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障碍分析
——以2013年度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相关报告为例 吴伟霞 卢思雨 北京服装学院商学院 摘要:个人、机构等利益相关者日益关注企业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而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还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对77家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外在障碍和内在障碍,并希望为消除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障碍提供帮助。 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障碍;消除 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意义和内容 1.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意义 当今社会,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已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经营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信息以及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其作为是否购买其产品、未来投资决策等的重要评价依据,即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环境信息存在着极大的需求。同时,企业的环保形象、环境绩效的好坏会影响企业未来的财务绩效、企业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充分展示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正逐渐成为企业管理者的共识。更多的企业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企业履行环境受托责任、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加企业的亲和力、减低环境风险,从而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环保总局、行业协会、证交所等组织机构发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中也明确鼓励企业公开环境信息。 2.企业环境信息应披露的内容 应披露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涉及多个方面,目前为止,理论界和企业还没有完全一致的标准。2011年10月环保总局首次发布的《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应包括六类内容:高层致辞、企业概况及编制说明、环境管理状况、环保目标、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及绩效、与社会利益相关者关系。环保局2008年5月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鼓励企业自愿公开下列企业环境信息:企业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企业年度资源消耗总量;企业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综合利用情况;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等。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机构联合制定的环境报告书编制指南中,将披露的内容分为五类:管理系统;投入、产出、存货;财务;与信息利用者的关系;可持续发展。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纲要“社会责任绩效表现”一章中,“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涵盖了环境方面的33个三级指标,包括了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及环境保护方针、企业所采用的清洁生产工艺、企业各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企业废物综合利用率、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投入、报告期间企业受到的环保部门或其它方面的环境保护奖励等。 上交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与深交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与环保总局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内容基本一致。 综上,环保总局的法律法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要求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虽有偏差,但关注点、关键内容是一致的,根据“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都要求企业披露环境目标方针、环境的破坏、环境利用与开发、环保绩效等内容,涵盖了企业环境管理的物理信息和货币信息。 二、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状况 截至 表1 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方式分布
(注:由于纺织服装上市公司披露的载体并不统一,有的上市公司只在一种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而有的上市公司在两种或以上的报告中披露,所以表中的比重之和不等于1。) 表2 纺织服装上市公司201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状况
以上两表显示: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率较高,77家纺织服装上市公司中有68家披露了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率达88.3%,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占了绝大部分,只有9家公司未以任何形式披露环境信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以董事会报告形式为主,单独以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企业占比只有四分之一,没有单独以环境报告的形式披露的企业;披露的内容以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研发和环保荣誉、奖励为主;披露的环境信息以定性信息为主,而具体的环保措施、环境绩效等定量数据信息披露的企业很少。 三、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障碍 虽然年营业收入过亿的纺织服装上市公司中有八成以上的企业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了环境信息的披露,应给予积极的肯定,但与环保局、证交所、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鼓励企业自愿公开环境信息的内容相对照,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还存在许多不足:内容不全、定性描述多、定量信息少等,这是难以满足利益相关者想了解、掌握企业环境管理、环境绩效状况需求的。所以有必要探究一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足的具体障碍。本文认为,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障碍既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 1.环境信息披露的外在障碍 虽然我国已经有了较强的法律法规层面的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依据,尤其是环保总局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实行了七年,但表2统计数据显示,仍有12%的纺织服装上市公司未以任何形式披露环境信息,即使披露的企业其显示的环境信息也不全面。除了环境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一般的定性描述信息披露率高以外,社会关注的、具有实质性的环境资源消耗、环境预防与治理、环境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具体成本、收益等环境管理会计信息则鲜有披露。本文认为,环保总局、行业协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的强制力不足是企业环境信息有效披露的障碍之一。 除重点排污单位外,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还处在“自愿、鼓励”状态。环保总局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障碍之二是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关注度整体不高。 作者就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关注和认知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主要通过问卷网、微信、QQ等网络平台进行。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包括:人们对身边环境的关心程度和侧重点、是否关注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状况、对企业不愿意披露环境信息的看法、您是否支持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环境的相关信息、希望企业通过何种渠道披露环境信息等。此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191份。 在收到的191份有效问卷中,有93.4%的被调查者表示比较关注身边的环境问题,83.5%的人表示更加关注空气质量方面的问题。有79%的被调查者支持企业在年度会计报告中披露与环境有关的信息,但有48.4%的被调查者更愿意通过媒体公开声明而不是社会责任报告等形式来了解企业的环境信息。本次回答问卷的90%以上是年轻公众,但他们对企业披露与环境有关的信息非常关注的只占36.3%,一般关注的占53.9%,并有78.%的被调查者不了解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状况。虽然本次调查的样本量不大,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年轻公众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整体关注度并不是太高,这也削弱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外推力量,成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障碍之一。 障碍之三是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监管力度不足。 产品的生产环节同样会出现污染状况。环保局于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纺织业的环境污染环节较多,虽然也有化纤的涤纶、氨纶和纺织业的棉印染等清洁生产标准,以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但表2数据显示只有4家企业实行了清洁生产,比例很低,从而导致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环保荣誉和奖励情况、节能减排的计划和措施方面的定性描述成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侧重点。这可以说明企业清洁生产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2.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在障碍 除了监管机构、公众等对环境信息披露外推力不足等外在障碍之外,企业环境管理机制不健全、业绩评价导向的偏差、内部环境管理会计还未有效开展等也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障碍。具体而言: 一是企业环境管理机制不健全。表2数据显示有24家公司有“环境体制、制度和管理机构”,即有部分企业已经建立了环境管理的制度,这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这样的企业占比只有近三分之一,数量少。另外,有环境管理体系、确立环保目标、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和清洁生产等具体环境管理机制内容的企业更是在16%以下,所以整体而言,企业的环境管理机制不健全是环境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环境信息充分披露的内在障碍之一。 二是企业管理层业绩评价导向上的偏差。虽然有的企业管理者具备了环境问题会对企业未来财务绩效产生影响的意识,但具体的环境保护与利用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且杂,还需要很多专业知识、技术和资金投入,而实施的环保工作有时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可观、显现的经济效益,如果不做或少做,也不会带来眼前利益的损失,“权衡利弊”,管理者当然会以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为根本出发点,这是企业业绩评价导向使然。按照人性“趋利避害”的特性,当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没有成为管理者业绩评价的主要指标,或只需要将环境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环境管理目标及实施情况等宏观的、指导性的内容作定性描述时,管理者就缺乏真正进行环境管理的内在动力,环保产品的设计、清洁生产的开展、资源消耗的降低、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实质性的环境管理工作就无法有效的开展,或进展缓慢,则披露中也就不可能出现此类信息。 三是许多企业还没有真正实施环境管理会计。当管理者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强制力不足时,企业就不会将资源投入到环境管理之中,也难以积极引进、培养环境管理会计人才。环境管理会计专业知识不足将无法正确确认、计量、核算具体和全面的环境投入、支出、收益等环境管理的物理信息和货币信息。同时,虽然企业环境管理会计所涉及范围的界定、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等理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没有最终形成环境会计准则,这对企业环境管理会计的具体操作也形成了障碍。 四、小结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既是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使然,也是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理清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障碍,消除它们才能有的放矢。本文小结如下: 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外在障碍消除途径:一是环保总局、证监会、行业协会等应从法律法规层面提升要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力度,比如将非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的“自愿披露”改为“必须披露”,以增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外推力。二是税务部门应对实施良好环境管理的企业,如设计、生产、销售环保产品、努力降低对大气、水、土壤、人体健康危害的企业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并及时向公众披露,这样,受表彰的企业也会更主动地披露自己在环保领域所做的工作。三是财政部等部门尽快从理论、制度上研究制定环境会计准则,便于企业在实施环境管理会计时“有章可循”,从而保障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科学、合理,具有可比性。四是加强企业清洁生产的监管力度,使更多的企业按清洁标准生产,使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更加科学。 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在障碍消除的途径:一是企业应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嵌入管理者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放至与经济效益同等的高度,使管理者树立“企业公民”意识,有社会担当,将环境责任转化为一种自觉意识和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行动。二是及时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并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会计工作,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在现有的环境会计理论指导下,收集、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与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资源消耗、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方面的环境物理信息和货币信息,使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更合理、更全面。 另外,通过公众关注状况调查可以看出,如果企业能以日常媒体形式来披露环境信息,则更易于提升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的关注度,也有利于公众积极支持有良好环保行为企业的产品,使有良好环境责任担当的企业能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 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障碍的消除需要企业内外各方合力进行,由此才能使披露的环境信息更有价值,才能使企业、社会更加和谐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罗素清.环境会计研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4:59~151. [2]李朝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管制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4~18. [3]刘运国.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277~291. [4]陆依,王贞贞.我国纺织服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探析——基于2012年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J].会计之友,2014,(12):62~65. [5]杜巨玲,夏莹;纺织类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经济师,2012,( 6):80~81. [6]方重.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遵从[J].中国金融,2014,(17):82~84. [7]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2008. [8]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6. [9]环保总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5. [10]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 [1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纲要,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