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部队执法活动财物审计探析
林钦穗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摘要:分析了公安边防部队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发现的普通性、倾向性问题及其原因,并有针对性提出加强审计的思路和对策,促进执法活动财物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关键词:边防部队;执法活动;财物审计 执法活动财物,是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取得或者控制的财物,主要包括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收取的保证金、罚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或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收缴等方式取得的涉案财物。公安边防部队执法活动财物涉及品种多、金额大,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将直接影响到辖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管理不好将给执法机关良好形象产生恶劣影响。因此,加强公安边防部队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对促进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促进警民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积极重要作用,既有效保障辖区群众合法权益,又防止执法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扣押环节。一是法律文书不规范。办案民警送交执法活动财物时,未移交《扣押物品清单》、《收缴或追缴物品清单》等法律文书,有的使用白条扣押时或者没有任何手续;扣押、没收、退还等审批权限不符合规定。二是扣押程序不规范。扣押物品具有随意性,与案件无关不应当扣押的私人物品而乱扣押;现场勘验笔录显示有扣押物品但未登记,或者登记的与实际扣押物品和涉案款项的数量、规格、品种不一致;对扣押物品特征描述不够详细,未注明颜色、重量等外观特征,对扣押车辆未载明牌品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行驶里程、车辆状况等情况。三是收缴行为不规范。收缴执法活动财物未开具有效收费票据而使用非正式收据;办案民警以现金形式直接向嫌疑人收取罚款,收缴时未现场清点扣押财物,到单位后未及时移送财务部门。 (二)保管环节。一是专户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单独设立执法活动财物专户,与单位行政经费账户混为管理;执法活动中扣押、收缴款项及保证金,未归口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保证金、暂扣款未按要求存入指定账户,罚没款未及时上缴国库;未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涉案款项,造成账实不符。二是未按规定建设保管室。有条件的单位未单独设立物证室,无条件设立物证室的单位未设立执法活动财物保管专柜,不利于统一管理;未配备防盗门窗、消防灭火器材、报警装置等防护管理设施,不符合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要求。三是台帐登记不规范。执法活动财物台账未详细登记扣押物品出入库情况,未相关法律文书;有的涉案物品仍由办案民警保管,未按规定上交财物保管员登记保管,存在财物丢失或损毁现象。 (三)处置环节。一是执法活动财物长期挂账。涉案款项处理不及时,有的案件已办结或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除扣押并返还,有当事人催办的予以退还,未催办的不予退还,未做到案结物清,对长时间无法返还的扣押款和保证金未提出有效措施,造成长期挂账,甚至扣押财物无法与案件一一对应,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现象。二是退还手续不规范。应退还的暂扣款、保证金由民警直接代领,或由他人代领时,未附当事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委托书等资料。三是隐瞒截留执法活动财物。少数单位或民警利用扣押、代收等方法私分执法活动财物,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财物截留、私分或设立“小金库”。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根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办案轻管理。大部分单位领导和民警对执法活动财物管理重视不够,普遍存在重办案业务、轻财物管理的误区,且办案好坏有一套完整的质量考评体系,而财物管理好坏没有统一考评标准,所以为了办案方便,往往忽略了相应程序规定和要求。有的领导“新官不理旧账”,存在事不关已思想。有的民警对执法活动财物管理观念淡薄,对执法活动财物管理制度不太了解,对其扣押、保管、处置和登记制度等掌握不具体,导致操作随意。 (二)监督检查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格。虽然出台了不少执法活动财物管理规定,但上级机关对执法活动财物管理的监督检查还没有完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且执法活动其专业性较强,审计部门开展财物监督检查时往往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才能有效开展,不然容易走过场,审计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导致执法活动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三)基层警力较紧张,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单位条件比较艰苦,人员相对紧张,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却比较繁重,受人员配备、经费物资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单位没有专职执法活动财物专职管理人员,而是由官兵兼任多职,人员素质无法全面提升,其工作责任心难以保证。同时由于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规范和管理执法活动财物,容易出现制度落实不到位、不严格等现象,往往导致执法活动财物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 三、加强执法活动财物审计的思路和对策 (一)切实把执法活动财物审计纳入重要日程。公安边防部队各级领导要将执法活动财物审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各级审计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谋划,不仅要纳入日常审计范畴,还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做到总队对支队、支队对大队、大队对派出所全方位审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留监督死角,提高各单位对执法活动财物管理的思想认识,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突出审计重点。要重点抓住执法活动财物扣押、保管和处理三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财物审计。一是扣押环节审计。重点审查财物扣押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出具的法律文书是否严格规范,有无随意扣押和没收款项,是否纳入财务管理等问题。二是保管环节审计。重点审查是否落实执法活动财物集中统一管理,是否实行“一案一物一档”,有无私存私放现象,以及执法活动财物台账是否健全等问题。三是处理环节审计。重点审查执法活动财物是否按规定处理和返还,该移送的是否及时移送,有无隐瞒截留执法活动财物,私分或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3、创新审计方法。要针对执法活动财物特点,改变传统财务收支审计方式,更重视采取座谈、询问、函证、回访等审计方式。审计中要用好“定、查、看、谈”四步走的操作步骤,确保审计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现有审计力量不足情况下做到定位精准、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切实提升审计效率。“定”即是精心划分审计范围和内容,明确各单位重点审计的案件类型;“查”即是通过警综应用平台查询每个单位案件办理情况,再从已办结案件中查询带有涉案财物的案件,从而确定工作目标;“看”即是通过查看案卷、账目、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扣押物品文书、罚款有无票据和银行回执,查阅已扣押和收取的钱款是否按规定时限上缴、处置,是否存在违规问题,核对扣押财物是否妥善保管,有无丢失、调换等情况;“谈”即通过个别座谈和调查走访相关单位、办案民警和案件当事人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审单位执法活动财物管控情况,从中发现管理漏洞和关键风险点。 (四)健全执法活动财物长效机制。要注重对执法活动财物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促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推行执法活动财物条形码管理。将条形码管理模式延伸到办案区使用管理、执法音视频资料管理、案件档案管理等环节,实现“以物找案、以案找盘、以盘找物”,实现涉案财物在办案区与物证室无缝对接。二是纳入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将执法活动财物纳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通过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一起实现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等功能,促进执法活动财物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三是引进绩效评估机制。审计部门要会同侦查、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自上而下开展执法活动大检查,把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检查纳入到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民警晋职、晋级、晋衔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激励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公安部审计局;审计工作简报;内部刊物,2015-2016年 [2]李伟.浅议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法制与社会,2013(36) |