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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用股权转让所得税制度进行税务筹划的途经

2016-04-28 22:31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孟晓莉  包头市金宝利格投资有限公司

摘要:从企业集团内股权交易节税和避税式基金两个方面,探讨了企业利用股权转让所得税制度进行税务筹划的途经,以达到企业降低股权交易税务成本的目的。

关键词:股权转让  所得税制度  税务筹划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深入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权转让行为成为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新常态,其股权转让形式也日臻复杂。但是,在不断增长的股权交易中企业税务交易成本却严重影响着股权交易的操作,特别是新税法制度的实施,对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制度进行了新的规定,与此同时,税务机关也不断出台新的解释性和补充性的条款,这些条款也增加了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税务筹划的难度。因此,在股权转让的交易中合理运用税务筹划的方法避免重复纳税、优化交易结构、合理利用税务优惠等问题成为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

一、税务筹划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服务,企业也希望投资行为获取更多利润,因而纳税筹划的意义在投资行为中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希望通过投资分享投资所得的企业,在投资的前期、中期、后期都希望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这也就凸显了税务筹划在股权持有及转让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对企业来说,增强经济决策中的税务筹划意识,能够为企业降低成本,创造利润。并不只有股权转让等大额经济交易中能够进行税务筹划,也并不只有所得税法存在税务筹划的可能,各种涉税经济行为中均应该体现税务筹划的思想。企业也应该鼓励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行为以企业长远的经济目标为出发点,关注筹划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企业谋取更大利润。

对税务机关来说,应该加强对于税务筹划方法的研究,从中吸取经验,及时的进行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的补充说明,及时废除不适用的税法规定,尽快出台更加合理的新制度,从而从源头防止税款的流失。同时,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能力,甄别合理的税务筹划和故意的偷漏税的区别,去伪存真,最大限度的保证国家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二、税务筹划途经一:企业集团内股权交易节税

现行的所得税制度很好的防范了漏税的可能,可是仍在股权转让所得和持有期间所得的税务处理上存在差异,不少企业正式利用了这部分的差异有效的将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转化为权益性资产持有所得。

假设H公司与D公司是同属于某集团下的两家子公司,H公司属于集团内效益较差的企业,当年H公司有尚未弥补的亏损500万元,H公司是B公司100%持股的控股公司,B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即H公司初始投资),未分配利润100万元,B公司净资产价值300万元,H公司、D公司、C公司同属一个母公司下的集团内关联公司,D公司当年实现盈利100万元,在该集团内可以进行如下的股权转换来实现节税:

第一步,H公司将其所持有的B公司100%股权按照市场公允价值300万元转让给D公司,H公司就该股权转让可以实现股权转让所得100万元(即300万元-200万元)。

但是由于H公司当年亏损500万元,实现的转让收益弥补亏损后H公司仍亏损,因此H公司当年不需缴纳所得税。D公司取得B公司的股权成本为300万元。

第二步,B公司当年分红100万元,D公司分的100万元分红所得属于股息红利所得在税法规定中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就分红缴纳任何所得税,而该次分红使D公司取得B公司的成本收回了100万元。

第三步,D公司继续将B公司股权转让给关联企业C公司,此时由于B公司分红的原因股权的市场公允转让价值变为200万元,因而D公司股权转让损失100万元(即200万元-300万元)。根据新企业所得税制度下投资损失可以一次性扣除的原则,最终结果是D公司原本需要交纳年度所得税25万元(即100万元×25%),变成了D公司当年最终应税所得变成了0(即100万元-100万元)而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这就使D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同时整个集团的角度也实现了25万元的节税结果。

通过这种企业集团内的股权转让从而对整个集团内的税务整体进行筹划现在也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关联企业间以及收购交易的结构设中,这种方法利用一个企业放弃分红免税的税务优惠,从而惠及另外一个企业,进而从整体上达到合理节税的效果。从税务机关角度看,这种交易结构的涉及避免了税务漏洞的同时,也没有产生重复交税,满足了税务机关征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印证了现行股权制度涉及的合理性。

三、税务筹划途经二:避税式基金

除了上面提到的利用集团内股权交易结构的设计进行合理税务筹划外,避税式基金也为股权投资行为较少的企业提供了一种税务筹划的方法。基金作为企业在公开市场进行权益投资的一种形式,不但可以通过基金的投资买卖获得股票、债权等公开市场专业投资者的相对平均收益,而且还有机会通过税务筹划为企业节约税务成本。这种方式的避税式基金一般具有高分红特征的明显特点,企业也正是通过利用企业股权持有期间分红收益可以获得相关免税的规定,在买卖基金投资产品的过程中取得基金投资收益以及相关避税收益。另外,与企业直接投资股票相比,投资基金产品还能享受到免征印花税的相关税务优惠。

利用避税式基金进行税务筹划在操作上是否行呢?从现行的法律制度上来看,对于有公开交易市场的权益性资产损失在国税发[2009]88号文中有明确规定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对该类避税式基金投资产生的资产损失并不需要税务机关的审批就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这无疑为这类避税式基金产品的可操作性上提供了宽松的空间。并且该类产品对大比例分红公司的持续关注也为高比例多次分红带来了大量机会,也同时增加了利用购买该类产品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实操机会。

现今,利用避税式基金交易过程中的现金分红暂时免税结合分红后赎回产生税务筹划空间的做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违规之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不是没有风险的。在实际的运作中,基金的分红时间和金额都是由基金公司决定的,希望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只有选择哪只基金进行交易的权利,企业只能尽可能选择偏好大额多次分红的基金,并且在交易的过程中采取分红后赎回的交易策略。采用避税式基金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在企业通过避税式基金交易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带有一定的非商业目的的安排,利用大量短期资金进行短期内的基金申购以及赎回交易,通过这种方式产生大金额的免税分红所得以及投资损失,明显具有通过税收优惠获取税务减免的目的。这部分的风险只能通过企业的相关合理解释来使相关部门确信该交易的商业和理性,这也是规避该税务筹划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结语

以上两种税务筹划的方法中给我们提供了股权转让所得税与股息之间转化从而进行税务筹划的思路,对股权转让交易结构的合理设计进行税务筹划,对未来企业股权转让交易中的税务处理方式选择起到一定的借鉴、指导作用,减低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达到降低股权交易税务成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鲁祖艳.股权转让中所得税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201020

[2]金晓鹏.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税务探讨[J].天津经济,20129

[3]周广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涉税风险防控及案例[J].中外企业家,201523

[4]王俊涛.混合所有制中的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涉税分析及筹划[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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