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养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
冯美琪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 摘要:随着社区逐渐成为老年人的聚集地,如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尤为重要。对于目前社会上老年人的情感缺口,不仅需要子女的填补,同时也需要志愿者进行填补。社区应将社区精神养老放在重要地位,吸引志愿者参与其中,努力填补老年人情感缺口,进而满足其精神需求。通过分析目前国内外社区养老志愿者推进情况,发现国内社区养老志愿者主要存在志愿者数量不足、志愿者管理体制不健全、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后我国还需继续完善社区养老志愿服务体系与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促进社区养老志愿者队伍的发展。 关键词:社区养老 志愿者 精神需求 一、引言 我国不仅老龄人口数量庞大,同时老年人口数量的上升速度也高于其他国家,截止 2014 年末,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到了15.55%。中国的老年人养老主要采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其中,居家养老占主导地位。然而,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城市化进程加快,巨大的就业压力导致子女无法长时间陪伴老人,同时也无法花费过多的精力去照顾老人。由于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就是社区,故社区也成为了另一个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区域。 在如今的社会背景下,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已不成问题,但问题主要是如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这些精神层面的需求是否被满足直接影响到了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对其健康水平产生影响。所以,社区和家庭两方面应共同结合作用,共同为老年人建设一个安乐的晚年生活环境,而其中应该重视精神层面的需求,力求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养老中去,这能够较为有效地弥补老年人情感缺口,进而满足老年人精神层面的需求。 二、社区养老志愿者的国内外推进情况 (一)国外推进情况 1、英国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推进状况 英国作为发达国家,居民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福利制度进行保障,包括保险、住房等方面。尽管英国的福利制度如此完善,但仍无法承受当今社会的巨大养老压力。面对如此巨大的养老压力,在20世纪50年代,社区照顾在政府的促进下应运而生,经过了20年的不断发展,社区照顾几乎遍布英国社区。 调查结果显示,在英国,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为志愿者/慈善组织,这部分群体提供了英国大部分的养老服务。目前英国主要的老年慈善组织有“关心老年人协会”(Age Concern)、“全国照顾老年人学会”(The National Corporation forthe Care of Old People, NCCOP)和“帮助老年人协会”(Help theAge)等。除了这些正式得志愿者/慈善组织,还有一些社会上自发产生的服务提供者,如邻居等,涉及到各行各业的人,都为社区的老年人以及残疾人提供了大量的养老服务。而这些社会的志愿者数量庞大,绝大部分来自社区志愿组织,其中50%左右为女性。 2、美国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推进状况 基于老年人对社区的依赖性,以及政府的推动,在进入21世纪后,美国将对养老模式的探索主要放在社区养老方面。 对于志愿者方面,美国的志愿者平均工作时高于世界其他国家,达到每周4个小时,且美国志愿者的人数占其总人数的56%。其中,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更是志愿者们的主要工作。 志愿活动能够在美国蓬勃发展,其主要因素就是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其法律制度是综合性、多方面的。美国早在1973年就已经成立了相关的法律,其后又相继修订了《国内志愿服务修正法》(1989),《国家和社区服务法案》(1990),《志愿者保护法》(1997)等。 3、日本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推进状况 日本关注社区养老服务的时间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由于当时日本的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愈发严重,以及家庭养老模式的退化,使其关注社区养老要早于其他国家。通过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日本养老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均已逐步完善,组织形式更加多样,且逐渐增加了其他的服务内容。 在日本,社区养老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1)政府力量起主导作用,其人员构成主要是政府和民政人员;(2)政府资助的民间组织。如社会福利协会等;(3)志愿者及其他组织。其人员构成主要来自社会人员,如全职太太、大学生以及其他身体状况良好的老年人;(4)企业式养老服务。志愿者及企业式均属于非营利组织。 由于一些志愿者及企业均属于非营利组织,针对非盈利组织,日本于1998年颁布《特定非盈利活动促进法》,以辅助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日本的非盈利组织中,有很大一部分组织都是致力于为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因此相应的立法也为这些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国内推进情况 国内在现代意义上的志愿者服务则起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受西方志愿精神的影响,在民政部的领导下,从社区服务中逐步发展起来;进入九十年代,共青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开始逐步规范发展壮大,囊括了大学生的志愿者服务,同时其它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与组织也飞速发展起来。 我国的志愿者起步较晚,历史上也很少有志愿者组织的传统,又由于之后对志愿服务的推动工作不到位,导致了我国志愿者队伍规模较小,能够常年开展活动的志愿者人数近6000多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5%,但只有美国的1/6,其中能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志愿者就更有限。更甚者,有的社区几乎没有志愿者服务内容。其建设的落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据此可以断定,我国志愿者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的发展不够,速度较为缓慢,志愿者数量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十分巨大。 有学者对长沙市的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进行调查:发现长沙市的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活动中,许多参与人数都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仅凭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爱心来决定是否参与。由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性质,一部分人参与过几次后就失去了兴趣,服务时间较短,没有有效性和长期性。 表2-1养老服务活动次数调查 根据调查统计以及相关的访谈记录显示,社区服务的志愿者具有十分大的挖掘潜力,这些人有志于投入到社区服务中,有着较高的积极性,同时又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但因为志愿者的管理体制以及宣传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需求和供给并没有对接上,以致社区志愿者没有发挥出其庞大的力量。 三、我国社区养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志愿者数量不足 我国有关社区养老服务的志愿者发展较为缓慢,志愿者人数缺口较大,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具有很大的差距。西方国家由于发展较快,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后盾,志愿者达到了国民数量的30%,甚至有的高达60%。而我国,在2005年时,社区的志愿者组织数量达到75000余个,志愿者人数达1600万人,2006年时,志愿者队伍壮大到180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4%; 可对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志愿者的人数还是非常少,远低于国际水平。在志愿者队伍中,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志愿者比例更小。世界上,志愿者活动的平均参与率在10%左右,发达国家能够高达30%~40%,而我国却只有3%的人参与到志愿者服务中。 由于我国养老方面的服务员专业水平较低,且人员不足,急需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来,以求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二)志愿者管理体制不健全,运行效能低 志愿者工作的特点是随机性、义务性以及短期性,这些使得志愿者的管理进入困境。其主要的表现在管理制度的缺乏。第一,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从招聘、培训、流动到退出,管理上都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并没有同意的准入口径,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且政府的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导致许多优质的志愿者资源流失浪费;第二,缺乏有效的财政管理监督机制。财政收支不够透明,且规章制度的约束力明显不足,缺乏一定的规范性。第三,登记注册没有制度化,注册方式混乱。不易于管理。最后缺乏相应的培训制度。参与志愿活动的人缺乏专业性,无法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另外,还表现在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虽说今年我搞的社区志愿服务快速发展,地方政府也相继颁布了条例和规章,但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仍处于空白,使得志愿服务缺乏国家法律的保护,影响志愿服务的长远发展。除此之外,缺乏权利保障制度。志愿者没有维护权利的通道,使得其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三)服务意识不强,专业技术能力弱 近年,社区志愿者的技能水平成为了社区志愿服务的痛点。据调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教育水平初中学历比例较大,占32.5%;其次是高中学历,占27.2%。高学历(本科及以上)人群占比仅为25.8%。造成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形式主义影响。许多地区在社区志愿者服务商,只求数量和速度,以致于许多志愿者未经培训就上岗,并且导致人员流失严重。除此之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产生了多元化的需求,而社区志愿者单一的服务内容以及较低的服务水平,都与人们多元化的需求相悖,使二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社区志愿服务的供给量整体下降。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社区养老志愿服务体系 第一,要提高志愿者的社会身份认同度,提高社会地位,完善志愿者队伍的登记注册制度。积极推动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相关的政策制定,对登记注册的机关、内容、程序进行统一规定,形成规范化流程,提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及高效性。第二,制定相关的志愿者招募流程制度。以唯才是用、按能录用的原则进行志愿者的招募,采用职位招募、目标招募、长期招募和短期招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第三,健立完善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服务管理制度。首先要努力开发新的服务项目,扩大社区志愿的服务范围,提高覆盖面和受益面。其次是要以服务社区及居民为出发点,调查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的意愿,设定适当的岗位及类型。第四,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给予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一定的管理保证。在此过程中,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支持力度,不仅要将社区志愿服务作为一项事业纳入日常工作中,更要给予较高的资金支持,不断提高志愿经费,满足志愿者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标准化 国家应加快志愿者相关政策的立法速度,建立配套的志愿者服务法律体系,服务标准化,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志愿者进行政策及经济上的扶持,吸引更多的青年及在校大学生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提高居民和志愿者的参与度,将志愿服务上升至自觉状态。同时,要培养志愿者的职业道德,惩罚或者直接开除就有违法记录的志愿者,实现自律。 (三)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促进社区养老志愿者数量的发展 政府或社区应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据此实行适当的激励制度。第一,对志愿者的工作实行考核制度,定期评估志愿者的工作。尽管志愿服务具有一定的义务性,且无偿,但为了志愿服务的质量,仍需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以求更好地提供服务。其次,要扩大宣传,提高志愿者的认知度和社会地位。志愿者的认知度及社会地位直接影响志愿者的数量,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提高推广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志愿服务的性质和意义。最后,志愿服务应渗透到志愿者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如志愿服务与入学、参军政审等的结合,成为考察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还可以借鉴国外的“时间银行”、“爱心储蓄所”等制度 参考文献: [1]杜小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J].企业导报,2016,(13):102. [2]罗峰.社区志愿活动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中国行政管理,2006,(01):57-60. [3]林小希.上海社区养老志愿者服务体系研究[D].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3. [4]席冠娜.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精神养老服务的思考[J].黑河学刊,2015,(04):137-138. [5]赵立琼.社会工作视角下社区养老志愿者服务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5. [6]汪灏.志愿者服务在社区养老中的地位和作用[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3,(01):94-96. [7]史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研究——以长沙市为例[D].湖南师范大学, 2013. [8]彭秀清.社区养老人力资源建设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09. [9]薛凯.浅析志愿者在社区养老中的问题及其解决方式[J].学理论,2013,(03):5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