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财务集中核算实施过程中需解决的问题
秦庚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包括股权投资者、债权投资者、经营管理人员、各类监管机构在内的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于持续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提出更加紧迫的要求,财务数据对于经济业务的客观、全面与深入反映是财务监管工作的核心任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对集团化公司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有助于提升财务核算的质量,强化财务监督的作用,集中核算将从财务管理体系、财务人员管理体制、业财部门间协作模式等维度进行系统重塑,本文拟从集团化公司在实施财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所需解决的具体问题着手,分析提出可行建议。 关键词:集中核算;实施过程;问题 从结绳记事开始,人类社会在实现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就在主动寻求对经济业务进行记载、统计与分析的方法,随着历史的演进,包括财务核算在内的系统性的财务管理体系得到了快速而全面的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行业、跨国界的集团化公司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模式,在全球经济中所占比重与所做贡献也居于绝对优势地位,在这个背景下,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也经历着从单一核算主体在单一地域、单一行业开展经营的核算需要向多元核算主体在多元地域、多元行业开展经营的核算需要进行转变的过程。 这个转变过程对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模式提出新的要求,对于财务人员的培养与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信息系统的选择提出了新的要求,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障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工作能够持续满足财务信息各需求方的需要,实现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的价值,本文拟从如下四个方面就实施集中核算所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建议进行分析。 一、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模式的调整 (一)集团化公司业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业界通行的业务管理模式主要有集权式管理模式和分权式管理模式两种,具体体现在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在包括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财务资源、考核模式等维度的权利分配。 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下,集团公司全面掌握子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投资事项决策、财务资源分配、人员考核权利,子公司更多的是作为战略规划承接单位,在集团公司确定的业务领域开展经营管理,以实现和满足集团考核指标作为经营管理首要目的;分权式的管理模式下,集团公司选择以事业部或者平台子公司的形式来做实子业务板块,向这些二级单位下放重大经营决策权力,仅从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的维度对二级单位实施影响。 两种业务管理模式无关优劣,关键是要与外部市场环境、公司发展阶段和公司内部资源条件相匹配,国际上优秀的集团化公司既有采取集权式管理模式的,也有采取分权式管理模式的,不能一概而论。 (二)集团化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对应于业务管理模式,财务管理模式也可分为集权式管理模式和分权式管理模式两类,具体体现在集团和子公司之间在包括预算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人员考核等维度的权力分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工作中,集团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与业务管理模式并不是一一对应的,集权式的业务管理模式下一定是强财务管理模式,而分权式的业务管理模式下既可以选择弱财务管理模式,也可以选择强财务管理模式。 两种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主要是考虑财务风险的防控与外部投融资市场的特点,从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进行调整并实时调试。 二、财务人员培养与考核模式的调整 (一)核算职能与其他财务职能的特点差异 财务管理主要由预算管理、核算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等职能构成,相对于其他职能,核算管理有如下特点,一是有统一的会计准则需要遵守,二是不同核算主体的核算难点各有不同,核算人员往往有一定自主裁量的权利,但这个度的把握有一定难度,也是长期以来财务核算监管的难点所在,也就是说有一定之规,但也有模糊地带,这是出财务舞弊的主观原因之外,产生核算风险的主要客观原因。 基于以上客观原因,核算人员的培养与考核与其他财务职能板块人员的培养与考核有一定的差异,需要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大前提下,系统化地安排核算人员的在职培训并持续强化核算人员对业务的了解与掌握,需要系统化地建立对核算人员工作成果的实时检查与监督机制,需要一以贯之的将财务监管的要求体现在核算人员的考核激励评价体系中去。 (二)自主选聘培养考核与集中选聘培养考核 改革开放后数十年的时间内,我国在财务人员的培育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通过大学教育、在职培训等手段培育了大量优秀的财务管理人才,通过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设立,通过会计领军人才等专项选聘培养项目的实施,已经建立起一套面向不同层面财务管理人员的、针对性极强的财务人员培养体系。 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上依然存在认为财务工作专业性不强、通过短暂突击即可实现专业转型的不良现象。在这种外部环境下,依托子公司开展自主选聘培养考核工作的风险显著提升。 在开展财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集团公司一定要尽快从源头控制住财务人员的选聘工作,通过客观公正地评价现有财务核算人员队伍,明确人员调整方案与缺口补充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系统集中选聘和统一的在职培训来实现提升核算队伍履职能力与职业操守的目的。 三、信息系统投入产出的对比与选择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市场上已经形成了数量众多的企业信息化管理解决方案供应商,这些供应商向企业提供着各种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相结合的,以系统化的管理模式为企业经营管理层和全员提供决策手段的管理平台。在这个大背景下,既有脱胎于物料需求计划的从业务管理向财务管理延伸的各类ERP软件,也有脱胎于财务核算系统的从财务管理向业务管理延伸的各类财务管理软件。 集团化公司在纷繁复杂的可选方案中选择适合自己的财务集中核算信息系统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一)行业特点与盈利模式因素 集团化公司在选择集中核算所依托的信息化管理软件时应考虑其下属各业务单元所处行业是否有较为突出的同质性,如果同质性较低需要选用功能较为全面的信息系统;各业务单元的盈利模式与核算要求中是否需要在核算与资金结算环节与采购、库管、销售等业务环节建立信息通道,如果需要较强的业财信息互动需要选用功能较为全面的信息系统。 (二)过度信息化投入风险的防范 集团化公司在选择信息系统时也要有意识地防范过度信息化的决策倾向,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将产生大量的原始业务数据,这些原始数据对于决策的作用不尽相同,企业作为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主体,应该选取能够满足自身经营管理需要的、适用的信息化系统,不能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要避免陷入信息冗余的被动局面。 四、实施财务集中核算的效果评价 企业依托信息系统的建设来实施财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需要解决数量众多的挑战与难题,如何评价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效果是项目闭环的最后一个节点,客观公正的开展评价工作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一)集中核算后,财务信息在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方面是否实现了提升; (二)实施信息化系统后,各业财流程的运行是否加强了风险的事前防控和及时预警作用; (三)集中核算后,集中管理的核算人员队伍在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方面是否得到了普遍提升,财务核算风险是否得到了进一步的防控; 也就是说,集团化公司在就项目实施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时,务必在考虑显性投入与产出的同时,充分考虑隐形投入和产出因素。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财务管理与核算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集团化公司的工作需要,依托信息化建设实施财务集中核算是可行的解决方案之一。 参考文献: [1]袁铭江,王晓云.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J].品牌(下半月),2015(01) [2]张亚平,陈丕文.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J].大众商务,20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