有进行深度的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导致中小企业在办理业务的时候承担高额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三、商标权互联网融资模式的提出 基于商标权价值的不确定性、质押业务程序复杂、融资成本高、缺乏运营平台等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商标权质押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设立扶助基金维持,难以市场化运作。如何进行模式创新,调动商标权质押市场的积极性成为商标融资业务发展的关键。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潮流兴起。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对实现商标权质押融资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业态,通过依靠现代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进行的便捷、高效、灵活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中,互联网金融平台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的一个虚拟化平台,集信息处理、资信风险评估和违约概率计算于一身,成为了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 中小企业只需通过搜索引擎接入云端服务器,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平台会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匹配的选择。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实时更新,供给方可以实施监督查看需求方的资信情况,供需双方可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 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商标权质押融资平台,对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货币化、产业化进程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2015年起,我国开始出现以知商金融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融资平台。该类平台以知识产权为主要质押物,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透明的特点为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投资者提供投资信息,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标权互联网融资模式如下图:
四、商标权互联网融资平台的优势 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结合原有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与“政、银、保”合作为机制的传统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模式的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解决了以往融资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次,平台通过与保险机构、评估机构多方主体合作,建立有序、高效运行的平台工作体系,为企业融资提供便捷、规范的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最后,市场化运营的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流的舞台,盘活了社会资金。 (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投资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制约商标权质押业务推广的一大因素。商标权具有自身价值的不稳定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得商标权质押业务具有较大的风险。而通过利用互联网具有的高效、便捷、透明等特点,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项业务风险。一方面,依托于互联网的融资平台通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可以有效监控贷款企业运营情况、商标维护情况。一旦贷款企业出现意外,利害关系人可以及时地对此处理,通过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折价、变卖,提前受偿。另一方面,通过极具透明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对贷款企业进行监控,有利于促使贷款企业对所借得的款项进行合理安排,维护自身商标价值。利用融资平台的优势,对贷款企业进行实时监控,突破了以往限于技术难以实时监控贷款企业对借款运营情况的难题,从而达到降低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的作用。 (二)简化商标审贷程序,节省企业融资成本 在传统的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中,商标权审贷程序繁琐。根据《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贷款企业需要先聘请专业机构对所质押的商标权进行评估,在与银行签订合同后将有关资料报请国家工商总局审批。另外,我国具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业务的专业机构主要集中于北京、浙江,使得贷款企业质押商标权时十分不便。单评估担保物价值一项,贷款企业就需要花费巨大成本。而融资平台集合了资产评估机构、价值评估机构、收储机构等多方主体,形成稳定、有序、高效运行的平台工作体系。贷款企业可以直接向提供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平台提供有关资料,由平台代理完成商标权评估、贷款担保等业务,简化企业审贷程序,有效缩短企业贷款办理时间,节省企业办理商标质押融资业务成本。 (三)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提高融资成功率 缺乏流畅的信息交流平台是制约我国商标权质押业务发展的一大因素。由于商标权质押市场发展尚不完善,贷款企业和投资者双方缺乏表达需求的有效渠道,商标权质押业务难以推广。另外,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缺乏充足的资金投资于品牌培育和成熟完备的品牌培育战略计划,使得其商标价值较低。在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愿意向大企业放贷。而互联网金融平台具有实时性的特点,为借贷双方提供供给需求信息,拓展信息获取渠道,打破了商标权质押业务难以推广的瓶颈。另外,互联网金融平台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将社会资本更多、更快地投向中小企业,满足了不同的贷款需求,提高融资成功率。 五、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下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建议 通过研究商标权质押融资所涉及的问题,为这项业务得到推广,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作为方面 1.制定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相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建设尚不成熟,制定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是必要的。在整个线上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中,融资平台集合价值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企业等多方主体,承担项目审核、融资信息披露、核查投资者准入条件等多项职能,是整个融资活动的枢纽。因此,通过制定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弥补立法空白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规范平台融资业务、提高融资平台的公正度、确保融资流程的透明度。 2.加强政府资金支持力度 目前国内相关平台建设处于初步阶段,平台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政府予以指导、扶持。政府可以采取相关措施,通过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等方式来推广平台发展。政府在互联网模式下的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初期,对该模式起到主导和推动作用,在模式成熟后,由市场主导、政府调控。政府可以通过设立融资补偿基金,对贷款企业、融资平台、担保机构予以贴息、风险补偿等资助,引导社会更多关注商标权质押融资平台业务,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参与其中,达到推动平台业务发展的目的。 3.鼓励电商参与平台建设 依托于互联网的商标权质押融资平台除了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专业的人才以及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也十分重要。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现有的电商平台参与商标权互联网融资平台建设,甚至鼓励其在原有的电商平台基础上开展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一方面,电商平台在管理运营平台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对商标权互联网融资平台可以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持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以往平台对贷款企业收集的信息,可以更加全面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并且对贷款企业贷款后的经营情况实时跟进。 (二)平台建设方面 1.建立平台诚信数据库 信息披露是互联网融资平台开展业务的重要环节。商标权互联网融资平台可以通过与征信机构、工商局、银行等多方主体合作,获取贷款企业信用信息,建立诚信数据库。另外,平台可以开发评价功能,面向全网,征集社会各界对贷款企业的评价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全面、多方位的企业数据。另一方面,平台诚信数据库的建立有利于促进企业合理运用融资所得资金,加强自身品牌建设。 2.制定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及投资者教育制度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商标权质押融资仍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一方面,如果缺乏相应的投资者准入标准,可能出现投资者非理性投资;另一方面,对于平台提供的信息,如果投资者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进行判断,同时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了解不足,可能使投资者自身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因此,融资平台有必要对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者设立一定的准入资格。融资平台应当收集投资者必要的信息,如投资者的资产、相关投资经验、对投资风险的了解情况等信息,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析,基于前项信息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划分不同的投资等级,给予不同的投资建议。同时,构建相应的投资者教育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 3.完善商标权质押融资服务系统 相对于传统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互联网融资平台具有集合多方主体,降低融资成本的优点。平台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联合专业的价值评估机构、收储机构、担保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主体,制定规范、有序、高效的融资流程,为贷款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融资服务。另外,融资平台应该努力建设与融资市场对接的商标权变现市场。通过建立成熟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服务系统,解决商标变现难题,促进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 六、结语 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一方面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实现商标权对企业的经济价值,提升企业品牌意识。同时,商标权互联网融资平台的完善对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明确商标权互联网融资模式意义,进一步了解融资平台运作情况,设计出符合区域特色的商标权质押融资产品,对促进“万众创新”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魏琼,吕金蓬.知识产权互联网质押融资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J].新金融,2017(06):53-57. [2]刘巧,杨帆,黄建.基于“互联网+”的重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探索[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6(11):108-109. [3]周琰.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分析——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新途径[J].中国井冈山干部 [4]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5]何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制约因素及解决方案[J].金融纵横,2010(08):59-62. [6]王春.商标权质押若干问题[J].中华商标,2006(02):55-57. [7]王曙光,张春霞.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中国模式与金融创新[J].长白学刊,2014(01):80-87. [8]李超,骆建文.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策略[J].现代管理科学,2015(01):100-102. [9]徐细雄,林丁健.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4(06):144-148. [10]刘芹.对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的调查与思考[J].北京金融评论,2012(04):8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