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的启示
刘殿忠 吉林省辽源市财政局 摘要:本文从我国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做法的研究,总结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式。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建立健全我国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强我国公民有关环境理念的教育建设。 关键词;循环经济; 循环型社会; 可持续发展 1.引言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以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是 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本文根据国外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成果作了归 纳分析,分别介绍了影响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韩国、巴西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发 展循环经济的因素的情况,并提出了我国可借鉴的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经验。 2.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特点及具体方式 2.1 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特点 1.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并基本上完成工业化的背景下展开的。各国都是在人均CDP 达到或超过10000 美元,基本进入后工业化阶段,才着手发展循环经济的。 2.立足具体国情,选择切人点。发展循环经济,各国的出发点有所不同,如德国从垃圾回收人手,日本则从资源减量化人手,美国从环境保护入手。但大都是在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情况下,逐步推行循环经济建设和发展的。 3.注重立法。发达国家都将立法作为推进循环经济的主要手段。如德国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循环经济法律,日本有最全面、最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美国作为奉行自由市场经济和分权制国家,各州都制定了循环经济法律,欧盟区国家也有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并且已制定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 4.发挥技术进步的优势。发达国家经济的增长,带动了技术进步,也推动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进步,而对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投入,促成了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5.经济效益即时体现。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无论是资源的减量化还是循环利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适时体现。如日本和欧盟各国采用各种经济政策,鼓励人民参与循环经济的建设,运用市场和政府补贴政策来调节循环经济建设主体的经济利益。 2.2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方式 1.立法先行,以法律促进和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日本在1992 年颁布了《循环经济法》,2000 年进而修订为《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德国、法国、比利时、奥地利和美国等国家也分别颁布了相关的法律。 2.制定相关政策,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政策包括:针对使用再生资源利用处理类设备的企业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倒垃圾收费、污水治理费,如征收新鲜材料税、生态税、填埋和焚烧税。 3.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非营利性中介组织可发挥政府和企业不具备的功能。德国的回收中介组织——DSD,这专门组织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日本大阪建立了废品回收情报网络,发行旧货信息报,发布相关资料;加拿大蒙特利尔市政府与全市社区组织签订合同,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维护环境的工作,并聘请社会贤达参与监督和检查。 4.鼓励公众参与。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传媒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社会宣传,以提高市民对建设零排放或低排放社会的意识。 2.3 新型工业化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共同点 1. 注重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资源回收体系。 韩国国民的凝聚力强,政府利用民众便于组织的优势, 发动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巴西政府则立足贫困人口多, 成立拾荒者合作社, 垃圾回收的循环经济模式成本低,效益高,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借鉴。 2. 协调工业化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作为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快速增长, 早日完成工业化使命, 是首当其冲的课题。同时, 又面临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挑战。韩国在发展重化工业时, 力求不同地区形式多样,且能协调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巴西则积极发展能源农业, 开发再生能源技术, 为本国工业化提供新的能源支撑。 3.发挥政府的促进作用,减少立法成本。 巴西循环经济模式的特点是强调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面的参与和合作,通过综合开发利用垃圾创造价值、就业机会和收入, 既保护环境又能促进经济发展,帮助解决失业和贫困问题。韩国则制定简明有效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和制度, 操作方便,效果明显。这些做法节省了大量的立法成本,避免法律体系繁琐而执法不力的情况出现。 4.注重实施切实有效、简便易行的措施,吸收广大群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 在韩国和巴西的循环经济实践中,没有宏大的政策体系,也没有周密的法律体系,更无华丽的理念和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可行、便于操作的措施,效果显著, 也适合本国国情。如韩国的企业供给网( 供应链)管理模式、垃圾从量制、资源再生公社,巴西的CEMPRE 、拾荒者合作社、甘蔗综合利用与能源农业模式,这些做法都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公众的自觉行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3.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 中国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能仅仅借鉴西方国家的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模式,还应有自身的特色。 3.1 建立健全构筑循环型社会的法治建设 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控制环境污染到生态、环境治理,从国内立法到与国际接轨,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生态与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还应借鉴韩国的经验,对执法不力的官员,也应进行相应的惩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2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资源回收体系 我国目前的资源回收体系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考巴西的经验,将我们的生活垃圾按照干、湿两种进行分类。相信这将大大降低再生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再生企业回收积极性,从而提高资源回收率。 个别资源回收率极低。将消费量、回收量和最终填埋量进行对比得到PET瓶和金属容器回收比较彻底,纸制品包装次之;现在我国流入最终处置场的包装废物以塑料袋最为严重。但值得注意的是,塑料袋的回收基本没有人进行,即使有最终也是流向一些生产很不规范的小型作坊,反而造成环境污染,不能达到真正循环的目的。因此,需要出台一些强制性的法规政策首先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限塑令;另外还可以广泛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度来提高这部分包装废物的回收效率。 3.3 我国环保的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是我国生态与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让公众参与生态与环境治理的监督和管理,既是一项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生态与环境的有效方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扩大,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公众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生态问题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是我国生态与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环保部门在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同时,积极探索拓展多种途径,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同各种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3.4 我国环保组织的发展 民间环保组织的出现与壮大,既是世界环保运动的潮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目前,我国共有正式登记注册的民间环保组织2000 多家。其中,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等3 家民间环保组织的负责人,还被聘为北京市奥申委的环保顾问。我国尉日环保组织的理念之先进、实践之深入,给国际奥委会的官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立于1994 年的自然之友是全国最活跃的绿色组织之一,他们经常去学校、机关、企业宣讲环保知识,培养公众的绿色观念;自费到内蒙古恩格贝沙漠等地义务植树造林,为阻止沙尘暴尽一份力;在生活中拒绝塑料袋和一次性木筷。 生态与环境意识代表着一个人的文明素养,正如生态与环境质量意味着一个民族的尊严和力量。如今,越来越多的公众正在把高涨的生态环保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用生态环保科学知识,支撑起重建绿色家园的基石。 3.5 重视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发展 首先,应加强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政策导向。就现阶段发展而言,我国的循环经济及其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还都处于起步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障以及有效的政策导向,才能使循环经济及其科学技术的应用能顺利进行。 其次,应建立并完善循环经济的科技创新体制。循环经济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经济,因此必须要建立、发展与之相应的创新体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当自然资源成为生产中的制约因素,就意味着科学技术系统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 再次,应加强协作、重视协调。循环经济是一种涉及面广、内涵复杂的经济模式,需要多方协作与协调。由于牵涉的部门多、行业多,各方都需要核算自己的利益,这就需要在市场的主导下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做好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循环经济及其科技作用才能搞好。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发展循环经济已是大势所趋,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理应在这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可以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对世界资源的保护,更是对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大贡献。 参考文献 [1]范连颖.日本循环经济的特点及发展现状[J].现代日本经济,2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