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地区农业合作社研究
杨婷婷 汪明静 通讯作者:曲艺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商学院 摘要:本文根据烟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从规模、创建主体、收入和技术等方面全方位的研究,并分别从政府和烟台农业合作社本身给予一定的政策建议,为烟台合作社的未来发展提供可靠的研究资料。 关键词:烟台,农业合作社,优势,不足,政策 农业合作社一直是中国农业经济学领域的重点研究对象,在研究过程中往往重理论而轻实践。学者们会利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来讨论辩证这个问题,但是从实践出发不够;大多数研究都是基于全国的基础上的,对于地区上农业合作社的研究资料不足深度不够。鉴于这些问题,研究烟台地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一、烟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山东省历来是我国农业大省,而烟台市的农业发展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一直都在山东省中名列前茅。烟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07年,在八年的发展时间里,烟台农业合作社一直迈着稳健的步伐,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栖霞市泉源苹果专业合作社和烟台市牟平区大华果品专业合作社等八家农业合作社在2014年评定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中。这代表着烟台农业合作社整体是稳健的,方向是正确的。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也暴露着一些问题。 (一)烟台农业合作社的成功 1、农业合作社已有一定规模 在2007年时烟台市仅有400多家正式的农业合作社,截止2014年,烟台市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6000多家。由此可以看出烟台的农业合作社经历了有无到有、有弱到强的过程,经过几年的迅猛发展中,取得了一定认可,建立了一定规模。 2014年烟台的6000家农业合作社中,74家注册了自有品牌,41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560多家与大型超市、卖场建立了“农超对接”关系。由此可以看出2014年的烟台市农业合作社不仅数量巨大,质量也有保证,发展更加全面。 2、创建主体单一化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农业合作社的建议最初的目标都是村子里的富户希望能够形成组织,带动共同富裕。建立的方式86.7%是富户出绝大部分的资金,村民进行少量资金入股,并在年末的时候获得红利。这与查到的关于全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资料相冲突。 3、发挥规模优势,有效提高农民收入 烟台市正在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这不仅是因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是未来烟台农业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农业合作社具有规模优势,有效的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农户自家种粮,刨去成本,能收获的每亩纯收入只有100多元,但是那些规模大的种粮大户则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农业合作社是将农民形成组织,可以有效地扩大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集中购买种子化肥等必需材料,可以有效减少分散购买的非科学性,充分的降低农产品原料的成本,发挥规模优势,进而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收入。 三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2013年数据
数据来源:[1] 三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一个有力的例证。它可以充分带动周围农户,发挥规模优势,从数据中,可以很清楚的表明它在发挥提高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4、以农民为主体发展模式 在调查过程中,所有的农业合作社都是由农民自主建立的,合作社理事长、理事人员中都是农民身份,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是的农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农民身份,这充分体现了目前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的特征。这代表着烟台农业合作社充分按照国家的规定,抓住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根本核心。 5、农民的文化生活得到丰富 文化是一个组织能否得到持久有利发展的根本力量,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农业合作社会通过不定期进行组织参观考察、逢年过节等活动,进而丰富了成员以及当地农民的文化生活,通过文化活动提高分散生产的成员之间的凝聚力。 6、一言堂现象发生频率减少 从调研过程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部构造了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85%的合作社采用了通过成员大会使成员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农业合作社实行的是民主管理,不是只有一人决定,而是由所有成员进行共同决定。这充分体现了我国要求的平等自由的基本准则,有利于农业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烟台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资金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成立合作社所需要的步骤并不难,然而要想经营好一个合作社,并且希望它带来好的经济效益,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据财政部门数据显示,烟台市农业综合开发先后投入财政资金425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518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75.6%农业合作社表示从来没有领过国家补助,更有甚者表示从未听过国家补助。由于农业本身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农业合作社在银行的信贷业务发展的也不尽人意。农业合作社也因为受自身素质的制约,不能够很好的领会政策精神。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始终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 2、“实力弱小社”、“空壳社”的普遍存在 尽管烟台市的农业合作社正处于稳健发展、多方面发展的状态中,但是在我们真正调查的时候发现有25.7%的合作社实力弱小,并且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具体规划,不了解农业合作社,也不知道该如何发展农业合作社。更有5.3%挂羊头卖狗肉的空壳社的存在导致了农民对农业合作社不信任感,并且严重阻碍了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3、技术力量仍处于薄弱状态 烟台市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如果缺乏相关的技术支持、雄厚的技术力量,则最后必然会进入后劲不足的状态。在调研过程中发现86.7%的农业合作社的社长认识到科技对于发展的重要性,他们之中45.7%也希望能够聘请当代大学生作为技术指导。但是由于自身规模小,很难去进行科技的研发与发展,以及农业合作社都是位于偏僻的农村,对大学生的吸引力不够,无法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再加上政府的技术支持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烟台市农业合作社的技术力量仍处于薄弱状态。 二、政策建议 针对烟台农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结合烟台农业合作社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将从两方面来提供促进烟台农业合作社的政策建议。 (一)政府——在合作社发展中发挥更多的引导作用 目前,山东省烟台市农业合作社处于稳步上升的阶段。作为政府,要在农业合作社发展中发挥更多的引导作用。进行规范农业合作社模式,提高竞争力和管理能力,做好带动作用。 1、真正落实政府对农业合作社的补贴 在烟台市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明确的发现很多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接受到政府对农户的补贴。资金问题一直都是制约农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问题。这便要求政府要落实补贴。 (1)明确税收优惠政策 烟台市政府的税务部门要明确对农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应确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2)提供信贷支持 减少农业合作社的贷款成本,使农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不会因为过高的贷款利率而阻碍其发展。将农业合作社的信贷作为农业整体信贷支持的重点,研究分析支持信贷的具体方法和方针。并且应该鼓励农业合作社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补贴。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落实对农业合作社的补贴是分配问题,要做到拒绝不公平和疏漏等现象。而要想真正解决农业合作社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烟台政府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每年确定一定的资金去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对农业经济的规划资金投入时,可以优先考虑农业合作社。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农业合作社示范社,可优先给予项目扶持,以形成竞争制度,激励农业合作社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3、规范农产品生产模式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统一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注册商标、统一产品销售等服务。建立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和监测制度。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等认证活动。 4、提供技术指导 技术力量的薄弱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并且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对烟台市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指导。 (二)农业合作社——在合作社发展中发挥更多的推动作用 政府的扶助是农业合作社能够得到发展的外因,而想要更快更好的发展,就要从农业合作社的自身发现问题,推动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2.2.1 要明确自身的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 农业合作社应利用自身的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来推进发展。烟台地区农产品中苹果、樱桃、海产品等在全国享有盛名。要抓住本地区的优势,结合本地区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乡土文化来增加农业合作社的收入。 2.2.2 开拓市场 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市场在生产交易中占据了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农业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想把产品卖出去,就必须坚持市场原则。建设农产品外销平台,扩大农产品的销售途径。要积极进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企对接”、“农市对接”等五大对接。组织农业合作社参加产品展示、展销、洽谈推介活动。 三、结束语 烟台农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新型农业经济,在此基础上发展农业合作社至关重要。政府要树立大力促进农业合作社的根本观念,农业合作社本身也要通过提高自身素质的方式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争取烟台农业合作社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取得领先地位,进而推动烟台地区农业合作社乃至整个农业体系在现代化社会经济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文斌.美日农业合作社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2:76-81. [2]秦愚.中国农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化发展道路的反思[J].农业经济问题,2013,06:19-29+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