诌议土司世界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
梅富泉 郑睿枫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摘要:随着申遗的成功,湖南永顺、湖北塘崖、贵州海龙屯三处土司遗址已相继开园接待游客。在世界遗产与旅游业结合成为的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的背景下,应该看到因为过度开发而缺乏保护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如何处理保护与旅游开发则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如何处理好保护与旅游开发这对矛盾关系,提出了重视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运用科技实施数字化开发与保护、深化省际合作实现共赢发展等五点思考。 关键词:土司遗址 世界遗产 保护 旅游开发 引言 世界遗产作为展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宝贵资源,是研究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史实。土司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古代土司制度的重要遗留,是体现古代中央与边疆少数民族关系的直接载体,具有旅游等多方面价值,入选世界文化遗产不意味着保护停止,而是对今后提出更高的要求,即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创新发展使其充分发挥文化价值,历久弥性。 一、文献综述 成功申遗的中国土司世界遗产是由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湖北唐崖土司城遗址和贵州播州海龙屯遗址共同构成,位于南方多民族聚居的湘鄂黔三省交界的武陵地区,是土司辉煌时期的重要见证。近十年来,国内对于土司遗址的保护与旅游开发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由陈茹茜与余昊共同撰写的《播州土司文化旅游开发诌议》认为播州土司推动了西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提出了加强播州土司遗产保护、开发土司文化特色旅游产品等策略;禹玉环则在《播州土司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探析》中提出了重视宣传,加大人才培养等具体措施;石庆秘则是以唐崖土司为例,在探讨了数字化开发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唐崖土司博物馆、平面数字化、三维立体开发的数字化开发策略。除此之外,还有众多学者对其他各地的土司遗址的开发与保护提出了各自的思考:如东达人对位于重庆的三峡石柱土司提出了永续开发、发挥长江优势、联合开发、创新开发的原则;王静则是针对酉阳土司破坏极其严重的事实提出了诸如树立全民保护意识、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法。可以说这些学者的研究对于促进土司遗址的保护与传承起到极大地作用,但是不难发现这些研究只是针对单个土司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进行阐述,并未以土司世界遗产为对象,就其如何整体开发作出论述。 二、土司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分析 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并不是水火不容,不是说保护就意味着全封闭,而旅游开发则只顾经济效益,不注重保护。相反,世界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保护与旅游开发也完全可以和谐共处。 (一)保护是旅游开发的基础 旅游开发的基础是某一地区丰富的资源,资源越丰富、越健全则开发更有利于突出文化内涵带动旅游。能够如入选世界遗产则意味着其代表一定时期的历史文化,土司世界遗产更是集自然、人文资源于一体,文化内涵深厚,历史底蕴浓重。保护好世界遗产维护其文化的完整性是旅游开发的先决条件,若文化资源没有得到保护与传承,那么旅游开发也就无从谈起。 (二)旅游开发促进世界遗产保护 旅游开发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被遗忘的文化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从而促进保护意识的提升。旅游开发让人们看到了世界遗产的经济价值的之余,更多的是文化价值的体现,文化品牌的凸显。所带来的利益会让社会采取更多的措施和政策来促进世界遗产的保护,使其历代传承。同时世界遗产的维护需要巨大金钱的投入,旅游开发所产生的经济收入也为世界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土司世界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措施 (一)重视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 土司世界遗产的丰富内涵无疑是旅游的珍贵资源,保护好资源是旅游开发的前提,因此需要对各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首先是政府官员:土司文化遗产不是当地经济的“招财猫”,不是政绩的筹码。申遗成功意味着保护工作要不断取得进展,而不是进行大刀阔斧的开发,罔顾破坏遗产所产生的后果。其次是游客:申遗成功预示着大量慕名而来的游客,景区要对游者宣传土司世界遗产的独特性和价值性,避免出现“某某到此一游”等破坏现象。最后要提升当地居民的保护意识:当地居民与土司遗产朝夕相对,对于土司遗产的保护具有最直接的、更深远的作用,要培养当地居民的认同感与自豪感,如可以组织民间保护团体以提高保护意识。 (二)运用科技实施数字化开发与保护 土司世界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在利用土司的价值和作用之余,更重要的是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使其留存更长时间,而取得巨大飞跃的数字技术则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提供了技术的支撑。对于土司世界遗产中一些极其珍贵的部分,可以运用数字采集、数字存储等方式加以保护,为日后的进一步研究提供方便,以避免采用原始方式造成资料缺失。可以通过数字展现、数字传播、实物仿真等方式对极其珍贵部分进行旅游开发:如以3D、4D技术建立展示厅等方式,力求最真实的还原土司世界遗产的风貌,避免游客直接接触而造成破坏。同时可以建设相应的网站,以增强全国各地群众对土司世界遗产的了解。 (三)坚持文化为魂突出文化特色 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旅游之魂,如今的游客已经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游览,他们渴望的是文化内涵,感受文化特色。现代旅游者达成的共识是:没有文化内涵和品味的旅游是没有生命力的。可以说开发旅游只是表现地域文化的一种有效形式。土司世界遗产能为现存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可见文化是土司世界遗产的生命之源,灵魂所在。旅游开发要注意突出土司文化特色,打造独一无二的文化品牌,以文化吸引游客,以传承发扬文化保持土司世界遗产的生命力,不应因追求商业利益,使其沦为追求经济的工具。 (四)深化省际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申遗成功的土司世界遗产是由湖南、湖北、贵州三省共同申报,三处土司遗址各有千秋,分别代表了不同时期的土司辉煌。早在2013年,三省就达成共识加强合作推进申遗成功,现在三省应该继续深化合作,共同保护开发土司文化,如开辟武陵山区土司文化精品游、土司民族风情游等路线。相对于独立开发,三省合作实现了相互监督,避免偏离保护的正确轨道;其次避免了土司世界遗产的零散性,促进土司文化整体利用,增加土司文化的丰富内涵;最后该地区是南方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域,以土司文化旅游开发为契机也可以带动该地区民族旅游的进一步发展。总之,三省合作是一种实现共赢的手段,可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形成顶级旅游品牌。 (五)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 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相对滞后,最明显的就是缺乏相应的管理部门,世界遗产分属于对各部门易造成各部门的利益冲突,导致管理混乱,不利于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在旅游开发冲击世界遗产的大环境下,土司世界遗产所在省份应该建立如土司世界遗产办事处等管理部门对三处遗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切实落实《世界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要求,做好后续保护工作。实时对旅游开发进行监测,并将旅游收益运用于修缮与保护,力求全方位的促进保护与开发的共同发展。 四、结语
在人们精神需求不断膨胀的时代,世界遗产凭借着其独有的文化气息为人们所青睐,世界遗产游从而不断兴起。在享受世界遗产带来的经济价值之余更是应该看到背后突出的过度开发、保护不力的现象。土司世界遗产作为新晋的遗产,更是不应该落入这样的怪圈。所以只有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关系,使得世界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相互促进,才可以充分发挥土司世界遗产的真正价值。 参考文献 [1]陈茹茜,余昊.播州土司文化旅游开发诌议[J].品牌,2015(06) [2]禹玉环.遵义播州土司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探讨[J].沧桑,2013(02) [3]石庆秘.武陵地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方法探析---以唐崖土司王城为个案[J].前沿,2010(18) [4]东达人.三峡石柱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01) [5]王静. 酉阳土司文化遗产构成、现状与保护[J].黑龙江史志,2009(06) [6]刘建平,陈娇凤,林龙飞.论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贵州民族研究, 2007(3) [7]潘秋玲,曹三强.中外世界遗产管理的比较与启示[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02) [8]晁华山.世界遗产[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