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如何有效促进居民消费
——基于2017年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 郝文杰1 米虎伟1 莫胜胜2 覃伟锋2 1.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0 2.广西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0 摘要:本文通过2017年家庭金融调查数据,选取居民生活消费、支付方式和购物方式的相关数据,构建计量模型实证检验了第三方支付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第三方支付对于居民总体消费和可选消费有显著正向影响,对于生活必须消费影响不显著。为进一步检验第三方支付与互联网购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以互联网购物作为核心变量后,第三方支付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显著降低,且互联网购物对于总体消费、生活必须消费和可选消费的影响均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了互联网购物相较于第三方支付对于居民消费的影响更为深入。在控制变量中,储蓄水平正向显著影响居民总体消费和可选消费,而购房意愿则对居民生活消费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居民消费;互联网购物 一、引言 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进一步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努力实现新型消费加快发展。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要加力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近些年来伴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购物、O2O等消费模式大大提高了消费的便捷性,也促进了消费经济的繁荣。互联网消费的繁荣得益于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成熟,那么第三方支付对消费经济的影响机制是需要讨论的问题。第三方支付对经济的影响和贡献已经有大量的研究者通过实证的方法进行讨论和检验,其中对于第三方支付对消费经济的影响也是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大致上认为,第三方支付对消费经济的影响是显著正向的。周宁通过全国经济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第三方支付对于消费升级的拉动是显著的,并且进一步讨论了第三方经济对经济影响的区域差异[1],杜朝运等通过福建省各市的经济数据,研究发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规模发展会显著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2];刘宇轩等通过实验证明了第三方支付对消费具有正效应[3]。总体来说,大量研究者都证明了第三方支付对于消费经济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研究者的研究视角主要是基于宏观视角,即数据来源主要是基于地区的经济数据或者全国性的统计数据,在变量的设定上基本上是按照一个地区的消费经济总和计算,可能无法真实反映居民的消费和支付特征,研究者少有基于微观视角即基于居民视角讨论第三方支付对其经济行为的影响。另外,研究者认为,消费经济的繁荣在第三方支付的表现是第三方支付便捷了购物方式和支付方式而促进了消费经济的发展,但大多数研究者忽略了对于购物方式的讨论,第三方支付仅仅是一种支付方式的拓展,而实现消费过程是总体来说是购买的过程,因此本文除讨论第三方支付以外,进一步讨论了购物方式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考虑到互联网购物的实现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实现的,本文设定的购物方式指网络购物。本文通过2017年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基于居民视角,构建计量模型,讨论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购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及描述 本文的数据来源为《2017年家庭金融调查数据》,该数据是一项基于全国的家庭金融调查,样本量大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本文选取生活消费部分、支付方式和资产情况作为主要的变量依据。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包含4个部分:一是居民的消费支出情况,作为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二是居民的支付方式,是否使用第三方支付、购物方式是本文实证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三是居民储蓄、购房意愿等相关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四是居民是否拥有智能手机分别作为工具变量。 消费支出部分本文分为三个部分,总体消费、生活必要消费和可选消费,其中生活必要消费包括:衣、食、住、行、取暖、水电费等各类生活必要消费,可选消费是旅游消费、烟酒、娱乐消费、化妆美容等消费支出的总和,总体消费为生活必要消费和可选消费的加总。第三方支付来源于支付方式部分,其中有第三方支付行为的赋值为1,否则为0;储蓄为年储蓄值;购房意愿有购房意愿赋值为1,其余为0;网络购物和是否拥有智能手机分别以是为1,否为0进行赋值。 表1为描述性统计结果,总体消费均值为25478元,其中生活必须消费为14336元,可选消费为7843元,样本的生活消费是主要的消费支出;使用第三方支付占比45.7%,使用网络购物占比49.1%,使用智能手机的占比48.1%,说明在2017年我国第三方支付、网络购物和智能手机普及率仍然较低。样本居民储蓄均值在24600,而标准差为97941,说明样本储蓄的差异性显著;有购房意愿的样本占比38.1%,样本居民的购房意愿较低。(在模型中消费、储蓄等的计量单位为万元) 表1 变量定义与特征 三、研究结果及解释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2是利用基准回归模型估计第三方支付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到(3)模型仅为第三方支付对总体消费、生活必须消费和可选消费的回归结果,模型(4)到(6)控制了居民储蓄和购房意愿,模型(7)到(9)进一步控制了居民的互联网购物情况,以进一步观察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购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模型(1)到(3)的结果表明,第三方支付对于居民总体消费、生活必须消费和可选消费均具有显著性的正向影响,即使用第三方支付会显著提升居民的消费水平;模型(4)到(6)加入控制变量后,第三方支付对居民总体消费、可选消费的影响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正,而第三方支付对居民生活必须消费的影响并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在衣食住行等基础性消费中,第三方支付还未得到普及应用,而在可选消费中包括大量的诸如旅游消费、娱乐消费等服务性水平要求较高的消费,为便利消费者消费第三方支付的普及更高、影响更为显著;模型(7)到(9)在加入互联网购物后,第三方支付对总体消费和可选消费有显著正向影响,对生活必须消费的影响仍不显著,且对总体消费和可选消费影响的系数分别由14.519、10.499下降为6.825、6.408。而互联网购物对总体消费、生活必须消费和增值消费的影响均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正,可见,互联网购物相较于第三方支付对于居民生活消费的影响更深入和广泛。 在控制变量中储蓄对消费的影响显著为正,其中储蓄总能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影响居民的总体消费和可选消费,在控制互联网购物后储蓄对生活消费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不难解释,储蓄多少对于居民生活必须消费的影响是不大的,生活必要消费是维持生活的基础消费,无论储蓄多少生活必须消费的支出都是必须的,而可选消费则需要有较好的经济基础;购房意愿对总体消费和生活必须消费的影响显著为负,购房意愿对总体消费和生活必须消费有显著负向影响,购房意愿对生活消费的影响起着抑制作用,购房压力会严重挤压居民的消费支出。 表2 第三方支付及互联网购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注:系数下方括号内的值是稳健的t统计量,其中***、**、*分别表示在1%、5%、10%的统计水平下显著 (二)工具变量的检验 在基准回归估计中,可能存在其他的因素对居民消费造成影响,进入残差项,造成了内生性偏误。基于这种考虑,本文选取了居民是否有智能手机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详见表2。表2中模型(1)、(2)、(3)与基准回归模型的(4)、(5)、(6)基本保持一致,使用工具变量后,第三方支付对增值消费的影响是显著正向的。 表3 第三方支付及互联网购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工具变量检验 注:系数下方括号内的值是稳健的t统计量,其中***、**、*分别表示在1%、5%、10%的统计水平下显著 四、结语 本文选取2017年家庭金融调查数据,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实证检验了第三方支付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第三方支付对于居民总体消费和可选消费有显著正向影响,对于生活必须品消费影响不显著。此外,本文进一步讨论了第三方支付与互联网购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发现,加入互联网购物作为主要变量后,第三方支付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显著降低,且互联网购物对于总体消费、生活必须消费和增值消费的影响均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了互联网购物相较于第三方支付对于居民消费的影响更为深入。在控制变量中储蓄对消费的影响是显著为正的,其中对增值消费的影响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正,对生活必须消费的影响在10%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正;购房意愿对总体消费和生活必须消费的影响显著为负,购房意愿对生活消费的影响起着抑制作用,购房压力会严重挤压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行为。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购物都有效促进了消费的提升,便捷的支付和购物方式有效促进了居民消费,消费升级离不开更深入的购物与支付方式的便捷化改革。进一步促进居民消费除了要推动消费方式和支付方式的进一步变革以外,更需要注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储蓄水平,降低居民房价压力。 参考文献: [1]周宁.第三方支付对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J].商业经济研究,2020(12):51-54. [2]杜朝运,何岂源.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以福建省为例[J].发展研究,2020(01):36-42. [3]刘宇轩,周淑媛.第三方支付对消费促进作用的实证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9(15):303-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