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政策助力海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
张佐敏 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杨涛 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邝雄 海南省财政厅 摘要: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摸清近年来海南财税金融发展情况,以问题导向完善财税金融保障政策,对海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介绍了海南省财政金融的基本情况,并提出海南省当前财政金融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促进海南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财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年来,海南省财税金融系统在财政管理、税收征管、金融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受制于市场经济不发达、产业结构单一等基本省情,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政府债务管理、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高财税金融服务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率与质量。 一、海南省财政金融基本情况 (一)财政方面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3%,增速位居全国第4。2015年海南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7.7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位居全国第五。二是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海南省人均财力突破11000元,位居全国第9位。三是民生保障有力。坚持“小财政、大民生”,民生支出占比连续多年超过七成,过去五年平均占比达到72.5%,始终排在全国前列。四是财税重大改革有力有效。“营改增”、政府综合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重大改革取得良好成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率达到95.2%,位列全国第一。 (二)金融方面 近年来,海南省金融业连续保持高位增长,2015年海南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47亿元,同比增长19.6%,金融业对拉动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成为拉动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一是金融组织体系注入新活力。海南银行2015年挂牌开业,填补了海南省无省级地方法人商业银行的空白;华夏银行海口分行2015年开业,进驻海南省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达到8家;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继续推进,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二是信贷市场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末,海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637.27亿元,是2010年的1.81倍;各项贷款余额6650.66亿元,是2010年的2.65倍。不良贷款率1.6%,比2010年下降0.38个百分点,整体实现盈利118.34亿元,是2010年的1.93倍,年均增长14.05%。三是资本市场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末,海南省共有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7家,总市值3551.45亿元,是2010年的2.83倍,年均增长23.13%,占GDP的比重达到95.91%。海南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6家。保险市场快速发展,2015年保费收入达到114.25亿元,是2010年的2.38倍,年均增长18.94%。四是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第一批76个金融服务站挂牌运营,完成了44.3万农村人口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二、海南省当前财政金融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政策和资金安排碎片化,部分项目存在多头安排资金的问题。由于不少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致使财政支出进度缓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专项资金过多,“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导致的资金闲置现象比较严重。二是激励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效果有限。受制于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小、数量少等因素,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海南省体现出来的成效不明显。2015年鼓励高新技术方面减免税金额4132万元,减免额占地税减免总额仅达1.1%。三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针对性不强。资源税调节作用弱化,环境保护税尚属空白,除少数资源外,大部分稀缺资源仍然实施从量定额征收税款,致使优质资源粗放式开发;房地产税收结构不合理,房地产领域流转环节税费过多,保有环节税负较轻,加剧了房屋空置现象,“二手房”市场不活跃。四是个别市县政府债务管理存在风险。截至2015年底,海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375.7亿元,一般债务率为72.8%,专项债务率为80.2%,综合债务率51.7%,均低于国际上通用的地方政府债务率控制水平(100%),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市县存在一定债务风险,同时政府承诺回购、偿还的专项建设基金、专项过桥贷款和抵押补充贷款(PSL)等债务未通过债券举借,容易产生新的政府债务隐患。五是企业所得税增长乏力,传统行业利润空间收窄趋势增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缴收入较2014年同比下降26.2%,减收14.2亿元。汇算清缴收入(汇缴2014年所得税)同比仅增长5.7%,增速较2014年增速回落27.6个百分点,导致企业所得税总体收入同比下降20.3%,特别是房地产、采矿、制造、建筑、住宿等传统行业实现企业所得税降幅较大,分别下降29.8%、70.9%、21.3%、21.2%、91.6%,形势不容乐观。 (二)金融方面 一是信贷资源配置不合理,存在贷款过度集中风险。海南省金融资产主要配置集中在大型商业银行,特殊的产业结构导致信贷投放领域和投放客户过于集中,银行同质化竞争十分激烈;海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十家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占海南省企业贷款余额的26.7%,贷款集中度高,信贷风险大。二是直接融资明显不足。海南省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额约28%,远远落后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50%左右的直接融资比例;处于IPO在审阶段的企业只有2家,占全国在审企业总数的0.38%;海南省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虽然处于递增趋势,但挂牌公司数量仅占全国挂牌公司总数的0.19%,在审企业占全国在审企业总数的0.12%,在全国处于中下游水平。三是金融服务效率低,企业融资成本高。金融机构服务创新不足,业务重心偏好大项目、大企业、大客户,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不够;证券保险业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数量、种类、范围等方面存在很大局限,难以满足市场主体对证券保险服务的需求;小贷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发展良莠不齐,经营状况两级分化严重,在税负、办理抵质押手续、贷款案件处理等方面未享受金融机构同等待遇,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效率和盈利能力。四是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城商行、财产保险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严重缺位,仅有的3家信托投资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金融控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也还处于空白状态;海南省互联网金融发展缓慢,传统金融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拓展金融市场领域、便捷客户服务的能力有限,部分金融服务只能依靠省外金融机构进行。 三、财政金融政策助力海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策和具体措施 (一)围绕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加强财税金融政策保障 一是支持打赢“扶贫攻坚战”。通过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扶贫作用、设立省级扶贫开发基金等多种手段,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海南省48.84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各级教育阶段生均经费制度。三是深化养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多渠道筹措养老保险基金,防范系统性的财政支出风险。推行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规范公立医院收支运行。继续支持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四是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充分利用长期低息贷款、专项建设基金、贷款贴息、PPP模式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推进棚户区改造,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二)围绕培育十二个重点产业,加强财税金融政策保障 一是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资格局,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和“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建设,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国际旅游岛全域旅游格局。二是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大力调减甘蔗、水稻、橡胶等传统低效产业种植面积,重点支持发展槟榔、花卉、热带水果、冬季瓜菜、桑蚕等特色高效农业产业。支持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打造海南王牌农业产业。三是支持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加强财税金融调控,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调整房地产内部结构,逐步降低普通商品住宅开发比例,提高经营性房地产比重,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是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扶持政策,重点扶持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其他重点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围绕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加强财税金融政策保障 一是积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做好“营改增”改革后续工作,加大税收征管监管力度,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大力推进资源税改革,将大部分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合理确定计税依据和税率;全面落实国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缓”政策,对企业合并、分立、破产等给予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给予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降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二是帮助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举办公益性人才招聘会,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支持技能晋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参加技能晋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校企合作,对技工院校与产业园企业对接成效显著的给予补贴。三是降低企业发展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海南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推动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存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更为灵活的还款方式,多种方式减轻企业还款压力,降低其资金周转成本;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和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融资试点;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加大对银行机构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创新财税金融体制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保障服务能力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创新财政投融资模式。扩大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在竞争性领域,将过去无偿补助给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改为政府对企业的股权投资;规范有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突出基金投资重点,重点扶持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个重点产业,优先设立旅游、农业、互联网、文体等重点产业基金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给予奖励,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中央财政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采取资本金注入的方式支持组建省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二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重点推进对地区资产规模较大、行业影响力较强、比较优势明显企业股份制改造,帮助企业直接或借壳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途径融资;制定企业上市、挂牌和再融资奖励政策,积极推动本地区中小企业赴“新三板”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三是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形成一批P2P、移动支付、众筹融资、电商金融等互联网机构,引进服务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的机构。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禁止违规变相举借政府债务及违规担保;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加强专项建设基金、专项过桥贷款、抵押补充贷款(PSL)管理,防范隐性政府债务风险。五是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督促银行机构真实反映、妥善处置不良贷款;盘活“僵尸企业”金融资产,稳妥有序推动“僵尸企业”重组或退出市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交易、保险欺诈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海南省信用法规制度,出台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推进海南省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海南省政府信用信息系统项目、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