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探究
余骑飞 (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 遵义 563200) 摘要:数字技术在推动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业务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也扩大了客户资金安全等风险隐患。依循从局部到整体的逻辑,探寻数字普惠金融风险特征与种类,采用VaR、格兰杰因果检验等方法探究本文的论点,即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在没有可持续经营模式、有效风控管理体系的前提下,数字普惠金融会一定程度上增添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效用。而研究中又从可形成对数字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抑制作用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发现提升银行竞争力或经济政策不稳定等因素,均会造成抑制。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一、引言 数字普惠金融是指利用数字技术手段,提供更加普惠、便捷、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它可以为贫困人口和中小微企业等更多人群提供金融机会,降低金融门槛,推动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从我国的市场现状来看,商业银行的长尾市场包括人群众多,其中包括小微企业主和商户、低收入工薪阶层、农村居民等,普遍存在着缺乏完善征信画像的特征,且存在较大的地域分散性,对于金融服务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商业银行以往针对长尾市场进行的金融服务,如数据采集、中期信贷审核、后期的贷后管理等,会耗费较大的人力成本,常常会出现投入成本大于业务金额的情况。基于此,所以在传统金融无法触及的地方,普惠金融尤其是数字普惠金融的市场就在那里,为每一个普通人服务,这才是数字普惠金融真正的真谛所在。 二、研究背景分析 1.金融普惠不足的问题 全球范围内,许多地区仍存在金融服务覆盖范围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贫困人口和中小微企业等小微客户群体。数字普惠金融的出现可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数字普惠金融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中具有较大潜力的长尾市场客户,为其进行个性化金融服务,此类客户主要的特点为分布性较大,差异性较大,尤其是一些微小企业客户、个体工商户,多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特点,相比传统的金融客户,更需要商业银行对其进行个性化的服务,方能满足这部分客户群体的需求。由此可体现出传统金融服务在个性化上的应对弊端,难以具备显著的针对性来应对高风险的情况,经营成本往往较高。因此,商业银行提供服务的意愿不强烈,缺乏创新的动力。相反,商业银行会将大企业的金融项目作为低风险承担的目标。认为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收益低,投入的人力、时间也并不少,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可谓是“费力不讨好”。 2.数字经济加速发展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普及,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和普惠金融的结合可以更好地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并促进金融产业创新升级。因为数字经济可以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帮助普惠金融市场主体重构经营模式,促使各类市场主体融合,实现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条,融入国有经济大循环,发挥普惠金融助推脱贫攻坚、防止返贫、服务民生和乡村振兴的长远作用。 3.科技改变金融服务模式 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应用正在逐渐改变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和经营模式,金融机构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金融产品和服务,以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不仅降低了服务运营成本和借款者的融资成本,并且创新性推出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一方面让更多投资者能够投资门槛较低的金融产品,例如P2P和货币基金;另一方面,新的低门槛投资产品和金融服务也不断推出,丰富了投资者的选择。 三、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 数字普惠金融旨在提供普惠、便捷、低成本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将其应用在商业银行中,普遍认为其会造成商业银行存款结构的恶化,且会导致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呈现上升状态,现对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进行详细阐述[1]: 1.应用技术缺乏严谨性 现阶段商业银行的数字普惠金融需要应用到的技术有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方能保证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也要求商业银行在技术层面操作的严谨规范。如果商业银行在技术应用方面不够规范和谨慎,可能会面临技术风险,影响其经营稳定性。 2.相关政策不能保障数字金融市场体系 数字普惠金融的推广需要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商业银行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否则可能会产生政策风险[2],从事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市场参与者目前最迫切的需求是形成一套相对稳定的监管目标与监管框架。只有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监管目标与监管框架,才能使得数字普惠金融的从业者形成稳定的预期进而建立自我监管的规则与体系。此外,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法律环境也是当务之急。 3.客户数据庞大信用资质较弱 数字普惠金融在服务范围上更加普惠,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涉及的交易和客户关系更为复杂。由于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被认为是传统金融而这一部分用户之所以不能为传统金融所覆盖,主要在于其信用资质较弱;因此,商业银行在为更多小微客户提供服务时,可能会面临信用风险,尤其是在缺乏履约保障机制的情况下。 4.政策下沉为商业银行业务开展带来压力 2022年,国家《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重点提出要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逐步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落实了微小企业纾困政策,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普惠金融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也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如何通过开展普惠金融创新,持续稳定地提供更精准普惠的数字金融服务,让数字普惠金融真正“普惠”客户,是摆在商业面前的一道考题[2]。 四、数字普惠金融概述 1.数字普惠金融内涵 数字普惠金融是新时代基于共同发展和平等原则提出的新型数字金融发展模式,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打造专门服务于社会不同阶层群体的金融服务模式。数字普惠金融的面向群体多为社会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经营户、低收入人群、农村农业工作者和一些弱势群体等。根据不同群体对于金融业务的需求,通过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制定特别金融服务模式,从而提高金融业务在我国社会各个阶层的普及性,推动我国金融行业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自2005年数字普惠金融理念提出并应用以来,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现有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已经趋近于成熟,为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重要保障。 2.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重要性 数字普惠金融具有数字化和普惠性的特点,通过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对金融风险的忍受程度,起到风险承担的作用。在数字化方面,通过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对现有支付手段、金融管理模式加以优化,从而提高安全性和抗风险能力;而在普惠性方面,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对现有客户目标加以扩宽,将各类农村客户和小型个体经营人员列为银行潜在客户,优化商业银行现有发展规划和经营模式,以此来提高商业银行的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风险承担功能。商业银行现有业务模式进行转型,将金融业务的地域局限性打破,从而通过互联网平台和通信技术寻找更多客户资源、开展网络业务模式,同时数字普惠金融还能够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增加商业银行的潜在客户数量,为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提供更好的保障。还能够帮助商业银行降低业务成本,通过信息化技术和数字技术转变业务模式和支付形式,显著提高业务开展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而数字普惠金融对于新时代我国商业银行的经济发展和风险承担具有深远影响,是推动我国金融银行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3.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早期阶段多为微型金融服务和面向微小型企业的小额信贷业务,在此阶段内数字普惠金融的特点为服务主体多样化和较高的普惠性。金融服务和信贷业务的开展对象较为多样,包括各类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和具有贷款业务的公司均能够提供贷款业务,同时服务的对象也具有多样性,例如农户、个体户、小型企业和具有贷款需求的低收入群体均能够通过数字普惠金融获得贷款支持。而得益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我国市场环境中各类微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持续增多,助力我国经济实现快速增长。而在数字普惠金融的新阶段内,将互联网平台与数字普惠金融进行有效融合,实现数字普惠金融的信息化建设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引入互联网实现现有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从而推动我国现代化金融服务行业的转型升级,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助力。 4.数字普惠金融未来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将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主导,目前虽然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已经逐渐趋近于成熟,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定问题。我国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现阶段仍然没有实现全覆盖,部分偏远地区和乡村地区仍然没有构建完善的互联网体系,因而导致数字普惠金融的普及受到阻碍,同时部分地区由于经济水平的影响,导致现有金融服务企业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存在薄弱点,进而影响数字普惠金融的开展质量。同时在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中,由于贷款金额小、贷款对象分散,同时目前大部分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因而在贷款过程中不涉及资产抵押,对商业银行所带来的金融信用风险非常高,如何针对金融信用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和承担,是确保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安全性的关键因素。从而提高数字普惠金融模式的应用质量,扩大现有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普及率,激发我国金融服务行业的创造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优化我国现有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为我国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五、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的风险传染分析 数字普惠金融是指利用数字技术手段,为普通民众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降低金融门槛,促进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然而,数字普惠金融业务也存在着风险传染的可能,特别是对商业银行的风险传染风险。这里我们来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传染的可能因素和机制。 1.网络信贷缺乏监制 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在为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其中由于数字普惠金融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合作和融资的机会,也使得银行的贷款业务受到影响,并造成极大的信用风险。数字技术对过去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严重缺乏有管理经验的数字金融方面的专业人员,造成近年来P2P信贷平台违约率的提升,进而产生了较差的信贷风气。出现此种现状的原因在于:一是缺乏对信贷行业的规范监管。假如我们不进行监管,那么就很可能会造成行业的混乱不堪,更有甚者可能会普遍出现庞氏骗局问题。二是信贷评估缺乏科学性。该原因主要体现在信贷授予过程中,对于借款人社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评估,在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审核中会对借款人的基本社会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而数字信贷则往往缺乏这一环节,形成较大的风险。另外,数字金融中的互联网融资主要是利用提高市场贷款率来占据市场份额,由此也让商业银行受到一定的压力,同步的提升贷款利率,进而造成信贷风险增加的情况。 2.市场变化复杂对整体金融产生影响 数字普惠金融业务较为活跃,随着市场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所涉及的风险更为复杂和多变。如果数字普惠金融所涉及的市场风险实际上是系统性的,那么风险不仅会影响商业银行自身,还会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影响。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由于金融产品日益多样化,金融结构日益复杂,数字金融还受到利率和金融资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价格波动越来越有可能造成市场风险。与传统银行业金融业务模式相比,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数字金融产品的投资者可以更容易地获得和提取这些产品,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的收益。由于诸如利率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市场因素,数字金融平台面临着更大的系统风险,尤其是在数字金融市场的结构调整和结构调整过程中,市场风险大于成熟的金融市场所固有的风险,这不仅影响到投资者的资本安全,而且也给数字金融公司带来了市场风险控制问题。 六、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作用分析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对2011—2020年中国商业银行年度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其中样本数据的排除范围需要政策性银行及外资银行的年度数据,并将不完整的样本数据排除在外,要保证样本数据具有完整、连续性。进而本研究中结合我国160家商业银行十年间的数据作为样本,获取到1600个有效的观测值,其中囊括了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 2.变量设计 在对样本进行测试过程中,已知风险承担主要包括加权风险资产占比、不良贷款率、 Z 值频率等要素。但由于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及不良贷款率等数据尚未形成完整的收集体系,缺乏研究论证价值。本文将主要从Z 值频率方面进行风险承担变量分析。从宏观角度上讲,Z值能够作为衡量银行治理的效果,表示为银行破产概率,其计算公式为:Zi,t=ROAi,+CARi,t/σt(ROAi,t)。其中ROA表示税后净利润/总资产,CAR 表示股东权益/总资产,σ(ROA)表示银行资产收益率的标准差,i为商业银行,t为年份。根据计算公式得出,Z值越大,则可表示该商业银行的系统越稳定,所承担的风险系数越小。 3.解释变量 参考已有文献,研究中选用了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作为代理变量,力求能够对数字金融的实际情况形成更加全面、客观的诠释。由此可将该指标定义为商业银行受到的外界冲击,还同时反映出商业银行内部的金融科技实力,具有权威性和综合性。其中还使用到数字金融的综合指数、下设二级指标覆盖广度、使用深度、数字化服务程度等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情况进行分析和论证,进而得出数字金融指数与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正相关关系的结论。 4.控制变量 为了保证结论的有效性,要对干扰因素进行控制。从微观银行层面,选取资产规模(size)、盈利能力(roe)、营运能力(tat)、经营效率(cir)与资本结构(lev)作为控制变量;亦可从宏观层面,选用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金融发展程度等作为控变量。 5.描述性统计分析 结合下表中的指数研究,可发现商业银行风险最小值为1.358,最大值为5.088,跨度范围比较大,表明不同年份不同银行间的风险承担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数字金融指数在0.183-4.319之间,覆盖广度指数在0.020-3.970之间,深度指数范围为0.068-4.887,数字化服务程度指数范围为0.076-4.622,进而说明数字金融在不同维度存在较大差距。此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显示出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资源、经营策略、经营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表1 描述性统计分析 6.实证结果分析 根据分析实证发现,两者存在非线性关联,具体表现为在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占比较低时,其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较小;当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占比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将会加剧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但当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占比过高时,其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影响将会逐渐减小。因此,认为商业银行在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发展中应当合理安排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占比,并及时完善相关的风险管理机制,以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业务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实现稳健平衡[3]。 七、建议 1.对商业银行的建议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应积极创新自身的发展模式,加快数字化转型。要认清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产生的影响,并主动顺应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趋势,进行数字化的转变。其中商业银行需从实际出发,进行数字化全覆盖设计,降低地理局限性,并且涉及的投入较大。网点的扩展虽然能够实现商业银行规模的扩大,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商业银行的服务模式,商业银行的服务依然以被动式服务为主,严重依赖客户上门申请服务。加快银行数字化转型既能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也能转变以往被动式的服务模式,可以通过线上主动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此来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应加强新兴技术的应用,借助新兴技术的优势和作用创新产品类型,提升自身服务水平,拓展金融服务场景,优化业务结构。借助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扩大商业银行的影响力,拓展商业银行的客户规模。加快银行数字化转型,创新发展模式离不开人才的推动,人才是技术应用的主体,是模式创新的推动力,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人才的培养,通过培训再教育等方式打造专业技术团队,为银行的数字化转型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另一方面要提高薪资待遇,拓宽晋级渠道,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广泛吸引社会中的优秀人才,做到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助力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商业银行发展模式的创新。 数字普惠金融不仅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同时也会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在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主动顺应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也是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的过程。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对商业银行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商业银行应在现有风险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借助数字技术以及智能技术等打造智能风险管理框架,强化风险识别能力、风险监测水平以及风险控制效果。除此之外,数字化的日常业务风险控制,如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贷信用调查和业务审批,既能提升信贷业务审批工作效率,也能做出更加科学的信用评估,提升信贷风险控制能力与效果,帮助商业银行更好的规避信贷风险。 2.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监管部门应结合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带来的影响、金融市场出现的变化等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从实际出发对相关行业规范以及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与修订,使数字普惠金融主体与相关业务的监管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监管部门还要确保相关制度执行效果,如加强对网上贷款等数字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管,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不同的监管手段,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地以及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 在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监管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监管需求,因此监管部门也要加强新技术的应用,更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与监管能力,保障监管效果。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借款人金融情况的实时监督,提升监测的数字化与自动化水平,以此来提升监测效率与监测效果。 八、结语 综上所述,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且受到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的影响。数字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具有银行规模异质性与地区金融监管异质性。相较于小规模的商业银行与地区金融监管较弱的商业银行来说,此种抑制效应更为显著。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充分的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可行性和适用性进行论证,尽量降低风险承担,方能实现银行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郑艳君. 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22. [2]李伟中.数字普惠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J].工程经济,2022,32(12):4-17. [3]唐潇.数字普惠金融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非线性关联研究[J].市场周刊,2022,35(11):9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