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研究
郝承尧 王鑫 丁立会 河北经贸大学 基金项目:河北经贸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摘要: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业已成为农村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数字经济具有很强的网络效应,可以带动农村农产品流通方式实现转型升级。本文首先总结了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以及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面临的问题和困境,然后分析了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农业商品流通的四种模式。最后,基于农产品流通模式升级的目标,提出数字经济背景下发展农产品流通在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和技术层面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数字经济;流通模式;乡村振兴 一、引言 我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很大。但流通环节过多、交易费用过高、产品竞争力较弱等问题的存在也使农业成为我国的弱势产业。一直以来,农产品的供需数量不匹配是我国的传统农业的主要矛盾,而近年来,农产品买卖困难现象又频繁出现,说明我国的现代农业的矛盾已经变为生产销售环节的不衔接。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张彩彤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对农产品流通现状和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创新对策与意见。黄建林基于“农消对接”的农产品流通模型,提出了创新的解决方案。在此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发现,农业结构的限制以及技术水平的简陋都是限制农业流通主体进行高效产销衔接的限制因素。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就是农产品的流通,农产品能不能顺畅流通决定了农业对于我国经济的价值贡献能不能实现。我国急需建立一种新型并且高效顺畅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来解决在流通环节出现的问题。在2019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纲要》既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阿里巴巴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中提出让农村电商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数字经济将会成为新时代的潮流,农村地区的发展应该抓住机遇,抢占优良发展先机,这对于促进农产品的流通至关重要。数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迎来了不少机遇,这些机遇会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改变提供了无限种可能。 二、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 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背景下,农产品流通一些环节创造了新型的流通组织、交易方式和流通组织。这三者以独特的方式建立了新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目前,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讨论数字经济对于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创新。 (一)对农产品流通渠道产生的影响 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渠道符合以下两个基本特点。一个是以网络服务提供商为中心。另一个是扁平化。这两个特征创造了一种基于物联网和互联网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农户、中间商和最终消费者可以依靠网络服务提供商开展农业贸易活动。该渠道以信息化程度强、开放度高、减少中间环节三个特点,显示了数字经济对于农产品渠道产生的影响。 (二)对农产品流通中交易方式带来的变化 数字经济以互联网为基础,创建了一个有效的直接交易通信平台,扩大了交易范围,消除了交易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它有三种主要的表现形式。首先,农产品在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效率大大提高。第二,在双方买卖农产品的过程中,交易可以在没有线下见面的情况下完成。第三,农产品在交易过程中显得透明。 (三)数字经济催生的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变化 数字经济不断发展和运作的背景下,出现了许多虚拟化的流通组织,例如近年来比较火热的虚拟交易中心市场等,它们都是用于农产品的流通销售。销售虚拟化农产品的公司可以利用网络资源来克服时间和空间限制,并整合不同地区的资源,最终实现统一的管理与运营。基于网络的组织结构的快速发展的在线购物、交互式通信与信息渠道的成本低廉和高效密不可分。 三、数字经济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困境分析 (一)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低 当前的农产品流通主体有很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经纪人以及个体农民,但是他们的组织化程度在不很符合目前普遍的要求。这可以从以下几点来阐述: 1.农民个体,农民个体的力量相对于整体来说是非常薄弱的,如果农民想要维护自身的利益,就应该和周围的其他农民联合起来,区共同维护利益。然而,问题在于农民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很大,对市场的了解不佳,自主意识非常的薄弱,缺乏对合作和市场参与的意识和认知,这可能导致他们做出错误的决定。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历史悠久,但是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仅限于形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存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多多少少存在着管理不强,缺乏约束的问题。加上农户往往是分散经营,销售环节与生产环节严重脱节,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品牌,导致综合效益不高。这都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没有发挥自己的作用。 (二)农产品的流通技术需要提高 到目前为止,我国农产品的交易市场仍以未加工未处理的农产品为主,部分农产品已经过预处理,但操作不规范,技术落后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主要表现在:1.农产品从收获后,在自身的仓库存储,运输环节以及保鲜环节都裸露在外,或者不成规模,以散装的形式完成了流通;2.对于某些生鲜类的农产品没有进行分级包装,对于生鲜农产品,其包装技术十分简陋,保鲜的措施不到位,造成了产品的品质下降; 3.尚未形成一种标准化、明确化的农产品流通要求 ,比如在某些环节,如果要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但是缺乏对于品质检测的鉴别标准,内容空白化。在运输过程中的一些其他环节,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导致了农产品在流通中采用的包装的材料和品质都十分的落后,可能会导致流通过程中出现农产品的腐败和变质等问题的发生;4.尚未建立一种安全追溯机制,也没有建立一种品质追溯机制,如果出现了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查到对应的上游信息,这有悖于流通安全性的保证,也不满足消费者的实际购买需求。 (三)农产品的信息化程度低下 农村网民的数量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截止到2018年6月,农村网民规模约为2.11亿人,占到了我国网民总数的26.3%。数字经济环境下,农村居民基本上都有了智能手机和个人电脑,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农村地区的信息流通速度。但问题是农业网站在实际网站中的实际占比很少,缺乏专用性和实用性,并且数据显示以农业商务为主的农业网站更是少之又少,并不能真正的为农户带来使用可靠的信息。在实际生活中,农户对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率很低,缺乏整合生产到销售农产品的电子服务平台,所以农户没有办法及时获取有用的市场信息,对于价格、需求的变动敏感性不强,这也削弱了农产品流通的效率。 (四)农产品的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各种缺陷也导致农产品流通成本的增加。这里有两个具体表现:1.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尤其在道路交通反面的投资较少,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道路状况是非常不同的,道路状况增加了运输过程中农产品的损失。2.农产品是易腐烂和易腐烂的产品,需要特殊的物流速度与质量,很多生鲜农产品需要冷藏处理再进行运输。但数据显示我国的冷链物流发展比较落后,并不符合相关的制冷要求。 四、我国数字经济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分析 (一)农产品网络直接销售模式 在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情况下,农户通过公司或企业向流通渠道直接提供农产品,分销渠道直接通过网站向消费者提供农产品。这个模式的结果是,中间链路相较于以往少了很多,流通过程中各部分效率显着提高,并且销售空间可以以更低的投入成本扩展,这也降低了流通成本。但是,由于当前互联网网络存在各种不稳定和复杂的虚拟环境,互联网直销模型的开发仍旧困难重重。由于它需要较高的的前期投入,想要发挥出本来的优势还需不断扩大规模。 (二)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模式 在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模式中,买方和卖方依靠平台上面用户上传的数据信息进行沟通,并以平台为媒介直接或间接进行交易。这个平台有两个优势,第一是网络上的众多用户上传的信息,可以减少企业检索信息的部分成本,也可以从信息的提供上减少企业的运作成本。第二是依靠平台,用户上传的商品也可以被在农产品市场中使用平台信息的人识别。但是,该平台仅是信息提供者,不参与线下交易活动。 如果买家和卖家想要交易,他们仍然需要离线交易,物流和现金流量无法匹配。 (三)农产品电子广告宣传模式 通过发布农产品电子广告,农产品流通需求猪蹄可以使用在线广告来确定自己的需求的提供者,这也可以减少查找信息的成本。电子广告的公布也可以影响各个地域的农产品供需,宣传范围可以辐射本地区之外周围的其他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各地。这也有助于中间环节顺利地实施互连。像这样的电子广告不需要高成本,仅支付一定的设计费用并且与消费者就他们自己的广告进行交互。这种形式不需要太多时间和空间。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仅依靠广告来传播,对公司的实力、财务实力和形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广告的持续传递和最后阶段的持续问题,这样的网站广告需要足够的网络技术人员和资源来运行在线广告。 (四)数字经济下农产品交易市场模式 数字经济中农产品的数字交易市场是由农产品的中间结构创造的。它主要服务于将在线销售转移给第三方的农产品贸易商和农民。随着数字经济和网络应用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像这样的第三方组织。它们为农业供应商提供农产品细目表和各种农产品库存项目数据库。同时,它也是具有明显行业特征的行业供应链的聚集场所。数字交易市场是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农产品管理平台的平台。它不参与直接在线交易,但仅向农产品的贸易商,消费者和农民提供电子交易方式与其他服务。 五、推动数字经济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对策 (一)宏观层面的政府监督管理 1.加强在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中的政府指导与推动作用 农产品流通的数字化发展是推动我国数字化建设的关键因素,政府需要对其进行引导和助力推动,有必要提高信息网络的投入水平,从而使得农产品贸易和信息服务系统的不断完善。政府需要做的措施主要有:(1)构建联结生产者、销售市场与消费者的信息体系,实现透明化地管理,确保农产品的信息可以在各区域、各主体之间互相流通,合理衔接。并且要做到在农产品的交易过程中的订单和物流信息都可以查询,做到通明公开;(2)有关部门要做好信息的数据采集工作,并且要构建专业的农产品信息采集组织,去完成对于数据信息的采集与预测;(3)组建信息发布平台,为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信息,并且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要及时更新数据,使农户第一时间了解市场的产品变更情况。此外,政府还可以邀请专家对当地特色产品的种植提供相关的参考意见,进而为市场上的消费者提供满足更好的需求的优质农产品。 2.加强对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一是加强基础市场的建设:在农产品基础市场较为重要的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因此政府应加强对这一部分的建设,如通过互联网推出不同的优惠手段等,来吸引生产商、批发商和消费者大范围地参与到农产品基础市场中来;二是构建现代化服务体系:对于农产品的每一环节如加工储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要结合现代化技术,以打造新型农贸市场,提升参与者的体验;三是革新农产品基础市场的管理方式:传统的农贸批发市场要与现代商品流通管理方式相结合,对现有的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四是政府对市场进行引导:政府应实行相关的政策,鼓励线上交易和结算,引导市场积极展开线上交易活动。 (二)微观层面的农产品流通主体 1.提高组织化水平,发展新型的农村合作社 (1)实施合作社法律,加强标准化。政府要对不同的农民合作组织,进行分门别类的的管理和支持方式。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农民合作组织,政府要根据相关的法规条文和政策,支持不断完善自身内在机制,不断规范自身制度,不断增强发展自身的活力。对于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农民专业合租组织,政府部门要重视督导它们为农民办事的质量。对于不正式、未登记的农民合作组织,政府应该一方面应该不阻碍其发展,一方面要科学地规范其行为。 (2)政府需要加强宏观经济指导,优化农村合作社的发展环境。首先是产业政策。国家可以协助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委托合格的农业合作社,并安排实施相应的发展战略。第二是积极的财政政策。信息,农业质量标准和认证需要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扩展以及专业农业合作社的营销和技术咨询也需要财政力量的支持。政府还要优先考虑扶持少数民族农民,偏远农民和贫困农民的合作社。第三是税收政策。农民专业协会享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对农业生产,加工,分销,服务和其他农业活动的税收征税收要尽可能优惠。 (3)完成两种资源的创新合作:传统的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农村合作社。传统合作组织的资源具有以下优点:首先,它是一个现成的网络系统,另一方面它有形资产,如设备和办公楼,三是有一批专业人才。由农民自愿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社拥有灵活性高、接地气、市场化水准高等优势。这两种资源形成了相互补充的局面,用各自的优势填充了彼此的劣势方面,以此创造双赢局面。新型农村合作可以根据传统的合作组织为基础继续发展,而传统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利用现有资源,发展各类新型专业农民合作组织,也可以形成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了自下而上的组织体系,逐渐实现了巨大的协同效应。 (4)提高农户认知,加强相关培训。目前许多农村合作组织仍然非常空洞,范围较小,这与合作组织缺乏知识相关。因此政府要主动向合作社提供机会,促进其合作理念,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途径,向他们说明合作的重要性,并且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农业部门的相关领导,要协同当地政府、当地相关部门与农民经济人,促使他们了解合作经济组织的知识,并且促进致力于开发高品质的农户管理团队,形成快速健康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 2.建立社会中介组织 各种中介机构在产业链中的农产品流通中发挥了协调作用。建立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中介组织有三方面的需要。首先,我们需要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发展。农户和市场与流通企业紧密相连,后者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购置农产品,有效组织生产。其次增强买卖双方和中介组织之间的协作关系。生产者可以在农产品牌化运营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中介组织的提供的客户商品信息和购销渠道。买卖双方的互动沟通也可以依托于中介组织这类的桥梁。最后建立一个专门从事农产品流通的金融部门。开发和发展专业的流通金融机构,并为相关企业提供金融通信和流通服务,特别是完善和优化基于数字经济平台的在线支付方法。 (三)技术层面的数字经济平台建设 完善电子支付系统,提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在线支付是构建数字经济中农产品流通平台的关键因素。如果没有电子支付方式,则无法进行在线交易。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农产品贸易存在许多问题,例如长期付款延迟,效率低下,费用过高和限制太多。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对于支付的地点金额等等环节作出了具体的限制。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我们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分析系统,进一步发展和不断改善银行的在线业务。同时,在技术层面,还可以增加对数字经济安全领域的研究和开发的投资,并使用蚂蚁金服和第三方提供商的加密服务来有效地控制与农业交易相关的各种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1]郑红明,郑少燕,钟文威.农业供给侧改革下韶关地区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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