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调查与分析及思路探讨
王念 广西财经学院 摘要:在梳理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调查相关文献和实践运用现状的基础上,调查“十二五”期末广西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状况,并将广西的结果与全国范围的2011年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分析报告(知识产权报,2011)的结果作对比。调查发现,社会对知识产权认知度较高,但属于初步认识,了解不深。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在内生需求的推动下不断提高,但仍存在因受到价格诱惑而侵犯知识产权矛盾心理。 关键词:专利 社会意识 认知度 区域发展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经逐步成为国际贸易中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知识产权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不仅与企业的竞争力息息相关,更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长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在许多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等,知识产权事业是全民性的事业,当地学生从小学开始便接受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水平非常高。这对当地专利保护措施的开展也起了不小的作用。反观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是以立法为主,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因此,本研究调查了广西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并据此提出改进方案,充分调动民众创新的意识和积极性,为“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相关研究综述 1980年,我国成为了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此后,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不断完善。 黄勤南(1992)认为,知识产权意识是是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发明意识、创新意识、效益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总和。应从承认知识产权是商品,具有价值和竞争力开始,树立运用知识产权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识,和利用知识产权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邓超(2009)认为知识产权意识包括知识产权取得、使用、保护、管理等意识。何焕锋(2008)与其类似,也把知识产权意识看做是综合性的意识。作者从我国实际出发,认为应在社会公众中重点培育战略、创新、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六大意识。与前两位作者相较,比较特殊的战略意识是针对企业而言,作者认为应将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把知识产权摆在战略的高度。何华(2007)把知识产权意识看做是法律意识的一种,认为其与权利相关。郑亮(2011)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出发,认为知识产权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意志和情感的总和,包括对知识产权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内心体验。总的来说,目前对于知识产权意识的内涵分析已经较为全面,本文对广西知识产权社会意识的研究则主要考察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这两部分,即主要从权利和认知两方面进行分析。 对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社会意识的现状,衣庆云(2001)认为一些企业对自己的技术秘密、技术创新严重缺乏保护意识,一些科研成果通过学术交流、发表论文、公开展览或使用的方式向国外无偿公开。即便有申请专利的,也不注重在国际市场上专利权的保护,生存和发展状况堪忧。此外,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研究,且观点较为统一。李辉生(2006)认为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无法适应实际需要,且覆盖面狭窄,因而社会意识不高。何焕锋(2011)对山东省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调查发现,大学生的知识产权认知水平偏低,且知识产权信仰与尊重感不够,缺乏一定的教育。例如,许多大学生认可知识产权的好处,却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容忍度较高。丛雪莲(2011)赞同了焕锋(2011)的观点,并指出教育机制、文化传统和经济能力是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陈士林等(2012)也通过调查问卷调查江苏省内5所高校的部分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所获结论与何焕锋(2011)类似。作者认为,从认知意识来看,大学生对知识产权基本范畴和具体制度的了解有限;从情感意识来看,大学生对知识产权关心不够,对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信心也不足;从意志意识来看,尊重知识产权的状况并无明显改变。郑亮(2011)举例说明了当前我国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中学术不端、垃圾专利、山寨产品等现象。邹彩霞(2013)调查了上海市民对待知识产权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态度。调查发现,上海市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高,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还比较多,自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不强。作者结合了上海本地情况,得出了推崇国际品牌与经济能力有限的矛盾、知识产权产品过于昂贵、侵权产品缺乏有效监管等理由。这些报告以及调查问卷分析为后文调查问卷的分析方法提供了思路。 综合已有文献,不少学者针对发达省份做了调查,但鲜少有针对西部地区的系统研究。本文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广西社会民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将结果与国家层面的调查进行对比,为广西知识产权的普及提供思路。 三、研究与分析 本部分研究参考了《知识产权报》刊登在 从本次调查对象来看,社会公众还是指受教育水平比较高的人群。从基本信息来看,94.21%的受访者学历在大专以上,非农村居住地人员占大多数(60.33%),且大部分年龄在20-29岁之间,处于成年期,基本形成了稳定的价值观,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好。问卷具体分析如下: 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总体了解程度较高。就本次调查而言,有86.78%的公众表示了解或听说过知识产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受访对象中,无人认为自己相当了解。而在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中,公众对专利权,作品权,商标权的了解程度最高,分别占据了94.2%,83.5%和78.5%。其他指标均在50%以下,认知程度最低的是地理标志和物质文化遗产,二者均占比18.2%。但是,本数据与2011年国家平均水平相比,还是稍微落后。在国家的调查中,92.31%的受访者了解或听说过知识产权。这一方面与广西的知识产权事业起步晚有关,另外,与样本的选择也有一定关系。在知识产权报的调查中,城镇人口占比达到85%以上。城镇人口所处的环境更开放,接触到的信息面更广,更容易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有初步了解。 社会公众对我国入世14年变化的态度较积极,并且认为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随之有所提高,但是对目前知识产权现状并不满意。社会公众对于中国入世的整体评价基本上偏向积极,但是持怀疑态度的也占一定比例。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利大于弊的受访者占70%以上,此外,也有近1/5的人持不确定态度。从加入世贸组织对公众社会意识的影响来看,认为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有提高的约占72%,占比较高。 但是,就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改变来看,对保护水平满意的公众占少数。从数据看,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于或者等于世贸组织要求的只占29%,不到30%;38%的公众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低于世贸组织的要求;约33%的人不确定。可见持积极、中立和怀疑态度的民众人数基本均分,大部分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低于世贸组织水平。 与全国范围的调查相比,社会公众对于中国入世评价更为积极,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利大于弊的比例为75.88%,略高于广西。认为加入世贸组织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公众占比82.44%,高于广西的72%。 (三)社交媒体成为影响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与保护的重要因素。从调查来看,从报纸、广播、电视频道、互联网等媒体渠道了解知识产权方面问题的公众占绝大多数,在121名受访者中,只有不到30人是从专业学习中了解知识产权。可见,公众最主要还是从媒体的途径了解知识产权问题。然而,互联网等媒介的发展在方面民众了解知识、为公众提供交流的平台的同时,也给专利保护带来一定难度。在本次调查中,认为自己从未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站下载音乐/电影/游戏/电子书的公众仅有16%,低于国家的21.27%,情况更为严重。可以说绝大部分受访者都曾有过损害知识产权人权益的行为。至于这么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免费和便利两方面,两者之和约占比73%。 对于把下载作品再上传的情况,普遍度稍低,未将作品再上传的为比例为26.45%,与国家的比例接近(28.47%)。从原因看,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家认为网络就是要让信息资源人人共享,这与国家层面的调查一致,即社会公众对于网络本身存在着便于资源共享的可能性认同度较高。 (四)侵犯知识产权的状况仍然较严重,身边人易造成影响。在本次调查中,认为我国市场上假冒商品情况与两年前相比同样严重、甚至更严重的人总共占了76%,说明公众都认为目前市场上冒牌产品的现象较猖獗。同时,认为目前打击市场中假冒行为与两年前相比有效果的只占19%,约五成的人认为效果一般,可见大多数人对目前打假行为的效果是不满意的。而身边的人是否购买或使用过非正版产品或者冒牌商品,对公众的选择也会造成一定影响,认为有些影响或者有很大影响的人接近五成。这反映了知识产权侵权的连带效应。如果身边人的觉悟有限,那么对象对自己的标准也会相应降低,造成恶性循环。 从个人行为来看,调查对象曾经购买过非正版制品的占84.29%,数量较多,高于国家的80.9%。从购买种类来看,主要由3种以下和3-9种的数量构成;购买过10种以上的占19%,低于国家的27.49%,说明个人购买盗版制品的规模略小。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不购买非正版制品,并不意味着他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在调查中如果消费者未曾购买非正版制品的可能原因时发现,只有15.70%的人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因而不购买,43.8%的人认为非正版制品与正版制品质量较差,影响阅读或欣赏,这是公众不购买的首要原因。说明广西民众保护知识产权的觉悟有待提高。 (五)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认知和保护意识提升与消费行为不符存在矛盾。前文也提到,大部分调查对象对知识产权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对中国入世的态度也较积极。同时,92.57%的人认为有必要保护知识产权,高于国家的水平(91.69%),而认为不太需要或完全不需要的仅占5.79%。同时,认为消费者在明知道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仍然购买非正版产品或者冒牌商品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的占77.77%。 而另一方面,购买盗版商品的公众也占大多数。调查发现,曾购买过假货的调查对象占九成,主要购买商品类别为衣服和日常用品。在调查公众购买盗版商品的原因时发现,主要原因还是价格问题,33.88%的人认为非正版制品比正版制品价钱便宜,同时30.58%的人认为购买时不知道是非正版制品,说明消费者在对待知识产权问题时缺乏严格的自律性和主动性。在调查公众认为不需要或不太需要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原因时,调查对象给出的选择也大多集中在价格和收入水平方面(41.2%和37.2%)。 这体现了消费者的矛盾性,一方面认为侵犯知识产权是不道德的行为、认为应当保护知识产权,但另一方面受到价格、便利等因素的诱惑还是会有侵权行为。 (六)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提高。调查者表示,对于自身权利被侵犯的现象,还是会积极申诉。86.78%的人认为有知识产权受到他人侵犯时,会考虑向法院起诉。但是,公众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较小的情况下,维权意识则不强。接近五成的受访者表示,如果买到虽然是假冒但是质量尚可的日用商品,会因怕麻烦不做任何处理。原因举报工商部门的不到10%,这也给政府部门执法维权带来一定难度。 (七)知识产权保护的内生需求日益增加。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原因中,约2/3的人认为鼓励创新是首要原因,保护知识产权人权益、保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是较为主要的原因,只有约15.7%的人认为是为了鼓励跨国公司的投资。这体现出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在需求日益强烈,与全国范围内的调查结果相似,说明以往保护知识产权是为了吸引外资的看法已经较为淡化。 (八)改善知识产权现象,政府民众共同努力。调查对象中认为改善知识产权状况的重要角色是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分别占36%和34%,是最主要的两个群体。说明改善知识产权现象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民众的支持。而在具体措施中,又以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加强教育成为首选,其次是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二者分别占比62.0%和53.7%。另外,获得较多认可的是罚款、对购买者追究责任和正版商品价格下降,三者均占三成以上。这与国家的调查基本类似。除了在国家调查中,加重刑事处罚的支持度较高,追究购买者责任的支持者相对较少。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广西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和知识产权社会认知度进行调查,以数据反映“十二五”以来广西知识产权保护与宣传工作的成效,描绘广西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进一步明确政府工作重心和加大工作力度提供建议。 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调查结果显示,广西民众对知识产权的总体了解程度,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在需求,和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方面都有所提高。随着网络和各大媒体社交平台的进一步普及和发展,民众与知识产权信息的接触更加频繁。另一方面,信息传播渠道的发展也滋生了许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从而给专利保护带来一定难度。大约3/4的受访者认为目前侵犯知识产权的状况仍然较严重,且人们的举动易收到周围人群的影响。这也说明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必要性。在研究调查对象侵犯知识产权的理由时发现,调查对象的心理普遍存在一定矛盾性,一方面认为侵犯知识产权是不道德的行为、认为应当保护知识产权,但另一方面受到价格、便利等因素的诱惑还是会有侵权行为。 综合以上分析,本研究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和知识产权社会认知度。 (一)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广西的《专利保护条例》距上次修改已经有约10年。完善专利保护的预防、查处、处理工作机制,认定侵权行为,明确权利纠纷调解协调方案,完善专利维权援助机制,尤其是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设立并推广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各设区市均设立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工作分中心。 2、加强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动。密切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部门之间的执法调度工作,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专利保护体系,探索建立以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总队为主,其他行政部门执法力量为辅的“1+n”保护模式。 3、专项行动与常规行动相结合。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总队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例如,针对“东盟博览会”等组织开展重点开展针对大型展会、博览会、交易会等活动的专利维权行动。各市专利执法支队定期开展维权执法活动。推进专利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建设,有序开展执法检查督导工作。 4、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充实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各设区市均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支队,并配备有专门、统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执法着装、执法用车、执法标志等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性。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和作风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以便提高结案率,改进工作效率,从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 (二)改善知识产权社会认知度 1、发挥社会各界和多种媒体平台的优势。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普遍参与的专利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体系。围绕专利发展热点、焦点问题,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开展以专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视开发专利相关出版物,采集典型案例,出版一批可读性强、适应多层面读者需求的书籍。将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站、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兴媒体相结合,搭建权威优质高效的传播平台,宣传报道我区专利方面的政策法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 2、优化宣传方式。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中国专利周”、“4.26 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专题节日,围绕专利大事件与常识、中国专利奖评选、专利转化、专利运营、专利保护等主题开展重点宣传。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分行业、分领域深入基层开展专利知识教育活动,重点增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研发负责人的专利意识及专利管理和运用能力。此外,利用专利宣传平台,定期发布我区专利发展状况,把专利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促进全社会专利意识较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增强权利人依法保护和自我维权的意识,激发全民创新活力,在全区上下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专利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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