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参与P2P融资的现状、优势及未来趋势
朱逸青 安徽财经大学 摘要: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全面到来,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及运作模式大批涌现。其中,P2P网络贷款平台一定程度上有效改善了传统正规金融机构所不能解决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然而我国P2P行业却良莠不齐。多种多样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涌现,其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加剧了我国商业银行之间的激烈竞争, 而各种互联网金融企业将会更加活跃。因此商业银行开始其转型的进程,加入P2P网络借贷以求弥补自身贷款对象有限制影响其利润的缺陷。文章借助理论和实例介绍了我国 P2P模式异化原因,分析了我国银行系 P2P出现的原因及优势,得出结论: 银行 P2P的介入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 P2P行业现状,且可能会成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出口,但在同时,我国金融市场仍然要致力于加强信息披露、信用评级、信用征信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P2P网贷; 银行系P2P平台 一、我国P2P融资现状 P2P网络贷款是种在互联网上以个人对个人( peer- to- peer)的借贷模式。不同于传统正规金融机构,P2P网贷平台能有效改善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民间金融机构放款不正规的问题。P2P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了一个良好、便捷的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P2P网贷平台上的贷款方在平台发布贷款需求,平台负责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并收取佣金服务费,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通过平台筛选确定借款人进而出借资金。除此之外,通过对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应用普及,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了,进而使得P2 P网贷存在了实现 “去金融中介”理念和实现个体 (个体和企业)间线上直接借贷的可能性,并且可以保障投资人获得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回报,借款人也可获比民间借贷更便利和可靠地信用融资渠道。 然而,与美国的情况相比,我国由于征信系统不健全等原因使得P2P网络贷款存有了很大的独特性,也出现了异化。P2P真正的运作模式本质应当是平台只充当中介角色,借款人通过平台发布借款诉求,再由平台对其做线上的信用评级及背景审核。平台发布借款标的,投资人对借款项目进行投标,平台不直接参与到借贷的资金交易中。对于借款人逾期对投资人的金额损失,平台也不予偿还或垫付 ,即平台不承担与借贷交易有关的信用风险,完全由投资人承担。中国p2p平台异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二、我国银行业参与P2P融资情况 (一)近期我国银行业P2P上线项目情况 迄今为止,我国的银行系P2P平台已有约11家,其中包括中小企业E家(招商银行)、陆金所(平安银行)、民生易贷(民生银行),小马Bank(包商银行),e融e贷(兰州银行),开鑫贷与金开贷(国开行),齐乐融融E(齐商银行)。 表1:近期银行P2P上线项目概况
部分资料来源:银率网 (二)银行业参与P2P融资的原因 1.缓解银行贷款额度不足,弥补银行利润空间受挤压 存贷利差是国内银行最大的业务利润来源。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平均2%左右较低的活期或固定存款利息来吸储揽存,再以较高的6%以上的借款利率放贷给企业或个人,赚取两者的存贷利差。但是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趋势下,银行业这种较为单一的盈利模式受到威胁。然而近年,银行利润增速变缓慢,一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整体下行以及当前多种多样的融资途径使得银行放贷量减缓;二是近日的央行不对称降息、放宽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提速导致存贷利差缩小;三是监管政策使得银行业一大利润来源的中间业务受到限制。 2014年11月央行意在将存款保险制度落地,传达出银行也有破产的可能,这将导致银行存款的进一步分流,促使储户做出多元化的投资决策。因此,在银行业竞争激烈和央行相关政策的规定下,银行提高自身贷款利率可能性很小,最终结果是令银行自身利润空间受到一定的挤压。与此同时,在存款分流、民间资金寻找新出口时,很可能有一部分资金流入到如今大热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中来,P2P网贷行业将会是个其打破壁垒、拓展业务的新机遇。 2.合理规避监管,转嫁风险 目前,银行撮合P2P贷款的收益率虽然较自己放小微贷款要低,但银行可以利用P2P贷款规避贷款额度、存贷比、拨贷比等监管的限制,银行可以,一定程度解决中小企业客户借贷难的问题,又不需要占用本行的贷款额度和存款贷款比例指标。另外,P2P是一种不错的转嫁风险的手段。银行的资产,不全是高质量无风险的,通过P2P,可以把表内资产出表,风险转移到更广阔的人群分担。 3.扩充丰富自身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借助P2P平台,丰富补充其理财产品线,留住现有客户,给现有理财客户更多 投资选择,提升客户粘度。平台除了提供投融资项目外,还可以开发在线交易、供求信息匹配等功能,同时,平台积累的数据又可以反馈回来成为重要的参考数据。 4.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一直是银行很少顾及到的领域,可以说是个被遗忘的角落。银行通过P2P平台不但能有效解决他们在银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可以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在不占用银行的核心资本的情况下,创造了一块中间业务收入。而对于盈利模式结构较为单一,大部分靠存贷差盈利的中小商业银行来说,可以帮助他们减轻增加利润的压力。 三、我国银行业参与P2P融资的优势 (一)银行系P2P优势 1.丰富的客户资源 银行长期拥有的大量客户资源成为其进入P2P平台的优势,一方面现有的贷款客户可以直接转变为融资人,另一方面银行现有的大量存款客户,立即可转化为投资人,原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也可转换为投资P2P。比起普通民间P2P平台一面费力宣传,一面自行寻找借款客户、投资客户而言,银行在客户资源方面不需要耗费成本和精力。 2.风控水平高 风险控制和信用评级问题一直是P2P网贷的关键,而银行在风险定价、风险控制、催收款项方面更专业化,而绝大多数民间普通P2P平台难以达到这种规模和操作水平。大数据方面,银行拥有所有客户的账户和资金流水交易和完备的信用记录数据,使得银行在审核借款人、对其进行信用评级时更加专业可靠。 3.背景优势 民间普通P2P网贷平台由于监管不力、准入门槛较低,出现大量的跑路等乱象。银行系P2P相当于有了强有力的背书,虽然利益率相对于民间平台低,但给投资者一定的保障和安全感,认为其至少不会跑路,不会不保本。以招行P2P为例,其项目中,大部分都是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担保及反担保手段,这样的风控措施是任何民营P2P都不可能提供的。 (二)银行系P2P劣势 在小微企业贷款人的角度来看,一方面,银行P2P对贷款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风控审核严格,部分小微企业可能仍然无法贷到款项。 另一方面,银行系P2P投资门槛较高,普通民众几乎没有参与机会,并且银行系 P2P 平台的收益率显然都比较保守,收益率基本不超过 10%。 四、优化我国银行业参与P2P融资的对策 (一)结合自身优势的创新 目前银行系 P2P 业务模式仍然偏向传统线下模式,缺乏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如投融资流程、对借款端信用审核模式、仅对企业客户开放信贷等,意味着银行还未做到真正意义上的P2P模式。银行系 P2P 的长远发展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发挥银行自有优势,降低产品的交易成本,进而逐渐提升产品收益,合理管理客户关系有效提升客户粘性,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创新,做出模式上面的创新,形成自己的系统。 (二)借鉴其他成熟 P2P 模式经验 国外银行介入 P2P模式比较先进成熟,主要由于他们强大的征信体系和信息撮合模式,这方面的缺陷也是导致国内P2P平台存在乱象,银行难以做到真正做到真正的P2P模式的原因。但传统商业银行掌握有大量客户消费数据与信用数据,在利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方面拥有优势和发展潜力。 (三)改善风险控制方式 我国银行系 P2P 平台可以放弃使用传统普通的 P2P 平台的竞价环节, 银行平台可以自主定价, 以解决传统 P2P 竞价撮合复杂、 效率低的问题。改善风险定价方式可以实现资源优配,节省了时间,也实现了价格的合理化。另外,创新网贷监管模式,在资金监管方面,银行系 P2P 平台的资金池监管模式也可以由主银行或关联银行进行管理监督。 五、我国银行业参与P2P融资的未来趋势 虽然银行系P2P业务在丰富的客户资源、风控水平、高背景背书等明显优势,但银行参与P2P网络贷款业务模式刚开始兴起,并且只存在少数案例,它的整个运行机制还不算成熟,存在许多仍需要等待被解决的的问题。P2P 网络贷款中的风险和监管一直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过去几年中爆发最多的问题。采取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准入门槛、明确监管机构的方法才可能使得P2P 抛却各种乱象,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近年来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可以说是几乎每个月出一政策。监管部门颁布了多项有利政策措施来规范和发展 P2P网贷行业。例如中央银行建立 P2P 资金托管机制管理市场规范,为了使权限分散,限制P2P平台自身对资金的操作控制权限,监管机构要求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托管P2P 网贷平台的资金,P2P 平台风险控制水平的提升提高了投资者对 P2P 的信任。另外,监管部门明确了P2P 平台的性质和业务范围且采取对内容的监管,放弃牌照制度,杜绝监管层面的不公,这充分表现出监管层对 P2P的信心和鼓励的态度。习近平主席也强调了金融风险控制和金融创新。首家监管组织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已经成立并且打算规范发布了P2P平台监管细则。P2P 行业最大的问题,监管问题正在逐渐规范化,这对未来整个P2P行业都起到了推动促进其健康发展的作用,这也为银行系 P2P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土壤。 即使P2P行业整体在扩张并且良莠不齐,但商业银行在这种情况下难以发展的可能性很小。在未来,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需要普通P2P 平台和商业银行系P2P业务相互间不断学习、 融合的过程,他们之间会通过合作和借鉴等方式进行磨合, 最后会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可以划分不同的客户群和投资业务领域。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手册[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董潇.银行系抢食网贷蛋糕[J].中华工商时报,2014-10-22 [3]毛宇舟.银行系P2P平台难逃隐性兜底模式通道费低无奈以价换量[J].证券日报,2014年07月22日 [4]蔡洋萍.我国银行系P2P平台发展模式介绍及对策建议[J].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2015(6) [5]曹伊,赵顾.我国银行系P2P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鸡西大学学报,2015(8) [6]韩斯玥,黄旭,贺本岚.国际P2P行业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未来发展[J].金融论坛,20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