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三类主体技术创新行为的比较分析
郑彬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510) 课题来源: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集群环境下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模式研究”(编号:20YJCZH243),主持人:郑彬;2019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集群产教融合机制研究”(编号:GD19CJY04)主持人:郑彬;2019年度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产业集群环境下产教融合动力机制与发展策略研究”(编号:2019-JK-01)主持人:郑彬。 摘要:能否有效的进行技术创新是产业集群兴衰的关键因素,在产业集群中自然人个体、企业和科研机构、地方政府等三类主体产生了技术创新行为。本文对比分析个体交流、网络合作与市场交易、政府干预三个层面的技术创新,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在产业集群形成、发展、成熟阶段三类主体技术创新行为的作用强弱,为集群区域技术创新提供借鉴。应建设培养与激励技术人才、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与交流,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关键词: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主体;比较 一、引言 产业集群指在特定地理空间中相互关联的产业组织机构的集合,是世界各国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空间经济组织。产业集群中的组织机构包括同一行业的大量生产企业,零部件、中间产品、辅助产品、机器设备等产业链上游的专业供应商,资金、技术、物流等要素与服务投入相关的专业化企业,以及线上线下经销商、广告商等产业链下游企业。许多集群还包括提供教育培训和研发创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中心,以及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或商会等公共组织。随着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产业集群成为地区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也面临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本文将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分为三个层面,考察了集群中三类主体的技术创新行为,为提升集群组织创新能力、推动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二、产业集群三类主体的技术创新行为比较 产业集群自产生以来,其在技术创新上的突出优势就被人们广泛关注。早期对产业集群的研究可上溯到发达国家区域工业发展的经验分析,马歇尔最早讨论了欧洲传统产业区(industrial district)的形成机制和竞争优势,他认为技术外溢、中间投入品和劳动力市场共享是“外部经济”的逻辑框架下导致企业聚集的三个因素。波特在其著名的“钻石模型(Diamond Model)”中将产业集聚(Industrial Clustering)看成是影响国家和区域产业竞争优势的因素之一。[1]关于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文献很多,可以将这些研究成果归纳为集群内部三类主体产生的技术创新行为。 1.自然人 产业集群第一类技术创新主体是个人,可以理解为集群区域中的自然人,包括劳动者、技术人员、企业家等。这类技术创新主体属于个体层面,其主要理论依据是知识外溢和“缄默知识论”。阿罗(Arrow,1962)认为由于知识和信息具有公共产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特点,会在个体间的沟通交流时从创新企业扩散到企业外部,其他企业无需支付购买就可以取得创新成果,而集群企业由于相互距离邻近,个体之间交流频繁,很容易吸收模仿创新企业的知识、技术并获得创新企业的研发收益。[2]Feldman(1994)将知识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编码化的显性知识,它不会受到距离约束、扩散传输十分迅速,另一类是非编码化的隐性知识,它不能长距离传输,仅由自然人当面交流才能得以传递。[3]在产业集群环境下,自然人之间频繁沟通产生大量技术知识的溢出。在技术创新的进程中,集群企业内外部存在大量还未被编码的隐性知识,创新主体由于空间邻近而靠近知识源,并与另一创新主体接触,从而高效获取与交流创新过程中的隐性知识。于是,产业集群成为一种信息高速流动的环境,集群中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知识能更迅速、更有效的传播。而且,大多数经济关系嵌入在人际关系网络之中,产业集群中的行为主体之间彼此信任、友善、忠诚的个人关系,成为集群技术创新合作与交易关系建立的重要条件。(俞国军,2020)[4]可见,产业集群中自然人之间面对面交流广泛存在,成为隐性知识传播的主要途径。自然人之间频繁接触交流,逐渐形成信任关系、社会网络、商业伦理、道德规范等非正式制度,有利于人们集体学习与密切合作,共同破解技术创新中遇到的种种难题,形成产业集群特有的创新氛围。 2.市场主体 产业集群第二类技术创新主体是各类市场主体,也可以理解为产业网络中的节点,包括集群区域中的各类生产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组织。这类技术创新主体属于市场层面,产业集群是介于市场和科层制之间的产业组织形式。Cooke(2000)最早提出区域创新系统概念,它指在一定地域中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同开展合作创新而结合形成的区域组织体系。[5]集群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市场主体等各种机构组织形成了庞大的产业网络,因此在产业层面可以将产业集群视为各类集群组织通过分工合作结成的创新网络系统。产业层面的技术创新包括三类:单个集群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的自主创新、集群企业的协同创新、以及集群企业与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的合作创新。在发达的创新网络系统中,具有配套关系的上下游企业在生产和产品交易过程中实现技术共享,具有技术优势的大企业通过中间品外包活动带动中小型零配件供应商进行生产合作和技术改进,以提升集群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集群市场主体之间紧密合作、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与生产,将创新成果渗透在新产品中、并在销售产品以实现技术创新的红利,有利于在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多盈利机会。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实现路径之一是由领导企业打造创新分工网络,形成集群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格局,从而控制技术创新风险、提升生产率并推动集群产业升级。(郑小碧,2021)[6]集群产业链上生产企业、供货商、客户间等市场主体的社会互动与集体学习,促使知识进一步外溢。[7]而集群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门从事研发的技术组织等市场主体之间则可以通过集群内技术市场进行专利技术、技术服务的交易,以市场交易的方式直接转让技术创新成果从而获得收益,共谋创新发展。区域创新网络提高了产业集群中市场主体的技术创新绩效,在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与快速变革的技术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创新是确保自身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极大增强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3.公共组织 产业集群第三类技术创新主体是公共组织,包括集群区域中的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或商会等非营利组织。这类技术创新主体属于公共组织层面,主要是产业集群区域中地方政府对技术创新进行行政干预的行为。波特(1990)全面分析了政府干预对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改善产业集群的营商环境,包括制定科技促进政策、协调创新资源、集中专业化的生产要素、发展先进生产力、甚至拓展海外销售市场等。随着集群的发展与成熟,政府的角色应更偏重根除限制技术创新的种种障碍。例如,有研究表明,在“第三意大利”地区,国家宏观政策干预并不多见,对于意大利新产业区的政策干预主要是在地方上进行的,最突出的是在1970年代为了促进地方制造业的发展,意大利专门设立了地方金融机构和发展委员会,主要通过金融激励手段来推动地方产业区的发展。意大利新产业区中普遍存在着大量的“真实服务(real service)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上的服务与支持。随着产业集群的发展,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机构的产业政策对于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十分重要。我国学者袁始烨通过实证数据分析发现,政府的“营改增”税收政策改善了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间的分工协作,集群企业之间沟通和联系更紧密,进而激励产业集群内企业信息共享和知识集成,促进了集群区域的技术创新。[8]Van Dijk(1999)认为不同类型的产业集群具有不同的运作机制,政府干预政策应该具有针对性,对于地理位置型集群,政策的重点是促进中小企业网络化发展;对于市场型集群,应着重促进集群产品的海外出口;对于劳动分工型集群,政策的主要任务是促进企业间分包业务的扩大;对于创新型集群来说,需要通过创新中心的建设来加强集群内部的技术传递机制,促进R&D机构以及知识系统的发展。[9] 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三个层面并非相互独立,而是不同学者研究的视角、关注的重点有所不同。三者间共同作用,促进集群技术创新。 图1 产业集群三类主体的技术创新行为 三、产业集群三个阶段中技术创新行动主体的作用 尽管产业集群三个层面的技术创新可以同时发生,但在产业集群形成、发展、成熟的各个阶段,三类技术创新行为主体所起的作用和对集群发展的贡献程度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来分析。 1.产业集群形成阶段 在集群形成的初始阶段,中小企业数量多但规模小,企业间网络组织不成熟,技术市场更不发达,集群内部企业家、技术人员等自然人交流是技术传播的最重要途径。广东许多地方产业集群形成初期出现的“星级六工程师”现象就是最好的证明:在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佛山西樵的纺织集群,顺德的家电产业集群,很多技术人才利用周末时间到别的企业“兼职”,帮助解决技术问题,这在当时不但被允许,而且还相当普遍,成为了集群内技术扩散和信息交流的主要形式。还有一些农民“洗脚上田”经营企业获得成功,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还带领同乡、同村的农民共同致富,营造了集群初期的产业氛围。个体间互动交流和集群技术外溢的优势在这个阶段得到最好的发挥,是技术进步和集群发展的重要因素。 2.产业集群成长阶段 当产业集群逐渐壮大,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对地方经济产生重要影响时,政府开始重视集群的发展,并通过行政力量加以干预。在集群中小企业不具备创新能力与动力的情况下,为破解集群技术创新不足难题,需要建立公共的技术创新服务组织,帮助中小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在产业集群成长阶段,生产企业资金、人才不足,自主创新能力薄弱,集群企业之间、与科研机构之间技术合作创新水平较低,技术市场还没发育良好,技术保护和技术交易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整体创新水平较低,地方政府必须采取干预措施,大力投资基础研究、建设公共知识技术设施,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许多集群地区的地方政府制定各种产业政策,鼓励区域内各类组织机构开展技术创新,从而促进技术交易市场的发展,推动当地经济增长。例如,珠三角许多产业集群的地方政府主动介入,协调区域内创新要素与资源,甚至投资建立公共的技术中心、直接参与研发,解决集群企业技术难点,共享产业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实现技术创新成果在集群内的有效扩散。这样,在企业分工网络还没有完全发育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通过建立公共技术组织来培育集群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成为集群技术创新的主要推动者。 在产业集群的成长过程中,创新的外部性效应较强,个体间交流导致的技术外溢加速了新兴技术传播。然而,随着集群和企业的成长壮大,如果所有集群企业都不愿投资于技术创新,而是依赖员工通过个体交流从其他集群企业中获取创新成果,那么开展技术创新的企业投资收益大大减少,于是不愿再开展进行技术创新,整个产业集群将进入集体行动困境,技术创新市场失灵。产业集群进入到了创新激励不足的“囚徒困境”,这将会大大制约集群技术升级和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导致集群的衰落。因此在一个蓬勃发展的产业集群中,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必须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和充分的市场回报,否则便无法发展壮大。 3.产业集群成熟阶段 当产业集群发展到成熟阶段,现代生产技术广泛普及,企业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大大增强,技术创新水平充分提高,上下游企业和相关研发机构间形成了高效的网络系统,产品市场和技术市场发达,市场交易制度臻于完善,因此集群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专门的研发机构将成为集群中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和主角,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或通过市场进行技术交易成为集群中技术创新和扩散的主要途径。成熟阶段的产业集群中,技术市场日渐完善,创新网络系统基本建立,集群企业研发能力增强,产业组织之间频繁交流、密切合作,技术创新将主要依靠市场层面的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专业研发机构,技术外溢的作用和个体层面非正式交流对技术创新的贡献会有所减弱。 地方政府与公共技术组织则逐渐退居二线,不再直接参与技术创新,为企业提供生产技术,而是通过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建立技术信息交流和创新服务平台,优化和完善技术保护和技术交易的法律法规,从而维护专利技术交易的市场秩序,促进集群内产学研深度合作,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自主或合作技术创新。例如,在欧洲一些处于“高阶”状态产业集群中,政府机构应对非政府机构充分授权,通过行业协会或商会等地方公共机构来实现中小企业的自助式发展。地方公共机构对产业集群的扶持政策措施包括:提供资金、对工人以及企业家进行培训、技术咨询、提供真实服务以及工资谈判等。产业集群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创新系统,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创造一个有效率的激励性结构来消除集群创新系统中的市场缺陷,为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创造一个有利的制度环境,促进产业集群中的各种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和知识交流。因此,集群产业政策应致力于消除地方产业集群创新系统中的市场失效,提升集群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可见,当产业集群逐渐步入成熟期,地方政府应该弱化直接参与技术创新、向集群企业注入技术资源的职能,将职能转变间接为各类集群组织提供创新服务、培育与提升集群组织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从而推动产业集群升级发展。 综上所述,本文将产业集群发展的三个阶段中各个层面的行动主体对集群技术创新的作用强度归纳为表1。 表1 产业集群各阶段行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作用强度 四、推动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措施建议 1.建立技术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促进人员交流 人才是技术创新最重要的要素资源,产业集群不但需要吸引与引进高端人才,还需要完善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技术人才培养与激励的长效机制,为产业集群发展持续贡献力量。要强化人才集聚效应,为顶尖技术人才提供人力资源优质服务,通过人才计划为其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与环境设备,并解决生活后顾之忧。规范人才市场秩序,为技术人才创业、职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促进集群内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提升人才与企业的匹配度,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建立技术创新成果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与奖励制度,鼓励与允许科技人员参与创新收益分配。 建设各类科技创新社团、专业协会、企业家联盟等组织,提供信息沟通渠道,通过举办各类活动促进技术信息、产业知识与商业经验的积累与扩散。要促进集群人才之间的广泛交流,通过举办讲座 、培训、沙龙、企业宣讲会、学术研讨会、商展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发挥集群知识共享、技术溢出效应,促进技术人员与企业管理者的交流与集体学习。探索集群企业技术骨干在高等院校任教、高校专家学者在集群企业兼职的人员流动机制,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的合作。 2.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产学研合作创新 产业集群中存在大量生产企业,应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鼓励、有效引导集群企业参与重大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创新试点,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要加快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健全前沿科技的二次开发、工程化、产业化,打通成果转化的最后“一里路”。要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科研成果贯通式转化,加快培育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为促进集群区域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应建立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项目招标的形式,对当地产业集群重大技术难题设立攻关项目,要求集群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以促进校企合作技术研发,提升科研项目的市场转化率。地方政府还需要搭建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平台,建立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及项目,提升融资效率,助力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3.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术交易市场 在产业集群区域中要建立完善技术交易的法律法规与市场运行机制,维护中介市场秩序、优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为集群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与转化推广提供有力支持。建设技术交易市场与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产品开发与中测、设备改造与升级、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以及人才培训、产权交易、金融会计等配套服务,支持新兴技术交易与应用。 产业集群区域的地方政府科技部门、经济部门需要整合技术创新资源,搭建与共享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公共平台,例如基础设施设备、公共实验室、检测评估机构、技术咨询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为集群企业提供科技孵化、咨询评估、检验认证及转化交易服务,从而提升资源利用与配置效率,节约集群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成本投入。这些公共平台应发挥资源整合、辐射推广、沟通交流、协调监督等功能,成为产业集群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重要机构。作为集群各类组织沟通的桥梁的行业协会或商会,建立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平台,为企业提供中介、沟通、咨询、监督、协调等服务,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集群各类组织交流对接与技术交易。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著,李明轩,邱如美译,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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