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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美财务造假事件的思考

2020-08-14 17:39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陈丽丽 广州商学院

摘要:2018年年报收官后,康美药业因299亿货币资金出现重大错报被质疑财务造假,证监会展开调查,为其审计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被证监会调查追究责任。2019816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此次事件,给资本市场及社会公众带来巨大影响,该事件影响效应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并引以为戒。

关键词: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正中珠江;事件思考

一、引言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是一家中药上市公司,一直给社会公众印象良好,其曾经在央视打的广告更是让公众印象深刻。康美药业营业收入稳定,现金流稳定,被视为标准的优质股,不仅个人投资者爱买,机构投资者也爱买,十几年内,股价上涨了300倍。谁知2019430日,在年报披露的最后关口,向市场投掷299亿货币资金“会计”差错的重磅炸弹,给资本市场和社会公众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损失。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回顾

(一)康美药业公司简介

康美药业创立于1997年,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中药。1997年,年仅28岁的马兴田创办康美药业,并使其快速发展壮大。在事件爆发前,马兴田担任康美药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正中珠江)是广东省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团队,总部设立在广州,主要核心业务为IPO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能够为国内上市或拟上市企业提供财务报表鉴证、定期披露以及内控审计等服务,在证券市场、债券市场融资成绩斐然!

(三)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回顾

20181228日,康美药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430日,年报发布最后期限,康美药业发布了2018年年报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同时,康美药业发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的收付存在差错的情况。其中营业收入虚增 88.98 亿元,营业成本多计 76.62 亿元,费用少计 7.25 亿元,存货少计 195.46 亿元,其他应收款及应收账款少计 63.55 亿元,最终导致康美药业多计 299.44 亿元的货币资金。鉴于上述事项,正中珠江为康美药业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几点思考

(一)管理层凌驾内控之上,内部控制对其有效吗

康美药业声称,经公司内部自查,由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核算上存在使用不实单据和业务凭证造成货币资金及收入成本等项目核算未如实反映款项收付情况。通过正中珠江2019528日就证监会立案调查回复内容,可看到详细调整原因。例如,在审计师的调整事项里,调整原因主要有:1.核减不实业务凭证入账收入及成本;2.核减货币资金计提利息;3.存货和货币资金的调增调减等。这些调整事项涉及金额数额巨大,这不是马兴田说的会计核算错误问题,而是内部控制混乱且不能防范舞弊的后果。

康美药业作为一个知名上市公司,在组织形式上有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外部独立董事,但是这些内部控制的设置对于一股独大的马兴田夫妇来说,不足以起到应有的作用。马兴田夫妇两人对康美药业有绝对的控制权,如果这两人凌驾于内控之上,蓄意指使财务进行交易操纵,再加上内部控制上的混乱,那造成的局面就是事件爆发后的利益相关方的巨大损失及公司信誉的毁坏。

(二)正中珠江是否做到了勤勉尽责

正中珠江作为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自身有过硬的专业技术,在风险管理方面也有着良好的口碑,个人认为康美药业串通正中珠江联合舞弊,欺骗投资者的可能性不大,正中珠江没必要为了康美而丢掉自己的信誉。

关键是正中珠江在该事件中做到勤勉尽责了吗?这个很难界定,但是其已为康美审计十余年,在谨慎性及独立性上,显然没有保持得很好,否则康美这么多年的连续造假怎么会发现不了。面对外界的质疑,正中珠江正式回复上交所的信函声称:我们的审计意见是恰当的。从回复内容来看,正中珠江认为其在货币资金,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的审计程序是合理的,勤勉尽责的。

但是真的是尽责了吗?201959日,正中珠江被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目前暂时有官方消息发布。个人认为,证监会检查正中珠江是否尽责,应重点调查正中珠江审计康美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流于形式,同时问询正中珠江的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审计助理,对正中珠江的质量控制体系应该一并调查,特别要调查康美和正中珠江的利益关系往来。最后调查结果希望公布详细,如此影响巨大的事件,如果不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交代,那么监管机构如何取信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

(三)康美事件爆发是福是祸

古语有云,福祸相惜。康美此次事件的爆发,如果从经济利益来衡量,不论从公司还是投资者的角度,大家都遭受了损失。但是如果从其他角度,比如事件爆发后,康美内部的整改、更换事务所以及监管机构应该有哪些举措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这些角度来看,那么这将是一次重新成长。

1.股票几度跌停,带帽“ST

20181016日,市值风云发表文章《康美药业盘中跌停,疑似财务问题自爆:现金可疑,人参更可疑》,这篇文章直接导致康美股价在10个交易日内由22元附近暴跌至12元,股价腰斩。20181228日,康美收到证监会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此后媒体对其质疑从未断过,期间股价最低跌至5.75元,再次腰斩。2019518日,公司主动申请带帽“ST”。2019521日,15个一字板跌停开始,股价最低剩2.57元每股。这一路下来,无论是从公司股价还是声誉,公司高管至底下员工,以及个人及机构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没有赢家。大家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尤其是在高位被套住来不及解套的投资者,简直是大祸临头。

2.事件的发生使得轮换制度得到了执行

康美药业于201911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正中珠江担任康美药业的审计业务十余年,未能发现康美财务造假,其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时,改聘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任注册会计师会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从而提高审计质量;接下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能够做好经济警察的角色,我们拭目以待。

3.康美自身的反省及补救

虽然财务造假事件使得康美药业一夜之间名誉扫地,股票接连多个跌停,公司市值缩水一大半。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未必是坏事。事件的发生使得马兴田承认,在康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治理存在很多问题,公司会利用这个机会好好整改,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把公司的内部控制漏洞补上,把各项规章制度等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修订。从康美发布的公司公告看到,在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等举措,这些都在向市场投资者表明,康美的认错态度及改过自新的决心很大,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四)监管机构对康美的处罚力度是否太轻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是我国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财务造假案,面对如此严重的造假,证监会的措辞也是很严厉,称其“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恶意欺骗投资者”,并批评“康美药业等公司肆意妄为毫无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之心,丧失诚信底线”。所有人都在等待证监会的严惩。但是,从证监会目前对认定的责任人处罚力度来看,处罚力度不够严厉。主要处罚如下:1.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2.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90 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3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60 万元;3.对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自从证监会发布这份处罚公告以来,社会公众普遍觉得处罚太轻。理由主要是:1.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金额数额巨大,前所未有。而罚款金额不足百万。2.对马兴田等三位主要负责人的市场禁入措施不能真正拴住他们。他们照样可以用其他方式进入证券市场。这些处罚措施不足以达到威慑的作用。这么惊天动地的财务造假,如果只是拔一些皮毛,对造假者起不到重大打击,也会让其他潜在造假者看到监管机构的底线。

四、 我们应当吸取哪些经验教训

(一)监管机构的警惕性应提高

康美药业成立不足四年就冲击上市,财富及业务在瞬间爆发,公司在管理经营能力上还不能够匹配业务的快速增长,很容易造成混乱及财务舞弊。对于这类型上市公司,监管机构应给与高度重视,密切监督。实际上,康美药业在几年前就有人举报其财务造假,社会公众也在质疑其财务问题。但是证监会在2018年才启动调查,这个监督的效率及重视的程度令人不解。背后是否有保护伞,是否有利益相关方在保护?另外,在康美事件发生后,事先告知书并没有详细揭开康美药业恶性财务造假细节。上市公司属于公众公司,其财务造假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监管部门应将这些胆大包天的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查个水落石出,并且公布细节问题,唯有把作恶行为公布天下,资本市场才能长期健康发展,社会公众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处罚力度和处罚的方式应该有所提高和创新

康美如此大胆有预谋的造假,造成投资者如此巨大的损失,触发社会公众极大的不满,面对众多的抱怨声,监管机构处罚照搬从前做法,那么不仅起不到杀鸡儆猴,反而让一些准备造假的上市公司知道,就算再怎么触到底线,监管机构的处罚不会超出历史水平。2002年的安然和安达信事件,一个破产,一个永久退出审计的历史舞台。让美国的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看到史上最严厉的处罚。我们是否可以借鉴,提高我们的处罚力度,其次《证券法》60万的顶格处罚,这个上限拴住监管机构喉咙的铁链,国家层面是否应该改一下,给予监管机构更多的处罚权力。最后我国对上市公司的舞弊处罚方式是否太过陈旧,例如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些被禁止终身进入证券市场的造假者们,如何确保他们以其他方式进去,假设他们以其他方式进去,又如何处罚呢?因此,长久不变的处罚方式是时候要改变了。

(三)注册会计师高度保持职业谨慎性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目标是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为了这个目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该保持高度职业谨慎性和独立性。对于不诚信或者有舞弊迹象的行为理应高度关注。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虽然有很多荣誉在身,但也被爆多次行贿各地领导,依据各地司法部门近年来查证公开消息,就曾行贿过原四川省阆中市委书记蒋建平,原广东省揭阳市市委书记陈弘平等。马兴田作为一股独大且拥有绝对发言权的实际控制人,对于行贿这种行为注册会计师应该想到,这种风险将会造成报表层重大错报风险,在总体应对措施上更加应该保持高度怀疑及谨慎。显然,正中珠江作为专业人士,不可能不知道,因此可能的解释是放水了。经过此次事件,个人认为监管机构应该对正中珠江进行认真调查,如果真的存在放水行为,那么对正中珠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应该严重处罚,让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提高。注册会计师只有不忘记自己的初心,才能守护我们社会公众的利益。

五、结语

资本市场财务舞弊从来都屡禁不止,财务造假者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轻视法律,抱着侥幸的心态,随意践踏中小投资者们的利益。希望我们广大监督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需要提高警惕,监督机构要做好财务信息的把关人,个人也要养成火眼金睛,为自己的资产做好把关。

参考文献:

[1]黄世忠.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延伸问题分析[J].财会月刊,2019(17).

[2]冯若文,姚远.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康美财务造假案例剖析[J].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2019(04).

[3]李阳.康美财务造假及其根源探究—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视角[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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