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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研究

2024-08-22 16:03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廖东声 胡恬恬  覃林珠 庄定鹏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6

基金项目:陆海经济一体化协同创新中心2022年度科研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产业低碳化集聚机制研究”(编号:2022ZD02);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青春乡链”(编号:202210608031X);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平等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泰国的贫困问题与减贫政策研究”(编号:PDJ2021-0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字赋能西南边境地区返乡创业帮扶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研究”(编号:22XJY003)。

摘要: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是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该合作在双方对外贸易中发挥巨大作用,并随着RCEP的签署而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本文以RCEP框架下的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双方产业链合作的现状,探讨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持续深化合作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旨在推动双方利用各自优势,促进产业链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关键词:RCEP;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对策建议

一、引言

RCEP的正式生效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动力。在此之前,中国与东盟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经贸合作,而RCEP的到来进一步加强了双方的紧密联系,使其成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作为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跨境产业链合作已经成为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合作的重要议题。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讨的内容包括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的现状、制约因素和发展前景等。然而,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背景下双方跨境产业链合作的创新与发展路径上,对于在新的RCER框架下如何深化中国与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的研究较为有限。

关于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的相关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是:张鑫(2017)从农业产业链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发现双方的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但农产品贸易市场结构分布不平衡[1]。刘家凯(2019)在探讨如何创新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方式时,指出产业同质化、产品初级化以及合作质量较低是双方产业合作需要改进的问题,他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竞争力、交通运输和投资准入环境等方面分析了制约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因素[2]。卢光盛(2020)则从外部环境的角度分析了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美国对华战略竞争升级以及东盟国家经济形势恶化等因素对中国-东盟产业链合作的影响[3]。陈斌(2021)在构建开放新格局时提到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在地理位置和发展潜力上具有优势,但在基础设施、营商环境等方面仍存在短板。而RCEP的正式签署为区域内成员国间的贸易提供了便利,推动了投资便利化,并扩大了各国合作的空间[4]。在研究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发展路径过程中,唐红祥(2022)从原产地规则积累、跨境产业合作平台、跨境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推动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观点[5]。蔡琦(2022)从金融赋能的角度提出通过抓住新基建机遇,发展贸易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等路径深化中国与东盟的产业链合作[6]。基于上述研究现状,本文旨在从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的现状出发,深入研究RCER框架下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中国与东盟各国跨境产业链现状分析

1.中国与越南贸易额不断攀升,产业链互补性不断增强

越南作为东南亚国家中对外贸易发展最快的国家,位居中国在东南亚国家中的主要贸易伙伴之首。根据表1的数据显示,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中国与越南的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从982.3亿美元增长至2302.0亿美元,持续保持了较高的贸易增速。尽管近年来疫情对产业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与此同时,以越南为代表的东南亚国家在服装和家具等领域逐渐开始替代中国的出口。然而,从长期来看,无论是实力还是规模,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并不会对中国形成真正的“出口替代”。随着RCEP的生效,中国与越南的经贸合作也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贸易规模将不断提升。

中国与越南的进出口商品主要集中在大部分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上,中国在这些产业上能够为越南提供资源和产品的支撑,彼此间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与此同时,在纺织品、机电产品和贱金属及其制品等领域,越南的竞争力逐渐显现。机电产品在中国与越南双边贸易中稳居第一地位,仅2021年,机电产品对越南出口贸易额占中国对越南出口总额的44.4%,在中国进口越南贸易总额中更高达70%。在RCEP框架下,机械产品在中国与越南的经贸合作中既能满足两国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也能够深化两国间的合作,促进产业链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

1  2016-2021年中国和越南双边贸易情况

表1  2016-2021年中国和越南双边贸易情况

2.中国与马来西亚贸易依存度高,合作规模逐年增长

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两国之间的贸易依存度高,合作规模逐年增长,且双方合作基础深厚。根据表2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起,中国与马来西亚的双边贸易额均超过1000亿美元。尽管自2020年以来的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但中国与马来西亚的贸易在疫情期间展现出了强大的韧性。2020年全年,马来西亚作为中国在东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总额达到1314.7亿美元,同比增长6.0%。其中,中国对马来西亚的出口额为563.0亿美元,同比增长8.0%,而自马来西亚的进口额为751.7亿美元,同比增长4.5%。

近年来,在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上,中国与马来西亚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双边贸易和相互直接投资都呈现增长的趋势。从产业结构角度来看,马来西亚对华出口的增长主要来自电气及电子产品、棕榈油、橡胶制品、农产品和渔产品等领域。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数据,2019年马来西亚对华出口的前三大产品是机电产品、矿产品、塑料和橡胶,分别占马来西亚对华出口总额的40.1%、17.5%和12.1%。而中国向马来西亚出口的前三大产品是机电产品、贱金属及制品和矿产品。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贸易合作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双方在产业结构上的互补性为贸易提供了动力,同时也推动了相互直接投资的增长。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合作将进一步深化,为两国经济的增长和互利共赢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  2016-2020年中国和马来西亚双边贸易情况

表2  2016-2020年中国和马来西亚双边贸易情况

3.中国与印度尼西亚贸易结构互补性强,产业链合作机遇显现

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以来,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都得到了提升。截至2021年,中国已连续10年成为印尼的最大贸易伙伴。根据表3的数据显示,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贸易规模在2016-2021年期间不断增长。从2016年的535.4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797.6亿美元。虽然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印尼贸易额有所下降,但双方的发展趋势依然良好。2021年,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贸易总额达到1100.1亿美元,同比增长40.2%。截至2022年8月,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贸易额约为957.0亿美元,相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214.4亿美元,同比增长28.6%。其中,中国对印度尼西亚的出口额为472.8亿美元,同比增长26.2%,而中国自印度尼西亚的进口额为484.1亿美元,同比增长31.1%。

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之间的贸易结构互补性较强,两国一直保持着要素互补的状态。中国主要出口工业制成品到印度尼西亚,而印度尼西亚则以初级产品和原材料作为对华主要出口商品。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21年,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贱金属及制品、纺织原料以及塑料橡胶是中国对印度尼西亚的前五大贸易商品,出口额分别占中国对印度尼西亚总出口额的43.45%、14.26%、10.64%、7.23%和5.05%。而印度尼西亚对中国的出口主要是矿产品、贱金属及制品、动植物油脂、纤维素浆及纸浆、化工产品,占印度尼西亚对中国总出口额的36.72%、26.66%、12.28%、6.79%和5.36%。随着RCEP的正式签署,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之间的经贸合作将迎来更多机遇,产业链合作的前景将进一步显现。

3  2016-2021年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双边贸易情况

表3  2016-2021年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双边贸易情况

4.中国与柬埔寨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

中国作为柬埔寨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两国的经贸合作不断加深。根据表4中的海关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1年期间,中国与柬埔寨的贸易总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截至2021年,中柬双边货物进出口额达到95.6亿美元,同比增长43.0%。其中,中国对柬埔寨的出口总值达80.6亿美元,同比增长43.6%;中国自柬埔寨的进口总值达15.0亿美元,同比增长40.2%。柬埔寨海关总署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与柬埔寨的贸易额达到59.85亿美元,同比增长19.7%。其中,中国对柬埔寨的出口额为6.11亿美元,同比下降9.2%;中国自柬埔寨的进口额为53.74亿美元,同比增长24.2%。中国继续保持着柬埔寨最大贸易伙伴的地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RCEP的签署为中国和柬埔寨的贸易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双方的投资合作涉及农业、电力、纺织、通信等多个领域。中国与柬埔寨之间的贸易合作不断深入,推动双方进出口贸易结构逐渐多元化。柬埔寨在木制品、人造毛皮等资源类产品以及手工针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中国在编织物、棉花等农牧产品以及电气设备等制造类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两国之间的优势互补,产业链和供应链不断融合。

4  2016-2021年中国和柬埔寨双边贸易情况

表4  2016-2021年中国和柬埔寨双边贸易情况

5.中国与泰国贸易比较优势明显,贸易合作逐年递增

中国与泰国之间的贸易合作在近年来逐步增加,并且双方在贸易中展现出明显的比较优势。根据表5中的中国海关数据显示,中国与泰国的贸易额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21年,中泰双方的贸易总额达到1311.8亿美元,同比增长33.0%。其中,中国对泰国的出口总值约为693.7亿美元,同比增长37.3%;中国自泰国的进口总值达到618.1亿美元,同比增长28.5%。随着RCEP的生效,中泰双方的贸易合作不断深化。

中国与泰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技术水平限制下,初期主要生产初级品和中间品,但两国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因此生产的初级品和中间品的种类和比例也不同。中国拥有丰富的资源,有利于资源性产品的生产;而泰国在农产品生产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农业种植和养殖业发展较为突出。在中国与泰国的贸易往来中,中国向泰国出口的产品主要包括机械器具、矿物产品、贱金属、化学产品和运输设备。根据泰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20年中国对泰国出口排名前五的产品分别占泰国进口总额的33.27%、14.09%、11.88%、8.77%、5.64%。而在泰国向中国出口的产品中,排在前五位的产品分别是机械和家电、塑料和橡胶、运输设备、食品饮料和珠宝首饰,占泰国全球出口额的比例分别为31.33%、11.95%、11.92%、8.46%、7.85%。双方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差异加深了中国与泰国之间的贸易合作,并促进了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

5  2016-2021年中国和泰国双边贸易情况

表5  2016-2021年中国和泰国双边贸易情况

三、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机遇

1.RCEP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改善了区域整体贸易环境

RCEP覆盖东亚、东南亚和大洋洲等地区,将这些地区纳入一个经济框架内,加强了各区域之间的贸易、投资和产业合作关系,推动了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东亚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之一,拥有成熟的产业链,是中国最主要的出口市场。东南亚则成为新兴的制造业基地和全球产业转移承接地,近年来吸引了中国等周边国家的产业转移,进出口贸易订单大幅增长,成为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密集型产品和简单技术密集型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大洋洲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与其他国家实现要素和能力互补。RCEP的生效有序整合了现有的经贸规则,促进了区域合作,改善了整体区域贸易环境,使得同一经济协定下的三个地区实现了更高水平的自由贸易。

2.RCEP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减少了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壁垒

RCEP的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的设立减少了中国与东盟之间跨境产业合作的壁垒。这一规则打破了原有不能跨协定累积的限制,使得RCEP成员国可以优化产业链布局,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由于RCEP覆盖了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且拥有庞大的人口和出色的研发制造能力,成员国在贸易、投资和产业合作等方面的关系更加紧密。这为RCEP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的跨境投资和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降低了成员国之间的产业合作壁垒,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跨境产业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RCEP构建了“供应-需求”的循环产业链合作关系

RCEP的生效加速了区域内供应链和产业链的相互融合,对推动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起到了显著作用。在当今世界上,产业链和供应链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产业互补特点日益明显,尤其体现在生产资料的供需关系中。RCEP促进了区域内各个国家之间的国内和国际双循环,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向东盟国家转移,提升了中国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配置资源的能力。这导致了一些低附加值产业在中国外溢,并促进了与各成员国之间的分工协作。东盟国家具有资源和劳动力的优势,而RCEP所构建的“供应-需求”循环产业链合作关系能够充分利用这种优势,为循环产业链合作关系提供了机制保障。

4.RCEP框架为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RCEP的议题广泛,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投资、贸易便利化等20个章节,其中许多章节都旨在降低贸易壁垒和投资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RCEP填补了中国-东盟贸易合作中现有贸易规则和合作机制的缺失。随着全球产业布局的不断调整,以往的规则和制度无法对各国贸易、投资、关税以及原产地累积规则等问题进行有效约束,而RCEP的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在降低非关税壁垒方面,RCEP使得中国-东盟贸易合作在原产地规则、标准、技术法规、海关程序等方面趋于协同一致。超过90%的货物贸易实现了零关税,这降低了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成本,有效地降低了关税壁垒。RCEP为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双方合作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框架。

四、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挑战

1.产业空心化风险

RCEP的正式生效将东亚、东南亚和大洋洲置于一个经济框架之下,拉近了区域合作关系,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然而,RCEP构建的产业链与中国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甚至有部分生产环节或整个产业面临迁出中国的风险。同时,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产业发展面临着多重障碍。一方面,中国低端制造业面临着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压力,导致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向东盟国家转移;另一方面,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和国外技术封锁,中国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迈进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了全球产业链的安全性,区域间的合作为本地区产业扩散和转移提供了良好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增强产业链的自主控制能力,中国很可能面临供应链断裂甚至产业空心化的风险。

2.就业压力增大

中国的低端制造业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大多受教育程度不高。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进行,低端产业的调整势必导致产业结构的调整,未来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低端制造业的大规模转移势在必行。随着中国低端制造业逐渐向外转移,RCEP的生效进一步促进了区域内产业的转移和扩散。一旦中国低端制造业大量转移,这些劳动力可能面临失业的重大社会问题。

3.国内相关规则与RCEP规则的适应程度有待提升

中国在市场准入、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与RCEP规则的适应程度还有待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RCEP规则对中国的促进作用。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中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实施范围和程度与RCEP协定存在一定差距。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RCEP协定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并且是中国目前所有已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最广泛的一个。虽然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相比,RCEP对知识产权的整体保护水平有所加强,但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和国际规则之间仍存在不适应的情况。因此,中国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制度和规则,以更好地适应RCEP框架并发挥其促进作用。

五、RCEP 框架下持续深化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对策建议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合作,已经从两大方面进行了提升。一是RCEP生效,中国-东盟合作上升到了一个新阶段;二是中国-东盟自贸区自身的提升,将进入到3.0阶段。经贸合作已经从“存量”转向“增量”发展,即“贸易转移”已经转向“贸易创造”。跨境产业链合作将从辅链向主链方向发展,产业链的终端产品以中国为主要市场的比重会越来越大。以前,主要是为国外的跨国公司配套,是他们产业链中的一个部分,而且多半是低端部分,如处于微笑曲线的低端。今后,在我国发展新阶段(双循环)中,终端产品以中国市场为主的会越来越多,以国外市场的产业链合作,将以我国的核心技术来拓展。

1.以原产地累积规则巩固区域产业链

RCEP的原产地累积规则为参与形成最终产品的所有方都提供了适用的机会,不再局限于原材料生产地和加工地两方。这一规则的实施既使得成员国可以享受RCEP的优惠关税待遇,又促进了彼此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进一步扩大了成员国内的贸易规模。原产地累积规则使得产品原产地的价值成分能够在由15个成员国组成的区域内累积。这不仅显著提高了优惠税率的利用率,而且有助于跨国公司进行合理的产业布局,建立更加精细和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并降低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下,中国企业应加强对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研究,并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海外。这样,企业可以充分享受原产地累积规则带来的关税优惠,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聚焦优势产业构建跨境产业链

要依托优势产业,用好政策红利,与RCEP成员国开展更为密切的经贸合作。政策方面可以侧重优势跨境产业链构建、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境物流以及服务贸易合作等领域。具体国家的具体产业合作要有具体规划。具体国家的具体工业合作应制定具体计划。在重构东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前提下,开展产业链分工与合作,加快形成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中草药加工、汽车、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平台,开展东盟特色产品加工。巩固与扩张相结合,多点布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在成员国内形成闭环价值链和供应链,创造可持续的产业生态,与中国大力构建的以国内流通为主、国内外流通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协同共生。

3.加快推动跨境产业集聚发展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载体,要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则需要抢抓 RCEP 机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就要遵循“强龙头、聚集群、补链条”的产业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扶植壮大龙头企业,集聚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要注重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攻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要在产业集群上下功夫,重点推进面向东盟的优势特色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链、跨境电商产业链、跨境绿色化工产业链等的合作,优化产业布局东盟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跨境产业集聚发展。要聚焦补链优化升级行动,在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础之上,推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促进跨境产业园向生产、服务等多功能转型升级,同时以数字经济赋能跨境产业园区,增强数字经济产业链服务能力。

4.拓宽跨境产业合作平台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跨境产业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合作平台等发挥明显的作用。在RCEP新的下,有必要拓宽RCEP成员国之间在国际产能、人才、金融、科技等多领域的合作空间。完善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构建跨国产业链和服务链,加快产业园区平台建设,继续推动中马“双国双园”、中泰产业园等跨境产业合作平台发展新模式,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利用科技创新探索产业合作新模式,目前跨境产业园区等合作平台已进入升级阶段,需要依靠科技创新为动力,利用产品创新和合作模式创新,不断深化合作机制,实现双边贸易额增长。

5.利用金融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RCEP的签订为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随着中国-东盟贸易合作不断深入,积极促进对外金融工作建设,加强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将有助于开发经济发展新路径,维持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紧密联系。在金融合作中,中方应当把握大力发展人民币国际化的契机,借助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对外使用范围,打造以中国为中心向东盟辐射的人民币支付清算网络系统。同时,中方应当不断加强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金融改革发展,不断实现金融创新,以“数字丝绸之路”为后疫情时代的抓手,大力推进跨境金融机构建设,依照RCEP规则要求,面向RCEP成员规划打造金融中心,实现金融投资便利化,双边贸易快捷化。除此之外,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增强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金融投资监管机制。

6.开发贸易路径优化投资

当前中国-东盟双边贸易的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RCEP成员国的贸易合作是满足各国共同利益的重要举措。然而RCEP成员国在经济规模和自然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差异,在贸易合作中应当针对各国之间不同发展需要和利益诉求,结合各国实际国情,实现优势互补,打开贸易合作新路径。中国-东盟博览会作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的桥梁,同样也是RCEP落地生效的有力保证。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以南宁市为中心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是促进中国-东盟经贸中心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应当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搭建数字平台,实现贸易数字化革新,在供应链、物流、电子商务等方面建立中国-东盟产业合作的数字化网络,将中国-东盟经贸中心建设成为面向RCEP成员国的投资贸易枢纽,优化构建以中国-东盟经贸中心为投资平台的具有国际营商环境的外资集聚中心。

参考文献:

[1]张鑫.中国-东盟农业产业链一体化合作研究[J].世界地理研究,2017(6):22-30.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亚经济与政治研究院课题组,刘家凯.广西与东盟产业合作创新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9(1):109-124.

[3]卢光盛,王子奇.后疫情时代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前景与挑战[J].当代世界,2020(8):35-40.

[4]陈斌,尚毛毛.RCEP框架下广西开放发展新格局的构建[J].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6):43-49.

[5]唐红祥,谢廷宇.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路径[J].人民论坛,2022(6):90-92.

[6]蔡琦.金融支持“双循环”发展赋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路径[J].广西社会科学,2022(8):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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