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张浩 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目前,我国各地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如火如荼,社会各界十分重视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发展。本文分析了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顶层设计、政策支撑、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考评机制及协同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产业技术研究院;对策;问题 1、引言 产业研究院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及转型升级能力,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手段。产业研究院具有综合性、开放性和整合性的特点,通过对具有巨大经济潜力的产业前沿、共性技术的研发,并整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各类创新资源,由政府主导、依托高校自身的科技和人才优势,通过校地共建研究院这个载体,使校地双方由简单的优势互补走向双赢,既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又能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 产业研究院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产业技术研发、行业技术服务、行业知识产权经营以及行业人才培训等四个方面。在技术上,建立技术富集与创新机制、项目运行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人才上,建立人才汇聚机制、人才筛选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在资本上,建立公共财政扶持机制、资本追逐技术机制、高校投资机制、资金取得使用机制以及利益分配机制。产业研究院的运行的一般目的:一是加快行业产业结构升级;二是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三是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四是提升地方政府的对外开放水平;五是推动高校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发展。 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时间还不长,在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的研究院业已许暴露出许多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解决。主要表现如下: 2、产业技术研究院存在的问题 2.1 孵化模式与服务模式的内在分歧 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技术产业化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发展路径。一是从技术成果到企业培育的企业孵化器路径,二是从企业的技术需求到应用技术开发的技术服务路径。我国产业技术研究院中普遍存在着这两种模式不均衡发展的现象,既是各家研究院在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历史选择的结果,也是这两种不同模式内在分歧的产物。目前我国产业技术研究院在发展过程中是走服务模式、还是孵化模式仍然存在分歧。 2.2 技术产权保护缺乏 公共技术服务模式的困境不只在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模式选择,更重要的原因来自于技术交易运行过程中的市场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不成熟导致技术产权交易费用成本和风险成本增高。1984年,中国颁布专利法,对技术专利的市场交易规则并没有进行细则规范。2005年,中国正式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但是,知识产权法仅是学科概念,并不是实体法典。技术产权保护的长期缺位增加了技术产权交易的难度,这对于发展我国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公共技术服务设置了巨大障碍。 2.3 公益性与市场性的矛盾 以公共技术服务为主导模式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一般都坚持公益性质,并不实行完全市场化的运行方式,一直将政府的力量作为支撑。借助于政府的财政经费、税收优惠、项目支持、政策协调等优势,缓解产业技术研究院综合创新能力高要求的压力。但也有部分研究院实行市场化企业运作,依托政府的土地、政策及资金支持,举办企业,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从“教练员”变成“运动员”,丧失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2.4 政府支持方式有待完善 政府推动是各地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成功的重要前提。目前政府的各项投入与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需求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难以享受采购仪器设备免税的政策优惠;承担政府科研项目受限制;引才和留才的配套政策有待完善;直接融资较难。由于很多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民办非企”性质,造成融资比较困难,创业资本、风险投资观望居多,投资谨慎。种种原因导致一些研究院的建设进程相对滞后。 2.5、人才资源缺乏 人才是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过程顺利的重要保证。从当前国内产业技术研究院目前现状来看,还缺少丰富的人才资源储备,不仅是高层次技术研发人员、成界孵化人员迫切需要充实,而且高水平的管理运营人才也迫切需要引进和培育。 3、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对策 3.1重视顶层设计,明确战略定位 成立产研院统筹协调推进小组,加强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宏观指导,负责重大事项决策,推动产研院践行政府产业政策,实现跨领域研发,服务产业发展。以技术转化和技术研发为使命,紧紧抓住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瞄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公益性研究,促使产研院成为技术创新高地。 3.2 强化政府政策支撑,优化发展环境 政府应持续保障资金扶持,合理确定扶持期的时间,在扶持期,要给予项目和部分运行资金的支持,同时还要在土地、税收等方面予以帮助。发展中后期,产研院必须独立运行,具备相对独立的人、财、物支配权和决策权;建立政府退出机制,促使产研院在市场中发展壮大。 3.3 坚持市场导向,创新管理体制 产研院具有技术专一性、学科团队综合集成性等特点,只有独立的专业化实体机构才能胜任。因此产研院应作为独立事业法人,自收自支。政府应在人才引进、机构注册及相关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 此外研究院应突出其非营利性,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制运作,成为企业化运作的非营利组织。建立技术专家、企业家、政府官员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参加的理事会制度,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理事会决定科研机构的重大方向。在组织结构上,根据职能的不同具体划分不同的部门,如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应用、技术关联和人事管理等,同时部门职能可贯通整个技术研究的流程,以缩短技术研发的时间,提高研发效率。 坚持市场化导向。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确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运作的灵活性、自主性和开放性。在筛选项目上,应选择具有前沿性、集成性和持续性的项目,既要对接现实的产业需求,又要注重培育未来新兴产业。 3.4 健全运行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建立利益风险平衡机制。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对各主体投入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实施风险评估和跟踪监管,提前预见可能产生的管理成本、机会成本、沉没成本,在合作初期即达成对未来技术发展趋势的共识,科学评估创新所产生的技术价值,从而进行合理的技术交易。 加强专利成果管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知识产权评审、知识产权档案、技术管理计划,实施合同约束。着力引进凝聚海内外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强化领军人物领衔的研发运营团队建设。、 创新激励机制。改革单一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将成果转化列入职称评定、职业发展和学术成就的重要方面,探索股权奖励、从成果转化效益中提成、鼓励科技人员创办合办企业等多种奖励方式。 形成多元资金投入机制。构建成果转化资金与创业风险投资的联动机制,发挥政府种子基金的“资本杠杆”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支持。探索以联保联贷的方式对创新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以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进入创新创业活动。 3.5 扩大开放合作,推进协同创新 强化产业联盟建设。整合科研、产业、资本等要素,在专利、标准及研发等方面建立产业联盟,共同应对国际挑战。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需求,组织产业联盟对国内目前尚未攻克、依赖国外并与我市产业相关的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在信息发布、人才交流、技术检测、知识产权上,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企业展开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政产学研用互通信息的创新网络机制。 坚持国际科技合作。以新兴产业发展趋势为导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注重开展国际研发合作,积极探索国际合作发展,努力开辟更多的合作途径,创造更多的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创新资源,把国际合作从共同研发提升到共同发展的新层次,探索跨越式提升科技源头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 3.6 创新考评机制,推进整合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改革。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充分利用产研院作为科技创新试验田的效应,建立操作便捷的知识产权处置程序,赋予产研院以知识产权处置权,加大对成果完成人及团队的收益分配比例。 鼓励集聚发展。促进资源集中集聚集约配置,引导产研院实行“产研院+产业中试示范基地+产业化基地”的运作模式,解决相关行业的共性技术难题。 参考文献 [1]李顺才, 李伟,王苏丹.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研发组织机制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8,(3):76-78. [2]林强,姜彦福,王德保等. 科技创新孵化器的管理模式研究——以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为例[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8):16-21. [3]李红涛,郭 鹏. 论工业技术研究院在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25(2):38-41. [4]张豪,丁云龙. 产学研合作中技术与资本的结合过程探析——以北京科技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例[J].软科学,2012,26(1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