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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专利互补性的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博弈研究

2023-03-03 16:16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卢志平   何玉梅 广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中国-东盟自贸区双边贸易不断深化,贸易总额不断提高,但是中国企业在以专利走出去过程中,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技术及制度的多重不确定性的存在,并且因为专利的制度特征和企业技术垄断意识的不断增强,互补性专利的获取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基于互补性专利的角度研究中国企业面向东盟以专利走出去的专利商业化策略选择的博弈问题,为中国企业未来走出去时的专利商业化策略选择提供研究依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专利商业化策略;互补性专利;策略组合;演化博弈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互动不断深化,由于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和东盟国家间的贸易互补性较强以及国家政策环境的支持,为中国-东盟双边贸易合作提供了强大的基础。2022年初,在双边的贸易往来中,中国向东盟出口达763.2亿美元,同比增长13.3%,中国从东盟进口达602.7亿美元,同比增长12.8%。中国-东盟自贸区一直在探索合作共赢的策略,目前双边有着相互开放市场的合作政策和合作需要,未来合作的前景非常广阔。中国-东盟企业基于互补性专利的专利输出的行为选择是一种学习演化过程,将博弈演化应用到企业在走出去中的专利商业化策略选择研究上,分析中国-东盟国家企业在专利商业化过程中的策略选择及其演化路径,探究影响中国企业与东盟国家企业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的关键因素,合理构建我国企业针对东盟地区制度、技术和市场等多重不确定环境下的专利价值实现策略组合机制,增强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提升海外创新绩效。

二、文献综述

(一)专利商业化相关研究

专利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信息来源之一[1],专利商业化策略就是企业获得预期绩效达到预期标准并使企业感到满意所选择的策略。在专利商业化目的方面的研究包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扩大市场份额[2]、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3]、获得核心技术以及互补性资产[4]等内容,在影响专利商业化的因素方面的研究主要以高校、企业和国家为主体进行。在专利商业化的方式或途径方面的研究较多,并且目前学术界对专利商业化的方式或途径尚未有统一的说法。在对以专利走出去的相关研究中,卢琪(2016)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分类,并针对性地提出中国高铁产业走出去策略建议[5]。张奔(2018)对中国高铁产业相关的专利发展的走出去策略研究,认为中国高铁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要视出口地国家的市场需求而确定走出去策略[6]。综上,从专利的商业化角度出发,在中国企业面向东盟走出去策略中的专利商业化策略可以归纳为两类,即专利联合商业化策略和专利产品直接出口策略。

(二)互补性专利及其特征

对互补性专利的研究主要是从专利池对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和专利组合或专利联盟给企业形成竞争优势等角度进行,专利池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达成协议,相互间交叉许可或向第三方许可其专利的联营性组织[7],基于长期利益博弈而形成的专利池能减少专利商业化所需要的成本,缓解专利丛林窘况。从专利联盟的角度,互补性专利组合可以克服专利丛林”“叠加费用”“专利挟持反公共悲剧等问题[8]。基于互补性专利的组合以及相互关联的专利技术可以组成保护范围更广的专利网[9],并且通过互补性技术组成的联盟对企业研发投入能够产生促进作用[10],而这些前期的布局都是为获取后期专利商业化 超额利润以及可以更好地规避风险,并且具有互补性的专利组合往往会产生1+1>2的协同效应。因此,互补性专利即为能够整合分散专利、减少专利许可和商业化障碍的、并且不能相互替代的一类专利,这类专利一方面可以形成超级专利,另一方面可以使专利组合内部呈现多样化特点。

由于互补性专利作为专利商业化的一种专用的互补性资产,企业在进行策略选择时需要考虑互补性专利的特征与企业专利商业化策略的匹配性。早期关于互补性专利特征的研究一方面从互补性专利能够产生的作用的角度,主要包括互补性专利对企业商业化绩效和创新绩效产生的影响、互补性专利在专利组合中产生的协同作用等方面。另一方面从专利联盟的角度,由互补性的专利组成的专利联盟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促进技术创新,提高社会福利水平[11],能给企业减少侵权的风险,减少后期商业化的成本,带来超额收益,并且领域内的专利联盟可以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

互补性专利特有的能够产生协同创新的能力能够给企业后期的商业化带来较为理想的专利投资价值,从互补性资源的角度来看,某项互补性专利是企业的其他专利商业化所需要的互补性资源,并且互补程度越大,企业越倾向于采取合作策略[12]。一项新专利的产生可能是其对前期互补性专利的积累和延伸的结果,也可能是对现有多项专利技术的集成[13],因此互补性专利的拥有量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并且互补性专利拥有量越多,企业间越倾向于选择合作。因此,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述,结合研究内容和互补性专利作为互补性资产的特征,从专利组合的角度,将互补性专利对企业专利商业化策略产生影响的特征概括为:(1)企业的互补性专利储存量越多,越容易形成竞争优势,越趋向于选择合作策略;(2)企业间的互补性专利商业化合作能够产生协同效应;(3)企业间的互补性专利商业化合作能够降低原有成本;(4)企业间基于互补性专利的商业化合作能够降低风险等。

三、模型构建

(一)企业专利商业化策略选择行为中的演化博弈可行性分析

首先,研究对象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企业群体,即具有两个博弈群体。两个群体间的策略选择具有不确定性,但最终都会形成一个策略组合。

其次,博弈参与主体是有限理性的。演化博弈强调参与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具有自主决策能力,会通过不断学习、模仿博弈方的策略选择,不断地比较、调整自身的策略直至达到自身的满意绩效。由于环境、市场、制度、技术以及情感因素的影响,中国-东盟企业在对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选择时的决策也是基于有限理性进行的策略组合博弈。

最后,博弈过程是长期的多次博弈达到均衡状态。由于专利制度给予了专利一定的保护期限,并且专利权人有权申请延长专利保护期限,所以企业的专利商业化策略选择应该根据专利的保护期限及互补性专利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不断地、多次调整其商业化策略,即专利商业化策略调整的过程趋向于多次反复博弈的过程。

(二)问题描述与假设

我国企业在以专利向东盟国家走出去战略中,由于地理距离、专利垄断和不确定性的存在,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战略中会考虑东盟国家企业选择的策略和自身的适应性,将通过不断的学习、模仿和试错,最终选择趋于均衡稳定状态的策略。因此,我国企业在向东盟国家企业输出价值的行为选择是一种学习演化的过程,因此,运用演化博弈理论研究中国-东盟国家企业的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是可行的。

基本假设:(1)假设存在中国企业群体与东盟国家企业群体两个博弈方群体,这两个群体在策略选择时可以选择联合商业化策略和直接出口策略,也就存在策略集{联合商业化,直接出口},在博弈过程中在这两个群体会反复抽取一个主体企业配对进行博弈。本文用i表示中国企业群,用f表示东盟国家企业群,假设中国企业群体采取专利联合商业化策略的概率为x,采取直接出口策略的概率为1-x;同理,东盟国家企业采取专利联合商业化策略的概率为y,采取直接出口策略的概率为1-y。(2)假设πiπf为中国企业与东盟国家企业都不采取联合商业化策略时所获得收益。(3)当一方采取联合商业化策略,另一方采取直接出口策略时,合作方需要付出评估合作伙伴和合作项目需要支付的成本,设中国企业评估合作伙伴和合作项目需要支付的成本为Ci,东盟国家企业评估合作伙伴和合作项目需要支付的成本Cf。(4)假设中国-东盟国家企业拥有的互补性专利的储备量分别为QiQf。(5)假设βif表示中国企业对东盟企业的互补性专利的转化程度,βfi表示中国企业对东盟国家企业的互补性专利的转化程度。(6)假设KiKf分别为中国、东盟国家企业采取联合商业化策略时的专利商业化成本系数。(7)假设θif为中国企业对东盟国家企业的协同性影响程度,θfi为东盟国家企业对中国企业的协同性影响程度。(8)假设中国企业采取联合商业化策略时的风险系数αi,东盟国家企业采取联合商业化策略时的风险系数αf。(9)假设当企业间已经选择联合商业化策略时,由于违约所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为S

(三)模型构建

根据以上分析与假设,可以构建博弈双方的收益矩阵,如下:

1 中国-东盟国家企业的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博弈模型

表1 中国-东盟国家企业的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博弈模型
模型构建1
 
图1 基于互补性专利的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演化博弈路径图

1 基于互补性专利的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演化博弈路径图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中国-东盟国家企业基于互补性专利的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选择过程中的演化均衡状态是博弈双方都收敛于联合商业化稳定状态或直接出口均衡稳定状态,也有可能是一方选择联合商业化策略而另一方选择直接出口策略,至于系统最终收敛于何种状态,与博弈双方构建的博弈演化模型的初始的收益矩阵有关,也就是说模型中的参数的的初始状态发生改变,将会影响演化路径的导向,系统也将会趋向于不同的均衡状态。因此,系统是否稳定主要取决于中国-东盟国家企业的互补性专利的储备量、企业评估合作伙伴和合作项目需要支付的成本、企业协同性影响程度、采取合作策略时的风险系数以及违约金等,企业最终选择什么策略,将随着以上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根据演化博弈路径图可知,系统的长期演化的最终结果由鞍点E的运动来决定的,如果区域BECD的面积大于区域ABED的面积时,系统收敛于D(11)的概率较大,当区域ABED的面积大于区域BECD的面积时,系统收敛于均衡点A00)的概率较大。假设企业的专利联合商业化博弈的初始状态(xy)均匀地分布在平面上S=[0,1]X[1,0],则可以通过区域BECD的面积来描述系统的长期均衡状态下企业选择联合商业化的概率,即:

联合商业化
互补性专利
企业间选择专利商业化

6)对于企业对互补性专利的转化程度系数β,其描述的是企业对合作方提供的互补性专利的自身的转化利用能力,对系统的演化博弈均衡的稳定策略不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只要选择专利联合商业化,企业都能通过自身的能力,吸收和借鉴合作企业提供的相关互补性专利获取超额收益,所以对互补性专利的转化程度系数仅仅影响的是企业自身因专利联合商业化而产生的收益,并不会对合作方的收益产生影响,因此对其他企业的专利联合商业化行为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7)对于企业采取专利联合商业化策略的专利商业化成本系数K,其和企业的互补性专利的转化程度系数的作用相似,对系统的演化博弈均衡的稳定策略不产生直接的影响,它所描述的是企业对合作方所提供的互补性专利的联合商业化过程中的花费的成本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其自身采取专利联合商业化的成本增加,只会导致企业自身的联合商业化收益减少,而不会导致合作方企业的收益的变化,因此企业采取专利联合商业化策略的商业化成本系数不会对其他企业的策略选择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中国-东盟国家企业基于互补性专利的专利商业化策略组合选择过程中的演化均衡状态是博弈双方都收敛于联合商业化稳定状态或直接出口均衡稳定状态,也有可能是一方选择联合商业化策略而另一方选择直接出口策略,至于系统最终收敛于何种状态,与博弈双方构建的博弈演化模型的初始的收益矩阵有关,也就是说模型中的参数的的初始状态发生改变,将会影响演化路径的导向,系统也将会趋向于不同的均衡状态。因此,系统是否稳定主要取决于中国-东盟国家企业的互补性专利的储备量、企业评估合作伙伴和合作项目需要支付的成本、企业协同性影响程度、采取合作策略时的风险系数以及违约金等,企业最终选择什么策略,将随着以上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当中国企业实践走出去战略时,基于互补性专利在的专利商业化策略选择需要考虑以上的因素,根据企业的目标,不断调整以上因素的变化,使自身选择的策略产生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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