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文旅产业发展的融资租赁支持研究
--以成都文旅产业为例 何苗 (四川旅游学院,四川 成都 610100) 基金项目:本文系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融资租赁助力“一带一路”成都文旅产业发展”(项目编号:2022BZ061)阶段性成果。 摘要:“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文旅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文旅项目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又长期受到融资难等问题的困扰。融资租赁的融资融物于一体的特性不仅能有效解决筹资难题,还能帮助文旅产业突破发展瓶颈。以成都文旅产业为例,打造个性化文旅租赁模式。在解决融资问题的同时,还可以提供多方位资产管理服务。从资金支持、助力其绿色低碳发展、缩短设备引进时间、降低成本、规避风险等角度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一带一路”;文旅;融资租赁 一、“一带一路”倡议对我国文旅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带一路”跨越东西方四大文明,连接了全球主要的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成员国间的国际旅游规模占到全球旅游的70%,为我国文旅市场走出国门提供了广阔的交流发展平台。2008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式发起“丝绸之路复兴计划”,投资约430亿美元作用于古丝绸之路等欧亚大陆各国通道的基础设施及智慧化签证建设,提高各国间的交通便捷及通关效率。在世界旅游组织的推动下,成员国间积极展开合作,打通各国旅游互通通道。为人员流动和旅游资源共享提供了极大便利。我国文旅市场也紧抓机遇,稳步推进,打开海外旅游市场。先后发出了实施亚洲旅游促进计划、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促进“一带一路”人文交流等重大倡议;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十四五”“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发展行动计划》。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十四五”期间“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成为指导文旅未来五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22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致“意大利之源——古罗马文明展”开幕式的贺信中向世界传递了文明交流互鉴的中国主张,彰显了中国促进世界文明发展的大国担当。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旅游消费超过2000亿美元。以新冠疫情发生前的2019年为例,旅游经济继续保持高于GDP增速的较快增长,入境旅游市场更加稳固。2019年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6.63万亿元,同比增长11%。国际旅游收入1312.5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入境旅游人数1.45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9%。按入境旅游人数排序,我国主要国际客源市场前20位国家为:缅甸、越南、韩国、俄罗斯、日本、美国、蒙古、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印度、泰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朝鲜、法国、意大利(其中缅甸、越南、蒙古、印度、朝鲜含边民旅华人数)。上述20国中,有80%的国家加入了“一带一路”倡议。 二、成都文旅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成都,作为四川省省会城市,地处四川盆地西部和成都平原中央,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和南方丝绸之路起点,也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交汇点。成都拥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先后被评为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我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全球最佳旅游目的地。新冠疫情爆发前,成都市旅游市场呈持续快速发展态势,经济规模持续扩大。旅游总收入从2015年2040.19亿元增加到2019年4663.5亿元,较2015年增长129%。 成都丰富的旅游资源对境外游客同样具有巨大吸引力。国家旅游局针对我国入境游客抽样调查显示:境外游客对中国最感兴趣的旅游资源,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文物古迹、民俗风情和文化艺术。成都是一座拥有三千年文明的古都,也是全国十大古都和古蜀文明发祥地。金沙遗址、三星堆博物馆、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等旅游资源和传统老茶馆文化、享誉海内外的川菜美食都极具青睐。成都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1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53项,博物馆31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62处。成都旅游在海外市场知名度越来越高。成都被美国国家地理学会出版的杂志《国家地理旅行者》评选为21个“全球最佳旅游目的地”;成为唯一入选美国CNN发布的"一生必去50个地方"的中国城市。 在将境外游客“请进来”的同时,成都文旅也借助“一带一路”平台“走出去”,对外建立扩展文旅项目合作渠道,深入参与沿线国家的旅游项目开发,提升成都文旅产业的国际影响力。三星堆文物和金沙遗址文明,已经成为四川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品牌。先后亮相希腊、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法国、意大利等“一带一路”成员国,受到参观者追捧;中国(四川)大熊猫周在中国澳门、丹麦、法国等地举行;自贡彩灯已在全球70余个国家和地区展出,在全球占据了该领域90%市场份额;主创团队来自德阳的柬埔寨大型歌舞史诗--吴哥王朝,已成为当地旅游业的新名片。 成都借助“一带一路”平台,传播生态文明、讲好中国故事,加快建设世界旅游名城。“一带一路”为成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三、融资租赁助力文旅全面复苏,促进高质量发展 融资租赁是由出租人(租赁企业)按照承租人(文旅企业)请求,购入承租人所需资产,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购入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交易。其实质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租赁资产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该项融资方式是国际资本市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渠道。文旅企业如果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设施设备,不仅能缓解融资难的问题,还能从多方面促进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于2021年全面实施,该准则主要对承租人会计处理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承租方不再划分租赁类别,对所有租赁按单一模型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照固定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折旧并进行减值测试等。租赁业务的开展和出租人方面并未受到大的影响,对出租人仍沿用经营租赁加融资租赁的双重模型。税法也未对租赁业务作出相应调整。融资租赁业务的传统优势并未改变。本文不涉及承租方会计处理的探讨,因此,不受新会计租赁准则的影响。 1.拓宽文旅融资渠道,为绿色低碳旅游提供服务 (1)融资租赁能有效解决文旅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 文旅项目通常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属于资本密集型。例如:我国目前投资规模最大的文旅项目---天府国际旅游度假区,计划总投资1000亿元;“熊猫古镇·理想新城”产业投资268亿元;“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总投资110亿元;临邛文博创意产业示范区总投资100亿元;Discovery华人国际探索世界项目投资100亿元;西岭雪山·融创冰雪世界和世界博物馆公园项目投资60亿元。此外,全球新冠疫情让文旅融资举步维艰。普遍面临营收骤减、亏损严重、资金链断裂的压力。市场全面复苏尚需时日,加快市场回暖,同样需要资本市场的大力支持。 长期以来文旅市场筹资渠道单一,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融资规模受限。此外,文旅项目投资普遍具有投资回收期长、投资风险不确定等特点,导致融资成本偏高。 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文旅企业不需要占用贷款额度同样可以获得所需资产设备,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2)融资租赁促进文旅产业绿色发展 为了全面推进文旅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需从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运营管理等方面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文旅设施设备在引进和安装环节,就需要植入绿色环保理念。从设备环保化、原料低碳化、能源清洁化、安装高效化、资源循环化等方面实现绿色低碳,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文景观和生物多样性。这对相关设施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2020年开始,我国租赁行业也在寻求绿色发展。绿色产业融资需求契合了租赁行业的转型需求,为租赁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机会。融资租赁项目具有融资、融物于一体的特性,与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相比,不仅能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还能为承租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为绿色产业提供集设备管理、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方案,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发展动能。 2.匹配企业经营周期,制定个性化租金支付方案 银行贷款业务的还款方式通常不够灵活,容易出现投融资期限错配的现象。但租金支付可以根据承租人未来资金流动、销售季节性特点等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每期还款额度和还款周期。文旅企业根据实际运营状况支付每期租金,减轻承租人的还款压力。 3.优化设备引进流程 文旅设备传统引进方式存在一些弊端。一方面,大型文娱设施价值偏高,资金筹集往往通过银行贷款取得。企业需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得到贷款额度后,再用于购买。这一过程需要消耗时间和精力,企业不能快速得到所需设备;另一方面,重点项目设备相当一部分需要从国外进口。比如索道、造雪机、主题公园大型游乐设施等。企业往往对国外市场不够了解,从寻求需求匹配的厂商到磋商谈判、落实交易细节、组织物流运输、设备通关等,对于不经常从事国际货物贸易的文旅企业来讲,购买流程繁杂。即便寻找中间代理商,也很难提供一站式服务,文旅企业同样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 利用融资租赁完成文娱设备引进,既简化了文旅企业的融资和设备购买流程,又缩短了设备交付时间,达到加快引进,迅速开展服务项目,尽快实现经济效益的目的。 融资租赁业务本身是一种以实物为载体的融资手段,承租人仅通过租赁公司就可以同时完成融资和融物。大型文旅设施设备金额价值往往比较高,利用租赁方式引进,企业可以在不动用银行贷款额度的情况下完成设备的购买,将节省的贷款额度用于其他项目资金需求。 4.降低文旅企业税负成本 (1)设备租金可以抵扣进项税,减少企业应缴纳增值税额 文旅企业采用银行信贷等负债方式筹措设备款,按照税法规定,贷款利息支出纳入“贷款服务”范畴,因贷款利息支出产生的增值税不能因为取得了增值税发票而抵销项税。但是,税法规定除了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按照“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外,其余的租赁形式,包括直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和转租赁等模式均按照“现代服务——租赁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如果采用直租方式引进设备,即融资租赁公司按照用户的租赁标的物需求,向用户指定的经销商购买,并出租给用户或企业的业务,则每期租金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按照现代服务租赁服务进行管理,增值税税率13%,每期支付的设备租金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下是可以作为进项税从当期增值税销项税中抵扣。 (2)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应纳所得税 对于租入的设备,如果不能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折旧年限应为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如果文旅设备租赁属于上述情况,承租方可以利用该项条款,选择最有利的执行。通过选择较短折旧期限的方式,提高每期折旧费用,达到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应纳所得税的目的。 在运用最低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注意,会计准则与税法计算折旧年限的差异。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性质和使用情况等因素,自行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则对固定资产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企业在折旧年限上如果采用孰短原则,还应兼顾所得税税法关于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5.降低境外设备购买风险 (1)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和欺诈风险 文旅企业购买境外文娱设施时,易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对国外市场、设备价格、供应商资信评级、产品质量、设备可靠性及有效性和可维护性等关键信息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购买价格容易受境外供应商操作,遭受价格欺诈。如果能通过从事跨境业务的租赁企业引进标的物,就可以利用租赁企业跨境采购的专业优势,对境外供应商加强审查与信用监管,避免与不合格供应商合作。利用出租人有效手段对交易过程进行持续监督。为租赁标的做好租前调查,完善租后管理,尽力规避交易风险。 (2)规避汇率风险 企业直接从境外购买资产,由于买卖双方使用货币不同,在浮动汇率制下,可能因汇率变动而带来风险。采用租赁方式,文旅企业与租赁公司只需通过人民币结算,规避了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四、打造“文旅+租赁”发展模式,开创文旅发展新局面 1.全方位、多渠道促进双方展开合作 为鼓励租赁行业服务文旅项目,政府部门可以考虑通过财税政策引导、完善登记公示制度、加强行业监管、鼓励创新模式、推进跨境金融业务等措施提高租赁业参与文旅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搭建文旅、租赁互识互助平台。文旅企业受传统筹资方式影响和束缚。对租赁公司和设备租赁业务不够了解。对于这种融资融物于一体的筹资方式在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加快简化采购流程,降低自身税负成本及风险等方面的优势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租赁行业虽然重视“一带一路”建设投资,但业务往往集中在飞机、轮船、公交车等交通运输设备、生产企业通用机械设备和工业装备、能源设备、基础设施等传统项目上。对于因“一带一路”建设逐渐打开的文旅市场设备租赁没有足够的关注。租赁企业可以利用这一平台,拓宽市场,多角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动金融和产业深度融合。市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旅游协会、融资租赁协会等组织可以通过举办专题性的双方对接会,成为租赁与文旅相互深入了解的纽带。通过现场交流,了解对方行业价值链、竞争发展格局、双方需求,进而寻求合作机会。通过对文旅产业需求的了解,租赁企业利用专业化服务,提供符合文旅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的产品,为文旅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2.构建“文旅+租赁”发展模式 文旅和租赁行业在加深了解与信任的基础上,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增强合作,利用“文旅+租赁”模式促进文旅产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1)承租人(文旅企业)向出租人(租赁企业)提出租赁设备需求,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使用环境、主要技术参数、拟定考察的设备商名单等信息。如果涉及绿色资产租赁应明确告知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对文旅企业的租赁申请从技术经济可行性、文旅企业偿付能力、担保条件及租赁物变现条件等方面进行项目评估审核。如果涉及绿色资产租赁,还应启动ESG尽职调查(即Environmental环境、Social社会、Governance公司治理)。租赁公司应对拟承租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拟租赁设备信息、信用等级证书等资料严格保密。如果项目通过租前调查,则正式启动;如果项目不能通过租前调查,则终止。 (2)项目评估审核通过后,出租人与境外设备供应商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重要条款必须明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名称、供应商信息、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支付方式、租赁物交付地点及方式、担保保险条款、租赁期届满租赁物的处理、违约责任等。 (3)租赁公司履约,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供应商履约,向承租人按期交付设备。 (4)承租人履约,按期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5)出租人通过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优化租赁资产。大型文娱设备的租赁期普遍时间跨度大。出租人只能按照租赁合同,每期收取部分租金。然而,应收融资租赁款(即租金)是一笔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长期资产,流动性较差。租赁企业需要承担较大资金压力和风险。为了获得更多融资支持,达到优化租赁资产的目的,租赁企业可以考虑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由租赁公司作为发行人,以文娱设备的租金债权作为基础资产,按照租赁资产证券化标准打包成租赁资产池,再将该资产池真实出售给租赁债权证券化机构(SPV)。SPV通过信用增级和评级等安排,把风险、收益要素分离重组后,转换成可以交易的证券,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并取得收入。SPV按照约定的价格向租赁企业支付认购资金金额,以实现发起机构的融资目的。租赁资产证券化开拓了租赁企业筹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企业资金灵活度,加快企业资金流动。 (6)在租后管理方面,租赁企业和SPV均需掌握租赁期间承租人财务状况、租赁物使用状况及租金回收及风险控制情况。 以进口大型文娱设施设备为例,“文旅+租赁”模式参见图1。
图1 “文旅+租赁”流程图 3.根据文旅行业设施设备特点,“文旅+租赁”在传统租赁模式上做了相应调整和变化: (1)文旅企业深度参与租赁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制定 为避免景区设施和游乐设备市场同质化现象,打造能够吸引游客的独特旅游项目体验,提升行业竞争力,文旅企业开始意识到引进的设施设备要在款式、造型、主题、甚至颜色外观等方面都要显示与众不同,与其他景区的同类设备体现区别,兼具文化创意属性,带给游客身临其境,印象深刻的服务体验。此外,文娱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容易受到景区场地因素的限制和制约。因此,文旅设备不同于普通设备,为了满足个性化、主题化诉求,作为承租方的文旅企业应该参与租赁物的主要采购谈判环节。租赁企业利用掌握的市场信息和行业优势,遴选符合承租人要求的设备供应商。通过厂商资信审查后,列出合格设备供应商清单。随后租赁企业、文旅企业、厂商三方进行谈判。租赁企业主要负责购买合同的签订,包括标的物交易价格、交货方式、售后维保、环保等条款的签订以及设备交易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因素的规避。确保符合文旅企业需求的租赁物准时交付承租方。文旅企业主要负责租赁物具体型号、技术要求、性能参数、验收安装及调试等条款的商议谈判。确保引进的设施设备符合实际诉求。 (2)制定个性化租金支付方案,优化文旅企业现金流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制定灵活的租金支付方案,减轻文旅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帮助客户优化现金流管理,有利于文旅企业持续运营和健康发展。主题游乐型,景点依托型,文旅小镇型,度假酒店型为主的文旅业务是以提供消费服务为主体的综合性产品,具有不可贮存性、不可转移性以及生产与消费同步性的特点。如果当天不提供服务,当天产品的价值就会丧失。此外,以提供自然旅游资源服务为主的企业,旅游接待量及旅游收入随季节性波动较大。消遣型旅游也会受季节性制约。假日经济同样造成文旅行业营收的较大波动。出租人可以根据文旅行业营业季节性和周期性特点,以实际利率法为计算基础,制定不等额支付租金的个性化方案。每期租金金额匹配文旅企业现金流波动规律。旅游旺季时支付较多租金,旅游淡季时支付较少租金。租赁期结束时,确保全部租赁费支付完毕。由于租金计算采用实际利率法,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因此采用不等额的方式支付租金,在减轻文旅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的同时,出租人租赁款收益也不会因此产生损失。 (3)涉及绿色低碳资产租赁,还需全程协助企业加强碳资产管理 目前,租赁行业进入了绿色租赁转型升级时代。注重服务与承租方需求的匹配度,打造适应多类型主体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ESG作为关注环境、社会、治理绩效的可持续投资理念,在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与转型中的作用受到广泛重视。将ESG纳入到租前准入、租中拨付、租后管理的全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中,强化碳测算与碳管理。此外租赁企业还可以为文娱企业提供部分碳资产管理服务,从设备环保化、能源清洁化、资源循环化等角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文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助推文旅双碳目标的实现。 (4)利用政策红利,降低成本,共谋发展 “文旅+租赁”共建模式下,是由租赁企业全额支付设备款,文旅企业只需按照租赁合同按期支付租金。项目融资的压力转嫁给了出租方。租赁企业可利用四川“一带一路”金融改革与服务创新政策,享受“一带一路”提供的金融服务环境,以较低融资成本取得项目所需资金支持。此外,租赁企业在购买境外设备过程中,还可利用“一带一路”及成都自贸区有关税收政策、海关监管的政策红利,优化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5)实施租赁资产证券化 “一带一路”建设为文旅产业挖掘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对其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但文旅市场由于行业特性,存在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及财务风险等因素。在租赁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为了有效隔离行业风险,保证租赁资产池安全和投资人利益,也为了能够在资本市场发起大规模债权,可进行跨企业的资产重组,将数个租赁项目、数家租赁企业符合资产证券化条件的租赁债权组合打包为租赁资产池后真实出售给租赁债权证券化机构(SPV)。租赁债权及其风险完全让渡给证券化机构,与文旅市场和租赁企业完全隔离。 参考文献: [1]王义桅.世界是通的:“一带一路”的逻辑[M].上海:商务印书馆,2017. [2]王琳.共同的声音“一带一路”高端访谈录[M].上海:商务印书馆,2017. [3]程跃东.中国融资租赁前沿问题探讨(2022) [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22. [4]姜仲勤.融资租赁在中国(第四版)[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23. [5]阮丹.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控策略分析[J].财会通讯,2017(32):105-109 [6]四川统计年鉴[EB/OL].http://tjj.sc.gov.cn/scstjj/c105855/nj.shtml,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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