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约束下民营中小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研究
张孟玥 魏黎 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融资约束是目前导致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本文对融资约束导致民营中小企业财务风险增大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民营中小企业可以在现实存在的融资约束条件下通过采取提升民营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拓展融资渠道、强化财务风险的监控和识别、控制融资规模等措施对企业自身的财务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关键词:融资约束;民营中小企业;财务风险 一、我国中小民营营企业融资渠道现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创业热潮涌动,我国的实有内资企业数量显著增长,新登记的企业数量年年创出新高(如表1所示)。截止2017年底,在我国实有的3033.7万户内资企业中,有超过57.18%的内资企业(1734.88万户)是自2012年9月起新增的。在这些新增的企业中,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成为增长主力,对企业总体数量的增长贡献率达到85%以上,而民营企业数量对企业总量增长的贡献率达98.9%,由此可见民营中小企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企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 表1:2013-2017年我国企业数量情况统计表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历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的相关数据整理而来 表2 : 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内部融资渠道及可获得程度表
表3: 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外部融资渠道及可获得程度表
资料来源:赵鹏程,《中国金融体系变迁与小微企业融资关系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2月 然而与庞大的民营中小企业数量不相符的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而且融资的渠道相当匮乏、融资效率低下。从表2、表3可以看出中国民营中小企业能够比较容易获得融资的渠道主要是自筹资金、票据贴现和体制外民间借贷。然而,自筹资金的数额有限,票据贴现的不确定性大且不能超过票面金额总和。带有“影子银行”性质的体制外民间借贷正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获取大额资金的重要融资渠道。 二、融资约束下民营中小企业财务风险增大的成因 融资约束(Financial Constraints)是指当企业有投资机会和投资意愿时筹集资金的难易程度。企业的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在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中因企业财务状况的不确定性而使企业蒙受损失的可能。与之相对应,企业的财务风险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融资约束下,民营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融资约束会增大民营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成本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融资约束导致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增高体现为两个方面。其一,绝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而言,其主要融资渠道是依靠融资成本较高的体制外民间借贷。民营中小企业从带有“影子银行”性质的体制外民间借贷结构获取资金的成本比从普通商业银行获取资金的成本要高数倍甚至数十倍。其二,与大型企业集团相比,在同样的融资约束条件下,民营中小企业难以通过金融创新的手段获取成本相对低廉的资金。李焰、李才东(2007)提出融资约束促进了企业集团融资手段的创新,构造出很长且曲折迂回的融资链条,进而在短期内有效地放大集团企业的融资能力。但长期来看会导致企业集团的财务杠杆上升、加大企业集团的财务风险。在融资约束条件下,企业集团能通过控股多个控股子企业的重组、包装、股票增发、互相担保等手段,放大融资杠杆的规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成本高昂的问题。但民营中小企业无法通过类似的金融创新手段和工具拓展成本低廉的融资渠道。高昂的融资成本又会增加民营中小企业投资的机会成本。最终使得民企中小企业倾向于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增大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融资约束加大了民营中小企业财务杠杆的风险进而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当企业采取负债融资时,无论最终是否盈利,都必须要按照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本息。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和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中不超过同类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在融资约束下对民营中小企业而言,他们为体制外民间借贷机构获取的资金支付的利息很难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也就意味着,对民营中小企业而言,他们的负债融资没有“税收挡板”,财务杠杆的风险超出了财务杠杆的收益。最终会导致民营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大。 三、融资约束下防范民营中小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策略 (一)提升民营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拓展融资渠道 在融资约束下,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的自身的信用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必备条件。除却体制因素的影响,与大型企业集团相比,民营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不透明,信用体系不完备是其难以多渠道筹集资金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并且这一影响因素与民营中小企业自身密切相关。因此,民营中小企业一方面需要完善财务制度,提升企业财务的透明度,另一方面需要强化企业自身的信用建设的意识,有意识地加强企业自身的信用建设。在增强民营中小企业信用的前提下,民营中小企业还应重视金融创新的前沿动向,拓宽筹资渠道。具体来说民营中小企业可以在适当增加票据融资规模的基础上对集群融资加以关注。即在中小企业集群的基础上,以中小企业群体共同最为保证进行融资的机制。通过这种方式能通过民营中小企业之间的互助,建立相对强大的担保,进而有更多的机会获得金融机构相对低廉、长期的借款。此外还可以关注互联网融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等融资途径。通过拓宽多个融资渠道,化解融资约束对民营中小企业可能造成的财务风险。 (二)强化财务风险的监控和识别,控制融资规模 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风险意识不高的情况。这样在融资约束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财务风险,危及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而,提高民营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强化财务风险识别,加强财务风险的预警和预案是再融资约束条件下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在融资约束的现状下民营中小企业在对财务风险的预警和识别的过程中尤其要重点对资金周转率、资本结构以及投资效率加以严格的监控。在融资约束的条件下民营中小企业除了需要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和识别之外还需要对融资的规模加以控制。将融资的规模、成本的期限、与投资的规模与成本和期限挂钩。对于通过成本较高,期限较短的渠道筹集的资金要严格控制其使用规模。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方法民营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企业发展分析.中国工商时报,2017-10-25 [2]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编著.2014中国金融发展报告.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一版 [3]李焰,陈才东、黄磊.集团化运作、融资约束与财务风险.管理世界,2007(12) [4]王翼宁,陈超.融资约束、财务风险与中小企业成长的实证研究.求索,2010(9) [5]冯昀,郭洪涛.融资约束条件下民营企业财务风险分析.财会通讯,2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