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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油价时期项目招标防范恶意竞争浅析

2017-02-17 23:30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程丹东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摘要:国内石油石化项目多为国家重点大型项目,项目投资额巨大,社会关注度高,在项目招标发包过程中容易引发恶意竞争。低油价时期,从招标管理工作的角度出发,识别恶意竞争及其带来的危害,防范恶意竞争采取的应对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项目顺利发包是招标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和应尽的职责。

关键词低油价;石油石化;招标管理;恶意竞争

一、引言

在全球市场供大于求,加之美元持续走强的背景下,国际油价持续走低,现维持在50美元左右的低价位。市场普遍认为,原油市场供需再平衡会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低油价将成未来的新常态。由于油价下跌,需求不振,石油石化行业利润严重萎缩,投资计划大幅削减。由于投资的减少,依托石油石化产业链生存的国内众多生产制造、工程、技术、服务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在此背景之下,防范招标过程中的恶意竞争,降低企业招标管理风险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恶意竞争表现的多种形式

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项目招标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招标发包,在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前提下,获取投标人提供的优质优价工程、物资、服务项目。而恶意竞争则是投标人自身没有能力为招标人提供优质优价的标的物的条件下,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从而谋求中标获取不当收益的行为。在石油石化项目招标中,恶意竞争通常表现为以下形式:

()围标、串通投标。在某些石油石化项目招标过程中,由于项目较大,标段划较多,某一投标人为提升中标几率,牵头或与其他投标人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联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它投标人的目的来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然后按照事先约定进行分红;或者某一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表面上是几家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家在背后操纵。此外,还有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串通的形式。

()恶意低价投标。在石油石化项目中招标中,明显的恶意低价投标已很少见。石油石化项目由于其专业性强、综合性广、复杂程度较高的特点,一般会选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分上对报价偏向于合理低价的高分。恶意低价投标一般是与串通投标结合使用,通过恶意低价掩护第二低价中标。在某些国际石油项目投标中,一些国内参与企业也采用恶意低价与国内同行竞争,中标后项目自身盈利不乐观,主要靠出口退税冲减成本获取利润来源。

()恶意虚假举报干扰评标。在石油石化项目,特别是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中,出现恶意虚假举报干扰评标的情况。据国内某一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反映,在某些特定设备的招标过程中,由于能响应招标文件或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较少,某些投标人会恶意虚假举报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干扰评标委员会评标,以求达到自身中标的目的。

()弄虚作假投标。石油石化项目招标中,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类招标,往往要求投标人具备同类项目业绩才允许投标,或对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同类工程的简历。投标人可能通过编造虚假的企业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简历以求达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高自身投标文件的竞争力。石油石化行业中弄虚作假投标最常见的情况还有中标后非法转包,项目执行过程中关键管理人员与中标标书中的对应不上。

()行贿特定关系人。投标人通过行贿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投标文件评得高分,以求达到自身中标的目的。

以上是石油石化项目招标中五种主要的恶意竞争形式,其他形式的恶意竞争也多可归类于以上几种形式或是以上几种形式的变形。

三、恶意竞争带来的多种危害

招标过程中恶意竞争首先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坏境,扰乱投标工作正常秩序。恶意竞标者中标,如果采用围标、串标的,将会获取超额非法利润,为此招标人需要支付超出合理水平的合同金额;恶意低价中标,往往给招标人带来的是随后的高价索赔,给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也会埋下巨大隐患,加大了招标人合同管理的风险,在项目执行中也会与低价中标人产生各种摩擦,影响项目的最终交付水平。国际项目投标中采用恶意低价打压国内同行的做法,属于为了一己私利,不仅损害了中国公司在国际上的信誉,而且还不利于淘汰国内落后产能,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恶意虚假举报会干扰正常的评标活动,如不能及时予以拆穿揭露,会挫伤其他投标人参与竞标的积极性,也有可能给招标人带来负面的舆论影响;投标人弄虚作假一旦中标,则加大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的风险,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也会埋下巨大隐患;行贿招标项目特定关系人,会导致招标人在项目招标中发生腐败事件,使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

实际的项目招标过程中,恶意竞争带来的危害往往不是上述列举中的单项发生,往往是多种危害同时或接连出现,让招标人苦不堪言。此外,互联网时代,发达的网络联系,丰富的信息资讯,会使恶意竞争发酵演变成一个众人关注的社会新闻事件。如“中石化牛郎门”事件,虽然经过证实属于投标人恶意虚假举报,但是给作为招标人的中石化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迫使企业花费巨资进行危机公关,也无法挽回受损的企业信誉。

总之,招标过程中的恶意竞争行为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招投标活动中的恶意竞争行为本质即是限制正当竞争来谋取利润,因此,它不仅直接损害了有关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妨碍了竞争机制有效功能的发挥,误导了生产和消费,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助长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防范和规避恶意竞争的新举措

对于防范和规避招标过程中恶意竞争,作为招标工作的管理者,很多会从制度、监管层面完善和加强招标制度建设,建立招标工作监管机制等方面作为抓手,在实际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此不再赘述。以下是笔者从事招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日常工作中,总结各类招标人在招标管理过程中防范和规避恶意竞争在实施层面采取的一些新亮点、新举措,值得借鉴和参考:

()标准化、专业化的集中招标操作实施

一些招标项目中出现的恶意竞争,有部分是由于招标人自身体系原因造成的。一些单位没有单独的招标操作部门,招标工作分散在各个部门或者二级单位,导致的结果是招标操作人员水平不高,招标公告发布不透明,招标文件编制漏洞较多,招标监管难以到位,容易诱发投标人采取恶意竞争手段竞标。某石油企业招标中心实施标准化、专业化的集中招标模式,规范、严肃的市场竞标环境让投标人体验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熏陶,恶意竞争的手段不敢也不易使用。

()招标工作施行管办分离

一些单位招标工作管理和操作部门没分开,抓招标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样容易导致招标过程中自己给自己开口子,监管只存在于在招标过程资料上签字,招标操作过程扭曲不规范。这些情况的存在让某些投标人看到了“门道”,想尽办法采用恶意竞争手段参与竞标。招标工作施行管办分离,能有效杜绝招标管理制度变通多,招标操作自由度大的毛病,让招标工作贴近市场,让恶意竞争者难以寻找机会。

()规避招标中的恶意低价风险

投标人采用恶意低价报价,往往是期待项目中标后谋求高价索赔,而不是主动给招标人“做贡献”。恶意低价的出现多因招标文件、合同条件设置存在缺陷以及招标操作组织不规范而诱发。以物资采购招标为例,推行标准招标文件,委托专业化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操作实施,授权评标委员会评判而不是招标人自身对疑似恶意低价的投标文件进行废标等措施,可以有效规避恶意低价带来的诉讼风险以及项目执行阶段面临的高额索赔风险。

()加强疑议投诉工作有效管理

对于招标过程中出现某些投标人进行举报的行为,这是招标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但对于这些举报事件,招标人处理这些会有不同的方式。发生在招标过程中的恶意虚假举报处理起来非常令人头疼。这些恶意举报往往指明拟定的中标人存在某种作假行为,或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以匿名举报居多。处理这些举报存在查询难、举证难,不处理这些举报又担心真实存在举报中出现的问题。经过最终查实,这类匿名举报绝大多数属于“莫须有”的恶意虚假举报,极大地干扰了正常的评标工作进行。某石油企业在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举报问题,施行实名举报一律受理,匿名举报不予受理的方针,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示。这项措施出台后,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恶意虚假举报明显减少,投标人惧怕由于自身恶意举报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放弃使用匿名恶意虚假举报,正常的评标工作环境得以维护。

五、防范招标过程中恶意竞争的实践

在笔者参加的某次招标管理检查中发现,招标人面对同一类的先后2个招标项目,对第一个招标项目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后一个项目招标实践中有效规避了类似第一个项目中出现的恶意竞争行为。详细案例如下:

某石油企业为采购职工的小劳保产品分AB作业区进行了2项招标。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A作业区招标最终的中标人并不是小劳保的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而是一个中间商,相当于一个二道贩子。仔细检查招标全过程资料发现:由于招标人在招标前未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摸底,发布招标公告后未主动对潜在投标人通告招标公告消息,获知招标公告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截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4家;检查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发现,由于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设置不太合理(如对投标人的超市营业面积规定而不是对注册资金额度规定等),使得递交标书的4家投标人中有一家标书初评不合格,剩下3家;在详评过程中,有1家投标人(即后来的中标人)举报另1家投标人属于个体户(招标文件中未限制个体户参与投标),被举报的投标人承认是个体户,同时也担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困难同意放弃,剩下2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完剩下2家投标人的报价,认为不具备竞争性,宣布招标失败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未对招标文件作修改,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剩下的2家投标人只有1家递交了标书,另1家询问情况时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和谈判。最终招标人与最后剩下的1家投标人谈判签订了合同。

上述招标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在招标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招标文件编制存在瑕疵、招标过程操作不规范,导致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未做改进,最终招标失败采取合同谈判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恶意举报了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未发现予以纠正,导致被举报人信心不足放弃竞争。

B作业区的小劳保招标实践中,笔者在检查中发现,招标人认真吸取了A作业区小劳保招标中的教训。B作业区的小劳保招标前,招标人对区域内有实力的超市卖场进行了走访摸底,对潜在投标人做了大致了解;发布招标公告后,及时通知各大超市卖场上网了解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阶段,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需求向招标机构做了交底,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供货能力、配送渠道作了详细的规定,招标文件各项内容编制比较合理;截标时,收到的投标文件较多,而且多是员工期待的大型商超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阶段发现,此次B作业区小劳保招标对投标人吸引力很强,参与竞争积极性很高,小劳保产品报价中的毛巾、洗发水等都是员工喜欢的一些大品牌,价格也很具有竞争性,投标人没有出现恶意举报投诉行为;最终的中标人是B区域内一个实力很强的商超,中标金额也比较合理,在预算范围内。员工对此次招标发放的小劳保用品较为满意。

对比两次招标结果和过程,可以明显看出,招标人通过强化招标管理能力和提升招标操作业务水平,标准化开展招标工作,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积极引导投标人参与竞争,能够有效减少招标过程中恶意竞争行为的发生。

六、结语

目前国内经济进入“三期叠加”的新阶段,据业界人士展望,低油价将持续一个较长的时期。石油石化项目的招标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运用自身制定的招标制度、办法,依法有据为投标人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保障招标活动顺利实施。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恶意竞争就像网络中出现的病毒一样。对待网络病毒入侵我们需要安装网络防火墙和杀毒软件,而防范招标过程中的恶意竞争,除了不断完善招投标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招投标监管外,还要不断提升招标管理水平,努力净化招标工作大环境,将招标工作沿着更加公开化、专业化的方向推进,才能让招标真正服务于企业,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颜建.浅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恶意竞争[J].现代经济信息,2013(4):40-41

[2]侯守敬.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恶性竞争行为浅议[J].陕西水利,2012(1):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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