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关系
——以中国联通为例 黄楠 徐铭邦 耿悦 北京交通大学 摘要:文章以近年国资委提出的在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有所突破为主线,以中国联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例,探究其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以及形成的治理结构和股权多元化格局,并提供一些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联通混改 一、集团层面实施混改并形成股权多元化模式是未来央企改革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30年,在这过程中,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国有企业,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必不可少的中心环节和核心内容。新一轮的国企改革是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特征的,目前已进行试点的19家企业正有序进行,共引入外部投资者52家,初步形成了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确定第三批试点企业将达到31家,包括中央企业下属企业10家和地方国有企业21家,此次试点将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次升级,并逐步向着集团层面改革发展。 (二)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模式将是未来央企改革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的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未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尤其在集团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不大。过去几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以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二三级子公司为主,这些子公司多存在亏损面较大或盈利能力劲头不足的情况,将它们作为改革的试点企业,主要是出于谨慎的考虑,同时也为集团层面的改革奠定基础。但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的发展和加速,其子公司层面的改革效果不够突出,仍不足以抓住企业要害。因此,在2017年的国资委会议上提出了推动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尽可能在集团层面有所突破,2018年国资委发布的《2018中国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报告中》仍在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推进,在子公司层面进行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集团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是政府、国资委的推动和未来改革的趋势,其实更是国有企业改革促长远发展的内在需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从子公司层面出发、自下而上的改革模式,过去常推进的子公司层面的改革仅是就其自身而言,在这一个相对具体化和专业化的业务层面引入外部资本,使外部股东参与日常的管理和决策,提升子公司的竞争能力,但集团层面的国有控股比例和治理机制仍得不到直接和有效的改善。通过子公司改革的先试先行,形成倒逼机制,有助于减少改革探索中的风险和对集团层面存在的潜在负面影响,能促使集团层面更快更高效地推进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转型。同时,另一种即是始于集团层面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在集团层面引入外部资本,外部股东与原先国有股东共同推进集团向市场化方向进行体制机制的变革,加快集团的转型发展,同时还能摆脱“一股独大”下国有资本股东对国有企业集团的全面束缚和完全控制,突破了传统国有企业的体制的限制。不论选择以上何种变革方式,其最终的目标均是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全面改革,使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集团层面的国有资本控股比例的减小和民营资本控股比例的增加,真正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落实到位。 二、中国联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前遇到的困境 中国联通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主营的移动通信业务收入之和占据国内市场七成以上,企业规模庞大,领导地位领先。同时,三家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十分激烈。在3G盛行时代,中国联通就拿到了全球最成熟的3G牌照,尤其在终端机市场上占有天然优势,并借此及时向市场推出了3G商用服务,开启了3G时代的辉煌,年收入增幅均在10%以上。但在这个技术变革更新迅速的行业内,中国联通在紧接而来的4G时期显得有些吃力。根据年年报披露,中国联通2017年实现了五年来营业收入首次正增长,但与中国电信仍相差近一千万,也仅为中国移动的37.11%,同时,在三家共同竞争的4G业务和固网宽带中均出现了下滑趋势。种种迹象表明,中国联通在近几年经营均不利,所占据的市场正逐渐缩小,未来将遇到极大的困难和挑战,因此,转型和改革势在必行。在国资委倡导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有所突破的背景下,中国联通的集团层面改革应运而生,成为首家进行试验的国有企业。 三、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 中国联通集团下属A股上市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发布的《中国联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情况的专项公告》中表明,在整个混改过程中,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向结构调整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中国联通股份,同时还向核心员工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国内首家采用“引入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股权转让+员工持股”混改方式的央企。上述交易完成后,截止2017年年报显示,老股东联通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2.74%下降至37.7%,战略投资者合计持股36.2%,进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 此次混改规模大,效应大,让社会资本大量进入和参与,引入了豪华阵容的战略投资者,打破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控制局面,走向分散股权的时代。 首先,在首批的9加央企混改试点单位中,中国联通是唯一一家以集团的核心资产为混改主体的企业,即在集团层面上进行了改革,这在国内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度中仍属首例,打破了以往很多国有企业仅在子公司层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局限性,创新性地在主体资产和集团层面进行尝试,这既是呼应混合所有制改革时代的潮流,也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上市公司的深化和在集团层面改革的进步。由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深入到了集团的主体资产,从核心业务出发,稳定改革的地位,逐步将混合所有制改革思想实践到集团的方方面面。 其次,中国联通实现股权多元化的亮点之一还在于引入了规模豪华且在各自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战略投资者,以中国人寿持股比例最大,同时引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和京东等民企形成的股权多元化的局面空前庞大,使得控股大股东联通集团的持股比例突破50%的“红线”直至37.7%,顺利由国有资本“占大头”过渡到民营资本参与持股的多元化合作协同阶段,为中国联通注入了投入于基础电信方面的建设的外部资金,有望在4G技术上得到提升以满足现阶段用户需求并有利于5G技术的开发以适应未来5年内技术改革的步伐,同时借助腾讯等互联网大型公司,以低成本获得了大量用户资源,并在时代新兴的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与相关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龙头企业展开深度合作。 最后,中国联通为激发员工的活力,推出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停牌前价格的一半授予核心员工股权,涉及员工折合人数为7000多人,不仅股票授予价格较低,而且持股员工规模较大。此番决策将激励与绩效挂钩,真正将员工持股计划落到实处,极大推动了员工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自中国联通2017年8月发布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以来,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得益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合作伙伴带来的用户资源和业务合作的推动,整体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6.5%,前三季度净利润达到了79.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99.80%,混合所有制改革红利初步体现。 四、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与思考 对于中国联通这一家垄断行业的巨头之一企业而言,此番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是提高其在通信行业内的地位,缩小与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差距,增强与对手的竞争能力,更是标志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向深水区推进。 一方面,民营资本进入了垄断行业内,燃起了民营企业进入垄断领域的热情和投资者的希望,也给国有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较为充裕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民营资本的引入,使得国有企业形成了股权多元化格局,但最重要的还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改变和进步,借助民营企业运作机制和市场化管理的优势,实现业务和管理体系的优化。如果仅是单纯的使民营企业参与进来,而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没有改变,是没有意义也没有成效的。 另一方面,中国联通在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初步试验,是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新的突破口,是企业在进行改革推动效益增长的同时,直接从核心问题入手的一种变革方式,为其他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企业选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提供了借鉴意义。从集团视角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赋予民营企业一定的话语权,使其真正参与到企业的每一步业务发展过程中来,给国有企业的决策机制和运营机制带来积极影响,这是决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 总体上来看,中国联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其标志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进步,改变了多年来形成的股权结构单一、“一股独大”的局面,这是国有企业改革新的里程碑。 参考文献: [1]郑志刚.国企公司治理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逻辑和路径[J].证券市场导报,2015(06). [2]王鹏,王勇.从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看国资管理模式的转变[J].现代管理科学,2018(02). [3]王悦.混改的模式和路径[J].上海国资,2016(09). [4]杨红英,童露.论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J].宏观经济研究,2015(01). [5].混改大手笔——联通混改[J].中国总会计师,2017(09). [6]Liona Lai,Henry Tam. Corporate governance,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managing earnings to meet critical thresholds among Chinese listed firms[J]. Review of Quantitative Finance and Accounting,2017,48(3). [7]Zhuangxiong Yu,Jie Li,Jian Yang. Does corporate governance matter in competitive industries? Evidence from China[J]. 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2017,43. [8]Aoki Hidetaka. THE EFFECT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N STRATEGIC CHANGE : AN ANALYSIS OF DIVERSIFICATION STRATEGY[J]. JOURNAL OF BUSINESS MANAGEMENT,2014,34(0). [9]Jian Chen. Ownership Structure as 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 Evidence from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J]. Economics of Planning,2001,3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