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信用监管的营商环境路径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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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充市高坪区为例 童小娟 张鹏程(通信作者) (川北医学院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四川 南充637100) 摘要:本文以南充市高坪区为研究对象,探讨基于信用监管的营商环境路径优化。阐述了信用在市场经济及营商环境优化中的重要性,提及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效。分析了高坪区企业信用监管现状,包括经营主体发展概况、信用监管体系构建的制度框架、核心举措与实施成效。同时指出其存在信用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力量薄弱、数据孤岛与信息共享不足、信用服务供给与需求错配等问题,并从制度设计、执行能力、数据壁垒、企业认知等方面剖析根源,最后提出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框架、强化监管力量、强化数据整合与技术赋能、创新信用服务与金融支持等优化路径。 关键词:营商环境;企业信用;信用监管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与国内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的当下,营商环境作为地区经济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对于吸引投资、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创新与创业,进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这凸显了信用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贯穿于市场交易与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市场主体之间基于信用建立起稳定的交易关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减少风险,推动经济活动的高效开展。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能够使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的参与者便捷获取交易各方的真实信息,有效防范不诚信行为,为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坚实支撑。近年来,我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截至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1.8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1];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联通众多省级及地方节点,大量金融机构入驻,截至2025年2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3.9万亿元,同比增速为12.6%,较各项贷款增速高5.7个百分点[2];2025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要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与水平[3]。 在此宏观背景下,南充市高坪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在信用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探索。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与信用服务的最佳平衡点,通过关口前移、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等措施,打造“知信、守信、增信”的全链条信用机制。然而,在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高坪区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淡薄、信用信息共享不畅、信用监管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制约了高坪区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基于信用监管视角,探索高坪区营商环境优化路径,对于提升高坪区营商环境水平、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南充市高坪区企业信用监管现状分析 (一)高坪区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南充市高坪区地处嘉陵江中游东岸,面积806平方公里,人口约60万,辖19个乡镇(街道),交通便利。处于成渝经济区北部,西距成都200公里,南至重庆150公里,坐拥嘉陵江76公里江岸线。境内公、铁、水、空立体交通网络发达。截至 2024 年底,高坪区经营主体共计40254户,主要为第三产业,其中批发与零售业占 44.26%、住宿与餐饮业占 15.26%、租赁和商业服务占6.88%,全区经营主体中小微型共计40197家,占全区总数的 99.86%,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南充市高坪区经营主体不断增多,消费投诉举报也逐年递增,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见表1) 表1 2019年—2024年经营主体情况 ![]() 数据来源:高坪区智慧监管平台 (二)高坪区信用监管体系构建现状 1.制度框架 2022年,高坪区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召集人助手,区发展和改革局等29个区级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个人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区企业的信用监管,负责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见图1);个人信用建设专项小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全区个人信用监管和修复;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信用监管和修复。陆续以来,该区出台了《高坪区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高坪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区市监局牵头出台了《高坪区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这些制度框架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确保了信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图1 高坪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构架 2.核心举措 高坪区根据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贯穿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构建经营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全面归集并整合各类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及时将其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强化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信息的互联互通与高效利用。制定详尽的信用监管制度框架,明确监管的核心任务、具体要求及实施路径。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专项信用监管机制,配套制定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为信用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度,该区对信用承诺进行分类精细化管理,主要包括主体主动型承诺、审批替代型承诺、行业自律型承诺、容缺受理型承诺、失信修复型承诺五种承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清晰界定各类承诺的具体内容、格式要求及办理流程,确保承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积极鼓励并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上录入并公示其承诺内容,增强市场透明度和公众监督力度。三是实施事中分级分类监管策略,依据归集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对经营主体进行科学合理的信用分类,并据此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营主体的信用变化及时调整监管策略,确保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事后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严格认定和处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惩戒措施。对于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等渠道进行公示,提高失信成本。同时,加大失信信息的共享和联合惩戒力度,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体系。此外,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失信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修复途径,并加强修复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信用修复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3.实施成效 目前,高坪区全区信用风险低的企业3930户,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8117户,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2552户,信用风险高的企业946户。2024年全区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市监局牵头已对全区771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抽查比例为6.36%,抽查比例已超过5%,有效减少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同时,该区餐饮协会、食品行业、文旅、养老服务机构等14个行业开展了行业信用评价,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在质量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经营主体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共同维护市场秩序。高坪区市监局创新推行“三书同送”制度,该局在向违法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渠道、条件和流程,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并及时修复信用,通过“行政处罚—合规指导—信用修复”的全链条闭环监管模式,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截至2024年末,该局已开展“三书同达”192次,帮助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信用信息10条,完成9户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2024年,该区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贷款244.7亿元,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1%、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2.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3.3%,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3.2%、5.6%,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4]。· 二、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坪区在信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经营主体反馈和实际运行效果来看,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一)信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分级监管制度存在漏洞,在综合监管方面,虽然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内金融工作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民政局及人社局等19个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但监管对象名单并未及时调整,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抽查比例的关联度不够科学,大量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经营主体,早已被列入了高风险经营主体名单,由于过高提高了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导致了这类企业被重复抽查,浪费了行政资源,一些真正的高风险企业未能被列入高风险企业名单,致监管资源分配不均,影响了监管效能。监管资源的“错投”降低市场运行效率。本应通过精准监管淘汰的“带病企业”继续存续,市场资源如资金、人才向低效甚至违规主体错配,阻碍了优质企业的成长,最终可能会导致整个市场的“新陈代谢”放缓。二是过度依赖行政监管,目前,高坪区信用监管主要以行政部门的检查、处罚等手段为主,对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运用不足。在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时,多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方式,缺乏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管。这种传统的监管模式不仅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而且难以覆盖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容易出现监管盲区。且“一刀切”式行政检查会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干扰正常经营;同时,企业可能更关注应付行政要求而非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削弱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和活力,不利于形成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氛围。三是联合奖惩机制缺位,经营主体普遍反映,高坪区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导致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碎片化”现象。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缺乏实质性的政策优惠和扶持措施,如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信用优秀的企业未能获得明显的竞争优势;而对于失信企业,一方面,失信惩戒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对失信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另一方面,联合惩戒的协同性有待提高。虽然多个部门建立了联合惩戒机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存在信息传递不及时、惩戒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此外,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不够,一些失信企业在受到惩戒后,仍然能够继续从事经营活动,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形成“守信成本高、失信收益大”的逆向激励。这加剧了市场信用风险,推高交易成本,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市场高效运转。信用监管体系的不完善直接破坏营商环境的公平性、效率性和稳定性,制约市场主体活力的释放。 (二)监管力量薄弱 一是监管力量与任务不匹配,一方面监管覆盖不全,大量市场主体处于“监管空白区”。如表2所示,部分辖区所的监管人员需负责数千家企业的信用风险排查,难以实现“应管尽管”。一些隐蔽性强的信用风险,如合同违约、虚假宣传等,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些风险因未被纳入监管视野而持续累积。同时监管资源分配不均,导致部分地区监管乏力,难以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这种“失管”状态让合规企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 正规企业因严格遵守标准而成本较高,却要与“无人管”的违规企业竞争,最终被迫压缩利润或退出市场。二是监管流于形式,由于缺乏实操性强的自动化分析工具,监管人员需手动比对数据、现场排查,这导致工作人员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为完成任务指标,基层存在采取“粗放式检查”,如仅核对登记信息,只对表面问题进行简单排查,难以深入核查企业实际经营中的信用问题。对企业提交的纸质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未能判断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导致潜在风险未被及时发现。这种现状不仅增加了监管成本,还使得失信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地遏制,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信用风险。三是专业人才严重短缺,一方面针对新型业态如直播带货、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因缺乏懂技术、懂法律、懂行业的专业人才,难以识别隐藏的违法风险。另一方面,在食品添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侵权鉴定等技术型违法领域,也因缺乏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难以发现“隐蔽性违规”。此外,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机制也不够完善,无法及时跟进信用监管领域的新动态和新要求,进一步制约了监管效能的提升。这种“技术盲区”让合规企业承担了更高的经营成本,而违法企业却能通过“技术手段”逃避监管,形成不公平竞争。监管力量的薄弱不仅影响了信用监管体系的运行效率,也削弱了营商环境优化的实际效果。 表2 高坪区市监局各辖区所监管人员数量及监管对象情况 ![]() 数据来源:高坪区智慧监管平台 (三)数据孤岛与信息共享不足 一是系统壁垒导致数据共享不畅,抬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政务服务效率。高坪区市监局虽已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但该制度与税务、银行、环保等关键数据源尚未实现全面对接,各部门自行建立的本部门相关领域信用风险分类制度独立运行,数据格式不统一,评价差异大,难以实现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影响了信用风险画像的准确性。二是信用信息征集不全面,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弱化了信用激励约束作用。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分散在多个部门和机构,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这导致监管部门难以获取经营主体的完整信用信息,无法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全面、准确地评估。一些新兴领域和新型经营模式的信用信息尚未被纳入征集范围,使得信用信息的覆盖范围存在局限性。此外,部分经营主体自身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企业自行公示信息不主动也增加了信用信息征集的难度。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加剧市场风险,损害信用体系权威性。部分部门对信用信息的更新重视不足,导致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不能及时在信用监管系统中体现。一些企业在完成整改后,其信用修复信息未能及时录入系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和信誉,也使得监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企业的真实信用状态,降低了信用监管的精确性和有效性。对企业而言,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公平竞争机会被扭曲,经营风险上升;对政府而言,监管效能下降,政策执行偏差,公信力受损;对市场而言,信用体系的“奖优罚劣”功能失效,市场秩序难以规范,最终抑制投资活力和经济增长动力,导致营商环境陷入“高成本、低效率、高风险、低信任”的恶性循环。 (四)信用服务供给与需求错配 一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高坪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虽有提升,但仍有大量中小企业面临融资渠道受限的困境。截至2024年10月,高坪区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为26.41%,相较去年同期提升了2.65%,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42.2亿元,2024年增量为19.54 亿元,同比增长8.78%,但均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且与同市其他区县存在较大差距,本地的融资需求难以满足。大量有潜力的小微企业陷入“有订单无资金”的困境,制约了其扩大生产、升级技术的步伐。二是专业服务可及性不足,一方面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高坪区的市场渗透率较低,信用服务市场发育不完善,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信用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信用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缺乏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无法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服务,难以满足市场主体对信用服务的需求,导致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缺乏专业指导,加剧了信用服务的供需错配。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对信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专业的信用管理团队和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同时,一些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在商业交易中无法有效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容易遭受账款拖欠、合同违约等问题,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此外,信用评价标准不统一,不同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企业信用等级的公信力,使得金融机构在放贷时难以准确评估企业信用风险,进一步加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信用服务供给与需求的错配,本质上是信用价值未被充分挖掘与市场需求未被精准响应的矛盾,小微企业因融资无门难以成长,新业态因服务缺失难以突破,导致市场主体“生得快、死得也快”,制约了市场的多样性和韧性,进而影响了区域经济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问题根源深度剖析 (一)制度设计缺陷 一是监管设计缺乏协同性,从法律法规层面来看,我国关于经营主体信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健全,缺乏一部统一的信用监管法。虽然国家发展改革委早在2022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目前尚未正式通过,现有的法律法规分散在各个部门和领域,存在着规定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导致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法律适用的冲突和空白,同时对于信用信息的征集、使用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不够细致和明确,使得监管部门在操作过程中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难以对信用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规范。且相应的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不够,处罚标准较低,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无法有效遏制经营主体的失信行为。 二是监管体制方面存在缺陷,高坪区信用监管措施多由市场监管部门单点推进,未充分融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框架,信用监管与“证照分离”“一照通”等商事制度改革的协同性不足,降低了整体效能,例如高坪区的信用承诺制覆盖面虽已超过全区3000余家经营主体,但承诺内容与实际监管联动不足,部分企业签署后未实质性约束其经营行为,导致承诺流于形式。在制度层面,高坪区尚未制定专门的信用条例,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联合奖惩的实施程序等关键问题缺乏具有操作性的规范。监管部门之间监管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的现象。一些领域多个部门都有监管权,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相互推诿,导致监管效率低下;而一些新兴领域则可能出现无人监管的情况,使得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地防控。 (二)执行能力制约 一是监管力量与任务不匹配,高坪区执法人员有限,面对全区四万余家经营主体,实施精细化信用监管力不从心。和众多小微企业,监管力量显得捉襟见肘,部分企业长期未纳入监管视野,难以全面覆盖。二是专业人才严重短缺,信用监管是高度专业化的工作,需要掌握法律、经济和公共管理等复合知识,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然而,信用监管部门专业人才匮乏且人员流动频繁,现有工作人员对信用监管的新理念、新技术掌握不够,在信用信息分析、信用风险评估等方面能力不足,难以满足信用监管工作日益发展的需要。 (三)数据壁垒成因 首先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政府财政方面压力,该区信用监管信息化主要依赖上级部门,水平较低,缺乏先进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工具。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功能较为单一,无法实现对信用信息的自动采集、智能分析和预警预测。同时,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待提高,存在信息泄露和系统故障的风险,制约了信用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其次系统异构与标准不一,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时期不同、承建厂商各异,数据格式、接口标准不统一,形成“蜂窝煤”式数据孤岛。例如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数据、银行的交易流水等关键信用信息,因系统架构差异难以自动归集,导致企业信用画像残缺不全。最后数据共享动力不足,一些部门将数据视为“部门私有资产”,缺乏共享主动性,特别是在金融、税务等垂直管理部门,数据共享面临制度授权和安全顾虑双重障碍。且各部门实际均有自己的管理平台,由于平台之间的数据接口不兼容,信息互通受阻,工作人员面临着多个平台重复录入,工作积极性显著降低;此外,数据共享激励机制不健全,也导致数据共享主动性不高。 (四)企业认知偏差 一是信用意识尚未内化,许多经营主体仍将信用视为外部监管要求,而非企业发展的核心资产。高坪区虽开展多次诚信教育,但覆盖面有限且内容偏重法规宣讲,未能有效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能力。部分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后束之高阁,未将其转化为内部管理规范,不重视信用记录的维护,导致信用状况不断恶化。二是企业信用能力建设不足,由于经营主体规模较小,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透明等情形,且部分小微企业在自身信用维护方面意识不足,对信用信息的报送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企业信用记录存在瑕疵,大量小微企业属于“首贷户”或“信用白户”,缺乏历史信贷记录支撑,导致银行难以精准评估其信用风险,常态化授信机制构建受阻。在经济下行压力与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影响下,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经营稳定性较弱,经营现金流波动显著,银行对其还款能力存疑,不敢提供大额信贷支持。多数小微企业具有“轻资产”特征,缺乏足值抵押物,且难以找到合格保证人,进一步加剧了银行的风控顾虑,可能导致企业面临融资成本上升甚至直接被拒贷的困境。三是第三方力量利用不足,高坪区在信用评估、合规咨询等领域尚未有效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修复主要依赖行政机关,市场化服务供给不足。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中,虽建立动态培育库,但缺乏专业机构提供一对一信用辅导,影响培育效果。 四、优化高坪区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路径建议 (一)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信用监管协同机制,由区政府牵头,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定期会商解决重大问题,制定《高坪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市场信用信息归集程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及实施部门,为信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政府各部门在协同监管中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各方积极参与协同监管工作。对在协同监管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三是建立“信用承诺+履约跟踪+结果公示”的全链条机制,将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与行政审批、监管检查挂钩,提升承诺实效性。四是积极探索信用试点,推动信用信息在金融授信、招投标、政策扶持等领域的自动化应用;探索“信用园区”试点[5],在品信汽车产业园、航空港国际汽车城等园区实施信用承诺替代证明、信用报告代替合规证明等便利化措施。 (二)强化监管力量 一是扩充辅助监管力量,形成协同网络,建立“执法人员+行业协会+社会力量”的多元监管队伍。联合餐饮协会、电商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信用评价”,由协会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会员单位的违规线索,对提供有效信息的协会给予年度评优倾斜。面向社会招聘“信用监管志愿者”,增强社会监督力量,定期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二建立“阶梯式”培养体系,提升现有人员能力,针对不同层级人员设计差异化培训课程,涵盖法律法规、信用评估、风险识别等,确保培训内容贴近实际需求,定期组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通过专业培训、实践锻炼和经验分享,逐步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强化保障措施,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监管设备和技术更新,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对对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重点企业监管覆盖率、信用风险预警准确率、执法人员专业资质持有率等,根据评估结果优化监管策略和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对策贴合实际需求。 (三)强化数据整合与技术赋能 一是打通信息孤岛,在通用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上级部门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水电等涉企数据的一体化归集共享,统一标准,优化评级指标,实现平台互通,整合多源数据形成企业全息画像,动态更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探索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双向共享,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各部门要明确数据共享责任,对拒不配合的部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打破“数据孤岛”对监管效率的制约。二是应用智能监管技术,引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开发智能监测预警模型,对企业登记、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等数据进行实时分析,自动识别高风险主体并预警。三是转变监管理念,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管模式[6],各监管部门应深度应用视频AI识别、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筛查等技术手段,通过远程视频传输、多源数据采集与智能分析系统,对经营主体的资质状态、商品服务质量、交易行为实施动态监测,同步抓取线上经营活动痕迹。基于智能化数据处理与模型研判,精准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有效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实现监管效率与精准度的双重提升。 (四)创新信用服务与金融支持 一方面政府部门加强信用合规辅导,政府部门需强化信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经营主体主体普及信用知识,让经营者了解信用对企业发展和个人声誉的影响,指导经营主体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意识,从源头避免企业失信;定期开展“信用合规体检”公益项目,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信用风险点,避免遭受损失;针对失信企业,组建“信用服务专员”队伍,为失信企业提供一对一修复指导。建立信用修复案例库,通过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探索建立信用积分兑换政府服务机制,实现“信用越好、服务越优”的正向激励,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切实提升守信企业在融资便利、人才引进、要素获取等方面的获得感。 二是培育专业服务机构,拓展信用服务市场,支持本区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培育和引进一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规范信用评估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信用诊断、风险管理、合规咨询等专业服务[7]。鼓励机构开发多元化信用产品,满足企业多层次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应该支持行业协会发挥力量,协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信用规范和标准,加强对会员企业的信用管理和监督。通过行业协会开展信用培训、信用评价等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提高行业整体信用水平。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行业内企业的信用动态,共同做好信用监管工作。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咨询和修复服务。 三是加强金融支撑,推行“信易贷”模式,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区级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经营数据、纳税记录、社保缴纳等15项核心信用指标,开发“免担保、纯信用、线上审”的无抵押信贷产品;深化“金融问诊室”机制,实施“月度主题沙龙+季度深度对接”的银企互动模式,针对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的融资期限匹配、利率优惠组合方案。 五、结语 信用监管的终极目标不是约束而是赋能,不是惩戒而是引导。当经营主体真正将“知信、守信、增信”内化为发展基因,高坪区必将迎来营商环境与市场活力双提升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刘志强.归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超807亿条[N].人民日报,2025-04-03(002). [2]钟源.信用贷余额增长超两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提质增效[N].经济参考报,2025-04-09(004). [3]综合自人民网,央视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出台[J].上海质量,2025(4):4-6. [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2025 年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EB/OL].[2025-04-23](2025-12-29)https://www.gaoping.gov.cn/zwgk/zfgzbg/202503/t20250311_2109525.html. [5]岁正阳,孟佳惠.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园区治理体系[J].中国中小企业,2024(1):44-46. [6]何盼盼.非现场监管的行政法建构[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37(3):103-112. [7]熊伟,蔡红波,龚瑜,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服务信用监管路径研究[J].征信,2024,42(3):42-49.
基金项目:本研究来源南充市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 2025 年度项目:南充市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优化路径研究—基于市场监管主体视(NC25B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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