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构建金融控股公司问题研究
程菲 中国中铁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部 摘要:如何更高效地利用财务公司雄厚的资金资源,提高资金效率,更好地发挥财务公司的金融机构优势?本文提出集团财务公司发展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设想,分析了可行性和优势,也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障碍。 关键词: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问题研究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中国企业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1987年成立第一家财务公司至今,财务公司已走过了28年的发展历程,截至2014年9月末,全国共有财务公司法人机构192家,全行业表内外资产总额4.78万亿元。 如何更高效地利用财务公司雄厚的资金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解决集团“存贷双高”问题,更好地发挥财务公司的金融机构优势呢?笔者认为,通过控股股份制银行、保险经纪公司等方式,以财务公司为平台构建金融控股公司,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优势,突破财务公司业务瓶颈,为财务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更全面、更便捷、更贴心的金融服务。 一、财务公司发展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途径和可行性 根据《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1992年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发布),金融控股公司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混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金投资最大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 (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为构建金融控股集团提供法律基础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以下业务: 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 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明确了财务公司可从事对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保险机构等的股权投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运用自有资本向其他金融机构投资方面也没有太多限制,因此,《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成为财务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可能性的政策依据。 (二)企业集团的品牌效应增加了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可能性 据统计,世界500强企业集团中,有80%的企业实现了不同程度的产融结合,而在我国,财务公司成为各大型企业集团进军金融领域,以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的最佳切入点与组织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的产物,国家“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配套政策之一。企业集团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增加了财务公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可能性,提高了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影响力。 (三)金融机构分类监管的进一步深化为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带来机遇 当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已在逐步放开,财务公司现有业务范围已经初步,具备开展混业经营的条件,相关监管审批的逐步放开,有助于财务公司的多样化发展。 二、财务公司发展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 企业集团拥有成立金融控股集团的充足资源,财务公司服务于集团产业,并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具有将金融控股公司作大作强的雄厚实力。同时,财务公司因不具备人行支付系统号,无法直接开展结算业务,只能依托各家商业银行的支付系统平台开展支付结算业务,结算业务对商业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如成立金融控股公司,财务公司相关结算业务可依托控股商业银行受理,相关结算费用可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循环,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 (一)金融控股集团有助于拓宽财务公司资金渠道 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员投入的资本金;二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控股商业银行则可将业务拓展到企业集团外,并且全面开展对公存款及对私储蓄业务,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中铁实业的发展提供更坚实的金融支持。 (二)金融控股集团能够突破财务公司贷款规模限制 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的贷款规模受其注册资本限制,无法足额满足成员单位数目众多的贷款需求,金融控股公司则能成功突破信贷瓶颈,由控股商业银行在存贷比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目前央行规定商业银行最高存贷比为75%,而且金融控股公司提供了更广阔的资金来源,可最大限度地满足成员单位的融资需求。 (三)金融控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受《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限制,只能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服务,无法全面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需求;同时,由于部分业务仍依赖商业银行,成员单位不得不平衡与银行间的关系,只能将部分资金存放财务公司,造成财务公司资金来源受限。金融控股公司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由控股商业银行提供品种齐全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为成员单位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全面提升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和内部风险控制水平 企业集团控制着不同的金融业领域,有效防范了集团内企业风险的传播,提高了专业管理的水平,可以通过统一整合资源,构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达到规模经济,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三、财务公司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或困难 我国金融市场还在外在不断发展成熟的阶段,金融创新也明显落后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随着我国企业集团发展速度和国际化步伐的加快,企业集团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财务公司发展中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制约了财务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目标。 (一)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完善 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明确定义和规范,学界也多次建议制订《金融控股公司法》,2015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唐双宁再次建议,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规范和引导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使实践中已经出现的各类金融控股公司名正言顺;确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架构,防止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明确资本充足性要求,规范集团资本管理。 (二)财务公司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改善 金融制度和组织结构的创新力度无法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金融体系、信用体系缺乏多样化管理措施,这些都是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不利环境影响。例如,现行存款准备金制度规定财务公司吸收存款需要向人民银行缴纳一定的存款准备金,但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存放商业银行部分,已作为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已纳入缴纳存款准备金的基数,故此部分存款实际上缴纳了双重准备金,降低了财务公司的资金利用率,不利于财务公司的快速发展。 (三)企业集团对财务公司的定位制约财务公司的发展 作为中国金融制度创新的产物,财务公司的正确定位决定了其发展方向,同时,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产业的发展唇齿相依,企业集团对财务公司的定位至关重要,财务公司应与集团公司管理模式接轨,建立支撑产业发展的金融平台。集团公司根据产融结合发展战略要求,应对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方面给予适当支持,赋予财务公司构建金融平台的重要职能。同时,财务公司也应强化其资本实力,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进行金融股权投资,实现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控股目的,拓展金融资源、完善金融平台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满足集团公司金融平台建设要求。 参考文献: [1]《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