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实践
向雨帆 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20世纪90年代初,工业化国家兴起的一种新的货币政策制度——通货膨胀目标制。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已先后被40多个国家采用。它的出现是货币政策实践的一个重要发展。本文首先从对通货膨胀目标制定义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从横向这个维度,通过对新西兰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最后,对通货膨胀目标制在我国适用性做出判断分析。本文分析认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完全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但不能因此否认通货膨胀目标制可以成为未来中国有效的货币政策理论框架。 关键词:通货膨胀目标制;目标区间;独立性;国际经验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市场逐步开放。不仅加速了各国资本的流动,还改进了全球的资源优化配置。而由于通货膨胀阻止经济目标的实现与增长,因此,全球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主要目标就是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通货膨胀目标制——20世纪90年代初在工业化国家兴起的一种新的货币政策制度。 一、国际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出现 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石油危机引致工业化国家的平均通货膨胀率从1970年的5.3%上升到1975年的13%,1975-1984年的平均值也高达9.6%。面对这种“滞胀”,传统的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显得无能为力。为了治理通货膨胀,改善经济情况,以新西兰为首的各国家先后寻找一个新的名义锚以稳定经济——通货膨胀目标制。 由于此制度是实践在先,因此在学术界中对其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见解。我在这里以米什金、伯南克等人的观点来描述: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一种货币政策框架。它主要特点是公开宣布一个或多个时限内的官方通货膨胀目标值(或目标区间),同时要明确承认货币政策的首要长期目标是稳定的低通货膨胀;此外,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使公众了解货币当局的计划、目标,以及加强货币当局实现这些目标的责任也是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关键。 二、国际通货膨胀目标制实行的经验总结 自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金融创新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货币政策框架创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流行。迄今为止,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先后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 各国家可以通过以上四个方面来考虑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需要说明的是,大多数国家选择的是目标区间或一个目标点,允许一定范围的上幅度波动。 本文通过采用案例分析法,以新西兰为例对其通货膨胀目标制的采用等作分析来吸取主要经验教训。 新西兰——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先驱者。自从第一次石油冲击以来,新西兰大部分时间的通货膨胀率都是两位数,最大值高达到17%。随着劳工党的当选和政策改革运动的进行,新西兰政府和储备银行缓慢地转向通过货币政策实现价格稳定目的。 新西兰通货膨胀目标所依据的价格指数被设计成排除了供给冲击的首轮影响,因此测量的是“基底通货膨胀”。新西兰统计局公布消费者价格指数,该指数提出了利率变化对生活成本的首轮影响。这一指数经过新西兰储备银行的进一步修订,提出了来自于贸易条件变动、能源与商品价格变化、政府收费与间接税的变化以及由一些其他较为重要影响的价格变化所引起的第一轮冲击。 新西兰的通货膨胀目标是一个区域目标长期目标也设计为高于零的通货膨胀率。起初,强调“区间”概念,通货膨胀率目标为0-2%,由于此区间范围非常狭小,通货膨胀率一直徘徊在2%附近,对此难以控制。至1996年底,区域扩大到0-3%。现在为1%-3%。 通货膨胀目标制给中央银行相当大的灵活性来对通货膨胀以为的其他变量(如就业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进行考量。 三、国际通货膨胀目标制在我国的适用性 (一)我国货币政策 1996年,我国首次公开货币供应量这一经济变量统计,紧接着,于1998年,货币当局取消对贷款规模的限制控制,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得以正式确立。目前来看,我国的货币政策框架形成了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以三大政策法宝等政策工具作为操作目标,以稳定币值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最终目标的间接调控体系。如下图: 货币供应量即为M0、M1、M2。货币政策决策短期主要看M1,中期参考M2。货币目标制有效运行的前提有两个:(1)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必须能够为央行所控制;(2)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供应量与作为最终目标的物价及产出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二)我国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分析 1、从我国国情看,城乡差距不利于经济的增长,经济总量问题和经济结构问题交错并存;金融领域与经济发展不对称;就业问题、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越发突出;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对外依赖度不断提高。稳定物价在我国不是唯一的目标。 2、中央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由于我国中央政府对稳定物价干预很多,中央银行相对缺乏独立性。即使在198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2005年实行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中使得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独立性大大提高。但是其独立指数与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央银行相比还是很低。 3、中央银行实际操作中透明度:各国中央银行的透明度在实际操作中越来越被重视。人民银行会宣布每年M0、M1和M2的控制目标。并按季度向公众发布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虽然一定程度上我国中央银行的透明度有了的提高,但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应该在信息记录方面做得更加详细。 4、我国的货币传导机制及技术要求:我国目前货币市场不发达,整体金融机制不健全,国有银行巨额不良资产等使得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同时,通货膨胀目标制要求精确预测未来通货膨胀趋势。而我国收集数据不全面、处理数据不规范,使我国通货膨胀难以预测。 通过上述分析,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完全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但不能因此否认通货膨胀目标制可以成为未来中国有效的货币政策理论框架。毕竟,我国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而根据国际经验,通货膨胀较低时实行通货膨胀制度会提高人们的信心。最后,结合我国当前制度,借鉴国外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实践经验,可以对以下方面做出改善。 确定一个低的通货膨胀名义锚,加强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深化银行体制改革,完善金融体系和发展金融市场,构建完善的统计指标体系,以增强通货膨胀预测能力;应加强财政部与中央银行的良好合作和协调,以提高经济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缓解冲击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减少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平稳货币政策长期目标的调整;加强财政约束纪律。良好的财政状况和对外实力,有助于增强通货膨胀目标制政策的可信度。重视汇率波动和汇率的传导作用,适时调整最合适的通货膨胀目标测量工具,灵活运用例外条款,有助于加强中央银行责任度。 参考文献: [1]根据IMF World Outlook Database 的数据得出。 [2]本·S.伯南克,托马斯·劳巴克,弗雷德里克·S 米什金,亚当·S.波森.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经验.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 [3]牛筱颖.通货膨胀目标制: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