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生命周期下日本钢铁产业政策分析
任超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李瑜婷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得到上海市教委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课题“后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钢铁产业国际竞争力分析研究”的资助,项目编号:A2-B-8500-13-0122-ZZGJD13062,项目主持人:任超。 摘要:日本战后40多年的经济发展,世所瞩目,钢铁产业的高速增长是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在国内外学者对世界各国钢铁产业竞争力的研究中,日本钢铁产业一直保持着最强的竞争力,合理的钢铁产业政策是其成功的基本经验之一,分析日本战后钢铁产业政策,对我国钢铁工业发展将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 钢铁产业 产业政策 生命周期 一、日本钢铁产业发展周期的划分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将一个产业划分为投入、成长、成熟、衰退四个阶段,识别产业生命周期所处阶段的主要标志有:市场增长率、需求增长潜力、产品品种多少、竞争者多少、市场占有率状况、进入壁垒、技术革新以及用户购买行为等。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必须考虑产业的生命周期,产业政策的效果如何,取决于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应当在不破坏市场机制的前提下,遵循产业生命周期演化规律。本文将日本钢铁工业发展周期划分为:恢复期(1945-1950年),成长期(1951-1965年),成熟期(1966 -1972年),衰退期(1973-1999年),复苏期(2000至今)。 二、日本各时期的产业政策 为便于分析日本钢铁产业政策,这里以日本钢铁工业发展周期的阶段划分为视角对应探讨1945-1982年各时期的产业政策。 (一) 经济复兴时期(1945-1960年) 1、经济恢复期(1945—1950年)—钢铁产业恢复期(1945-1950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经济受到沉重打击,社会在生产秩序几乎完全被打乱,当时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是稳定经济、恢复生产,这一时期主要采取了优先发展煤炭和钢铁两个部门的“倾斜生产方式”。 所谓倾斜生产:努力增加煤炭生产,并将其侧重分配给钢铁部门以增加钢材生产,然后又将钢材重点分配给煤炭部门进而增加煤炭生产;以这两个基础工业部门相互促进和扩大生产规模为核心,逐步带动整个工业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政府贯彻倾斜生产方式的手段基本以直接控制为基础,主要有:原材料配给、复兴金融公库贷款、价格管制、价格补贴、进口物资配给等。在政府倾斜政策的强力干预下,1947年分配给钢铁部门的煤炭比上年增加62%,钢铁部门产能的61%流向煤炭部门;1947年初设置“复兴金融公库”,当年其贷款增加额为534亿日元,其中30%贷给煤炭工业,而煤炭工业获得贷款的70%来自复兴金融库;在倾斜生产方式政策下,日本的煤炭钢铁等重点工业部门得到迅速恢复。 2、产业合理化政策阶段(五十年代前期)—钢铁产业成长期(1951-1965年) (1)产业合理化政策阶段(五十年代前期) 随着政府补贴、价格管制等政策手段的取消,当时重工业产品,特别是煤炭与钢铁工业产品的高昂价格严重阻碍经济自主和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针对这一问题,日本采取一系列产业合理化政策。 产业合理化的实质就是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进来促进基础工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为此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钢铁工业和煤炭工业的合理化施策纲要》(1950年8月)、《关于我国产业合理化的方针政策》(1951年2月)《企业合理化促进法》(1952年3月)等政策法规。 产业合理化政策的实施手段以间接控制为主,主要有租税特别措施、财政投资贷款、海运利息补贴、外汇配额等。其中利用租税特别措施的有:允许重要机械和合理化机械实行特别折旧;对重要产品实行免税;对重要机械的进口免征关税。从1950—1955年,减免的税收额达430亿日元;1955年度的减免税额相当于同年法人税收的5.7%。此外,对现代化设备实行免征固定资产税政策。政府通过进出口银行和日本开发银行,运用财政投资贷款的方式,对产业合理化实行资金支持。1952—1955年,财政投资贷款占同期产业资金供应的28.3%,其中海运、电力、钢铁、煤炭等基础工业部门占37.2%。政府作为补助金发放的海运利息补贴,从1953—1957年达103亿日元。为了保证有限的外汇收入能优先用到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与技术上,政府还实行了对外汇使用的管制与配额制度。 产业合理化政策基本取得了成功,重要基础产业的成本下降效果明显。参见表一
数据来源:通产省《产业合理化白皮书》1957年版 (2)钢铁产业政策 — 钢铁产业第一次合理化计划(1951—1955年) 第一次合理化计划期间,明确了钢铁工业将作为出口产业进行培育的战略目标,其产业发展的重点为大规模的技术引进和设备更新。政府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财政对设备合理化提供贷款和投资、通过日本开发银行提供支持设备投资的优惠贷款;修订“租税特别措施”,实行特定机械的特别折旧制度,减免固定资产税,加速设备更新;免除重要设备的进口关税,鼓励技术、设备引进;对外汇实行优先配给等。 3、产业振兴政策阶段(五十年代后期)—钢铁产业成长期(1951-1965年) (1)产业振兴政策阶段(五十年代后期) 50年代后期,日本经济进入经济振兴阶段,确立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策对象从基础产业逐步转向了新兴和成长型产业,从原材料工业转向加工工业。二是政策重点从“瓶颈”产业转向了“支柱”产业和“出口先导”产业。三是政策目标从一般地降低成本、改进技术等再生产过程的合理化转向了结构转换和全面的经济振兴。政策手段仍然以间接控制的税制措施和财政投资贷款等为主。 政府政策扶持的产业主要有合成纤维、石油化工、机械、电子等。在这些扶持政策中,影响最大的是1956年5月制定的《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1957年6月制定的《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一些新兴工业部门合成橡胶塑料等也受到重视。在50年代前期的政策重点中,钢铁工业继续得到了政策的保护和扶持;合理化未获成功的煤炭工业由促进成长的保护对象转变为衰退调整的保护对象。 (2)钢铁产业政策(五十年代后期) 钢铁工业的主要政策是第二次钢铁产业合理化计划(1956—1960年):这一阶段发展的重点是设备的大型化、现代化;政府继续采取保护关税、进口外汇配额制度等非关税壁垒、特别折旧制度、特别优惠减税制度、开发银行优惠贷款等政策手段对产业进行扶持;在大规模增长的投资中,政府直接提供的资金大为减少,世界银行贷款和民间投资迅速增加。经过这一阶段的政策扶持,日本钢铁工业的技术和成本水平均跃居世界前列,国际比较优势已经形成,钢铁产品出口迅速增长。 (二)高速增长时期(1961-1972年)— 钢铁产业成长期(1951-1965年)、成熟期(1966 -1972年) 1、高速增长时期(1961—1972年) 六十年代的日本经济实现了历史罕见的持续高速增长,跻身于发达经济大国行列,重要产业的生产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现重、化学工业化,出现了出口额的巨大增长和经常性贸易顺差,工业化任务基本完成,同时日本产业政策面临两个重要挑战:一是随着日本对国际竞争参与程度的加深,西方其他国家要求日本开放国内市场,实行贸易与资本(指对日投资)自由化;二是随着企业自我积累与竞争能力的增强,市场机制抵制政府干预,民间企业要求自由竞争和摆脱政府控制的要求日益强烈。 这一时期政府总的政策意图是建立政府主导型产业体制,最初政策设计目标是:调整政府和产业之间的关系,扩大政府干预的领域,以更强有力地推进产业结构转换;调整竞争秩序,发展专业化生产体制;通过产业改组实现生产集中和规模经济体制。 按照这样的政策目标设计,日本政府提出并实施如下内容的产业政策:(1)应对贸易及资本自由化,提出以促进生产集中和产业改组为核心的“新产业体制论”(2)防止民间设备投资过热和设备生产能力过剩,为此制定了规定起点规模等设备投资调整政策。(3)为发展专业化生产体制和协调大中小企业关系,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4)为支持石油工业,促进一次能源向石油转换和推进对煤炭工业的调整,1962年制定《石油工业法》;1964年制定《电气事业法》;1967年制定《核反应堆与核燃料开发法》及《煤炭工业重建调整临时措施法》(5)继续推行产业扶持政策,仍然贯彻执行50年代制定的《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飞机工业振兴法》等。 2、钢铁产业政策(1961—1972年) 日本政府实施第三次钢铁产业合理化计划(1961—1965年):这一阶段发展的重点是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降低成本。由于企业竞争能力增强,外部威胁相对减弱,政府逐步放弃外部保护措施,主要利用新建企业审批权等促进设备大型化、利用行政指导方式干预价格及产量。产业扶持政策重心从鼓励扩大投资转向生产组织结构的调整。此阶段中,日本成为钢铁出口大国,基础产业的赶超任务基本完成,确立钢铁工业在国际比较中的优势。 三次合理化计划完成后,日本钢铁工业进入集中化与国际市场开拓阶段(1966—1972年),政府主要采取两方面政策措施:一是为了鼓励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将鼓励设备更新和设备投资的特别折旧制度改为出口额折旧制度;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积极促进企业合并和生产集中。由此,日本钢铁企业挤入世界最大钢铁企业行列,成为世界钢铁生产与出口的中心。 (三)产业调整时期(1973-1982年)—钢铁产业衰退期(1973—1999年) 1、产业调整期(1973-1982年) 产业调整期一般指整个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这一时期日本经济发展经历了环境恶化、贸易摩擦、日元升值、第一次石油危机、通货膨胀一些列重大事件,经济增长率由高速转为低速,政府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被迫进行了一些列重大调整,与这些事件和转折相应,这一时期的产业政策以多方面调整为主要内容。 (1)解决环境问题的调整政策 进入70年代,高速增长时期被忽略的公害污染问题日益突出,1972年公害诉讼案件有1968年2.8万件猛增到8.8万件,年平均递增26%。在此期间发生了“四大公害审判”,审判结果全是原告方的受害者胜诉,以此为契机,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位置由从属变为前提。1970年,内阁设立“公害对策本部”提出14项关于防止污染的法律,这些法律规定:对大气和水质的污染限制从指定地区扩大到全国,明确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加重对环境污染的处罚等。1971年,政府设立了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环境厅,制定一些列环境政策,如分阶段提高有害废弃物排放标准的政策,限制部分地区污染物质排放总量的政策等以及《公害损害健康赔偿法》、自然环境保护法等。 (2)针对贸易摩擦的调整政策 由于日本连续多年的国际收支顺差,国际上要求日元升值的压力很大,甚至美国产业界向法院提出限制进口的起诉,要求美国政府采取限制进口的措施。为此日本政府1971年6月采取了降低关税、撤除非关税壁垒等“八项日元对策”,以改善国际收支顺差局面,并继续维持360:1的日、美元固定汇率。但美国尼克松政府为应对本国严重的经济停滞和国际贸易逆差,突然公布“新经济政策”,宣布停止美元与黄金兑换,征收10%的进口附加税。日本政府措手不及,同年12月,日元对美元被迫大幅升值为308:1。 “八项日元对策”和日元升值并未根本改善日本和西方其他国家间的贸易不平衡局面,1976—1978年,贸易摩擦再次激化,摩擦领域从纤维、钢铁、电视机扩大为钢铁、汽车、彩电、半导体等。美国和欧洲共同体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对撤除非关税壁垒进行干预,日本政府被迫采取的相应对策有:进一步减少进口品种限制,1968年限制品种为164中,1970年为90种,1979年进一步降低为27种;通过政府间的协定对日本产品出口采取自我限制,1972年签订了自主限制纤维对美出口的“日美纤维协定”,1976年日美签订自主限制彩电出口的“未出市场秩序协定”;实行最低出口限价;促进进口,如指导电信电话公司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发展海外投资和就地生产。 (3)应对石油危机的调整政策 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对日本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作为短期对策,1973年制定《石油供求合理化法》、《安定国民生活临时措施法》等确保能源供应的紧急措施;作为长期对策,政府主要从三个方面制订并实施了产业政策:一是对高耗能的衰退产业进行调整,促进产业结构向省能性转换;二是不断提高加工工业比重,延伸加工层次,通过“高加工度化”经济发展对资源,特别是能源的依赖;三是大力发展节能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力图完成从资本密集型“工业化型结构”向技术密集型的“后工业化型结构”转换,使技术要素替代资源要素在经济增长中的支柱地位。经过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日本的石油消费系数(石油消费增长率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之比)由1973年以前的1以上降至1979年的0.25,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对能源,特别是对石油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 2、钢铁产业政策 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日本产业结构向资源节约化,高加工度化全面调整,产业发展重心从原、材料基础工业向加工工业后移。汽车等高加工产业逐步替代高耗能、高污染钢铁工业的重点发展地位。钢铁产量增长停滞,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下降,为此钢铁工业内部不断调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大力发展节能技术,降低资源资本;继续进行产业组织调整,淘汰落后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增加特种钢生产减少普钢产量,提高钢铁产品自身加工度。这一时期日本继续保持钢铁工业国际竞争力和钢铁大国的地位,由政策扶持对象的成长产业变为政策调整对象的衰退产业。 三、日本产业政策分析及启示 (一)日本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的演变规律 产业政策扶持调整对象的变化过程同时反应了日本产业结构的演变过程,日本产业结构演变过程可以归纳为重(煤炭、钢铁等能源原材料部门)、化学工业化(合成纤维、石油化工等化学工业部门),高加工度化,资源节约化等相继交错并存的发展过程,产业结构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转换。 1、重、化学工业化过程与产业政策。日本1945—1972年阶段的产业政策重点促进了产业结构的重、化学工业化,同时产业结构的重、化学工业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趋势,也决定了日本产业政策最重要的基本特点。日本产业结构的重、化工业化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45—1950年间的倾斜生产方式阶段;50年代中、后期产业合理化与产业振兴阶段;60年代高速增长时期。战后倾斜式生产方式阶段是日本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形成和起步阶段,重点扶持对象是煤炭、钢铁等能源原材料部门,50年代中后期产业合理化与振兴阶段,重工业发展重点沿再生产链向后推移,政策对象从基础产业逐步转向了新兴和成长型产业,从原材料工业转向加工工业,煤炭逐步被放弃,钢铁、电力、机械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合成纤维、化肥等化学工业部门迅速崛起,使重型化趋势发展为重、化学工业化。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支持产业是钢铁、机械、汽车、石油化工等重、化学工业,机械、石油化工、塑料合成成为与钢铁部门并驾齐驱并逐步超过后者的国民经济支柱部门,并出现高加工度化趋势,重、化学工业发展到高潮。70年代经济增长由高速转为低速,这一时期以解决和应对环境问题、贸易摩擦、石油危机的调整政策为主,重、化学工业仍然是产业结构中的主导产业,节能以及节省原材料技术的发展是部门间消耗系数迅速下降,汽车、家电,电子和新材料工业部门相继发展,重、化学工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比重变化出现相持。 2、高加工度化过程和产业政策。日本1956至80年代初期的产业政策扶持并促进了产业结构向高加工度化的演变。日本产业结构的高加工度化过程可以分为主要与高开放度化趋势相结合和主要与资源节约化趋势相结合两个阶段。经过五十年代后期的产业振兴阶段,政策对象从基础产业逐步转向新兴和成长型产业,从原材料工业转向加工工业,产业发展的重心明显沿再生产链后移,为获取更大国际比较利益,60年代日本产业结构出现第一个高加工化高潮;进入70年代,石油危机的出现和资源成本的大幅度上升迫使日本努力提高产业的加工深度以减轻工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这一过程,高加工度化有三个发展方向:对资源进行预加工,提高利用效果;重新组合加工工业,对资源投入进行优化分配,尽量用在增值程度大的部门。增加加工层次,发展深加工,增加更多附加值。 3、资源节约化过程与产业政策。70年代,应对石油危机日本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使日本的石油消费系数由1973年以前的1以上降至1979年的0.25,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对能源依赖程度大为降低,确定了日本产业结构向资源节约化的发展方向。日本产业结构资源节约化过程,有三个主要特征:发展节能技术的同时偏重结构转换和高耗能产业向海外转出;与高加工化相结合,增加加工层次,使资源消费增长速度不断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与公害治理、环境保护相结合。 4、技术密集和社会服务化趋势与产业政策。从7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产业结构有两个明显变化:一是在物质生产领域,电子工业取代一般机械加工业,成为制造业核心和增长最快的产业;二是物质生产领域比重下降,社会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出现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和社会服务化趋势。这一过程中,产业政策作用主要是资助高技术领域中有风险技术的开发,为劳动力向社会服务业转移提供社会保护。 上述几方面变化过程构成日本产业结构从工业化到现代化、由低级向高级不断转换的过程,日本产业政策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高度化过程始终密切相关,相互诱导,产业政策保证并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过程的快速发展。 (二)产业生命周期下的钢铁产业政策 日本钢铁产业在恢复期(1945-1950年),成长期(1951-1965年),成熟期(1966 -1972年)以产业扶持政策为主,主要有“倾斜生产方式(1945—1950年)”、“钢铁产业第一次合理化计划(1951—1955年)”、“钢铁产业第二次合理化计划(1956—1960年)”、“钢铁产业第三次合理化计划(1961—1965年)”、“集中化与国际市场开拓政策(1966—1973年)”。 政策扶持重点依次为恢复期(钢铁产业全面复兴),成长期(技术引进和设备更新;设备的大型化、现代化;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降低成本),成熟期(促进企业合并和生产集中,鼓励出口开拓国际市场)。衰退期(1973—1999)以发展节能技术,淘汰落后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加工度的调整政策(1973—1982年)为主。下面以粗钢产量分析各时期钢铁产业政策实施效果,钢铁产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粗钢产量如表二: 表二 钢铁产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粗钢产量 数据来源:帕尔格雷夫世界历史统计、国际钢铁协会 由表二粗钢产量表可以看出,在钢铁扶持政策下日本钢铁产业得到迅速发展。战后日本钢铁工业遭到毁灭性打击,粗钢产量由1943年的782万吨下降至1946年56万吨,经过“倾斜式生产方式”政策的实施,1950年钢铁产量恢复到483万吨, 成长期“钢铁产业三次合理计划”期间,钢铁产量1955年达到940万吨,1960年达到2213万吨,1965年达到4116万吨,日本成为钢铁出口大国,确立了钢铁工业在国际比较中的优势;成熟期日本钢铁产业进入集中化与国际市场开拓阶段,政府实施鼓励出口、积极促进企业合并和生产集中的政策,进一步提高钢铁工业国际竞争力,粗钢产量由1966年4778万吨上升至1972年9690万吨。1973年,粗钢产量达到峰值1.193亿吨,日本钢铁工业发展达到高峰,同年由于石油危机爆发,日本产业结构开始向资源节约型转换,此后日本钢铁产量一直徘徊在1亿吨左右,虽然1973年后钢铁产业进入衰退期,却一直保持着较强的国际竞争力,1980年粗钢产量约占世界产量15%,跃居世界第二位,60年后期开始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钢铁出口国,其辉煌成就的取得,有效的钢铁产业政策功不可没。 参考文献 [1]小宮隆太郎等.日本の産業政策[M].東京大学出版会,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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