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新规之下企业集团电票集中管理新模式研究
——以巨化集团公司为例 张美玲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2017年,上海票交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票据市场新生态初步构建成型,票据业务创新步伐加快,票据市场主体不断扩大。人民银行规定自2018年起,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通过电票系统办理,纸票将逐渐退出市场,汇票业务已进入电子化时代。财务公司作为依托企业集团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企业集团进入电票市场后应当发挥集团电票集中管理的作用,特别是在普及票据池业务以后。本文认为,以财务公司为平台搭建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集中管理企业集团电票相较于其他银行有一定的优势,有利于集团资金集中和票据集中齐头并进,实现全口径的资金归集,进一步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同时,财务公司自身金融服务能力也能得到提升。 关键词:电子票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池 一、引言 2016年继农业银行曝出39亿票据案件之后,各大银行接连曝出票据大案,为大幅度提高票据市场的安全性、透明度和交易效率,激发票据市场活力,更好地防范票据业务风险,2016年12月8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票交所)开业运营,并于2018年逐步完成ECDS向票交所的数据迁移工作。 伴随着票交所的成立,我国票据市场新生态初步构建成型。本文结合人民银行票据新规以及已知企业集团财务部或者财务公司集中管理集团票据经验展开研究,基本结构如下:第二部分,电票业务概念及相比纸质汇票的优点;第三部分,介绍巨化财务公司电票业务开展背景及巨化集团已有的纸质票据集中管理经验,设计了以财务公司为平台开展的电票集中管理的两种模式;第四部分,从巨化财务公司电票业务发展现状提出以财务公司集中管理集团电票存在的困难;第五部分,提出结论和相关建议。 二、电票业务概念及优点 电子商业汇票(简称电票)是指出票人依托ECDS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承兑人的不同,电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或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电票的优点: (一)安全系数高 电票使用经过安全认证的电子数据流和可靠的电子签名,能够有效抑制假票产生。对于票据持票人而言,电票的安全度远高于纸质票据。 (二)管理成本低 电票存储在系统中,持票人无需再专门保管票据,大幅节约了保管票据的人力、物力,并将纸质票据携带、转让过程的风险降低为零。 (三)流转速度快 电票的交付和清算均由ECDS系统代为完成,收付双方确认后即可完成交易,资金在途时间大为缩短,资金周转效率明显提高。 (四)付款期限长 电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为1年,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 三、巨化财务公司电票业务开展背景及票据集中管理模式思考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特大型企业,始建于1958年,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120家试点企业集团,是浙江省最大的化工联合企业、国内十八大化工基地之一和全国最大的氟化工生产基地,为浙江省政府重点扶持和培育的25家重点骨干企业和首批授权经营的13家企业集团之一。截止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5.72亿元,总负债34.37亿元,营业收入8904.7万元,利润总额8820.69万元。巨化集团属于完全市场竞争的化工企业,票据年结算量约80亿元,在主业收付结算中占比较高。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 构,依托巨化集团而设立,以服务于集团和各成员单位为宗旨,主要的信贷业务面向各成员单位。截止2019年末,巨化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4.86亿元,负债总额33.51亿元,营业收入12531.72万元,利润总额8820.69万元。巨化集团内部成员单位(独立法人)在财务公司开户83家,公司资金集中度64.04%。巨化财务公司于2017年6月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并于2018年6月通过直连方式接入ECDS系统。自上线以来,巨化财务公司电票系统完成出票267次,金额8.13亿元;背书33578次,金额150.96亿元;质押3501次,金额14.83亿元;贴现464次,金额8.25亿元;期末成员单位托管电子票据3034张,金额8.39亿元。 巨化财务公司通过搭建电票系统,实施集中票据管理是巨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借助直连电票系统,把电票集中管理创新落到实处。首先,自有电票系统承兑的电票相对于银行代理接入的承兑业务,其市场认可度更高,变现渠道更广,公司多元化的服务手段得到进一步优化与增强;其次,财务公司在帮助集团成员单位丰富融资手段、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自身金融服务能力也得到提升;第三,企业集团电票由财务公司集中管理有利于集团资金集中和票据集中齐头并进,实现全口径的资金归集,进一步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一)传统票据池和现代票据池的概念及区别 1.传统票据池概念 传统的票据池,就是企业集团将票据全部外包给银行,银行为企业集团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企业集团的需要,随时提供票据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融资,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这样客户自己就可以将全部精力集中于主业。 2.现代票据池概念 现代票据池,一是将“票据池”建在企业集团内部,如集团的职能部门——财务部,或者建在集团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而不是建立在外部商业银行;二是票据池管理,既包括票据实物的集中保管,也包括票据行为的集中管理;三是进入到“票据池”中的票据,是广义上的票据,包括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并且随着企业对票据池业务接受度的提升,现代票据池业务将进一步向资产池业务拓展,入池资产将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以后可入池产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单位存单、保本理财产品、保证金以及应收账款等。 (二)巨化集团已有纸质票据集中管理经验 自2004年开始,巨化集团在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建立内部票据池,要求各成员单位上交销售回笼的纸质票据。所有汇票上交、领用、监控分析均通过设置在财务结算中心的巨化集团资金管控与银企互联系统中操作。早期的票据池仅限于票据集中管理、到期托收和成员单位间调剂余缺,不提供开立新票。 2015年,巨化集团内部票据池引入浙商银行票据池业务,票据池将各成员单位上交的汇票统筹安排使用或入浙商池,入池的票据可根据成员单位需求通过票据质押方式开立新票。从电票业务在巨化集团内部推广开始,结算中心在原有纸票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加入了成员单位电票集中管理。 2016~2019年,巨化结算中心票据池共收到纸质票据279.7亿元,领取271.1亿元。2019年,巨化集团纸电票入浙商银行票据池合计总额42.67亿元、出票总额18.86亿元。票据集中管理每年可降低集团财务费用约3000万元。 (三)巨化集团电票由巨化财务公司集中管理总体设计思路 通过加强对票据各类业务行为的集中管控,制定业务规则,通过制度化、信息化手段,构建覆盖集团范围内成员单位、覆盖所有票据业务品种、覆盖票据完整生命周期的票据集中管理体系,并通过财务公司不断丰富票据池业务功能,盘活用好存量票据,提升票据流转效率,扩大对外票据支付比例。 1.财务公司票据业务全流程 2.巨化财务公司集中管理巨化集团电票主要业务类型 (1)票据池集中管理服务 票据集中托管服务主要体现在票据托管、信息查询、支付结算、到期委托收 款和资金归集到成员单位结算户的功能。 (2)票据池融资服务 票据池融资是“池融资”的一种,企业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无需再提供抵押和担保,只需将日常分散、小额的、未计划使用的应收票据集合起来质押给财务公司,形成相对稳定的应收票据余额“池”,滚动入池、滚动质押。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融资需求量及入池票据的额度,授予每家成员单位票据池质押融资授信额度,在额度内成员单位可开展贴现、质押开票及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3)票据池增值服务 票据统计分析包括本单位持票统计分析、下属成员单位持票统计分析,票据信息统计、交易统计,便于成员单位统计及管理本部及下属公司的电票。 3.巨化财务公司集中管理集团电票两种模式设计 模式一:以财务公司自的票据系统为平台建立票据池 该管理模式下集团范围内的成员单位全部以财务公司内部账户作为电子票据的收款账户,成员单位票据入池后换开的新电票承兑人为财务公司。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票据实际持有人不发生转移 巨化已实现由集团核算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集中核算服务。成员单位不单独设立相应的票据岗,所有收付及其他业务全部由核算中心票据岗代成员单位操作确认。该模式下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电票系统只有查询权限没有操作权限。 ①票据岗在收到票据后,按不同收款人详细登记票据信息和合同信息,并及时与收款成员单位进行二次确认; ②票据岗在每天营业结束时,将当天支付、贴现、质押等票据业务回单进行整理并发给成员单位进行核对、登记; ③因财务公司还未实现线上清算,财务公司电票系统托管的电票不能自动发起托收,票据岗在托管票据到期前7日内以实际持票人的名义发起提示付款,在备注栏里备注持票人的外部收款账户信息,并提示持票单位注意托收汇款到账时间并及时登记收款信息。 (2)票据实际持有人发生转移 该种模式为集团范围内的成员单位全部以财务公司内部账户作为电票的收款账户,平时由成员单位自行管理使用,每月末将未计划使用的票据以质押方式入财务公司票据池保管。财务公司对入池票据的管理为用于质押开票或到期托收(以财务公司名义发起提示付款,付款备注为财务公司外部银行账户,等回款后通过资金管理系统以手工帐将托收款计入出质人在财务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 模式二:在财务公司票据池基础上借助外部银行票据池进行管理 鉴于财务公司暂未实现线上清算及财务公司承兑的电票社会接受程度不高的情况,巨化财务公司通过自身票据池+外部银行票据池对集团电票进行集中管理,即池外池的模式。日常的电票收付由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电票系统中自行管理操作,每月月底成员单位将未计划使用的票据以质押方式入外部银行票据池,入池后的票据由外部银行进行管理及托收。票据入池后生成的质押额度由巨化财务公司票据中心统筹分配,按成员单位需求开立新票。此时质押入池开立的电票承兑人为外部银行,借此提高票据流通率和市场接受度。 四、财务公司集中管理集团电票存在的困难 (一)线上清算功能未普遍推开 2014年6月,人民银行批准了包括海尔财务公司在内的七家财务公司加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实现线上清算功能。但此后,并未有其他财务公司获得批复上线。虽然人民银行在2016年《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中提出,自2016年9月1日起,将分批组织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开通线上清算功能。但此项工作受票交所成立,ECDS系统切换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进展相对缓慢。 (二)财务公司票据市场认同度低 虽然财务公司是银保监会监管下的持牌金融机构,明确定性财务公司票据为银票,但在票据市场上,对财务公司票据却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主要要表现为:首先是财务公司票据在部分商业银行体系内很难成为低风险押品,供应商收到的票据无法进入商业银行的票据池开展业务;其次是大部分企业不愿意接收财务公司的电票,因为不容易背书转让,也不容易贴现;三是继2018年宝塔财务公司发生票据违约事件后,天津物产、重庆力帆等多家财务公司也相继发生票据违约风险,对财务公司行业的票据造成一定的声誉影响,进一步降低了财务公司票据的市场认同度。 (三)供应商的票据贴现仍需依赖商业银行 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打通外部渠道,是财务公司在开展票据业务,特别是开展企业集团产业链金融服务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大多数财务公司包括巨化财务公司在内尚不具备“一头在外”产业链金额服务资格,票据的贴现渠道和贴现价格成为推广的最大阻力。为此,财务公司仍需在调研集团主要供应商的地理区域分布、合作银行信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主动与商业银行开展同业授信,保障票据贴现渠道畅通。 五、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对于企业集团来说,财务公司票据业务服务特点逐渐全面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票据业务发展模式也日渐成熟和完善。一方面,为集团和成员单位在票据支付结算上提供了支持;另一方面,也为集团和成员单位在票据融资上提供了便利。对于财务公司而言,首先,电票系统的无纸化管理以及传递的高效性,正好给财务公司提供了企业集团电票集中管理的良好切入点;其次,企业集团电票集中管理除了需要企业集团强有力的行政管控外,也需要财务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来促进成员单位自愿集中;第三,财务公司积极参与电票市场,充分利用电票融资成本低,操作灵活的特点,帮助企业集团客户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短期融资能力。 (二)建议 1.开通线上清算功能加速票据资金流通速度 因未开通人民银行线上清算功能,大部分财务公司承兑的电票到期后持票人发起提示付款时需要选择线下清算,财务公司通过线下汇款才能将票据兑付结清,大大影响了票据资金汇划业务的实际办理效率。因此,财务公司迫切需要加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开通线上清算业务,借此加速票据资金的流通速度。 2.利用企业集团影响力进行票据推广 针对财务公司票据市场认可度较低的现实,财务公司一方面需要结合企业集团自身优势及影响力进行品牌宣传和票据业务推广,提升客户对财务公司的票据接受度;另一方面需要不断扩大票据的适用范围,不断通过与外部金融机构的立体化合作,逐步强化自身票据的品牌效应和推广使用黏性,这也是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的发展趋势所在。另外,财务公司要用开放的心态来做企业集团票据业务,做好合规经营与风险控制相并行,正面树立财务公司票据品牌形象,打造良好的供应链生态。 3.加强同业授信,拓宽贴现渠道 由于信用等级、同业授信等方面的原因,目前,财务公司承兑的电票并不能在所有银行进行贴现及转贴现,只能在有同业授信准入的商业银行进行贴现。因此,财务公必须努力争取各家银行及同业的授信准入,拓宽财务公司电票的贴现渠道,提高其电票的流通变现能力,得到更多客户的认可。 4.大力推行以银行为保证人、财务公司为承兑人的电票业务 在电票推广初期,集团和成员单位将财务公司承兑的电票用于支付时,肯定有很多企业不接受,如果能够将外部银行作为财务公司电票的保证人,这就与银行为承兑人的电票的含金量相差无几,企业更容易接受,更便于财务公司的电票业务开展。如果银行对财务公司有授信,这种业务的规模还可以放大,这对财务公司做大做强及更好地为集团提供服务都很有帮助。 5.建立诚信档案库,加大对财务公司的宣传力度 现在很多企业和银行机构对财务公司缺乏认识,不认为财务公司是金融机构,甚至认为财务公司承兑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导致财务公司在推广电票业务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国家和央行应该加大对财务公司和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的宣传力度,同时也要提供足够的政策支持,提升整个财务公司行业在企业和银行机构间的认可度。如在上海票交所建立诚信档案库,将全国所有的金融机构包括财务公司都纳入档案库进行公开管理,同时建立诚信事件公示制度,对于存在违约行为的金融机构及时公示和提示风险存在。 参考文献: [1]胡琴.浅谈集团公司票据集中管理[J].中国经贸,2014(15):206. [2]陈芝清.集团公司票据集中管理若干问题探讨[J].知识经济,2014(11):5 [3]朱挺.以财务公司为平台实现企业集团票据集中管理[J].冶金财会,2017(12):19-21. [4]官皓.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探析[J].特区经济,2015(12):78-79. [5]李佩.财务公司迈入票据服务新时代[N].金融时报, 2017-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